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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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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行政解释的概念探究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法学界一般以1981年《关于加强法律解释工作的决议》为基础,来阐释行政解释的概念,这必将且已经导致行政解释与立法解释、司法解释难以区分。行政解释的概念应表述为:享有法定行政解释权的特定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对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性规章所作出的,在解释主体的辖区范围内具有普遍性行政拘束力的阐释和说明。行政解释性质上是一种准法律规范,不具有当然拘束法院裁判的效力。  相似文献   

2.
孙跃 《法学家》2020,(2):103-117,194
指导性案例与抽象司法解释的互动,主要体现在制度、规则和法律方法三个层面。在制度层面,两者的制度成熟度差距较大,且相互衔接不足;在规则层面,两者的裁判规则供给能力之差距过于悬殊,具体的互动方式也存在一些瑕疵;在法律方法层面,两者在互动时对法律方法的运用还不够充分,相关标准亦有待明确。可以通过明确指导性案例的制度地位,并加强其与抽象司法解释的制度衔接、调整最高人民法院裁判规则供给结构并规范其具体方式、加强法律方法在两者互动中的运用并明确相关标准等路径,实现对指导性案例与抽象司法解释之互动模式的完善。  相似文献   

3.
司法裁判中,合理裁判结果的得出需要法官综合运用多种解释方法。体现在“指导案例32号”,文义解释在刑法谦抑立场下,明确了“不确定”法律规范的裁判底线;体系解释、目的解释等论理解释方法,通过对“本案焦点”的现实认定,在文义的边缘能动解释,进而形成融贯的解释论证系统。此过程中,为有效约束法官恣意,多种解释方法的融贯运作受到文义优先规则、节约和无赘言规则、发展规则等融贯规则的制约。同时,这些不同解释方法之间的融贯运作及其规则性要求,也构成法律解释研究规则转向的重要内容。  相似文献   

4.
中国法律解释制度现状之剖析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中国现有的法律解释制度源于50 年代的宪法和有关人大常委会决议。经过几十年的实践, 该制度的利弊均得以充分的显现: 立法解释尚未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司法解释实际所起的作用已在一定程度上超出法律的规定; 行政解释的法律定位仍需进一步明确。中国法律解释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 主要应制定统一的法律解释规则,进一步突出和强化立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在解释法律和监督法律解释方面的作用  相似文献   

5.
艾琳 《中外法学》2023,(3):745-764
劳动者遭遇第三人侵权时,既可以主张工伤保险理赔,又可以主张侵权损害赔偿。二者的关系在司法上长期未有定论,而2014年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试图解决这一问题。通过对954份裁判文书的收集和分析,可知该规定在实践中远未取得一锤定音的预期效果,司法机关对于工伤理赔和侵权损害赔偿的关系仍有显著的认知分歧。究其原因,该规定本身含义不清,又缺乏立法的支撑,且与行政规则衔接不紧密。为此应当从学理上澄清工伤保险与侵权责任的关系,运用多种解释方法开示该规定的意涵,从而选择合理的裁判模式。  相似文献   

6.
保险合同的疑义利益解释规则 ,其目的系针对保险条款格式化及附和性之弊端 ,而为在交易能力上处于弱势地位的被保险人所提供的一种事后的司法救济机制 ;在适用上其位阶只能是在运用其他方法对模糊词语解释后仍有两种以上理解时 ,才扮演“最后出场的角色” ;其适用范围和前提为定型化格式保险条款 ,并需考量具体合同的被保险人的交易能力 ,判断其实际上究竟是否属交易上的弱者 ,而对个别议商性条款不得适用 ;至于经保险主管机关核准后的基本条款 ,可适用该解释规则。鉴于我国立法规定过于原则以及由此导致司法实践上的滥用现状 ,应当从《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 3 0条的立法目的出发作限缩式解释 ,以公平合理地保护保险当事人的权益。  相似文献   

7.
法律解释体系问题研究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丁戊 《法学》2004,(2):20-27
我国现行的法律解释体系存在这样的问题 :宪法中明确规定的有权解释机关从理论上来说并不适合解释法律 ;不应作为解释主体的机关事实上行使着相当大的解释权 ;应当有权解释法律并且事实上进行着解释的机关却没有法律解释权 ;行政解释适用范围过宽 ,具有司法效力。解决这些问题的主要对策是 :取消立法解释 ;构建一元多级的司法解释体系 ;限制行政解释的效力范围。  相似文献   

