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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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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检察案例指导制度可以弥补成文法之不足,规范检察机关的自由裁量权,限制审判机关的自由裁量权,保障司法公正、司法独立,增强司法认同,提高司法效率。建构我国的检察案例指导制度,须得从指导性案例的来源、遴选和确认、编纂和发布、废止等方面完善其程序,并且建立检察案例指导制度的配套措施,包括建立检察案例指导制度的立法监督机制、赋予指导性案例一定程度的法律效力、增强相关检察文书的说理性、加强对检察官的培训力度。  相似文献   

2.
关于检察机关量刑建议权制度的规范化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蔡金芳  朱明棣 《前沿》2005,(6):88-90
司法改革是围绕着公正与效益来进行,量刑建议权制度是司法改革中出现的新举措。在我国如何建立量刑建议权制度,以及在实践中如何更好的发挥量刑建议权制度对于检察机关来说有着重要的地位。检察裁量权重点在于规范,但关于检察机关自由裁量权的范围,在理论上存在着不同的观点。本文从检察机关行使公诉权时,所享有的权力范围上肯定量刑建议权制度有其可行性和必要性。  相似文献   

3.
渎职罪“原案”是查处渎职罪的前提和基础,没有“原案”也就无所谓有渎职罪的存在,“原案”的存在与否,对检察机关启动法律程序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行为进行检察有至关重要的作用。但《刑诉法》修改后,检察机关对查处渎职罪案件涉及的其它刑事案件即“原案”没有管辖权,使检察机关在查处渎职侵权案件工作中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看,应赋予检察机关对渎职罪“原案”的管辖权。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是通过行使多种具体的检察权来实现的,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行为行使侦查权是行使法律监督职能的一种具体体现,为了充分实现这种职能,法律应赋予检察机关在查处渎职罪过程中涉及到的相关刑事案件可以行使侦查权,赋予检察机关对渎职罪“原案”的管辖权是从程序上保证检察机关查处渎职犯罪,履行好国家法律监督职能的必要手段。  相似文献   

4.
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是法律监督机关,依法行使法律监督权是国家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职能作用是监督国家法律的正确统一实施。该权力在实践中体现为两个方面:一为公权力,即检察职能;二为对内的管理权力。检察职能体现了人民检察院的法律职能,属于其业务。而对内的管理权力则是人民检察院为了保证法律赋予的检察职能有效行使而对单位内部工作流程及机关事务的管理行为,严格说不属于其业务。检察职能的表现形式是通过对个案的办理来实现不同形式的法律监督,这其中决定因素就是对于案件质量的管理和监督。笔者看到多年来全国各级检察机关都在不断的积极探索,寻求解决检察机关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途径和办法,案件质量管理部门就是在这种环境下应运而生的。  相似文献   

5.
本市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在开展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中,依法开展了有关探索,并制定了相关制度和规范,有效推进这项探索取得积极进展。作为全国开展民事执行活动法律监督试点单位的本市检察机关,结合实际积极会同本市各级法院,积极、稳妥地探索民事执行监督的方式方法和程序规范试点,取得初步成效。去年初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已受理涉及民事执行活动的申诉案件141件,立案审查47件,提出相关检察建议14件,  相似文献   

6.
检察机关是捕诉职能的实施者,在能动检察履职中,通过发挥主导作用和检察官自由裁量权的运用,提高“捕”“、诉”、“押”质效,推进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司法政策,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相似文献   

7.
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但在整个检察机关的诉讼法律监督体系中,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是较薄弱的一环,其最根本原因在于现行法律有关民行检察监督的规定过于简单、原则、笼统,没有程序上的系统性。因此,强化民行检察监督,使民行检察制度真正体现其价值,就必须从立法上完善法律监督程序,使民行检察监督有法可依。  相似文献   

8.
本文从完善赔偿立法的本愿出发,将赔偿法在检察实践中遇到的诸如检察监督权在赔偿法中的地位、检察机关受理赔偿案件的程序、办理赔偿案件应适用的法律标准、存疑案件的赔偿原则、应纳入赔偿法即应增加的赔偿范围、确认的进一步规范以及赔偿决定执行难等有争议的问题进行了探讨,从而引发我们进一步的思考,旨在期待一部完善的赔偿法律的诞生。  相似文献   

9.
在学习贯彻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新刑诉法)中,不少同志反映,随着新刑诉法的贯彻施行、不起诉范围的扩大,关于检察机关对不起诉案件特别是其中存疑不起诉案件,要不要给予刑事赔偿的问题,需要予以明确。我们认为,根据现有的法律规定,对不起诉案件不应承担刑事赔偿责任。首先,不起诉制度是我国起诉便宜原则的具体体现,不起诉案件不是错案。不起诉的基本含义,是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犯罪的案件,鉴于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犯罪的具体情况和法律的有关规定,不将其交付审判和处以刑罚更符合诉讼经济的要求和政策的目的时,法律赋予检察机关在权衡利弊后有权决定不起诉的自由裁量权。也就是说,不起诉是人民检察院对侦查终结的刑  相似文献   

10.
检察官自由裁量权对于实现个案公正、节约诉讼成本、提高诉讼效率、实现程序公正等均具有积极而重要的意义。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只明确了检察机关相对不起诉的自由裁量权,与其他国家相比存在权限过小、相对不起诉的效力不确定、制约不够等问题,极大地妨碍了检察机关自由裁量权目的的实现。应逐步扩大检察机关自由裁量权的权限并完善制约机制。  相似文献   

