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国家所有权制度改革的阶段性特征:分析与前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家所有权制度改革主要是沿着调整国家所有权的内部关系——国有资产管理关系的路径展开。国家所有权制度改革的成效是显著的,但也存在着不足。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国家所有权制度改革的趋势应为变革"大一统"的国家所有权制度为中央与地方分级所有的国家所有权制度,最终形成"一级政权、一级财政、一级所有权"。  相似文献   

2.
陈丹 《传承》2010,(33):102-103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的共有权是构成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建筑物区分所有权问题中最复杂、最容易引起纠纷的就是区分共有权。如何实现共有权呢?为此,通过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之共有权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及共有权行使原则、侵权保护措施角度来论述共有权的实现。  相似文献   

3.
单平基 《求索》2010,(12):50-52
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这一法律概念在不同场合下具有不同的法律性质和制度内涵。自然资源全民所有并非法权概念,需要过渡到宪法上国家所有权以获得法律保护,宪法上国家所有权则需进一步转化为民法上国家所有权才能使自然资源作为民法上所有权的客体被支配。伴随着主权国家向国家法人的主体转化,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的性质亦实现了转变。这为在其上设置用益物权性质的自然资源使用权提供了可能,从而保障了自然资源效用的最大发挥。  相似文献   

4.
国家所有权民法保护的思想经历了特殊保护论、平等保护论和否定论这三种观点。分析这些思想的方法论,都有意无意地将私人所有权作为所有权的唯一类型;而所有权不仅包括私人所有权,也应当包括公共所有权。公共所有权具有不同于私人所有权的表现形式,国家所有权属于公共所有权的一种,因而其民法保护应当建构有别于私人所有权的思想和制度体系。国家所有权民法保护的核心是实现国家所有权的物权化,应当协调好其与公法保护的关系,具体方法包括按民事权利模式来设计国家所有权的行使,对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侵权行为追究民事赔偿责任以及按国有财产的功能规定不同的保护措施。  相似文献   

5.
本文从经济的和宪法的两个角度论证征用制度的正当性 ,指出我国当前征用制度适用中的缺陷并着重剖析其背后的两种价值冲突 ,要纠正我国的征用制度“无效率”的情况 ,就有必要在将征用理解为“对个人所有权的限制”和“对个人所有权的保护”两种价值取向中作出选择 ,特别要强调从公法的视角看待征用制度 ,强化公法理念构筑征用制度。认为应该强调征用制度的本质是对个人所有权的保护 ,并提出完善我国当前征用制度的可能性思路和具体措施。  相似文献   

6.
现有土地制度缺陷是阻碍土地流转的根本因素,土地流转遇到了来自土地所有权上的瓶颈。农村土地所有权改革的重心应该从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分离转移到所有权制度上,应该以马克思土地所有权理论为指导,在土地公有制下,设立"土地两级所有权"。  相似文献   

7.
周猛 《湖湘论坛》2014,(1):64-67,86
现有土地制度缺陷是阻碍土地流转的根本因素,土地流转遇到了来自土地所有权上的瓶颈。农村土地所有权改革的重心应该从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分离转移到所有权制度上,应该以马克思土地所有权理论为指导,在土地公有制下,设立“土地两级所有权”。  相似文献   

8.
周猛 《湖湘论坛》2015,28(2):56-61
土地问题既是经济问题也是政治问题。土地所有权分割作为土地所有权制度设计和变迁的重要基础,是土地政治和经济问题关系的"粘合剂"。"农地两级所有权"有利于我国农村土地政治经济相关问题的解决。  相似文献   

9.
城市人口剧增与城市建筑用地紧张之间的矛盾,导致城市建筑尤其是住宅建筑已逐渐地趋向于向高层化发展。由此,建筑物区分所有权问题随之而产生。在我国,关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理论的研究开展得较晚,而在社会现实生活中因高层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之共有部分所产生的纠纷不断发生,因此确立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已是势在必行。实践中有关区分所有权纠纷主要发生在各区分所有权人有关共有权的问题,而且共有权是建筑物区所有权制度的两大灵魂之一,所以,本文旨在对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之共有权中难点问题进行深入研究。解决了这些问题,也就基本解决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绝大多数纠纷。  相似文献   

10.
刘文忠 《新东方》2004,(10):48-53
社会科学和哲学研究所有权和所有制问题由来已久,但是一直不能与经济学、法学的研究融合在一起,弱化了对社会政策的指导能力,导致不必要的分歧和争端。 从制度上对所有制、所有权和产权问题进行探索有利于从根本上解决制约中国经济发展的根本问题。制度本身具有降低交易成本,提供激励的  相似文献   

11.
所有权保留是对移转所有权设定特定条件的法律制度,它广泛地运用于分期付款买卖中,由于其具有担保价金给付的功能,故被交易习惯、判例法乃至成文法确认为担保制度之一。大陆法系国家立法一般肯认所有权保留是一种债法上的担保,大多将其限定在买卖的范畴予以规范。我国的所有权保留也规定在《合同法》之中。本文分析了我国《合同法》中对所有权保留规定的不足,并提出了修改和完善的建议。  相似文献   

