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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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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保护公司债权人的利益是公司法立法宗旨之一。我国公司法中的债权人保护制度不尽完善,且其有效性受到了前所未有的质疑和挑战,因此改变主要依靠公司资本三原则保护公司债权人的制度体系。强化公司设立、运营、清算等各个阶段公司债权人的保护制度,建立公司债权人保护制是完善我国公司法上债权人保护制度的几个重要方面。  相似文献   

2.
论公司法上债权人保护制度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王霞 《河北法学》2004,22(6):48-53
保护公司债权人的利益是公司法立法宗旨之一。我国公司法中的债权人保护制度不尽完善,且其有效性受到了前所未有的质疑和挑战。因此改变主要依靠公司资本三原则保护公司债权人的制度体系,强化公司设立、运营、清算等各个阶段公司债权人的保护制度,并增加公司人格否定制度,强化公司董事责任制度,建立公司债债权人保护制是完善我国公司法上债权人保护制度的几个重要方面。  相似文献   

3.
公司资本理念与债权人利益保护   总被引:16,自引:0,他引:16  
公司资本的担保功能在实践中并未起到充分保护公司债权人的作用,相反,却限制了公司便利筹资、自由经营的空间。所以,各国资本制度逐渐转向宽松、灵活。但同时,如何保护债权人利益就凸显重要性。我国公司资本制度在适应缓和化趋势的同时,应将资本信息披露、阻止公司资产向股东的不当流失、揭开公司面纱等,作为保护公司债权人的有效措施来构建。  相似文献   

4.
2013年底我国公司法作出了以资本制度改革为主的相应修正,由于认缴资本制下公司资本的相对不足,可能给债权人利益的保护带来问题。文章分析资本制度改变可能带来的问题,提出在相应机制未配套前充分利用公司法既有的债权人保护制度并加以完善,以保障公司债权人利益。  相似文献   

5.
吴凤君 《行政与法》2007,(6):119-121
2005年10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修正案正式在立法上承认了一人公司的合法地位。一人公司对公司外部债权人存在着巨大风险,其极易成为股东欺诈债权人的工具。针对中国公司法关于一人公司债权人保护的规定应该作如下制度安排:完善资本制度,强化资本充实和资本不变原则;健全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的适用条件;保护债权人的知情权,披露一人公司的必要信息。  相似文献   

6.
一人公司对公司法上保护债权人的理论和制度产生了强大冲击。首先,一人公司股东的唯一性是对债权人利益的最大威胁;其次,一人公司滥用独立人格动摇了债权人的利益保护基础,第三,一人公司组织机构的简化是债权人利益的内在威胁。本文指出,我国公司法关于一人公司债权人利益保护的规定应该作如下安排:完善资本制度,强化资本充实和资本不变原则;健全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的适用条件;保护债权人的知情权,披露一人公司的必要信息。  相似文献   

7.
我国公司法的法定最低资本额制度与其他国家的最低资本额制度相比较而言,具有它的特色。立法者设立法定最低资本额的目的在于保护债权人的利益、阻却滥设公司等。然而最低资本额制度也存在着不少缺陷,多数学者认为它并不能保护债权人,而且由于我国的最低资本额度设置的过高带来了许多负面影响。基于多方面的考虑,本人主张降低公司的最低资本额度。  相似文献   

8.
杨晓睿 《法制与社会》2013,(20):103-104
公司清算是公司退出市场的最后一道程序,清算制度不仅是对清算过程的监督与管理,对于债权人来说,完善的清算制度是保证债权人在此过程中得到保护的保证,其可保证债权人在利益上有着最大限度的救济。但是我国现处市场经济建设时期,对于公司方面的立法以及对债权人利益进行保护方面的制度还比较粗糙,现有的《公司法》其操作性较差,在实际的清算过程当中,对于债权人的利益保护还存在很多缺陷。本文阐述了我国法律对于公司非破产清算中对于债权人保护的有关规定,分析了对于债权人利益保护的必要性,指出了我国公司非破产清算中对于债权人利益保护的现状,提出了完善公司非破产清算中对债权人利益保护的措施。  相似文献   

9.
文章简要介绍了公司合并中债权人利益保护的立法现状,同时提出了在公司合并中债权人利益保护方面的不足:我国法律对于债权人利益保护的规定过于笼统;在某些问题上立法过于严格,操作性不强,而在有些方面立法过于宽松不利于保护债权人的利益;没有规定深石原则;缺乏债权人会议制度。并且针对以上问题提出了相应改革建议:改进和完善债权人保护的程序设计;关于异议权的成立条件上,要进行条件限制;确立公司合并无效之述;改进和完善公司人格否认制度以及引进"深石"原则;规定债权人会议制度,提供债权人的自我保护意识。  相似文献   

10.
资本认缴制下,出资期限的章定引发了债权人利益保护问题。现行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13条第2款及第3款突破了债的相对性,将股东及发起人对公司的责任扩大适用至债权人。由于股东对公司的出资责任与发起人对公司的资本充实责任源于不同的法理基础,需要对该条款作出准确解释。在解释时,应当严格基于股东对公司的出资责任以及发起人对公司的资本充实责任,划定股东对债权人的补充赔偿责任范围与发起人对债权人的补充资本充实责任范围,并厘清股东与发起人的内部连带责任问题。  相似文献   

