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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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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预审作为刑事诉讼活动的程序之一,在我国刑事诉讼活动中施行了多年。随着刑侦体制的改革,“侦审一体化”的实行,要不要设置预审程序,如何设置预审程序,就成为一个不可回避的问题。从我国预审制度的建立和发展,以及国外预审程序的设置情况看,预审程序设置在审判阶段并由人民法院独立行使是可行的。  相似文献   

2.
清末民初警察机关的“预审”,既不同西方国家的预审程序,又不同于我国现行的预审制度,实际是对违警案件之审查处理。其时,在一般情况下统称为“预审人犯”,具体运用到违警案件时则称审讯,用于非违警案件时则称“假预审”,以示与审判机关预审相区别。而审判机关的预审是对进入刑事诉讼案件的预审。  相似文献   

3.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21,34(4):111-119
当前,我国预审机构呈现多元化设置的状态,刑事预审制度核实证据、侦查监督核心功能流于形式,分流案件的基本功能缺失,承续侦查、深挖犯罪的功能逐渐退化。产生存续危机的原因在于:立法未及时顺应侦查体制的变化对预审制度的规范体系做出调整,未能构建起适应预审制度良性运行的组织系统,预审主体的履职能力与岗位需求不匹配。应基于现行刑事诉讼构造,构思改良方案,立足于刑事预审制度的本原功能,进行改良设计,加强预审队伍专业化建设,以实现预审功效职能的本位回归。  相似文献   

4.
预审是刑事诉讼程序中的重要内容。在我国,预审职能由公安机关行使,预审工作经历了由预审部门单设到侦审合一的过程。实施侦审合一,符合侦查办案、打击犯罪的实际需要,也符合刑事诉讼的发展规律,应不断完善之。  相似文献   

5.
强化侦查权制约一直是我国刑事诉讼改革的重点和难点。公安机关的侦审一体化改革削弱了侦查权内部控制的力度,疏离了内外制约力量的配合,使侦查监督制度面临更沉重的压力。而审核式预审机制在实践中的兴起启示我们,预审作为我国侦查权内部制约的重要环节之一,在司法监督制约模式短期内难以实现的前提下,与检察院侦查监督制度进行"内外结合"...  相似文献   

6.
预审科是公安机关的职能部门,也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执法单位。在刑事诉讼程序中,在看守所、拘役所的工作中,在打击、惩罚、教育改造犯罪中,预审科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预审科作为公安机关的职能部门,怎样充分发挥它的职能作用,是亟待研究的一大课题。在此,笔者就七年的实践谈点浅见。  相似文献   

7.
目前,在我国预审理论研究中,对预审概念的表述主要有两种:其一,“预审,是在刑事诉讼中,预审部门为了查明案件事实真相,揭露和证实犯罪,依法对被告人进行讯问和调查的活动及其有关的制度规定。”(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一九八六年版《预审学》)  相似文献   

8.
"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不断推进,改革的目标无一不与我国预审制度的职能高度重合。在构建"以审判为中心"的司法格局下,应重新审视并引导预审职能的有效发挥。为使预审的应然功能得到有效发挥,应加快制度顶层设计并出台相关规定、设置"主办预审员"、由"侦查中心主义"向"以审判为中心"转化,这是完善预审制度改革的必然选择。  相似文献   

9.
革命根据地时期是刑事预审制度重新确立并独立发展的时期。这一时期的预审规则是我国现行侦查预审最重要的制度来源。综观这一时期预审的文本规定和实际运行,革命政权确立的预审制度虽然具有区别于以往制度的鲜明特色,但其内在的结构性缺陷导致程序的侦查功能过度强化、诉讼性和独立性较差,缺失制衡诉权、保障人权等现代性精神。这一状况的形成与特定时期的文化理念、法律渊源、体制环境等因素密切相关。语境化解读根据地时期预审制度,对推进现行预审制度的改革完善不无助益。  相似文献   

10.
侦查决定了刑事诉讼的内容,起诉决定了刑事诉讼的走向。为有效制约和控制二者,预审应运而生。在德、法两国刑事诉讼中,预审法官都曾是这一制约手段的关键。后因价值取向的不同,德国走上了与法国式预审法官不同的道路。其分别设置了侦查法官和中间程序,但对侦查和起诉的制约和控制仍是德法两国的共同追求。为了更好地制约我国公安机关庞大的侦查权,同时对检察机关的起诉进行监督,实现诉讼的公正和效率,在我国设立预审法官不失为一种可行的方法。  相似文献   

