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18 毫秒
1.
以贝卡利亚为代表的刑事古典学派采用严格规则主义 ,确定了绝对罪刑法定主义原则 ,即以立法权限制司法权 ,法官没有任何权力创制、解释和修改法律 ,也没有任何的自由裁量权。以菲利为代表的刑事实证学派确定的是相对罪刑法定主义原则 ,即主张扩大法官的自由裁量权 ,贬低成文法典的意义。这两大派别的斗争 ,不仅在不同国度和不同时期反映出不同的特点 ,而且还将一直持续下去。  相似文献   

2.
刑事自由裁量权与刑法基本原则关系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董玉庭  董进宇 《现代法学》2006,28(5):119-129
刑法基本原则不但是制定、解释和适用刑法的准则,而且体现了刑法的基本精神。刑事自由裁量权是刑法适用过程中普遍存在的一种权力。罪刑法定原则并不排斥刑事自由裁量权,罪刑法定原则认可以严格规则为主、以自由裁量为补充的立法模式。自由裁量权对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有一定的冲击,所谓的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实际上是包括了自由裁量因素在内的相对意义的人人平等。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在本质上确认法官的刑事自由裁量权,罪责刑相适应原则与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具相辅相成性。  相似文献   

3.
张雪琳 《中国司法》2005,(9):100-101
法官在刑法适用过程中享有自由裁量权,其价值合理性主要表现在:有利于法官在实现刑法严格规则的同时,克服作为成文法的刑法的局限性,避免严格准则主义对个别正义的抹杀。但是这种刑事自由裁量权的存在是否能与罪刑法定的基本原则相容呢?一、刑事自由裁量权与罪刑法定原则的关系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含义是“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这一原则表明了刑法的价值取向,是法治主义在刑法领域中的具体表现。首先,罪刑法定原则强调以法律限制权力,避免个人权力对公民自由的破坏,从而体现刑法对人权的有力保障;罪刑法定又涉及立法与…  相似文献   

4.
众所周知,自启蒙运动以来罪刑法定原则作为刑法的最基本原则加以确立,但是绝对罪刑法定又有诸多弊端,因此在法律实践中解释成为必然的趋势,但是如何在罪刑法定原则的框架内进行解释又成了关键之所在,因此扩大解释和类推解释的区分成为了之后的争论的关键性问题,但是扩大解释和类推解释如何区分,有没有必要进行区分哪?本文一一加以探讨。  相似文献   

5.
罪刑法定的当代命运   总被引:22,自引:0,他引:22       下载免费PDF全文
罪刑法定是刑法中的一个基本理论问题,并且我国刑法学界对此存在争议。本文从一定的理论高度,回答了罪刑法定的当代命运这一重大问题。全文共分五部分,约5万多字。第一部分是罪刑法定的价值蕴涵,作者认为罪刑法定是以个人自由为价值取向的,体现的是刑法对人权的有力保障。第二部分是罪刑法定的制度构造,作者认为从法的制度构造上来说,应以罪刑法定的严格规则限制司法的自由裁量,同时又在罪刑法定的界域之内予以法官一定的自由裁量权。第三部分是罪刑法定的立法机理,作者认为刑法典是罪刑法定主义的基本法律载体,因而对刑法典的立法机理作了有价值的探讨。第四部分是罪刑法定的司法运作,作者认为刑事司法是罪刑法定主义现实化的必由之路,因而对如何塑造刑事司法的品格作了有意义的论述。第五部分是罪刑法定的中国命运,作者认为随着我国法制的发展,罪刑法定主义也必将进入一个黄金时代。  相似文献   

6.
罪刑法定主义渊源于中世纪的英国自由大宪章,历经启蒙运动,这一原则逐渐被各国法律所接受。我国刑法也确立了罪行法定主义原则,究其内容还应包括刑法以成文法为法源,刑法不得溯及既往,刑法不得有绝对不定期刑,刑法不得适用类推解释四个方面。  相似文献   

