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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将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翻译成WTO的通知语言是中国履行加入WTO承诺的内容之一。在地方性法规规章的英译过程中,存在着技术性和管理性两方面的问题。地方性法规规章译本在法规规章名称、专有名词和法律术语的英文译法方面形成了初步的统一,在语篇安排和译文风格上则较多地体现了中国法律法规原文的特征。中央和地方政府法制部门应加强翻译力量的组织、培训和协调,解决翻译文本的统一性问题,保证译文质量,维护国家法律权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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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铮 《公共行政与人力资源》2008,(2):45-48
地方法治建设对地方性法规的内容、形式、结构和体系提出了新要求,需要对已有的地方性法规实行继中国因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而清理地方性法规后再一次清理。选项机制的确定是地方性法规清理的关键,法律、行政法规和执法实践是地方性法规清理的主要依据。在清理启动过程中,要建立长效机制,做好有关机构的职责分工,定期清理并注重公众参与。 相似文献
3.
按照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地法性法规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权力机关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和颁布的适用于本地区的条例、实施细则、施行办法、规定、通则等具有规范性的法律性文件.它具有三个特点,即从属性、地方性和实施性.从属性是讲地方性法规在我国法的体系中的地位.地法性法规不得违犯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它服从于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受制于国家立法机关,是一种从属性法律性文件.地方性是就其内容和效力范围而言的.地方性法规在内 相似文献
4.
根据新《立法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设区的市的地方性法规在实施前需提交所在省、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进行审查批准方可施行。《立法法》实施后,各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的批准在实践中存在着诸多的差异,这些差异主要体现在各省对批准权运行制度的规定和省人大对批准的实际处理两大方面,这对设区的市地方立法的运行造成了一定的困扰。与此同时,近年来,学者关于设区的市法规审批权的法律属性、审查范围等问题也存在各种争议,这些争议凸显了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在实际运行中的差异性,为促进法制统一,应尽早予以明晰。为此,建议以明确设区的市法规批准权的法律属性为基础,科学把握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的法律位阶与事权,统一对提交法规的审查批准范围,在现有制度框架内实现对批准机关"无缘由搁置已提交法规"现象的规制。 相似文献
5.
评价地方性法规质量高低的标准有两条:一条是法律标准,即"不抵触原则";另一条是实践标准,是指"有特色"和"可操作"。不抵触原则是指地方性法规不得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的具体条文相冲突、相违背,并不得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的精神实质、基本原则相冲突、相违背。"有特色"是指地方立法要充分反映本行政区域经济、政治、法制、文化、风俗、民情等对立法调整的需求,注意解决本行政区域突出的、而国家立法未能或者不宜解决的问题;"可操作"是指要求地方性法规要加强民主立法,正确处理公权与私权、自由与秩序的关系,完善有关立法的程序规定。 相似文献
6.
齐齐哈尔市文化建设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已有部分法规,例如:《齐齐哈尔市旅游条例》等。欲构建地方性法规保障体系还需要进一步制定其他法规,例如《齐齐哈尔网络文化传播及网络安全条例》、《齐齐哈尔市社区文化建设条例》等。 相似文献
7.
《思想政治工作研究》2004,(10)
十大劳保制度保障民生 10年来,国务院先后颁布了一系列法规,各地也制定了与之相配套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初步形成了以《劳动法》为基本法律,有关法规、规章相配套的劳动保障法律体系的框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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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理论研究(上海工会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20,(1)
改革开放以来,上海女职工劳动权益相关的法律制度不断完善,在女职工平等就业、劳动保护、三期特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生育保险等方面形成了一系列特色鲜明的地方性政策法规,其中有不少保护标准明显优于全国标准。同时,女职工劳动权益保障工作仍有提升和改进的空间。上海应尽快修订地方性法规,落实现有保护标准,加强女职工多渠道维权机制。 相似文献
10.
近两年来,国务院近30个部门已清理了法规2300多件,其中废止了830件,修订了325件,范围涉及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知识产权及投资等诸多方面。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和其他政策措施的清理工作已经结束,19万多件地方性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措施决定已经修改、废止或停止执行,实现了地方法律法规与国家法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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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鸿潮 《北京行政学院学报》2008,(3):82-85
为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而进行的地方立法,以制定地方性法规较为适宜.而地方性法规的制定,在立法空间上,应当排除法律保留事项、限制公民基本权利的事项、中央职权事项等内容,而把落实法律授权,并就突发事件应对做出程序性、保障性和补充性规定作为立法重点. 相似文献
12.
依法行政:法治的基本要求与体现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依法行政是现代法治国家政府行使权力时所普遍奉行的基本准则。依法行政的提出对于行政机关法律意识的增强和依法办事习惯的养成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是我国行政管理法治化的真正开端。在我国,行政机关作为国家权力的执行机关,担负着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经济和文化事业、社会事务的繁重任务,是国家权力中最活跃、最普遍的权力,并且拥有很大的行政自由裁量权。行政权的运用关系着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个人利益,直接影响人们的生活。自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国家制定了大量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章,据统计,80%的法律,90%的地方性法规,全部行政法规和规章都是由行政机关负责实施的。这就决定了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难点和关键。 相似文献
13.
近年来,山西在营造外商投资的政策与法律环境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同时也存在着利用外资规模偏小、水平不高、对外商投资的产业配套功能落后、管理体制有明显缺陷等问题.因此,有必要提高立法的科学性和政策的相对稳定性,有针对性地制定一些地方性法规,以优化山西外商投资的政策与法律环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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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台湾同胞投资保障条例》的创新和突破张仁松《厦门市台湾同胞投资保障条例》是八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授予厦门特区立法权议案后,厦门特区制定的第一部涉台法规,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颁布之后,全国最先公布的与该法律相关的地方性法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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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党的领导以全面领导为特征,以法治化为基本方向,为此,必须在准确把握党的全面领导内涵的前提下,完善党的全面领导的法规制度,使党的全面领导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党的全面领导以政治领导为核心和根本,在党的全面领导的法规制度建设中,要着重围绕政治领导,首先从《宪法》《党章》层面对党的全面领导做出规定,同时也要在党的全面领导的主要领域做到有规可依,注重用党内法规制度解决党的全面领导存在的突出问题,这样才能更好地保证党的全面领导要求得到真正贯彻落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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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不能抛开全国统一的法律体系另搞一套,追求地方、部门所谓的“法律体系”,既不能在每个法律部门内形成各自的“母法”和“子法”,各地方、各部门也不能搞自己的“法律体系”。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应该是以宪法为统帅,法律为主干,包括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等规范性文件在内的,由七个法律部门、三个层次的法律规范组成的协调的统一整体。 相似文献
19.
刘士文 《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1,11(3):40-42
我国现行治安管理法规的体系由国家和地方这两个方面共同组成.其中国家治安管理法规的体系由基本法律、法律(非基本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行政规章、法律解释、决定和命令六种类型构成,地方治安管理法规的体系由地方性法规、自治和单行条例、地方行政规章、地方法律解释、地方决定和命令五种类型构成.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