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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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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曹艳芝  尹涛 《河北法学》2004,22(1):118-121
我国公司监事会监督不力是一个不争的事实。监事会在实现其职能过程中遇到了四大障碍:股东大会名不副实、董事会权力膨胀、监事会缺乏实际上的独立地位、监事素质普遍较低等。充分发挥监事会的职能,必须完善股东大会制度,强化监事会的权力,提高监事会的独立地位,加强监事队伍建设。  相似文献   

2.
在公司存在控制股东的情况下,股东大会决议实际上只能反映控制股东的意志,沦为控制股东利益的代言人,而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会和监事会也就变相地沦为控制股东的"傀儡",三者之间根本就不可能形成理论上所说的公司机关之间的分权制衡关系。只有将监事会独立于普通股东大会,改由类别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同时实行监事资格制度,才能真正发挥其对董事会的监督功能。  相似文献   

3.
钱玉林 《法学》2005,(3):94-100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意思决定机关,作为一个会议体的机关,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发挥意思表示的功能,但公司的意思表示并不局限于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法冲破了民法关于法人决议的法理架构,尤其是民法上意思表示瑕疵的理论不适用于股东大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对董事会、监事会具有拘束力,但对第三人和股东是否有法律效力,值得探讨。  相似文献   

4.
现代公司治理结构的新趋势   总被引:15,自引:0,他引:15  
现代公司治理结构的新趋势吴建斌在现代公司尤其是大陆法国家的股份有限公司中,一般依据社团法理论,由全体股东组成的股东大会作为非常设性的权力机构;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董事组成董事会.充当公司的执行机构及日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股东大会另选出监事组成监事会...  相似文献   

5.
论公司组织机构的法律特征周淑梅一、我国《公司法》对公司组织机构的法律规定我国《公司法》在组织机构的规范上与大际法系国家保持一致,采取双重委员会制。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相似文献   

6.
我国公司内部权力结构现状及重新配置的法律思考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我国公司内部权力结构现状及重新配置的法律思考雷兴虎现代各国公司立法大多规定了公司的组织机构,并将公司内部权力分别在股东会(股东大会,下同)、董事会和监事会之间进行配置。这种制衡机制的确立,为公司的生存和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由于我国正处于由计划经...  相似文献   

7.
《公司法》的立法说明指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为公司的权力机构,董事会为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经理执行日常经营管理任务。由此,从合乎立法思路的角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监事会形成互相监督,互相制约的关系,保障公司的利益;从内部控制的角度,经理享有职权,使经理对公司享有事实上的控制权。因此,有必要从法律规定出发,分析经理的法律地位,抛砖引玉,亦为立法、司法及律师起草公司章程提供一种参考。  相似文献   

8.
论股东大会召开的障碍排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公司股东大会召开的障碍按照我国《公司法》设立的公司股东大会(包括股东会)或者按照《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设立的董事会从性质上讲都是公司的权力机关,公司的一切重大事项都必须经股东大会讨论决定。在一般情况下大部分公司都能依照法律或公司章程按期举行股东定...  相似文献   

9.
美国公司治理制度与我国公司法的完善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一、美国公司组织结构与公司治理制度的背景 众所周知,股份公司的组织结构有两种模式。一种是以德国法为代表的二元制模式,即除股东大会外,公司要设立监事会与董事会①。董事会负责公司的管理,而监事会则负责监督董事会,董事也是由监事会任命的。也就是说,公司的管理职能  相似文献   

10.
公司机关体系的优化运行是股东权益实现的保障。由于公司立法过于原则、模糊 ,我国公司机关体系尚未实现优化运行。本文对公司法有关条款进行了扩大解释 ,并提出了一些立法建议 ,以期完善公司机关体系 ,裨益于股东权益保护。作者认为 ,为完善股东大会制度 ,应明确股东大会决议的最高效力 ,并应采取措施方便股东及时有效地行使表决权与监督纠正权 ;对董事会的完善 ,应侧重于强化董事、经理的责任义务 ;而完善监事会制度应旨在确保监督的公正与效率  相似文献   

11.
欧美等国公司内部监督机制对我国的启示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各国公司治理结构可分为英美的外部监控模式和德国的内部监控模式,法国属兼采用两种模式的国家。我国公司法应授权公司选择单层制或双层制,并对监事会权力作出重新调整,限制董事和监事的兼职数量,加强银行和债权人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相似文献   

