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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敏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3,12(3):39-42,48
经营者与消费者作为网络交易的双方主体,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对其权益全面加以保护具有异乎寻常的重要性。然而,现行理论总是立足于消费者一方的权益保护,而忽视经营者一方的权益保护。为平衡网络交易中消费者与经营者的权益,挖掘现行网络交易中的双方权益平衡的缺陷,本文参考外国相关法律法规,从网络交易运行模式和法律视角探寻网络交易中经营者与消费者的权益平衡方式,以完善网络交易市场,促进市场经济秩序的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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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歌 《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5,(1):25-27
网络购物消费者具有特殊性,其所掌握的信息、资源与经营者相比处于弱势地位,需要法律特殊予以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后悔权、知情权和网络交易平台责任等制度的设计正是回应了网络购物消费者的诉求,体现了以人为本、以消费者权益为重的立法精神,能够有效改善网络交易环境,规范网络交易秩序,保证交易安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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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岩 《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2,(3):36-37
近年来,中国网络购物交易规模快速发展。但是我国网络消费者权益保护存在我国有关法律对网络交易的监管滞后、经营者消费者之间关系不平等等诸多问题,侵害消费者安全权现象严重。为此,文中探讨了完善我国网络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对策,社会和政府负起其应有的责任与义务,把建立和完善网络交易安全的立法提到议事El程上来,才能减少和避免纠纷的发生,才能提高人们网络购物的积极性,才能促进网络购物的健康发展,进而对我国国民经济作出积极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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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交易以其便利快捷的方式,吸引了众多消费者。但是,由于网络的虚拟性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滞后性,使消费者权益在这一新型交易模式中容易受到损害。文章探讨了在网络中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难题,重点分析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保护网络消费者权益方面面临的挑战,如对网络消费者交易权、隐私权、知情权与退换货权利的保护等,并提出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交易安全权、隐私权、知情权和退换货方面的法律完善的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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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技术的迅猛发展使得一种全新的商业模式—电子商务应运而生,其高效性、低成本性等优势使其彻底突破了传统的交易模式,但在其产生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背后也对消费者权益保护造成了极大的威胁,因此明确经营者的信息披露义务、切实加大对网络虚假广告的打击力度以及对格式合同进行相关规范并保障消费者交易安全等措施显得至关重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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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更多的青年人及各种年龄层次的人,都开始热衷于网络交易,这一群体的数目在不断增长.由于网路交易的特殊性,网络交易所带来的各种法律问题也逐渐受到各界的高度重视,特别对于我国几亿消费者而言,更为关注网络消费者群体权益的保护.本研究对于揭示青年的消费理念和消费心理具有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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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国际互联网的广泛普及和电子商务的发展,越来越多的消费合同通过网络订立。网络消费交易合同所产生的法律问题冲击了传统的国际消费合同法律制度。为了适应电子商务迅猛发展的形势,并确保消费者对电子商务的信心,我国立法必须从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角度确定网络消费交易合同的法律适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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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统社会历来讲究"空口无凭"立字为据,从而形成了一套"白纸黑字"的例行规则。譬如购物单据,它是双方经济交易发生时,所取得或填制的载明交易、事项实际情况的书面证明,是会计进行核算的原始资料和重要依据,及保障双方权益最有力的证明。抗战时期,国民政府军委会政治部颁行了《军民合作公约》,军队方面之第6条规定:"购买物品,须用法币,现行交易,不得借故赊欠。"民众方面之第2、4条规定:"与军队交易,不得高抬物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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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社会稳定"、"维护民众权益"、"维护社会安全"是我国在不同阶段提出的社会冲突管理准则,客观地评价其管理绩效,进一步升级社会冲突管理理念,优化转型后期社会冲突管理模式是我国转型和发展的需要。只有走出狭隘的"维稳"思路,牢固树立社会安全理念,积极维护民众和政府的权利,才能实现社会的长治久安和快速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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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团购的出现不仅颠覆了传统的消费模式,甚至对现有的网络交易模式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冲击,对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提出了新的挑战。文章试图结合自身经历以及一些网络团购中常见的侵权现象,从行业自律、部门监管和法规建设等方面分析如何对网络团购中消费者的权益进行有效保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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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地区的建设主体是各族民众,生态权益是各族民众的基 本权益。本文分析了民族地区生态权益保障特有的制度基础,论证了建立健全自然资源产权制度的重要性,同时对加强民族地区生态立法问题做了规范性分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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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志强 《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8,(4):112-113
随着信息产业的发展,电子商务对世界经济产生了前所未有的影响。相对于传统交易,电子商务具有交易主体虚拟化、交易过程无纸化、支付手段电子化、交易空间泛地域化等特点。电子商务的这些特点克服了传统商务生产者与客户之间消息渠道不畅、中间环节浪费的弊端,但与此同时,这一特点也决定了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力量对比更加悬殊,网络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安全权等更容易遭到网络经营者的侵犯,本文就电子商务中消费者权益保护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和研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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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具有传统政治参与所不具备的便捷、廉价、开放等诸多优点,网络政治参与逐渐成为普通民众维护权益、表达意愿及建言献策的首选。但在此过程中,农民群体却被边缘化了。究其原因,有网络政治参与愿望和能力不足的问题,也有因贫困而不具有基础设施的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就必须从激发农民网络政治参与的愿望、提升他们的能力等方面入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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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软件用户是软件提供商在双边市场模式下获取盈利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其消费者身份是毋庸置疑的。互联网软件用户的消费者权益包括公平交易权、安全保障权、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应健全网络格式合同,加强网络隐私权的法律保护,完善网络用户知情权和消费者公益诉讼的规定,以保护互联网软件用户的权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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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网络的高速发展,网络交易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俞益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与此同时,由于我国在信息化建设以及网络技术等方面还非常的不完善,网络交易中卖家钻着法律漏洞,利用网络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比比皆是。这在很大程度上,损害了网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不利于建立公平、安全、健康、和谐的网络交易环境。我们必须认真面对如何有效解决利用网络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这一难题,以促进网络交易市场的健康成长和良性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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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21,34(4):67-74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澜沧江—湄公河流域的安全问题日趋复杂多元,利用网络实施赌博、骗取民众钱财、助推毒品交易传播等网络犯罪不断滋生蔓延。通过引入SWOT战略分析法分析得出:澜湄国家共同打击网络犯罪具有澜湄执法中心平台优势与澜湄各国良好警务合作基础优势,及敏感复杂的政治环境与有限的网络犯罪治理能力劣势;面临良好的合作前景和全面深入的合作需求机遇,及法律适用冲突与管辖权冲突挑战。因此,完善澜湄流域网络犯罪治理应制定有针对性的推动流域网络安全执法合作的策略,如完善澜湄流域网络犯罪治理的法律基础,充分发挥澜湄执法中心的多边平台优势,建立澜湄网络安全观和网络犯罪合作治理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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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互联网+食品"新业态乘势而上。相对于传统的实体店交易,网络食品交易的环节及参与主体类型均较多,导致网络食品交易的法律关系相对复杂。要筑牢网络食品安全"防火墙",应完善网络食品安全立法,加强网络食品安全日常监管,构建网络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强化第三方平台的法律责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安全"。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