7.
将法律解释概念作狭义理解 ,具有方法论上的重要意义 ;如此 ,则法律解释方法中并不存在“类推解释”。从“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的基本要求和“法律解释必须在文义所及的范围内为之”这一命题出发 ,可以认为罪刑法定原则其实不排斥任何一种解释方法。事实上 ,“类推”在刑法领域是被作为法律续造的方法加以禁止的 ,而并非是被作为一种法律解释方法加以禁止。从维护法律确定性和司法统一性的要求出发 ,一切形式的类推在刑事司法中都应当被禁止 ;但是 ,这种主张显然源自于形式意义的罪刑法定和刑法技术主义的绝对观念。在实质意义的罪刑法定原则之下 ,有利于被告的类推应当被允许 ,这是克服刑法形式侧面的缺陷、实现刑法正义的需要。  相似文献   

8.
长期以来,我国法学界普遍将“罪刑法定”和“罪刑相适应”作为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加以阐述,而对法官适用刑罚中的自由裁量权或讳莫如深或不予承认。作为大陆法系的我国,似乎不存在奉行“自由心证”、“判例法”等制度的英美法系国家法官执法中的自由裁量权,然而在我国的刑事审判实践中,刑罚适用的不平衡、不统一情况并不  相似文献   

9.
一、对刑法的基本原则作出明确规定,取消了一些给予法官较大自由裁量权的规定。《刑法》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分别规定了罪刑法定原则,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罪刑相当原则,取消类推。这样规定,既符合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又与世界公认的法制原则相一致。 二、对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规定了必要的核准程  相似文献   

10.
量刑自由裁量权述论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自由裁量权包括刑事实体法上的自由裁量权和刑事程序法上的自由裁量权,统称审判(trial)自由裁量权。量刑(sentence)自由裁量权则是其中实体法权利之一,①指法官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业已定罪的犯罪分子是否判处刑罚以及判处什么样的刑罚的酌情裁决权。一、量刑自由裁量权的范围量刑自由裁量权是一个法学概念,因而不同的角度有不同的类型范围。首先,从裁量权的形成依据看,量刑自由裁量权包括立法法定和司法释定的自由裁量权。立法法定的自由裁量权指刑法明文法定的弹性量刑规范或量刑幅度。例如德国1976年刑法第213条就…  相似文献   

11.
罪刑法定原则是刑法学的基本原则之一,贯穿于刑法的制定、解释与适用等各个环节。本文立足于罪刑法定原则与刑法类推解释的博弈,主要说明了罪刑法定原则与刑法类推解释是相互影响而发展的。即罪刑法定原则的相对化促使刑法类推解释理论的进一步深化,同时,对刑法类推解释的深入研究又更有利于实现罪刑法定原则的既定的价值追求。然后,将这两者联系起来进行研究又将使整个刑法朝着更好的方向发展。  相似文献   

12.
法律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这是我国刑法中罪刑法定原则的完整涵义。这一涵义体现了我国刑法保护公民权利、利益与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并重的价值取向。强调一方面而忽视另一方面都是不可取的,于刑法理论的发展和司法实践都是有害的。我国的罪刑法定原则是相对的,其相对性表现在刑法的确定性、刑法的明确性和刑法的溯及力等三个方面。罪刑法定的相对性,给法官的自由裁量留出了空间,也给刑事司法解释提供了相当的余地。  相似文献   

13.
在我国,形式解释论和实质解释论激烈争论的焦点在于:形式解释和实质解释的位阶关系,也即形式解释和实质解释的先后顺序问题,解决这一争论的关键在于对罪刑法定原则的理解.罪刑法定原则的形式侧面和实质侧面存在实然和应然的冲突,其中,实然冲突需要通过司法适用解决,而这依赖于刑法解释的运用,而应然冲突应当交由立法解决.罪刑法定原则是刑法解释的标准,但是由于罪刑法定载体的法律文本的多义性和模糊性,具体法规范的法定内容需要依赖于刑法解释才能确定,因此,罪刑法定原则和刑法解释之间存在循环依赖关系.而民主的实现和刑法解释中形式解释的具体确定是厘清这一循环关系的关键所在.  相似文献   

14.
刑事自由裁量权,一般指在刑事审判过程中,法官在遵循罪刑法定原则、严格遵循法定程序进行审判的前提下,不受外界影响,本着公正、合理适用刑事法律的精神,在具体审判程序中自由决定对案件事实当采取何种证明方式、对于临界行为该如何定性,以及如何合理量刑问题进行适度处理的权力。刑事自由裁量权是法官在处理个案时对具体适用的法律的内容的理解,其贯穿于刑事审判整个过程,既包括对实体也包括对程序的自由裁量。  相似文献   

