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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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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随着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的不断深入,颁行于1979年、局部修改于1983年的现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已明显不能满足现实司法实践的需要,并与宪法中法律监督机关的基本定位相去甚远,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修改被提上日程。现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对于法律监督的理解更倾向于刑事法律监督,明显忽略了其他两类并驾齐驱的法律监督范畴——民事法律监督与行政法律监督。立足于民事检察监督制度的重要现实意义与多年立法、司法实践,尤其针对2012修改的《民事诉讼法》中民事检察监督制度的新发展,就民事检察监督对检察机关组织立法的合理期待,从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体例调整入手,结合检察机关的组织性质、活动原则、职权与监督手段、组织建构等方面的修改意见,进行有益探索是十分必要的。  相似文献   

2.
在司法制度改革过程中,如何充分发挥检察院的民事检察监督职能,探索有效的民事检察监督方式,实现法律预期目的,是民事诉讼领域有待探讨的问题之一。本文分析了现阶段我国民事诉讼检察监督制度存在的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民事诉讼检察监督制度重构的设想。  相似文献   

3.
民事调解检察监督制度的确立是我国司法体制以及检察监督体制逐步完善迈开的重一步,如何正确有效行使检察监督职能,成为当前不容忽视的课题。文章从民事调解检察监督必性、原则、范围、方式、困境五个方面探讨调解检察监督,以期进一步落实和完善相关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4.
民事检察监督制度是我国民事诉讼法所设置的一项颇具中国特色的检察监督制度。虽然有着某些缺陷与不足,但从诉讼监督的价值上看,有其存在的必要性,其存在价值是不容否定的。因此,在未来的司法改革走向中,这一制度决不应被取消抑或被限制。相反,我们应以现代司法的理念对其加以强化和完善,在肯定检察监督这一制度的同时,对其进行改造,以期继续发挥其维护司法公正的职能。  相似文献   

5.
经本次民事诉讼法修改,民事检察监督制度发生了巨大变化,为此有必要对其从理论上进行宏观、中观与微观三个层面的定位研究.宏观定位试图揭示民事检察监督制度的司法规律,中观定位旨在探讨民事检察监督制度的诉讼规律,而微观定位则意在探讨民事检察监督制度的监督规律.在这三大规律中,司法规律是根本,诉讼规律是基础,监督规律则是保障.惟有同时遵循这三个层面的规律,民事检察监督制度方能运作良好,并发挥出最大化价值.  相似文献   

6.
新《民诉法》的施行,破解了长期以来制约民事检察工作的瓶颈,标志着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制度的逐渐完善.现有的民事诉讼法律监督理念已经很大程度上滞后于司法实践的需要,应当由事后监督变为诉讼全过程监督.我国传统民事诉讼模式下运行的检察监督制度源起对抗监督理念,由于缺乏显性且和谐的法理基础,对抗监督模式下民事检察再审检察建议的内部机制与程序、外显效力等方面易脱离法律调整的稳定性、外部性与正式性.《民诉法》修改后,检察建议以法律形式予以固定,在后工业社会转型时期将协同监督理念引入民事检察制度重构其法理边限,有利于规范并保障民事检察范围内再审检察建议的制度化发展过程.在依申请启动的民事审判监督程序中,有条件地构建人民检察院派员参与案件审理制度,并从诉讼程序上予以完善,更契合审判监督程序设置的本意和目标.新《民诉法》虽赋予检察机关对法院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权,但仅是原则性规定,对监督的范围、操作程序等未加以明确.有必要对民事执行监督的法理基础及目的进行再认识,转换思路,以完善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制度,从而打破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工作的僵局.  相似文献   