8.
本文从法律解释在行政使用中的发挥的作用和是否具有某种规则两方面进行分析探讨,力图揭示法律解释在行政法适用中的作用,进而再解剖分析解释规则之所在,从而更好的理解法律解释对行政法适用大有裨益。  相似文献   

9.
法律解释规则是法律解释方法的基本构成要素,它为法律解释提供确切的思维路径指引,并为法律解释过程提供精细化的操作准则。倡导法律解释规则的适用,在于解决法律解释方法研究的哲学化、复杂化之问题,凸显法律解释规则的实践意义。为清晰地认识法律解释规则,需要从概念厘定、性质之辩、功能定位及研究旨趣等角度展开。当前法律解释规则研究,仍然存在着赋予法律解释规则思维指令性等问题,需要从法律解释规则的实质属性等角度予以纠正。建立在语言学与实质性解释规则分类基础上的具体适用,遵循了形式到实质渐进的解释路径,符合司法实践的需要。  相似文献   

10.
行政解释普遍存在于行政执法活动之中,行政执法过程必然涉及法律的适用性解释。从实践逻辑上讲,行政执法过程就是法律的解释过程,无解释即无行政。但相对于司法解释、立法解释而言,行政解释的规范化、制度化程度存在严重不足,导致其功能暗弱无彰。基于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提升行政执法质效之需要,发挥行政执法在法律实施中的主渠道作用,有必要正视行政解释的内在价值和实践功能,并参仿司法解释制度,重塑行政解释机制和程序,形成解释权相对集中的行政解释制度。  相似文献   

11.
行政解释逐渐引起了学者的关注,但是视角发生了错位,对行政解释存在诸多错误误解与偏见。行政解释的概念混乱、主体不明、性质模糊、缺乏实践运用技巧。学界的研究大多停留于口号的呼喊阶段,既没有形成学术共识,也没有为行政法治提出具体的解释技巧。所以,对当前行政解释的研究现状进行梳理,从宏大叙事走向微观论证势在必行。笔者认为,行政解释就是行政机关的解释行为,包括抽象和具体的行政解释行为。行政解释受到立法机关与司法机关的制约,在不同场合下具有不同的效力。司法机关必须通过新的解释与裁判弥补行政滥权造成的社会不公。司法机关的审查与行政机关的解释需要有明确的分工,避免互相侵入各自的领地,造成不必要的资源浪费。合作就体现为司法机关对行政解释不同程度的尊重,区分不同诉讼中行政解释的特点,实现行政解释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相似文献   

12.
在法律表意系统内,时有规范而无事实指向,抑或时有事实而无规范指向,在第二种情形下,司法裁判过程分为规则引导下的事实构建和规则解释阶段,法官需要在这个过程中发现法律,寻求个案正当性的结论。在给予结论正当性理由的过程中,论证产生个案具有司法指导性的裁判规则意义的裁判要旨,裁判要旨生成的系统机理本身既是就司法方法而生的技术问题,亦是指导性案例产生过程所遵循的微观层面具有裁判规律性的法律方法。  相似文献   

13.
“保全错误”及其“赔偿责任”的含义可以分别从程序法和实体法两个角度进行解释。最高人民法院通过裁判建立起单纯从实体法角度进行解释的规则,不仅不符合立法原意,而且违背保全申请行为的基本原理,导致申请人申请保全权与被申请人合法权益保护的失衡。在裁判方法上,以基础案件实体裁判结果倒推申请人主观状态的方法在逻辑上难以自洽。单纯实体法解释导向下的保全程序规则局部萎缩,担保功能变异,判断保全错误的实体标准模糊,潜藏司法不统一的危险。应当重视保全错误的程序法解释,仔细区分程序法意义上的保全错误与实体法意义上的侵权。  相似文献   

14.
我国当下行政裁判实践中,主要存在“行政行为分析方法”与“行政法律关系分析方法”这两种方法。民法上成熟而严谨的“请求权方法”可以引入行政裁判,通过行政法上“公法权利之甄别”、“请求权基础之检索”和“公法限制之审查”等步骤予以适用。当下的行政裁判上请求权分析方法还存在“规范缺失”、“视野偏狭”等问题,需要与传统的行政行为分析方法相对接,并适当引入“正当程序”和“公共政策”等考量因素,使其充实并完善。  相似文献   