11.
论澳门检察机关的检察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澳门刑事诉讼制度因脱胎于葡萄牙的法律制度 ,深受大陆法系影响 ,形成了特有的检察制度。其检察权的行使遵循职权、正当性、“检察一体化”、预审法官介入侦查权的行使、公诉权的监督行使、检察权整体行使、法律监督等方面的原则。刑事预审制度的存在 ,构成了对检察权的分割、限制和约束。  相似文献   

12.
在我国刑事诉讼理论中 ,有必要专门确立刑事诉讼告知制度。刑事诉讼告知具有普遍的适用性和约束力 ,有关法律条文已有一些规定 ,它的确立有其法律依据 ,而且它有利于确保诉讼参与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得以实现 ,有利于提高司法机关及其办案人员的主动告知意识 ,有利于贯彻落实“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刑事诉讼告知制度的有关法律规定尚有不足之处 ,应该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13.
侦查与预审的关系可以从多方面加以认识。侦查是依法收集、调取证据材料的刑事诉讼行为,预审应是审查侦查所获证据的活动。为了提高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的质量,应将预审确立为刑事诉讼的基本程序阶段之一。预审之主要任务不是补充侦查所获证据之不足,而是监督侦查活动。为使预审之任务得以实现,法律上应赋予预审部门相应的职权。预审部门应独立于侦查部门而存在。侦查与预审之关系结构应科学调整。  相似文献   

14.
在刑事立法传统和刑事政策的影响下,我国刑事诉讼法中仍存在审判管辖异议制度的盲区。然而,文强案、李庄案的审判进一步证明了我国刑事诉讼立法及司法实践中并不缺乏审判管辖异议制度成长的土壤,亟需设计出适合我国国情的刑事审判管辖权异议制度。我国刑事诉讼管辖权异议的确立,应合理地界定刑事诉讼管辖权的主体、方式、期间、裁决、后果等方面的问题,使刑事诉讼管辖权异议的规定具有既保护报告人的人权、又确保刑事诉讼的正确实施。  相似文献   

15.
我国构建预审法官制度的否定性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不宜引进预审法官制度。预审法官制度本身存在着定位模糊的问题;预审法官权力在内容上不明确;预审法官与审判法官在主体上存在交叉可能;我国缺乏预审法官制度存在的土壤;西方部分国家限制甚至取消了预审法官制度。我国侦查程序中的制约模式应当加强检察审查和(自我)司法救济。  相似文献   

16.
现代刑事诉讼制度十分重视当事人和普遍公民在诉讼中的参与性,因为参与诉讼的程度已成为衡量一个国家诉讼民主化程度和诉讼公正程度的重要标尺。我国刑事诉讼有此原则的类似规定,但存在一些亟待完善之处,本文试结合我国刑事诉讼的实际情况,提出一些完善的建议。  相似文献   

17.
预审制度比较研究,可以使预审制度乃至预审学的研究,跨入更深层次、更为科学的境地。预审制度的比较研究,包括纵向的,即预审制度的形成,发展变化的阶段性的比较研究;横向的,即不同社会制度,不同法系的预审制度之间的比较研究。比较鉴别,有助于认识和论证我国社会主义社会应当建成的预审制度的特点。  相似文献   

18.
何艳芳  詹鹏 《前沿》2006,(8):118-120
现代刑事诉讼强制措施非常强调人权保障、司法审查以及若干制度的完备,我国由于受刑事诉讼职权主义的影响,在很多方面是有缺失的,而我们的邻国日本在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上由于广采诸国之立法精华,有着较为完备之规定,这对我国正在进行之刑事司法改革是具有借鉴意义的。  相似文献   

19.
试论我国刑事诉讼中证据开示制度的建立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证据开示是对抗制刑事诉讼中的一项重要程序 ,我国在借鉴对抗制刑事诉讼的一些做法后 ,应当建立证据开示程序 ,建议设立刑事预审法庭 ,兼具证据开示功能  相似文献   

20.
邢连珠 《前沿》2010,(23):80-82
刑事诉讼证据开示制度是刑事诉讼程序中设置的一项重要制度。按照这一制度的要求,在庭审前控方与辩方应相互展示证据和案件信息,以防止诉讼中的突袭,保障审判的客观公正。这一制度已为国外立法和司法广泛采用,其制度价值虽已受到我国理论界和司法界的多年关注,但至今仍未在制定法中被采用。本文从实现刑事诉讼公开、平等、公正、效率等方面对证据开示的价值进行了论证,旨在提示和呼唤这一制度能够尽早纳入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之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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