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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562 毫秒
1.
一、我国民事诉讼级别管辖的基本标准——“重大影响”的具体因素 案件在一定级别法院的辖区内具有“重大影响”,是我国民事诉讼级别管辖的基本标准。但是,“重大影响”对诉讼实践而言,是一个模糊概念,既不明确,又不具体,特别是在法律对此无具体要件作为附属规定时,所谓的“重大影响”往往会因人们对其认识的不同而异,从而导致级别管辖标准在实践中的偏差。基于此,从理  相似文献   

2.
民事级别管辖标准多元化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财产纠纷案件级别管辖的确定应综合考虑诉讼标的金额、涉外和跨地域因素、案件的影响范围、繁简程度和法律适用难度等.  相似文献   

3.
一、关于确定民事诉讼级别管辖标准的问题比较各国民诉法的相关规定,我们发现,许多国家都是以争议标的数额作为标准来划分级别管辖的,其优势显而易见,简明、确定、便于操作。无论是当事人还是法院,甚至案外人都很容易据此标准判断某一具体案件应当由哪一级法院管辖,从而避免认识不一和理解分歧,减少管辖权争议的产生,给社会大众树立了一个公认而有效率的标准。  相似文献   

4.
一、关于级别管辖级别管辖,是指各级人民法院在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上的权限划分。级别管辖所要解决的问题是在四级人民法院中,哪些刑事案件应当由哪一级人民法院进行第一审审判。我国刑事诉讼法确定级别管辖时主要考虑了以下几个因素:(1)案件的性质和影  相似文献   

5.
反诉是指在已经提起的诉讼中,被告人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以本诉的原告为被告,向审理本诉的法院提出与本诉有直接联系的独立诉讼请求,以达到抵销、动摇或吞并本诉的目的。反诉一般直接由本诉的受诉法院管辖,但当反诉的标的数额超过本诉法院级别管辖范围时,就出现了反诉级别管辖异议问题。反诉级别管辖异议,在我国《民事诉讼法》及其相关的司法解释中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定,司法实践中对此类问题又颇有争议。本文拟对反诉案件中反诉原告提出级别管辖异议中的几个问题进行探讨。一、反诉管辖异议的权利主体根据对《民事诉讼法》第38条的不…  相似文献   

6.
离婚案件中的公房承租权问题,是当前民事审判工作的一个难点。1996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审理离婚案件中公房使用、承租若干问题的解答》(下称“解答”)缓解了实践中的燃眉之急,但并没有彻底解决问题。公房承租权应否并入离婚案件一起审理,其性质如何确定,怎样解决实践中的若干具体问题,为本文所要探析的内容。 一、公房承租权应否并入离婚案件一起审理 所谓公房承租权,是指当事人通过租赁、借用等形式取得对国家、集体房屋的占有和使用的权利。在  相似文献   

7.
大部分的离婚诉讼,打官司就是为了争财产。特别是对于“富人”的离婚诉讼而言,由于涉及巨额的财产分配,因此,一个离婚案件往往可能演变成两个甚至几个各类官司同时纠缠在一起。表面上,是几个经济官司和一个离婚官司,其实质,都是围绕着“争财产”这个主题。  相似文献   

8.
由于离婚案件的特殊性质,为了保障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婚姻状况的稳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适用意见》)对离婚案件的调解进行了特别规定,即第92条第2款和第93条第2款,分别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但不应久调不决”;“离婚案件当事人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参加调解的,除本人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应当出具书面意见”。  相似文献   

9.
离婚法实践的常规化——体制制约对司法行为的影响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基于深入的实地调查和广泛的访谈,文章表明对于具有严重争议的离婚案件,判决已经取代调解和好而成为法院处理此类案件的主要方式。具体而言,对于首次离婚请求,法官通常判决不予离婚。但对于再次离婚请求,法官通常判决准予离婚。这种转变与近来法院系统的司法改革,特别是评价法院及法官的标准有很大关系。文章认为,法院系统的这种评价标准以及其他体制制约极大地影响了法官审判的决策过程,而体制制约的研究进路将开拓性地深化我国司法行为的研究。  相似文献   

10.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我国各级人民法院都有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的权限。但是,案件影响有大小之别,不同级别的人民法院所担负的审判工作任务和审判力量的配置也不同。为了保证案件审判质量和各级法院更好地完成审判工作任务,(民事诉讼法)设立级别管辖一节,明确划分各级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各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据(民事诉讼法)级别管辖的规定,根据本省经济发展状况,分别规定了本省基层法院和中级法院受理一审民事案件的界限。其中对有诉争标的案件,以一定的诉争金额为划分管辖的依据,让(民事诉讼法)关…  相似文献   

11.
任海欣  康瑜 《法制与社会》2012,(13):255-256
植物人由于他特殊的生命体征而使其离婚问题凸显特殊性.目前,我国法律尚未对有关植物人的离婚问题作出具体规定,因此造成了司法实践中类似案件不同判决的情况.本文结合国内立法和国外立法,着重对植物人离婚诉讼判决标准进行探讨,以期为植物人离婚诉讼判决提供统一的法律支撑.  相似文献   

