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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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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安乐死的行为 ,是由于绝症患者面临死亡在极度痛苦中挣扎而要求实施安乐死的行为 ,为患者解除痛苦 ,也是对患者要求死亡的尊重。我国现行的法律虽未对安乐死做出认可 ,但也没明文禁止。为了替寻求安详尊严的离世者打开大门 ,给实施者以法律保障 ,又不使个别心术不正的人钻空子 ,就需以法律为依据。这样做不仅可以消除实施安乐死的消极因素 ,而且符合客观发展规律 ,有利于促进社会文明进步。  相似文献   

2.
论积极安乐死立法的必要性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在我国 ,尽管积极安乐死在学术界存在大量争论 ,但在现实中却真实地存在 ,且其数量可能远远超过了我们的估计 ,应该通过立法使严格条件下的积极安乐死合法化 ,从而避免积极安乐死在民间的滥用 ,而且这项立法工作有必要立即开展。  相似文献   

3.
完善的医疗制度是安乐死立法的基本前提,我国不具备这样的立法条件。医生和病人(安乐死主体)之间的充分沟通是安乐死立法得以存在的条件,我国目前的医疗状况远远不能达到。普遍的社会信任感是安乐死得以实现的重要因素,我国在这方面还需提高。信赖医生是安乐死得以实施的保障,我国目前的普遍状况是对医生不够信任。笔者认为,安乐死立法是一项系统工程,与医疗制度关系最为密切。从价值判断看,安乐死有其正当性和合理性。但在中国目前的医疗条件和社会环境之下,尚不具备安乐死立法的条件。  相似文献   

4.
目前国内外安乐死立法的呼声日益高涨,但是,我国尚未具备安乐死实施的可行性,文章选取从传统伦理道德方面分心当代的中国并不具备实施安乐死的条件。  相似文献   

5.
国内外赞成安乐死的都占被调查人群的绝大多数,但事实上确认安乐死合法的国家只有极个别,为什么对安乐死越来越多的人倾向于赞同而在立法问题上大家却又趋于谨慎?本文通过对安乐死及其立法情况的简单介绍,以我国为例,试从文化价值、家庭伦理、医疗制度及现行法律规定等方面对这种现象进行分析,得出结论:在中国目前的社会环境之中,尚不具备安乐死立法的条件。  相似文献   

6.
安乐死与故意杀人罪之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安乐死在国外已有相关立法。我国司法实践中将实施安乐死的行为人以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但从我国刑法基本原则、犯罪的基本特征、犯罪的构成要件、患者死亡的原因等方面分析 ,实施安乐死的行为不构成故意杀人罪。我国在进行安乐死立法时 ,应明确规定安乐死的适用条件、程序及相关法律责任。  相似文献   

7.
对待死亡的态度正是安乐死立法的价值核心,我国传统文化中没有对安乐死的内在需求。儒家文化是一种乐生文化,而不是乐死文化,儒家所深切关怀的是人的现世的感性生活,而不是人死后的世界。对生命价值的尊重是安乐死立法的价值内涵,我国目前在认识上还需要提高。家族意识是儒家传统生死观的支柱意识,其与安乐死立法核心相背离。中国传统文化不支持安乐死立法。  相似文献   

8.
文中对安乐死的起源及定义进行了梳理,考察了国内外安乐死的实施现状。对国内在"安乐死"这一问题上的分歧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同时对我国安乐死立法的前景进行了思考。  相似文献   

9.
在生的痛苦与死的安乐之间——关于安乐死合法化的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安乐死是一个备受争议的热点问题。本文通过对安乐死发展历史的回顾及争议的评析,认为安乐死在本质上属于“优死”,应当得到伦理道德的支持;安乐死行为不具有社会危害性,不应作为犯罪对待;司法实践已在相当程度上承认了安乐死;安乐死的存在有相当广泛的民意基础。因此,安乐死有必要合法化。文章并对安乐死合法化的路径做了初步探讨。  相似文献   

10.
近年来,关于安乐死立法的建议越来越多,但这些建议大多缺乏体系性思考。从法律体系和法律效力来讲,安乐死立法更适合用法律形式,而不是法规形式,同时,在具体立法过程中,还要考虑与宪法、刑法、民法、行政法等相关法律的衔接问题。  相似文献   

