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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有限合伙人针对其持有的私募有限合伙基金合伙份额,享有合伙份额权,这类似于公司股东针对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股权。该合伙份额权是一项重要的个人财产权,具有物权属性,可以准用物权规则。有限合伙人基于该合伙份额享有收益和处分的权利,这体现了对投资者退出权利的保护和合伙份额交换价值的充分利用。现代金融组织体对传统物权理论提出了挑战,传统物权理论和规则同时对现代金融现象进行解释和回应。  相似文献   

2.
论合伙股东     
合伙可以享有股东资格,具有法理学、民法学和公司法学上的理论依据。合伙可以通过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的方式获得股东资格,但合伙股东的资格取得,应当符合三个基本条件,即具有合伙协议、有权利行使人以及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合伙股东所享有的股份财产及相应的权利属于全体合伙人,但合伙应当确定专人代表合伙行使合伙股东权利。  相似文献   

3.
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现代企业模式确立已成必然。作为其重要组成部分的合伙企业,因投资主体、责任承担方式等特点,其继承问题日益突出。以现有民事基本理论与立法为基础,结合我国合伙企业法规定,并借鉴国外立法经验,对合伙企业中可继承的权利范围、可继承的财产份额,以劳务出资的合伙人死亡时的继承,作以探究。  相似文献   

4.
中国新的合伙企业法引入了有限合伙.美国的有限合伙法由来已久.对两国立法的背景和历史的比较有助于了解有限合伙立法的轨迹和发展趋势.美国合伙法确立了有限合伙的独立法律人格地位,中国立法则对这一理论问题予以了回避.美国合伙法明确区分合伙人内部财产和舍伙人的外部财产,中国立法则采用了"合伙人在合伙中的财产份额",不过其性质则并不明确.  相似文献   

5.
从尊重现实出发,我国海域使用权共有的权利主体有应当包括自然人、公司等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机关法人、合伙企业、独资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立的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合伙人的优先购买权应当参照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的规定,认为该海域使用权移转契约对于具有优先购买权的共有人不生效力。对于合伙人对合伙财产中的海域使用权共有的性质,应该侧重从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的实质特征来认定,而不能简单地从是否划分份额这一形式特征来区分。如果合伙人仅基于合伙合同取得同一海域使用权,合伙人之间对该海域使用权的共有关系为按份共有;如果用海域使用权投资,和他人设立合伙企业,合伙人之间对该海域使用权的共有关系为共同共有。  相似文献   

6.
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合伙企业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负盈亏责任合伙人组成。合伙企业与公司不同,它不是法人,各合伙人仍然是权利与义务的主体。合伙是根据各国民法或合伙人条例规定而成立的,合伙之间仅是契约关系,它强调的是人的联合。合伙人各自直接拥有合伙的...  相似文献   

7.
论有限合伙人身份识别法律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有限合伙人因受有限责任制度保护而使其身份识别显得重要,有限合伙人身份识别体现在合伙协议的内部确定、有限合伙证书显示信息的外部公示、企业事务控制权和合伙企业名称四方面。有限合伙人身份存在被推定和被否定的制度设计,以企业事务控制权为核心的有限合伙人身份否定的证明责任在于债权人,以合理信赖的标准承担责任有利于保护有限合伙人。我国有限合伙人身份识别立法可以借鉴美国1976年的ULPA模式为主,确立合伙协议和有限合伙证书制度,明确有限合伙人身份错误责任以及依控制权、合理信懒原则设置有限合伙人的否认制度。  相似文献   

8.
本文首先探讨合伙债务与合伙人个人债务的区分意义 ,继而介绍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形式的立法例 ,并在介绍中详细论证合伙人对合伙债务适用无限连带责任的合理性 ,最后笔者就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在司法实践中应解决的几个问题提出设想。  相似文献   

9.
曼五诉德·阿塞[1968]2 All E.R.1721德·阿塞等一伙人以合伙关系从事蔬菜批发业务.其主管合伙人代表合伙公司与曼五就马铃薯的购买及转售进行联合投资经营。该商业企业由德·阿塞等一伙人实际管理,而收益及债务则由合伙公司与曼五共同承担。然而,德·阿塞等一伙人没有和曼五共同分享马铃薯销售中所得利润,因此,曼五对合伙公司起诉.祛官马格瑞认为:从情况来看该商业企业是在1890年合伙法第5条规定中应由德·阿塞等一伙人正常主持商务.因此有关的合伙人默许有权约束合伙公司在该联合商业企业中的行为而曼五则同样有权分享其应得的份额。合伙公司是作为一个整体,而不只是主管合伙人应对此联合商业企业所遗留的债务负有责任。  相似文献   

