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我国社区矫正制度的建立对于完善我国刑罚执行制度、保障良好的教育改造效果、实现国家行刑资源的有效配置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我国社区矫正制度存在法律规范缺失、社区矫正适用率不高、社区组织基础薄弱等一系列问题。应该通过逐渐完善社区矫正立法、创新完善社区矫正工作机制、拓展社区矫正的适用范围、积极推进社区建设,发挥社区应有的功能等途径,完善我国的社区矫正制度。  相似文献   

2.
对未成年犯实行社区矫正是使未成年犯刑罚执行工作向国际化、人性化发展的重要举措。未成年犯社区矫正是由若干功能板块组成的动态系统。我国未成年犯社区矫正工作体系的构建可以分为宏观、中观和微观三个层面。  相似文献   

3.
社区矫正是一种人道、有效、经济的罪犯处遇制度。对未成年犯适用社区矫正制度是现代刑事政策的重要趋势。从刑罚的教育性角度考察,监禁刑与罚金刑难以从根本上改造未成年犯的犯罪思想;从未成年人发展的角度看,在正常人生活的健康环境中进行改造,有助于减轻心理压力,增强重新做人的决心。我国应当建立专门的未成年犯社区矫正制度,设立专门的未成年犯社区矫正组织,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对未成年犯进行行为矫正和心理指导。  相似文献   

4.
社区矫正是一种人道、有效、经济的罪犯处遇制度。对未成年犯适用社区矫正制度是现代刑事政策的重要趋势。从刑罚的教育性角度考察,监禁刑与罚金刑难以从根本上改造未成年犯的犯罪思想;从未成年人发展的角度看,在正常人生活的健康环境中进行改造,有助于减轻心理压力,增强重新做人的决心。我国应当建立专门的未成年犯社区矫正制度,设立专门的未成年犯社区矫正组织,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对未成年犯进行行为矫正和心理指导。  相似文献   

5.
社区矫正作为一种体现人类文明的刑事执行方式被引进我国,无疑体现了我国社会的文明进步。社区矫正的根本目的是预防犯罪人重新犯罪,然而,任何一种事物受自身条件和外部因素的限制,其功能都是有限的,社区矫正也不例外。受刑罚理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刑事政策的实施效果、我国当前政府组织模式和社区建设现状等各种条件的制约,我国现在正在进行的社区矫正并未达到政策制定者所预期的政策目标。应当以近几年在我国起步的社区矫正工作为媒介并且结合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探讨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对教育改造未成年犯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并对如何完善我国未成年犯社区矫正制度进行思考,提出对策。  相似文献   

6.
社区矫正作为与监禁刑相对应的一种行刑方式,在对未成年犯的矫治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社区矫正起源于西方,西方国家对未成年犯的社区矫正项目的设置有很多经验值得我们借鉴.建立和健全我国未成年犯的社区矫正项目,可以在借鉴域外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国情,针对具有不同人身危险性程度的未成年犯设置不同类型的矫正项目.  相似文献   

7.
目前,我国未成年犯的社区矫正项目尚未成体系,针对性不强,项目实施流于形式,矫正效果不理想。为改变这一现状,需借鉴国外成熟、先进的经验,从我国实际国情出发,分层次建构未成年犯社区矫正项目体系:第一层级,禁止令、社区服务令等法定矫正项目;第二层级,家庭关系类、社会交往类等必要矫正项目;第三层级,体能训练、同伴指导等可选择矫正项目。在矫正项目的具体实施上,应明确合适的项目实施主体,充分评估矫正需要,合理设计矫正量以及科学评价矫正效果。  相似文献   

8.
刑法修正案(八)已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社区矫正被正式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下来,这无疑促进了社区矫正工作的发展,但是,我国社区矫正工作当前还存在着社会公众对社区矫正制度的认识存在偏差、非监禁刑适用比例偏低、社区矫正工作主体亟待加强、社区矫正工作机制还不能做到规范运行等问题和制约因素,严重影响着社区矫正工作的发展。  相似文献   

9.
法院作为社区矫正的第一道关口,必须树立现代司法理念,在我国现有的法律框架内适时适度地选择适用监禁刑或非监禁刑,使罪犯得到及时有效的矫治,控制和减少重新犯罪,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贡献.  相似文献   

10.
目前,全国各地普遍依托社区矫正工作的整体框架,在未成年犯社区矫正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但无论是在制度层面还是在实践层面都存在着诸多不足。针对我国未成年犯社区矫正中存在的问题,在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先进经验的基础上,对未成年犯社区矫正的法律体系、矫正项目、适用比例及适用范围等内容进行完善,以期降低未成年犯的再犯罪率,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相似文献   