7.
新《民诉法》的施行,破解了长期以来制约民事检察工作的瓶颈,标志着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制度的逐渐完善.现有的民事诉讼法律监督理念已经很大程度上滞后于司法实践的需要,应当由事后监督变为诉讼全过程监督.我国传统民事诉讼模式下运行的检察监督制度源起对抗监督理念,由于缺乏显性且和谐的法理基础,对抗监督模式下民事检察再审检察建议的内部机制与程序、外显效力等方面易脱离法律调整的稳定性、外部性与正式性.《民诉法》修改后,检察建议以法律形式予以固定,在后工业社会转型时期将协同监督理念引入民事检察制度重构其法理边限,有利于规范并保障民事检察范围内再审检察建议的制度化发展过程.在依申请启动的民事审判监督程序中,有条件地构建人民检察院派员参与案件审理制度,并从诉讼程序上予以完善,更契合审判监督程序设置的本意和目标.新《民诉法》虽赋予检察机关对法院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权,但仅是原则性规定,对监督的范围、操作程序等未加以明确.有必要对民事执行监督的法理基础及目的进行再认识,转换思路,以完善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制度,从而打破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工作的僵局.  相似文献   

8.
新《民诉法》的施行,破解了长期以来制约民事检察工作的瓶颈,标志着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制度的逐渐完善.现有的民事诉讼法律监督理念已经很大程度上滞后于司法实践的需要,应当由事后监督变为诉讼全过程监督.我国传统民事诉讼模式下运行的检察监督制度源起对抗监督理念,由于缺乏显性且和谐的法理基础,对抗监督模式下民事检察再审检察建议的内部机制与程序、外显效力等方面易脱离法律调整的稳定性、外部性与正式性.《民诉法》修改后,检察建议以法律形式予以固定,在后工业社会转型时期将协同监督理念引入民事检察制度重构其法理边限,有利于规范并保障民事检察范围内再审检察建议的制度化发展过程.在依申请启动的民事审判监督程序中,有条件地构建人民检察院派员参与案件审理制度,并从诉讼程序上予以完善,更契合审判监督程序设置的本意和目标.新《民诉法》虽赋予检察机关对法院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权,但仅是原则性规定,对监督的范围、操作程序等未加以明确.有必要对民事执行监督的法理基础及目的进行再认识,转换思路,以完善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制度,从而打破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工作的僵局.  相似文献   

9.
行政诉讼的检察监督对于保障我国行政诉讼活动的合法、公正,真正实现依法治国起着重要作用。然而,我国现行的行政诉讼检察监督制度还存在一些不足,严重影响了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的发挥。需要从增加程序意识,完善行政抗诉制度等方面,对行政诉讼监督制度进行完善。  相似文献   

10.
行政强制措施检察监督是检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但是,目前行政强制措施检察监督制度在法律支撑、监督对象、监督方式、监督实效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制度运行还未能取得预期效果。在问题导向指引下,探讨行政强制措施检察监督制度的适用范围问题,并探究诉前行政强制措施检察监督模示的合法性、必要性及完善路径,厘清对行政强制措施的检察监督与对行政违法行为的检察监督的关系,为进一步的制度建构研究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11.
长期以来,苏联的经验和模式为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提供了重要参考依据和先行示范,检察制度也是其中重要一项。对我国检察制度改革具有重要启示的是,俄罗斯在苏联解体后,取消了检察机关对刑事审判的监督,仅保留了检察制度一般监督。通过考察苏俄检察制度的产生、发展、特点、缺陷,对比和分析我国废除检察机关事审判监督权的可行性,可为我国司法体制改革提供理论参考和实证资料。  相似文献   

12.
我国检察制度具有专门性、依法性、权威性、规范性、程序性等特点,它的建立与发展具有其历史必然性和现实合理性。由于现行法律的不完善、检察权的依法独立行使缺乏制度保障、检察监督的手段单一以及检察队伍的素质不足等因素的存在,影响和制约了检察权威的树立、职能的发挥。文章认为,应在立法上进一步完善我国检察制度、健全发挥检察职能的内外部机制,在实践中强化检察职能的各项手段、提高检察队伍的综合素质,全方位构建中国特色的检察法律监督制度。  相似文献   