12.
国有独资公司董事长的权源结构与运行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肖海军  陈光星 《现代法学》2004,26(1):158-165
国有独资公司董事长作为董事会之常设机构和代表职位 ,在国有独资公司内部居于领导者的地位。但由于目前我国公司法设计上的固有缺陷 ,且在董事长的权力源结构中 ,非规范性法外权力实际大大超过了公司法上赋予的规范性权力 ,致使董事长集董事会职权于一身成为可能 ,权力变型运作成为一种普遍现象。基于此 ,跳出现有制度框架 ,在现行《公司法》之外寻求对国有独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的制度创新 ,从规范董事会、董事长之权力源入手 ,改善监事会的结构 ,充实监事会的力量 ,提升监事会的地位 ,建立全新的由监事会→董事会→经理机构的二层制治理结构模式 ,应是解决目前国有独资公司治理结构进退维局面艰较为可行的制度方案。为此 ,把国有独资公司从现行公司法中析出 ,适时制定单行的《国有独资公司法》已十分必要  相似文献   

13.
德国上市公司中董事会与监事会的共同作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德国上市公司采用双轨制的公司治理模式,即董事会和监事会分别担负公司的经营管理与监督职责。同时,通过一系列权利、义务的分配,使董事会与监事会能够在公司治理中紧密合作,共同发挥作用。依照《德国股份法》及《德国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德国上市公司中董事会与监事会的共同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董事会对监事会的报告义务;二、监事会的同意保留权;三、监事会的协商职能。  相似文献   

14.
股东权利的维护是现代企业制度的重点内容。股东知情权是股东权力体系申其他权利的基础和前提,也是保障股东对公司业务监督纠正权得以有效行使的必要前提和手段。中国《公司法》第34条第一款明确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在法律实践申如何有效维护股东知情权,以及当股东知情权受到侵害时如何进行司法救济,使股东知情权制度真正实现其法律价值,是本文重点讨论的问题。  相似文献   

15.
刘超  赵运刚 《现代法学》2001,23(6):73-77
风险公司是资本、技术和管理的结合体 ,它在股权结构、董事会的安排上均不同于传统的公司 ,正是这种特殊的治理结构 ,才得以使风险公司的各种组成要素均得以发挥自己最大的优势 ,使得风险投资活动得以顺利进行。我国外商投资企业的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着种种问题 ,不利于风险投资活动的发展 ,因而对《公司法》和外商投资企业法做出全面的修订 ,已迫在眉睫。  相似文献   

16.
The reform of German company law by the Control and Transparency Law (KonTraG) of 1998 reveals the politics of corporate governance liberalization. The reforms strengthened the supervisory board, shareholder rights, and shareholder equality, but left intra‐corporate power relations largely intact. Major German financial institutions supported the reform's contribution to the modernization of German finance, but blocked mandatory divestment of equity stakes and cross‐shareholding. Conversely, organized labor prevented any erosion of supervisory board codetermination. Paradoxically, by eliminating traditional takeover defenses, the KonTraG's liberalization of company law mobilized German political opposition to the European Union's (EU) draft Takeover Directive and limited further legal liberalization.  相似文献   

17.
早川腾  董惠江 《北方法学》2011,5(5):155-160
德国学者赫尔曼·勒斯勒尔帮助日本制订了第一部公司法(草案),其中关于股份公司的一般规则,特别是股份公司机关的法的构造奠定了日本公司治理结构的深厚基础,了解这些可以掌握公司法中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的历史流变和股份公司治理结构的发展脉络,并体会公司治理仍存在的制度性困惑。  相似文献   

18.
上市公司高管薪酬机制中存在数额失控、市场竞争不能有效约束、董事会不能合理决定、高管薪酬和公司业绩不挂钩等突出问题,由此引发了民众不满、学者批评和政府行动。因此,市场机制、公司自治和行政干预方面采取的应对措施存在的不足。而上市公司高管薪酬问题兼具公共性与私有性,应合理划分公权干预与公司自治空间,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加强高管薪酬长期激励机制,完善相关披露制度,相机选择法律控制模式。  相似文献   

19.
Several European countries have mandatory employee representation on company boards, but the consequences for corporate governance are debated. We use employee representation rules in the otherwise quite similar Nordic countries (Denmark, Finland, Norway, and Sweden) to elicit information on shareholder preferences for employee representation and board size. We find that shareholders tend to choose board structures that minimize the proportion of employee representatives. In Denmark and Norway employee representation depends on board size, and shareholders choose board sizes that minimize the number of employee representatives. However, many companies have more employee representatives than is mandatory. In Sweden, where the law mandates a fixed number of employee representatives (two or three depending on firm size), shareholders choose to have larger boards. In Finland, where employee representation is not mandatory, <1 % of companies choose to have it. Whatever, the merits of employee representation, shareholders appear to be mildly averse to it.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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