12.
许光县 《求索》2013,(1):119-121
以义田为代表的清代团地土地,是清代土地所有权的重要形式之一。清代法律对团体土地所有权的规制,主要从设立途径、运行模式、保护源泉三个方面着手。清代团地土地所有权在宗族等主体上的设立过程,体现了民间力举与国家力推的特征。清代团体土地所有权采用近乎苛刻之运行模式,是封闭主义与回避原则的作用结果。宗族法与国家法的二元合力,则形成了清代团体土地所有权的保护源泉。清代团体土地在发挥稳定基层社会、促进宗族和睦的作用同时,也阻碍了商品经济在封建社会中的发展。研究清代团体土地所有权,不仅具有构建中国传统物权制度的理论价值,而且对于我国当前正在进行的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改革,具有重要的现实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13.
罗马法的所有权理论衍生了一物一权原则,它的确立是通过所有权人对物的直接支配和利用,从而实现物的独立经济价值.随着人们对物的利用方式的发展,以其中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公司财产权以及所有权保留制度为例,运用社会学实证的研究进路,分析了所有权理论在上述制度中的变化对一物一权原则产生的突破,并提出了对所有权理论中一物一权原则的重构.  相似文献   

14.
土地农村集体所有权的存在在历史上起到过相当积极的作用,但对当前经济社会环境的发展,若仍然按照计划经济年代的模式来确定农村集体土地并不妥当。由于村主体在法律上和实践中本身存在的问题,加上集体所有的形式与实际间的矛盾,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已成为经济发展的束缚,不利于国家经济的发展和社会法制的完善。对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进行改革,从实际的土地所有权转变成形式的土地所有权,并切实保障农民的各项土地权益,最终取消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全部转为国家所有。  相似文献   

15.
杨奎臣  李婧 《前沿》2011,(11):97-99
《物权法》的颁布施行并未否定《合同法》所确立的所有权保留制度,该制度也适用于特殊动产买卖,特殊动产所有权移转以交付生效为一般规则,以所有权保留为特殊规则。但所有权保留约款仅具有效力的相对性,缺乏公示手段,难以对抗善意第三人,出卖人取回权的实现受到限制,应完善特殊动产所有权保留公示制度,以避免出卖人与善意第三人间的权利冲突。  相似文献   

16.
张纯 《求索》2007,(11):102-104
我国国家所有权定位渊源于我国宪法第6条以及第7条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④国有经济即全民所有制经济。宪法的这一规定常常被人们诠释为:我国公有削就是全民所有权与集体所有权,进而简化为所有制即所有权。实际上,所有权制度仅仅涉及所有制部份利益关系的法律安排,并不能充当实现所有制全部目标的唯一工具。我国现行公有制所有权表现形态为全民所有与集体所有。全民所有应当是公共所有(公有),属于公法性质的所有权,国家所有权应当属于民法上的所有权,是独立于公有之外的公有制的另一所有权表现形式。中国语境下的“公有”既不是“全民所有”,也不是“国家所有”不属于传统民法上的任何所有权类型。  相似文献   

17.
余欢  郝赪 《人民论坛》2015,(5):104-106
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之一是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进行改革,但在改革的过程中,民族地区的情况不容乐观,没有达到预期目标。文章通过对农村集体土地的所有权制度进行深刻剖析,找出目前所存在的问题,提出重构民族地区集体土地所有权的设想:其一,确定集体所有权之性质;其二,明确农村土地所有权依附的主题。  相似文献   

18.
王红梅 《传承》2010,(33):106-107
所有权保留已成为目前最活跃、最理想的担保方式之一。我国关于此制度的规定过于原则,欠缺可操作性,对保留买主期待权问题更是少于提及。而对于任何权利,如果没有行之有效的保护制度予以保障的话,就很容易沦为空设,鉴于此,笔者就截取这个角度,以期对保留买主期待权效力及其保护问题做初步的探讨。  相似文献   

19.
一、中央与地方的收益分配现状我国现行法律明确规定,矿产资源归国家所有,中央政府代表国家行使矿产资源所有权。相应地,中央政府成立国土资源部作为矿产资源在中央的管理机构,地方上设有国土资源厅和国土资源局作为中央垂直领导的机构,其编制与各级政府没有直接的从属关系。各级国土资源部门作为职能机关,其重要的职能就是代表中央政府行使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重要表现就是收取矿产资源补偿费。可以说,我们目前从制度上,已经实现了中央政府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管理。  相似文献   

20.
余志荣 《理论月刊》2004,(7):112-114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一项重要的不动产所有权制度,随着住房制度的改革以及建筑物高层化、复杂化的发展,区分所有权成为立法的一个重要问题。我国正在制定中的三个物权法草案对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概念、专有部分的范围、共用部分的范围与费用的负担、成员权这些重要问题都有涉及且有不同表述。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