10.
合伙组织     
合伙人与其交易者的关系 (一) 合伙者的能力根据第五条规定,每一个合伙人都是为了合伙公司的目标,而成为一个合伙公司和其他合伙人的代理人。通常情况下,每一个合伙人为企业经营所作出的行为对合伙公司和其它合伙人有约束力。首先,该条规定确立了代理制度的地位。在贝尔德一案中,首席法官吉姆斯说:“每一个合伙人既是他们合伙伙伴的代理人又是他们的委托人。”其次,说明合伙人有权行使合伙  相似文献   

11.
本文从我国现行《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出发,论述了我国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应当包括法人,法人所负财产责任的性质应为“无限责任”,不应以法人“负有限责任”的错误认识否认法人的合伙企业主体资格。  相似文献   

12.
有限合伙组织具有一般合伙组织和公司组织所具有的优越性,此种优越性可以满足于某些有经济地位但被法律禁止从商的人的要求,为他们剩余资本找到一种可靠的投资途径.我国最终在2006年认可了有限合伙制度,但在有限合伙的设立、内外部关系、合伙人份额的转移等方面,仍待进一步研究.  相似文献   

13.
《合同法》第58条设计的合同无效返还财产的处理规则,适用于具有对价性的合同;而合伙协议属于具有共同经营同一事业性质的合同,合伙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并不具有对应性。因此,合伙协议无效时,一般合同无效的溯及效力与财产返还效力并不当然适用于它,其具有复杂的法律状态。应当区分合伙事业是否开展以及强调合伙本身的组织性,返还主体的特殊性来处理此类纠纷。  相似文献   

14.
表见合伙,是指相对于特定的第三人而言,在非合伙人之间或者非普通合伙人之间产生的一种类似于普通合伙人的责任承担关系.我国《民法通则》对表见合伙未作规定,最新修订的《合伙企业法》对有限合伙人的表见合伙作有明确规定.但总体而言,我国现行法对表见合伙制度的规定不够系统全面,还有待进一步构建和完善.  相似文献   

15.
长期以来,我国理论界对公司是否可以作为普通合伙人一直存有争议。2006年修订的《合伙企业法》不仅允许了公司可以作为有限合伙人,而且还允许了公司可以作为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我国立法之所以作出这样的选择,是基于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不仅具有充分的理论基础,还有可行的现实依据。然而,令人遗憾的是,对于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的立法和现实目前仍缺乏正确的认识,思维仍停留在公司不能参与合伙的传统认识中,因此,探究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的理论基础和现实依据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6.
以“控制规则”为核心的隔离机制使有限合伙人的有限责任获得了直接的、明确的法理支持,但经营权的分配是合伙人之间的事情,不应该由主张权利的第三方来执行。“控制规则”在法条中的废除是基于立法理念和思维方式的转换,并不影响其在司法实践中的运用,只是此时必须尊重合伙协议关于合伙经营权的配置。  相似文献   

17.
有限合伙在美国风险投资中取得的巨大成功 ,使得近年来我国建立有限合伙制度的呼声愈来愈高。国内相继有关于有限合伙的地方规章出台。通过对依地方规章成立的有限合伙的章程与公司、一般合伙的相关章程规定 ,以及不同地方规章的不同规定的比较研究 ,认为 :在有限合伙中 ,应该允许法人成为普通合伙人 ,并对合伙人数量做出限制 ;取消对于出资额及出资形式的限制 ;对合伙人的权利义务作出明确规定 ;对有限合伙组织的运作进行特殊限制 ;在章程中具体约定有限合伙的解散与公司化转化等。并指出地方规章这种立法形式的不足之处 ,对这种地方规章超越法律的做法提出质疑  相似文献   

18.
有限合伙是由有限合伙人和无限合伙人组成的特殊合伙企业,具有不同于其他企业的法律特征。有限合伙制度的确立将对我国风险投资的发展,中小企业的壮大以及高新技术尽快转化为生产力产生重要的影响。  相似文献   

19.
论合伙的民事诉讼地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合伙组织在民事诉讼中是以合伙人为当事人,还是以合伙组织为当事人,这一问题在理论界存在争 议。有关法律对这一问题规定不同。合伙中具有组织性的合伙应是独立的民事诉讼主体。  相似文献   

20.
合伙组织     
(二) 拿薪金合伙人该法案没有规定接受利润份额的具体人,或依据什么支付或这种利益的分配的形式。但是任何场合下,薪水是必然存在的。据法案第十四节规定,拿薪水者合伙人能够承担债务和企业的其它职责。比方,他不得不支付合伙公司的债务,因而,他要与所有的合伙人达成一致意见,以求补偿自己。然而,法庭以没有正式在企业中投资为理由,接受一位拿薪水者合伙人的请求而取消其合伙人资格,这是另外的事情了。因为没有资本参与,在结算时他没有利润可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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