11.
全面试行社区矫正工作,对于贯彻落实中央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部署,推动社区矫正工作深入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综合各国的情况来看,社区矫正可谓是"四位一体",既是刑罚种类,又是行刑方式,还是行刑场所和行刑活动。我国社区矫正立法应与《监狱法》的修改一并考虑,并且把死刑立即执行的法条也纳入进来,统一取名为《刑罚执行法》,遵循法律出台修改先实体再程序后执行的自然逻辑顺序,即《刑法》——《刑事诉讼法》——《刑罚执行法》,而不宜搞单独的《社区矫正法》。  相似文献   

12.
社区矫正是人民法院行使审判职能、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一项重要工作。自2003年试行社区矫正工作以来,人民法院在社区矫正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仍面临着立法依据不足、非监禁刑适用率较低、与相关部门工作衔接不够紧密等困难和问题。要更好地推进人民法院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应当出台专门的《社区矫正法》,同时加强对法院参与社区矫正的立法研究,应当依法扩大非监禁刑的适用,加强法院与相关部门的工作衔接。  相似文献   

13.
社区矫正作为非监禁刑罚执行方式,应体现刑罚的本质属性——惩罚性。在社区矫正中,应以惩罚监管为核心,兼顾教育矫正与帮困扶助的矫正作用。但在试点期间,由于各种原因,使一系列惩罚监管措施在实施期间出现了各种难题,导致其并没有充分、合理地适用,使惩罚性在社区矫正中的体现削弱,这不仅有悖于刑法的目的和任务,弱化了刑法预防、惩治犯罪的功能,而且可能导致社会公众尤其是受害人对社区矫正制度的质疑或否定。因此应当高度重视这一现象,认真研究并采取对策予以纠正,确保社区矫正试点工作顺利实施。  相似文献   

14.
社区矫正制度是与监狱内矫正制度相对应的一种行刑模式,是刑罚人道化和罪犯再社会化理论的制度结晶。兼顾社会的安全利益和罪犯的人权利益平衡,是国际上罪犯矫正的潮流,也是我国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研究社区矫正理论与我国现行刑罚制度的嫁接,社区矫正的理论逻辑起点与定义的厘定,以及对社区矫正的适用对象的科学选择,都是十分必要的。  相似文献   

15.
德国作为大陆法系的代表国之一,其社区矫正发展日趋成熟,其中不乏值得我国借鉴的地方。目前,我国社区矫正存在惩罚性缺失、形式大于内容的发展现状,通过对德国社区矫正中惩罚措施的借鉴,有利于改善这一现状,进而构建起适合我国社区矫正的特色惩罚机制,即审判时、刑罚执行中的双层惩罚机制。  相似文献   

16.
社区矫正是一种与传统监狱服刑方式不同的、特殊的服刑方式,它让罪犯在社区中执行刑罚。它的产生有其深厚的理论基础。社区矫正符合当今世界行刑制度的发展潮流,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思想,有利于犯罪人回归社会,也有利于行刑经济。我国的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法律依据不足,社会认同程度不高等问题。社区矫正的执行主体由司法行政机关担任比较合适。社区矫正的适用对象应做进一步的合理调整。  相似文献   

17.
论社区矫正机制的模式选择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社区矫正机制是一个系统工程,体现着一种新的矫正理念,是对现有司法资源的科学整合。社区矫正机制可构建为管理机制和具体的社区矫正机构,各部门应按照自己的职责,履行自己的义务,行使自己的权力,使社区矫正机制成为一个完整的系统体系,各个方面的工作协调运行,以较小的矫正成本投入获得较大的矫正绩效,实现社区矫正工作目标。  相似文献   

18.
我国社区矫正的试点工作中将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作为其适用范围。然而现实中剥夺政治权利的惩罚性不足导致被执行人难以监管。在社区矫正的过程中增加公益劳动、思想汇报等刑事义务,不仅使被执行人产生抵触情绪,又变相地限制了他们的自由,且于法无据,并且还有违国际公约的精神。一些地方文件的变通又损害了上层次规范的严肃性。对于现实中的这种困惑,从长远和宏观的战略眼光来看,应于刑法中设立社区服务刑,并且作为一个独立的刑种规定在附加刑中来予以解决。  相似文献   

19.
2003年由两院两部联合颁布的<关于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试点的通知>中所确立的社区矫正组织管理模式是:由司法行政机关牵头组织有关单位和社区基层组织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会同公安机关搞好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考察,组织协调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改造和帮助工作.街道、乡镇司法所要具体承担社区矫正的日常管理工作.经过7年多的...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