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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金融海啸,美国新组阁的奥巴马政府中出现了"购买美国货"的贸易保护主义呼声。有提议要求总规模约为900亿美元的基础设施投资项目中所需要的钢铁,要由美国企业在国内生产。美国国会参议院2009年2月6日在经济刺激计划中还加入一项议案,限制接受政府金融救援资金的美国银行雇用外国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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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治理的目标是实现居民"自治".但是,有人据此提出目前就要撤销社区工作站,对此,我的看法是:为时尚早.现阶段,社区工作站不仅不能撤销,相反,其"功能"还应当加强,当然,其功能首先需要转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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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侨园》2014,(1)
<正>《华尔街日报》诬中国"侵略"的背后美国《华尔街日报》"(亚洲)回顾与展望"专栏刊登的一篇题为《保护东中国海》的社论称,美国B-52轰炸机飞经中国新设防空识别区的做法看起来产生了"预期效果,安抚了盟友并向北京表明中国的‘侵略'将遭遇抵抗"。这篇社论呼吁"与日本军方联合展开空中及海上巡逻",以把"(美国承担的)条约义务更加具体化,来帮助日本‘保卫'这些(钓鱼岛)岛屿"。使用意味深长的"侵略"一词来描述中国对钓鱼岛的举动是"弥天大谎"式的宣传。在指责中国之后,文章接着提议通过军事局势进一步升级以及挑衅中国"对抗"日美军队来"加大赌注"。从这一提议来看,很难不让人怀疑,这篇社论背后隐藏的是不是那些其职业或生意能从军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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驰名商标的双轨制认定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所谓驰名商标的认定,是指有关机关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依据具体事实,认定其商标是否构成驰名商标的过程。2005年,国内首例法院判决撤销行政机关认定的驰名商标案件,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撤销了商标评审委员会对"21金维他"驰名商标的认定,使得业界及社会大众展开了对于驰名商标司法认定和行政认定的探讨。通过"21金维他"案件,讨论驰名商标认定双轨制的成功与不足之处,并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以完善驰名商标双轨制的认定,以实现保护驰名商标的最终目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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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用中农民权益被侵害问题研究——基于农地征用的典型调查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通过农地征用的典型调查发现,农民的知情权、调查结果确认权、听证权等权益被严重侵害.有效保障土地被征用农民的合法权益,需要做好以下工作: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指导和规范政府的政策行为;制定有助于提高土地被征用农民博弈能力的法律法规;撤销未按法定程序和政策要求报批而获取或骗取的征地批文;用"重典"落实国家土地政策,提高土地违法的成本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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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城市基层社会管理创新的一次富于开创性的尝试,以"撤销街道办,建设大社区"为主旨的"铜陵模式",取得了意想不到的成功,赢得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铜陵模式"这一创新型改革模式开创了中国城市社区改革的新路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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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玉苓和陈晓琪原系山东省滕州市第八中学初中毕业生。1999年齐玉苓通过了中专预选考试而取得了报考统招及委培的资格,而陈晓琪在中专预选考试中落选。同年齐玉苓被山东省济宁市商业学校录取,但齐玉苓的“录取通知书”被陈晓琪领走。陈晓琪以齐玉苓的名义到济宁市商业学校报到就读。1993年毕业后,陈晓琪继续以齐玉苓的名义被分配到中国银行滕州市支行工作。1999年齐玉苓在得知陈晓琪冒用其姓名上学并就业这一情况后,以陈晓琪及有关学校和单位侵害其姓名权和受教育权为由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停止侵害.并赔偿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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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生效实施,使我国未成年人监护人资格撤销制度迎来新发展。该制度适应社会变迁的需要,贯彻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国家责任原则。该制度的科学化、专业化增强。撤销未成年人监护人资格的预防机制和未成年人监护人资格被撤销后的配套措施也都得到完善。不过,未成年人监护人资格撤销制度还有一些不足。为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应在我国《民事诉讼法》特别程序一章中增设未成年人监护人资格撤销案件一节,进一步完善撤销未成年人监护人资格的预防机制和未成年人监护人资格被撤销后的配套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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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前,河南省济源煤业公司青年职工王文明为救落水者身亡,他被济源市公安局授予"济源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但是,今年5月6日,济源煤业公司却将公安机关告上法庭,要求撤销该荣誉称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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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走进今天的中国农村,一个感人至深的印象,便是各地都在"撸起袖子加油干",力求让"乡村美"不至于成为"中国美"的瓶颈、洼地与短板。然而在为热火朝天的干劲点赞的同时,也有些许遗憾。这就是不少农村地区的新村庄建设,简直如出一辙、完全一个模子里脱胎出品。正如同有专家所言,千篇一律、千村一面,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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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涧秋 《四川行政学院学报》2023,(2):17-27+101-102
学位撤销与学位授予之间不是一体两面的关系,相对于不予授予学位具有制度独立性,适用的标准应当更加严格。通常情况下,学位撤销剥夺了申请人本来就不应当获得的学位,属于施加“旧的不利负担”。学位撤销在行为性质上属于高校对已经作出行为的纠错,必须遵循审慎处理原则。学位撤销旨在维护学术秩序,但应实现公益与个体权益的平衡。学位撤销不仅仅属于高校的自治范围,更是国家对学术自由之维护行使监督权的职责所在。《学位法草案》着力于对学位撤销制度进行型式化的构建,但在立法体例、适用事由上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