11.
我国2013年公司资本制度改革主要包括取消最低注册资本额,废除法定的验资程序,采用完全认缴规则,工商登记不记载实缴出资等。此次改革的直接动因是降低公司设立成本,改善营商环境,但引发了关于债权人保护问题的激烈争论。对于2013改革前后债权人保护机制的成本收益分析表明,2013改革引入了债权人保护机制的新范式,而且比改革前的公司资本制度可能更为有效。从新制度经济学的制度变迁和法律改革理论的角度看,2013改革在债权人保护方面提供了法律净收益,在方向和内容上具有正当性,符合"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总体改革精神,但改革过程付出变法成本,特别是由于一些争议问题而导致的间接变法成本,建议及时处理这些问题,以后公司法改革应提供成本收益分析的评估报告。  相似文献   

12.
一人公司债权人利益的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人公司的债权人因一人公司股东的唯一性而面临更大的风险,对一人公司债权人的保护因而也有别于普通公司债权人的保护。我国新修订的《公司法》在公司设立阶段和运营阶段都对债权人的保护进行了制度设计,但仍存在缺陷。  相似文献   

13.
如何在公司法中规定债权人的保护制度一直是各国公司法十分关注的问题,因为它不仅仅关系到公司债权人的利益问题,而且涉及到整个社会市场交易秩序和巾场信用的问题。公司对债权人的责任应当始于公司设立之际,贯穿于公司营运之中,终于公司清算结束之时。只有设计出一套对公司债权人权益保护行之有效的制度,才能使我国的公司法制臻于完善。  相似文献   

14.
郭富青 《北方法学》2016,(4):112-123
公司债权人有权要求未出资股东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请求权,在公司法改采认缴资本制后,其重要性日益凸显。这种求偿权只有当公司已经丧失偿付能力且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时,才得以触发。它的实现有赖于公司债权人拥有知情权和举证责任的合理分配。未出资股东对公司债权人承担的是法定保证责任,司法解释将其设定为一次性责任存在着疏漏;未出资股东的利害关系人承担的则是以资本充实责任为基础的连带责任,此种责任在我国立法上既失之过窄,又失之过严。公司债权人的补充赔偿请求权具有比较优势,待时机成熟应将其上升为公司法层面的制度。  相似文献   

15.
浅论对我国一人公司债权人的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2006年新修改的《公司法》中明确确立了一人公司制。这顺应了时代发展的潮流,是对我国现行经济领域存在的大量一人公司做出的一个立法上的回应。一人公司有利于规范我国的市场经济秩序、鼓励社会资本的投资与创新,同时也对传统的公司股东与债权人之间的平衡机制造成了一定的冲击。围绕一人公司的特点及其对传统平衡机制的冲击与挑战,有必要设置和完善更多的配套机制和制度,达到公司股东与其债权人之间的平衡,以更好地保护债权人利益。  相似文献   

16.
李莘 《河北法学》2007,25(9):146-151
第二号公司法指令关于法定资本制的各项规则繁琐、僵硬,不能完全适应公司低成本高效率以及激励创新的制度要求,也没有达到充分保护债权人的目的.欧盟2006/68号指令对第二号公司法指令作了相应的修改,其中的辩论、建议和修改的结果值得我们反思和研究.我国未来公司资本制度改革,应致力于完善对债权人的保护,建立资本与公司负债和资产规模相适应,以公司的偿付能力作为分配标准的资本制度.同时完善其他债权人保护制度,如股东债权衡平居次原则、刺破公司面纱原则、信息披露制度,建立阻止非法转移财产的制度和债权人对破产公司董事责任的追究等制度.在提高公司经营效率,节省公司设立和运营成本方面,欧盟此次公司法指令修改的内容,可以为我国借鉴和采纳.  相似文献   

17.
对公司信用基础的研究除了指导公司资本制度改革与完善公司债权人保护机制以外,还具有其他意义.不同种类的债权人对公司信用基础的了解程度不同,应该得到不同方面的公共服务.金融意定债权人对公司信用基础的关注主要靠自身实现,经营意定债权人需要法律提供与资本相关的信用基础信息,法定债权人无法了解公司信用基础,需要以其他手段补救.  相似文献   

18.
我国公司法经修改后于2014年3月1日正式实施.此次修改无疑是公司资本制度的一次重大变革.对活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刺激民间投资都将会起很大的促进作用.但随着资本制度的改革,我国债权人保护将会面临更多更严峻的挑战.目前,我国债权人保护机制尚不完善,存在董事信义义务难以明确,未建立公司信用评估机制,公司人格否认制度难以实现等同题.因此,需要从健全公司内部结构,公司章程增设出资催缴程序,增加第三方机构参与市场监管,建立公司诚信机制,确立债权衡平居次的原则,债权人自我保护以及运用国家手段等多个方面构建债权人利益保护机制.  相似文献   

19.
按照我国传统的公司法观念,公司资本制度是公司法的核心制度之一,其对内是资本充实的实践性标准.对外则是衡量公司信用的有效尺度,而且还是公司债权人利益的保障之所在。由于人力资本本身所具有的人身依附性、无形性等特点,使其对债权人之债权无直接清偿能力,从而不利于债权人利益之保护。许多学者据此认为,人力资本不可用作出资。但笔者认为,虽然人力资本无法直接用于清偿公司债权人之债权,但通过法律制度的有效设计,仍然可以有效保障债权人债权之实现。本文将按照公司设立、运行之一般规律,从人力资本的进入、运营及退出三方面分析人力资本的法律规制问题。  相似文献   

20.
公司并购能在短时间内实现公司盈利最大化的目标,让公司走向更加规模化、资源化以及更具竞争力.但公司并购的结果会影响公司债权人的利益,然而,不可否认的是,我国现今公司法中对债权人利益保护机制僵化,债权人常常面临诉讼无门的尴尬境地.因此,如何完善现有的公司并购中债权人保护制度,建立能够既满足公司赢利的效率又不违背债权人利益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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