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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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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保险合同中,投保人所负如实告知义务对于合同的成立和生效有着重大影响。我国现行《保险法》对此尽管作出了相关规定,但并不完善。如实告知义务的法理依据为"最大诚信说",应将被保险人纳入告知义务主体,对告知的内容应实行书面的询问回答主义。  相似文献   

2.
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是股东平等原则的重要体现。我国新公司法顺应国际立法潮流规定了这一制度,对其适用范围做了明确规定,但是对于该权利的具体行使程序,则规定得过于简略,这给法律权利转化为实际权利增加了难度。  相似文献   

3.
异议股东股份收买请求权制度是保护小股东的最后救济手段,也是异议股东退出公司的有效途径.有限责任公司的人合性与封闭性决定了其股份流动性的相对欠缺,因此这一制度在有限公司中的确立尤为重要.我国2006年新修订公司法中确立了该项制度,但仍存在一些不足,有必要从增强程序性立法、增加请求权事由、完善价格评估机制等方面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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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我国异议股东股份收买请求权制度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发生对股东的利害关系产生重大影响的公司变更时,如何既维护“资本多数决”的原则,又充分保障少数异议股东的权利,成为一个亟需解决的问题。而我国《公司法》没有相应的规定,因此,建议我国《公司法》引入异议股东股份收买请求权制度,以实现对公平与效率价值的平衡和协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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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实告知义务的履行主体除应包括投保人外,还应包括被保险人;如实告知义务的履行方式应以书面询问主义为宜;如实告知义务内容的重点在于对重要事项和已知或应知事项的把握;在判断违反如实告知义务的要件时,需同时考虑主观和客观两个方面。  相似文献   

8.
告知义务是保险理论界和实务界一个容易引起争议的问题。在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是同一人的情况下,被保险人负告知义务毫无疑义;在被保险人是投保人以外的第三人的情况下,被保险人理应列为告知义务人。对保险人解除权行使的后果,《保险法》的规定不够完善。保险人解除合同后,未收到保险费的,投保人仍须给付;保险人的合同义务并非始于保险事故发生之时,而是在整个保险期间。应当增设被保险人为告知义务的法定主体,扩大告知义务的履行期限,增加告知义务免除的事由,进一步保护投保人的利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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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股东分红权诉讼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范卫红  赵定一 《求索》2013,(3):215-217
股东享有的利润分配权利属于股东最基本的权益。公司中特别是有限责任公司效益很好,但是受大股东操纵长期不分红,中小股东分红权因大股东的优势地位而在利润分配上无法实现。股东分红权作为股东最重要的自益权,必须得到充分的保护与救济。2006年施行的《公司法》,打破了原来没有为股东权和公司利益保护提供有效司法救济渠道的公司诉讼的狭隘格局,赋予了公司股东更加全面的权利。当分红的权利受到侵害时,股东可以用诉讼的形式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1.
案情:2009年10月23日,陈某与某保险公司签订《守护专家住院定额个人医疗保险合同》,合同生效日为2009年10月27日,保险期限为一年,投保的险种为守护专家住院定额个人医疗保险,保险费用为366元。  相似文献   

12.
目前我国已经出现较多关于股东除名的司法实践,但在公司法法典中却难觅该制度的踪影,只是在司法解释中有只言片语提及。究其原因,应在于我国理论界对该制度的研究还不充分,尤其是关于股东除名制度理论基础的研究,学界存在多种观点不同甚至迥异的学说,显得杂乱无序、相互矛盾,缺乏统一性。此外,对于股东除名制度的价值与功能,学界研究也存在很大的差异,以至于对我国建立股东除名制度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清,在股东除名制度的适用范围、适用对象等实体问题上也出现较大的分歧,直接影响股东除名制度的立法进程与司法适用。因此,有必要对我国股东除名制度的理论基础和价值功能进行系统研究,为相关公司立法和司法实践活动提供必要的理论支持。  相似文献   

13.
喻军  叶进 《求索》2007,(6):106-107,105
连带使用行为是市场经济中对他人商标合法使用的现象,是商标权限制的一种形式,在国外司法实践中对此类行为进行了相应的法律规制。在我国的现实生活中也存在着这种现象,且存在着不规范连带使用造成不正当竞争的后果,而我国法律对这类行为尚无明文规定。本文试对此进行粗浅的探讨,建议在法律规定中明确连带使用行为的法律地位,规范商标使用行为。  相似文献   

14.
卢学希 《求索》2012,(6):225-227
保险合同的特殊性衍生了最大诚信原则,保险合同对于诚信原则的要求远远大于其他合同,这体现在对投保人与保险人的特殊要求。最大诚信原则对投保人的要求主要是如实告知与履行保证,对保险人的要求则主要是弃权与禁止反言,我国保险法上对此均有一定的特殊反映,同时也存在不容忽视的立法缺陷。  相似文献   

15.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制度与一般侵权精神损害赔偿相比,在侵权的主体、侵权行为违反的义务、侵权行为的对象和责任成立方面有自己的特点。《婚姻法》规定了有权请求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四种情形,但未能涵盖实践中严重侵犯婚姻关系中另一方权利的过错行为,立法上应采用列举与概括相结合的方式,列举之后加一个概括性条款;在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主体方面,明确“过错”的判断标准,同时赔偿请求权人应限定为夫妻一方,不能任意扩大,但在赔偿义务主体方面,应列第三者为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赔偿义务主体;在损害赔偿金数额的确定上,应结合现行立法和婚姻关系的特点来确定。  相似文献   

16.
崔祥建 《前沿》2001,(12):96-98
公司的董事会作为公司的执行机构一方面应以高效率的经营管理好公司 ;另一方面应对股东的利益加以保护。特别是对小股东的利益保护 ,对公司的市场价值乃至一国资本市场的广度、深度和结构都会产生重大影响。在投资者保护中 ,小股东保护是最重要的 ,以致于我们常把投资者保护归结为小股东保护。  相似文献   

17.
新《刑事诉讼法》首次以立法的形式确立了不得强迫自证其罪原则,并公开承认强迫公民认罪的非正当性,这是我国刑事诉讼制度发展的又一重大突破。要实现不得强迫自证其罪原则的价值预设和法律功能,需要对其制度渊源与正当性作进一步的考察,以促进不得强迫自证其罪原则在中国的贯彻与落实。  相似文献   

18.
杨庆庆 《人民论坛》2012,(17):66-67
在某些公司中,大股东或控股股东利用其具备的地位优势和影响力侵害中小股东甚至公司的利益时有发生。中小股东权利保护不力的制度性根源在于,资本多数决原则的缺陷和滥用,中小股东的制衡能力薄弱,大股东诚信义务的缺失以及公司股权结构不合理。需要针对这些不足设计法律保护机制,从而使中小股东权利得到保护。  相似文献   

19.
民事救助义务是民事作为义务的一种,大陆法系国家有明确且一般性的民事救助义务立法,英美法系虽然坚持无救助义务规则,却承认了越来越多民事救助义务的例外情形。随着见死不救的案件逐渐引起社会的关注,我国对民事救助义务的立法成为一种社会需求,但是将道德义务上升为法律义务,还应当借助救助者与被救助者的关系类型以及救助行为的合理性等因素来限制民事救助义务的范围。  相似文献   

20.
建立股东派生诉讼制度对于制约公司管理层滥用其管理权,平衡股东与董事之间的权利,保护中小股东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国现行法律一直未明确确立这一制度,只是在司法实践中依公平原则受理和判处了几例派生诉讼案件.本文论述了派生诉讼的概念、性质和提起诉讼的前提条件,提出了一些在我国建立派生诉讼制度的立法意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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