12.
一、类案监督概述类案监督的概念并未在宪法和法律的条文中明确地提出,它是相对于个案监督而言的。个案是已进入诉讼程序的每一个案件的情节、性质、类型、诉求、结果、归属基本不同或完全不同的案件的独体;类案则是已进入民事诉讼程序并在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上高度相似或高度相关性的某一类案件的集合。如以民法的分支作为划分依据的合同纠纷、虚假诉讼、离婚纠纷、劳动纠纷、商品房购销纠纷等类案;也可以某一程序作为划分依据的如,不予立案、管辖异议、审限超期、送达等类案。民事类案监督,就是指检察机关对申诉的某一类  相似文献   

13.
检察机关侦查管辖是指检察机关在案件侦查管辖上的权限划分,旨在解决侦查环节对具体案件的管辖分工问题。我国刑事诉讼理论一般都将管辖分为两种:立案管辖和审判管辖。长期以来,理论界和实务界都没有将立案管辖和侦查管辖加以区分。实际上,立案管辖是侦查管辖的前提,明确了立案管辖并不意味着侦查管辖也随之明确。  相似文献   

14.
仲裁与诉讼级别管辖的衔接。  劳动争议案件的级别管辖目前尚无法律、法规的规定,实践中因不服仲裁裁决向法院起诉的案件中既有经过区、县级仲裁机关裁决的,也有直接由市级仲裁机关或省级仲裁机关裁决的。当事人向法院起诉,一般由基层法院立案受理,但也时常发生区级仲裁裁决由市中级法院作一审,或省、市级仲裁裁决由基层法院作一审的情况。这种较混乱的级别管辖及管辖衔接,既不利于对当事人权利的保护,也使审判中的不正之风有机可乘。笔者认为,不服区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向法院起诉的案件,应由作出裁决的仲裁委员会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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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公有住宅补贴出售给职工,即私买公房,为城镇家庭注入了一项最重要的财产内容。由于我国大部分家庭尚不十分富裕,城市住房还相当紧张,在夫妻离婚、家庭解体时,房产问题往往成为双方争执的焦点,相对以前的城镇离婚案件而言,已从公房承租使用权的处理转化为带普遍性的房产产权分割,而私买公房本身具有的不同一般私房的独有特性,房产固有的可增值性等给法院处理案件带来较大难度,加之我国房地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尚不够完善,涉及私买公房的离婚案件日益增多,有必要在审判实践中对此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予以明确化、具体化。现笔者…  相似文献   

16.
从国际私法的角度来看,当事人的权利和离婚案件是不可分割的,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一方面关系着家庭的整体利益,同时也对社会的稳定发展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在国际上,对涉外离婚案件的管辖权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规则,一般情况下,除了一些限制情况外,每个国家对离婚案件都有相当充分的立法权限。本文主要是在分析涉外离婚案件管辖权制度的基础上,系统阐释了涉外离婚案件管辖权的冲突,进而基础了几点解决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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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中对夫妻共同债务进行处理,是相关法律的要求,但如何处理夫妻共同债务,却留给了具体案件审判人员巨大的自由裁量空间。如果离婚案件中夫妻共同债务问题涉及债权人权益,则离婚诉讼审理中不宜对之进行处理,因为进行处理存在不符合离婚诉讼夫妻共同债务处理的目的、不利于保障债权人权益、证明标准难以把握和救济途径竞合等问题。因此,离婚案件的审理,应区分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应对策略。  相似文献   

18.
赵祥华 《山东审判》2003,19(2):85-87
民事执行管辖是在人民法院系统内部划分不同级别法院之间和不同地方的同级法院之间就民事案件执行的具体分工和权限,也就是不同法院之间对执行权的划分。民事执行管辖制度是参照民事诉讼法中的诉讼管辖制度并结合执行工作的特点建立起来的,内容包括级别管辖、地域管辖、专门管辖、共同管辖、指定管辖等。目前我国实行的是以级别管辖为主、原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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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监督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是提高监督质效的有效途径,它与民事诉讼案件的繁简分流机制既有区别,又有联系,有其自身的规律和特点。构建民事诉讼监督案件繁简分流机制,必须明确繁简分流的特征是办案程序上的繁简分流,既要坚持客观公正的分流原则,又要区分好普通程序与简易程序的分流程序,科学配置办案人员、科学使用智能化办案工具等配套措施,才能建立科学有效的民事诉讼监督案件繁简分流机制,从而推动民事检察案件的监督质效。  相似文献   

20.
一、自诉案作范围的思考自诉案件的范围,不仅关系着被害人的控告权、起诉权的行使,也涉及到公检法三机关之间的职能管辖权的划分与行使。只有三机关之间分工明确,才能更好地发挥它们的职能作用,保证案件的正确及时处理。因此在探讨自诉案件时首先须明确自诉案件的范围。自诉案件范围的确定,应有一个基本的标准:即原被告明确;因果关系清楚;情节简单;犯罪性质不严重;原告起诉能够向法庭提供充分的证据。按照这样的标准,《刑事诉讼法》第170条规定了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又称亲告乃论案件,根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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