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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正>杭环发〔2023〕20号各区、县(市)生态环境分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分)局、财政局、商务局:为加强移动源污染防治工作,鼓励国四柴油汽车(包括载货汽车和载客汽车)提前淘汰,持续改善我市空气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浙江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浙江省2023年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实施计划》相关规定,制定了《杭州市国四柴油汽车淘汰补助实施细则(试行)》,实施时间自2023年5月13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止。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相似文献   

2.
<正>杭交发〔2023〕18号各区、县(市)交通局,各直属单位:为加强我市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合理确定投资,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根据《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造价管理实施细则》《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和《杭州市交通建设工程监督管理条例》等规定,现将《杭州市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3.
湘政发〔2008〕35号HNPR-2008-00008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现将《湖南省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湖南省人民政府二○○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相似文献   

4.
<正>杭市管〔2023〕13号各区、县(市)市场监管局(景区分局),各有关单位:现将《杭州市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基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2023年1月18日杭州市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基金管理办法为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放大作用和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加快知识产权与金融深度融合发展,促进杭州市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的通知》、  相似文献   

5.
<正>杭人社发〔2023〕21号各区、县(市)人力社保局、财政局、人民银行、金融办,西湖风景名胜区人力社保局、财政局,在杭各银行机构、担保机构:现将《杭州市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2023年3月30日杭州市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  相似文献   

6.
<正>杭政办函〔2023〕46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杭州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2023年6月12日杭州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实施方案  相似文献   

7.
<正>杭政办函〔2023〕5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杭州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2023年1月10日杭州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方案为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水平,高标准推进杭州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的通知》(国发〔2021〕20号)、  相似文献   

8.
<正>杭政办函〔2023〕4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杭州市深化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2023年1月10日杭州市深化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为深化杭州市全域“无废城市”建设,根据生态环境部等18个部门《关于印发〈“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固体〔2021〕114号)、《省美丽浙江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浙美丽办〔2022〕2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相似文献   

9.
<正>杭政办函〔2023〕47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杭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2023年6月16日杭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  相似文献   

10.
<正>杭政办函〔2023〕42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杭州市入河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2023年5月18日杭州市入河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  相似文献   

11.
<正>杭政办函〔2023〕32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杭州市智能网联车辆测试与应用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2023年4月4日杭州市智能网联车辆测试与应用管理办法  相似文献   

12.
辽政办发[2007]79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直属机构:经省政府同意,现将《辽宁省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七年十一月二十一日辽宁省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规划  相似文献   

13.
<正>杭建市发〔2022〕234号各区、县(市)住建局,各有关建筑业企业:根据《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企业培育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建〔2022〕12号)文件要求,我委制定了《杭州市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企业培育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2022年12月30日  相似文献   

14.
<正>杭粮〔2023〕29号各有关区、县(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企业:为加快培育粮食产业主体,推进粮食应急保障体系建设,保障我市粮食安全,依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浙江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浙江省粮食流通“255”工程政策指引(试行)》(浙粮发〔2021〕42号)和《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粮食产业经济保障粮食安全的实施意见》(杭政办函〔2018〕127号)等文件,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在征求市财政局,  相似文献   

15.
<正>杭政办函〔2023〕6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杭州市创建“浙江省中医药综合改革先行区”建设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2023年1月11日杭州市创建“浙江省中医药综合改革先行区”建设方案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战略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和国家、省、市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  相似文献   

16.
<正>京环发〔2023〕15号各区生态环境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执法局,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为规范实施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实现裁量基准统一、裁量模式统一、公示文本统一,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适用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环执法〔2019〕42号)和北京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京依法行政办发〔2023〕4号)要求,结合本市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市生态环境局调整了北京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对《北京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年修订版)》(京环发〔2022〕14号)行使裁量权的特殊情形进行修改,并对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表予以调整,形成了《北京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以下简称《基准》),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17.
<正>SDPR—2023—0110001鲁民〔2023〕16号各市民政局、财政局、医疗保障局:现将《山东省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认定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2023年3月17日山东省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认定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省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认定工作,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22〕 12号)等文件规定,  相似文献   

18.
<正>晋市监规发〔2023〕12号各市市场监管局、示范区市场监管局,各市审批局、示范区审批局: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21〕24号)、《山西省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方案》(晋政发〔2022〕16号)工作部署,落实《2023年山西省营商环境创新提升改革事项清单》任务要求,省市场监管局会同省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制定了《食品经营许可“一证多址”改革实施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19.
<正>晋医保发〔2023〕15号各市医疗保障局,省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省药械集中招标采购中心:为进一步提升参保群众门诊就医购药和待遇享受便捷性,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支付工作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45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管理的通知》(医保办发〔2023〕4号)要求,现就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试行开展“互联网+”医药服务医保支付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20.
<正>内政办发〔2023〕10号1月14日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龙头企业(牛羊)助保贷引导资金管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龙头企业(牛羊)助保贷引导资金管理实施方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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