11.
我国尚未对安乐死予以合法化。但安乐死合法化符合现代社会伦理道德要求,符合家庭和社会资源合理配置要求,符合法的国际化要求,符合现代法治精神要求。为此,我国有必要通过立法对安乐死合法化加以明文规定,在法律中从实体和程序上规定实施安乐死条件,对违法实施安乐死的行为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相似文献   

12.
安乐死与临终关怀刍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面对无法医治且痛苦不堪的绝症患者,是把他们“仁慈杀死”,还是冷漠地任其死亡?本文通过简要分析,指出我国当下还不具备安乐死合法化的条件,当务之急是大力发展适合我国国情的临终关怀事业,帮助临终病人安详地走完生命的最后历程。  相似文献   

13.
中国古代伦理法律化 ,中国现代道德法律化。在一定的范围内 ,伦理道德法律化 ,是贯穿于中国法律史主线之一。社会主义道德法律化的价值在于 ,梳理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及其功能 ,将求善作为社会主义国家法律创制的理想目标。  相似文献   

14.
生命权与安乐死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20世纪以来,随着《世界人权宣言》等国际人权公约的不断推出,人们对生命的质量和意义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安乐死越来越成为人类关心的话题。围绕“生命权”与“死亡权”之间的激烈争论,安乐死问题成为这个时代不能回避的话题。由于安乐死问题涉及医学、法律、伦理等多个方面,在目前的中国尚不具备相应的条件,所以,我们应慎言安乐死。  相似文献   

15.
自然人的自杀行为是其放弃生命的一种方式,一般来说尽管自杀既不违法,也不构成犯罪。但人的生命是高贵而神圣的,不能轻易放弃,因而始终受到人类社会的普遍谴责。尽管安乐死与自杀有某些相似之处,然而,两者之间存在着性质迥异的天壤之别,安乐死不是自杀。安乐死的合法化不会导致对安乐死的随意放任。自杀不属于安乐死,任何以“安乐死”名义的自杀也不会获得法律的支持。因此,安乐死的合法化并没有、也不会改变现代社会对自杀的态度,更不是对自杀的认可。  相似文献   

16.
在我国,围绕安乐死尤其是其合法化问题,一直是人们争论的焦点。持认同意见者以乐死并不属于犯罪行为、并不违背伦理道德、对生命的保护及公民在特定的条件下有选择死亡的权力为理论依据;以减轻患者临死前痛苦及家属负担、社会资源的合理利用等为现实依据,并在安乐死合法化的过程中遵循生命神圣不可侵犯、知情自愿、死亡选择权有限制的自我决定和严格程序等原则,从而使安乐死在不被投机利用的同时更好的造福于民、造福于社会。  相似文献   

17.
安乐死合法化:基本分析和立法建议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安乐死涉及人的生命权,必须通过立法者的认同才可以合法化。刑法的违法阻却事由、合法抗辩事由以及排除社会危害性行为说是安乐死合法化的刑法理论基础。从国情看,中国已具备安乐死的社会条件,安乐死合法化具有可行性。  相似文献   

18.
安乐死的肇始与演变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安乐死”一词源自希腊文 ,原意为无痛苦死亡。其渊源可追溯到史前时代。现代意义的“安乐死”是从 19世纪开始的 ,可分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在二战前后 ,第二个阶段是 2 0世纪后半叶。在我国 ,实现“安乐死”合法化还有漫长的路要走。  相似文献   

19.
安乐死不能理解为“无痛处死” ,它不是“无痛致死术” ,也不是“特殊的死亡方式”。安乐死是一种优化的死亡状态 ,应当具有四个特有属性 ,其本质不是授人以死 ,而是授死者以安乐。安乐死可以分为主动安乐死和被动安乐死。  相似文献   

20.
安乐死的现状与发展趋势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安乐死从其产生至今 ,始终处于支持方与反对方针锋相对的境地 ,以致支持安乐死的人数虽不断增加 ,而立法允许安乐死的国家却屈指可数。本文从安乐死的历史、现状及其发展趋势三个方面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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