11.
我国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建设的提出有其社会现实性,相对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检察机关的角色定位而言,我国检察机关应该是一个相对独立的法律监督者、清正廉明的法律执行者和以人为本的法律服务者。鉴于这一角色界定,我国检察机关应在案件质量评查、刑检部门及其他部门检察职能规范化建设等几方面着手进行机制体制创新研究,以切实回应社会需要。  相似文献   

12.
腐败犯罪侦查管辖是否明确、合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我国惩治腐败工作的成效。我国腐败犯罪侦查管辖存在管辖权外部分割现象严重,公安检察管辖互涉案件规定不科学,地域管辖规定不合理,级别管辖规定不明确,指定管辖自由裁量权过大和犯罪嫌疑人管辖异议权缺失等问题。应着力完善我国腐败犯罪的侦查管辖体制,包括:遵循法定程序,明确各自职责,妥善解决腐败犯罪侦查管辖权的外部分割问题;公安检察管辖互涉案件以及腐败犯罪的牵连案件,统一归检察机关管辖;以犯罪地为标准,重构腐败犯罪侦查地域管辖;明确腐败犯罪侦查级别管辖的内容;完善和规范腐败犯罪侦查指定管辖制度;确立犯罪嫌疑人对腐败犯罪侦查管辖的异议制度。  相似文献   

13.
曾凡珂 《人民论坛》2012,(17):98-99
我国检察监督立法的不完善与检察机关"双重领导"体制的异化,导致检察法律监督权在司法实践中被弱化,因此,应制定检察法律监督法规范检察机关的监督行为,改革检察机关的领导体制为垂直领导,推行检察机关财政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检察机关经费保障制度,以此强化检察法律监督权。  相似文献   

14.
在新一届领导班子的带领下,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检察院全体检察宫开拓创新,勇于探索,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各项检察工作实现了新的发展,查办的一批案件分别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优秀案件、全省检察机关“十大精品案件”、服务经济发展典型案件等,涌现出了“全省十佳办案人”“全省优秀办案人”等一批先进个人,  相似文献   

15.
检察机关的不起诉自由裁量权是起诉便宜主义的主要体现,同时也是刑事不起诉制度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本文欲通过分析我国的不起诉裁量权,借鉴国外的立法,在矛盾中寻求解决问题的途径,从修改法律的角度完善我国刑事不起诉裁量权。  相似文献   

16.
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增加了关于公益诉讼的规定,为检察机关参与公益诉讼奠定了法律基础,但是相关职能部门并未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且在司法实践中的具体做法也不尽一致,对检察机关参与公益诉讼造成了诸多限制。对此,应该明确检察机关直接提起及调节公益诉讼的主体地位、支持起诉方式,制定督促起诉的法律依据和实施细则,并加强上级检察机关对公益诉讼抗诉案件的指导,通过检察建议全过程监督公益诉讼活动。  相似文献   

17.
在新《刑法》实施前,公安机关对轻伤害案件大都采取调解与治安处罚相结合的处理方式。调解无效的,绝大多数由被害方到人民法院直接起诉。只有极少数的案件由公安机关直接立案侦查并移交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但近年来,一些公安机关放弃以前的做法,对轻伤害案件一律由公安机关直接立案侦查,并移交检察相关审查起诉。笔者认为,公安机关的这种做法有许多不妥之处:第一,轻伤害案件一律由公安机关直接立案侦查,并移交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的做法,不符合我国法律的规定。  相似文献   

18.
李傲  侯皓瀚 《理论月刊》2023,(11):120-127
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作为传统检察职能的突破与发展,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中形成了新的权力配置格局。检察机关办理公益诉讼案件存在受案范围“等”外领域扩张的无序化、起诉资格与起诉顺位的结构化以及办案模式实然层面的主导化。而检察公益诉讼的理论基础主要依托于固有的当事人适格、诉讼担当、诉讼信托以及支持起诉等理论,并未区分法律监督与直接提起诉讼之间的权力—权利界限。检察机关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的应然状态应考量公益诉讼起诉人的立法定位、调查取证的权利边界以及不同程序之间衔接的具体向度等方面。  相似文献   

19.
<正>据《检察日报》2017年1月10日报道,2017年1月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进一步提高全国检察机关对加强产权司法保护重大意义的认识,并就加强产权司法保护提出明确要求。其中,《意见》明确规定,要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严格把握产权案件罪与非罪的界限标准,依法妥善处理历史形成的产权案件。  相似文献   

20.
2018年修改的《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将检察建议明确规定为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方式,同时规定了相关单位应予配合,及时将采纳情况书面回复检察院,一定程度上有助于检察建议“刚性”之提升。此外,《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规定》对线索发现、调查核实、制发、监督落实的每一办案环节进行具体规定。实践中,检察建议仍会面临质量参差不齐、刚性不足、相关单位不配合难落实等窘境。检察建议制度的改革,应当把握事中监督、参与式监督、动态监督的大方向;办案方式上探索“案件化”工作模式,方能做到每一办案环节的规范高质,助推检察建议的刚性效力实现,切实发挥法律监督之重要功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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