15.
张波  黄渝景 《法治研究》2010,(10):81-85
法官在适用刑法处理具体案件时对刑法条文的规定进行解释是一种事实性存在,这种解释在罪刑法定原则的框架内进行是现代刑事法治的基本要求。对罪刑法定原则的理解不同,决定了法官解释刑法条文的基本立场和实践效果不同。形式罪刑法定原则脱离生活实际,割裂了法条文字与承载的价值的关系,奉法律条文的文字形式为圭臬,其实践后果常表现为机械司法、恶法亦法;实质罪刑法定原则将刑法的正义价值推向极致.主张法官根据个案的需要,依据正义的观念适用刑法,因此不可避免地会导致法律虚无主义:辨证罪刑法定原则认为,刑法适用解释应当以刑法的正义价值为统帅和导向,在法律文字可能的字面含义内最大限度地寻求正义的实现。  相似文献   

16.
罪刑法定原则下扩张司法解释的适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一.扩张司法解释存在的合理性 司法解释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分别就审判和检察工作中如何具体应用法律问题所作的具有普遍司法效力的解释。扩张解释是指根据立法精神,结合社会的现实需要,将刑法条文的含义作扩大范围的解释。在扩张解释的情况下,解释的内容已经超出了刑法条文的字面含义。罪刑法定原则充分体现了立法权对司法权的限制。随着刑法典对罪刑法定原则的确认,“两高”能否对刑法规范进行扩张解释,成为人们的一个争论问题。一种观点认为,根据罪刑法定原则,刑法有明确规定的,只能按法律的本意理  相似文献   

17.
论罪刑法定原则的适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有关罪刑法定原则的适用主要涉及两个问题:在罪刑法定原则下是否允许对刑法条文作扩大解释?如果允许,这种扩大解释又要以什么为标准?回答这两个问题的出发点是罪刑法定原则的内涵和社会功能,即保障人的尊严,使人免于对专横权力的恐惧。凡是不与这一精神矛盾的解释,都被认为是允许的,反之,则被视为不允许。一罪刑法定原则的目的在于将犯罪行为和刑事处罚以法律的形式明确的规定下来,这是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倾向,但这并不意味着罪刑法定原则确立之后就不能对法律文本规定的含义作任何的变通解释。这是因为,社会生活的丰富多彩性导…  相似文献   

18.
一般公正与个案公正的协调是罪刑法定司法运作中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罪刑法吨"法"不能自发地协调一般公正与个案公正的关系,法官需依据符合法治要求、以实现正义为追求的各种法律方法来对案件进行裁量;以法有明文规定得为定罪判刑为基本要求的罪刑法定原则蕴涵了特有的法律方法意义,法律发现、法律推理、法律解释、法律论证、价值衡量等法律方法在刑事法领域表现出独有的特征,而漏洞补充为私法适用的方法在罪刑法定的司法运作中应被排除.  相似文献   

19.
罪刑法定的司法化是罪刑法定实现的关键,其中法律方法的运用尤为重要.自近代以来,法律方法大体经历了近乎机械适用的设计到允许法官解释法律,再到法律论证的演变过程.法律方法与一国或地区一定时期的主导价值观紧密相联,具体方法的选择则需考虑个案事实与法律规范之间的复杂关系.立足于我国法治后发型的现实,依案件事实与罪刑规范的不同关系,稳妥地选择体现我国罪刑法定人权保障主导价值取向的法律方法,是我们的基本立场.  相似文献   

20.
朱建华同志的《罪刑法定原则否定论》(见《法学杂志》85年第1期,以下简称朱文)一文,列举理由对我国刑法实行“罪刑法定”进行否定。笔者认为,朱文仅仅能否定我国实行严格的(或者说绝对的)罪刑法定原则。而实际在这个问题上,刑法学界除对我国刑法实行“罪刑法定”持否定观点的以外,另一种观点认为,我国刑法实行以罪刑法定为基础,以类推为补充的相对罪刑法定原则(着重号系笔者加,下同)。朱文开头也是这样指出的,但在否定时,却忽略了“相对”二字。应该说,提实行相对罪刑法定原则其本身,就已包含了否定严格意义上的罪刑法定原则的内容,表明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