15.
《最高人民法院公报》选编民事案例的变化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1985-2008这24年间,《最高人民法院公报》选编民事案例存在以下变化:年度选编民事案例的数量逐渐增多、案件类型趋向复杂化。在裁判方法上,从突出国家规则强制到注重判决说理;从突出案件裁判类型的代表性、示范性到注重展示法官的裁判方法;从示范最高人民法院对法律的权威理解、严格解释法律规则的基本文义到注重对裁判规则的建构;司法裁判中的知识观由一元发展为多元。形成这些变化的原因有:市场经济的发展、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逐步建立、法律职业化、对案例作用的重视、司法裁判由单纯追求政治正确向注重知识正确的转向。合理预期、职业知识而非简单的伦理说教或单纯的意识形态灌输,应当成为中国司法未来发展的主导逻辑。  相似文献   

16.
美国行政法上的非立法性规则是指不适用告知与评论程序而制定的各种通知、意见、指南、政策声明等,在发挥行政规制的积极能动性方面作用明显。美国联邦法院为区分非立法性规则与立法性规则提供了相关的方法与标准。为了发挥非立法性规则在行政规制中的积极功效,美国学界提议对非立法性规则的制定进行立法并加以法治化构建,以增强其合法性。美国行政法上的非立法性规则及其运作实践对于科学认识我国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性质和功能、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质量、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不致成为行政机关扩张与滥用权力的工具等均具有重要的启示与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17.
陈林林 《清华法学》2013,7(5):155-164
解释方法之间的适用位序,是法律解释理论的一个元问题。基于制度能力、体制性影响和成本效益分析,《不确定状态下的裁判——法律解释的制度理论》主张:在法律文本明白而清晰时,解释应遵从法律文本的字面含义;在法律文本模棱两可时,法院应服从立法或行政机关对法律文本的解释。这一主张被批评为一种粗陋的文本主义解释,因为将法律解释问题化约为司法成本最小化的计算,不一定妥当;运用成本收益的分析方法所进行的体制性影响评估,不一定可靠;对法院和行政机关的制度能力分析,也不一定准确。法律解释的制度理论的贡献,只限于用一套复杂的成本效益分析法,强调了法治和法律解释实践的形式合理性之维。  相似文献   

18.
金自宁 《中国法学》2023,(4):165-182
答复类行政解释既不同于包含于具体行政处理决定之中的个案解释,亦不同于以规范性文件为载体的抽象解释,由此难以被我国现行法上对具体及抽象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制度所覆盖。当前司法实践对其处理并不一致。但是,答复类行政解释的实质内涵关乎法律问题而不是事实问题,从而不宜被列为“证据”;同时,将之归为“依据”也与我国现行法及其法理不合。鉴于答复类行政解释对裁判结果的实际影响,有必要保障诉讼当事人对其提出异议的机会,为此,可以将其列为“其他诉讼材料”。法院应当在对答复类行政解释进行审查的前提下,认定其合法性和说服力。其中,合法性主要涉及解释主体权限和解释内容合法;说服力则涉及解释者的制度角色、解释程序及解释理由等因素。  相似文献   

19.
行政裁量的本质论与运行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行政裁量是现代行政任务和行政功能变化的产物,其目的在于追求个案的正当性,减少立法成本,促进行政效能。从本质上看,行政裁量是一种行政机关的单方意思表示,是行政机关对法律效果的自由选择行为,从而与作为判断权范畴的不确定性概念相区别。由于行政裁量所包含的“主观意志性”的非理性因素极容易导致行政裁量权被滥用,为此,现代国家设计了各种规则和制度将其纳入到一定的框架之中,以实现行政法治理性。  相似文献   

20.
行政优先权与法律优先之鉴别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行政优先权在我国行政法治层面上包括了行政法关系的单方面性、行政职权的推定正确性和行政主体行政权威等内容;理论层面上则决定了我国行政法理论体系的发展脉络,并成为与西方控权性行政法的分水岭;方法论层面上则使平衡论、管理论、服务论有了似乎合理的解释进路.然而,加入WTO以后,行政法的国际化倾向则不能容忍行政权优先于法律.为了理清法律优先的经纬,本文以对比的方式从宪政思想、法治理念、调控方式等方面对行政优先权与法律优先予以分析,并使我们必然对法律优先作出选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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