13.
随着恐怖主义的急剧泛滥和社会危害的扩大,检察机关反恐职能的强化和完善已成为当今检察制度的发展趋势,并呈现检察一体化趋势明显、检察职能得到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属性日益突出、国际合作的需求更加强烈等特点。我国应当借鉴国外的成功反恐经验,从本国国情和司法体制的实际出发,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检察职能。  相似文献   

14.
本文从法律监督理论与检察实际工作两方面着手 ,在总结历史及解析理论的基础上 ,提出以程序性法律监督作为中国检察制度的理论基础和工作导向 ,强调检察制度设计与检察制度运行之间的良性互动与协调发展 ,试图为有中国特色的检察法律监督制度建设提供一种明确的理解。  相似文献   

15.
民事"执行难"、"执行乱"一直广为社会各界诟病,似乎已经成为司法实践中无法治愈的顽疾。2012年修订的《民事诉讼法》秉持扩大和加强检察监督的立法精神,正式确立了检察机关对民事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权,但是限于《民事诉讼法》是基本法的法律体系定位,只是对民事执行的检察监督做了原则性规定,没有细化到制度操作层面。司法实践中,检察机关对民事执行的监督工作也面临诸多困难,制约了监督的效果。因此,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制度应当尽快建立起来,在保障民事执行效果原则和审慎原则的基础上,从明确监督方式、范围、职权、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提高监督能力等方面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16.
当前虚假调解案件已成为扰乱我国司法秩序的一大顽疾,亟需得到有效治理。囿于当前法院的自我监督和案外第三人应对虚假民事调解措施的乏力,有必要发挥检察监督的制度优势对虚假民事调解予以规制。然而,虽然我国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了检察机关有权对民事调解活动进行监督,但由于司法实践中存在监督职能错位、监督方式单一以及监督效力不足等问题,虚假调解的检察监督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17.
中国的检察监督制度与列宁的检察监督思想虽具有明显的逻辑联系,不少技术性规定甚至有照搬之嫌,但这种联系并非一成不变,而是随着中国检察监督制度的演变而发生了微妙变化。在新时代下,列宁的检察监督思想处于欧美经验及本土生成的双重夹击中,一些难以克服的缺陷正阻碍中国法律制度尤其是刑事司法制度的良性运作。故从历史演进的角度看,列宁的检察监督思想可视为特定政治、历史背景下所形成的一种"传统",而不宜视为"正统",更不宜通过政治话语获得永久性的垄断地位。  相似文献   

18.
我国政治制度与西方各国不同,只能从国情出发,借鉴西方某些适合我国的有益经验,不断发展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因此,以检察制度的比较研究为切入点,探讨我国检察机关体系在国家机构中的地位、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划分以及根据检察机关和检察职能的法律定位来认识检察官的司法属性,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9.
我国检察监督理念的形成有深刻的历史渊源,从古代御史制度,到前苏联和俄罗斯的检察制度,再至新民主主义检察制度,①检察监督的理念具有传统型特征,具体表现为实体监督、绝对监督和对立监督的监督理念,很大程度上滞后于司法实践的需要。②修改后的《民诉法》,回应了社会各界要求检察机关强化民事诉讼监督的强烈呼声,扩大了检察机关的监督范围,增加了监督方式,强化了监督手段,为全面加强民事检察工作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现阶段,将传统的实体监督理念转变为程序  相似文献   

20.
检察机关干预民事诉讼有其法律基础,也为各国民事诉讼制度所认可。我国1991年颁布的《民事诉讼法》规定了检察监督原则,但对于具体的检察监督手段、范围等规定得都过于模糊,并因之影响了民事检察监督职能的实际发挥。2012年修订后的《民事诉讼法》对民事检察监督制度做了重大修改,但仍存在许多不足:没有规定检察机关的民事公益诉权、检察机关的证据调查权还未具体化、检察建议还缺乏具体的可操作性、检察监督与其他救济之间的关系还需进一步厘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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