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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8 毫秒
1.
本文将从礼法各自起源和主张入手,并进而分析二者争论的内容之不同,认为两者虽然有诸多形式上的不同,但实质上两者有共同渊源和共通之处,这为后世的儒法合流提供了前提和基础。另外本文也探讨了一些关于礼法论争中的不同看法。  相似文献   

2.
本文试提出自己关于发生在清末围绕《大清新刑律》一些条款的礼法之争及礼、法两派的一些看法和观点.对于礼、法两派的主张都应重新评价.而礼法之争提出的一些问题至今仍未解决,这值得我们深思.  相似文献   

3.
在礼法之争中为人所知的劳乃宣此前乃一合乎传统理想的醇儒循吏。在礼法之争中,劳乃宣坚持的都是关涉到礼教纲常的大问题,其论理不仅严密,亦颇现代。从政治立场来看,劳乃宣不仅支持君主立宪,亦对之颇为期待。可以说,劳乃宣并不是人们通常想象的迂腐遗老。我们对他也许应当给予更多的同情。  相似文献   

4.
1902年至1911年,清政府最高封建统治集团,在厉行“新政”和“仿行立宪”的招牌下,进行了一次修律活动。这次修律活动,是中国法律史自李悝,商鞅变法后,二千多年来封建统治者自己所进行的一次很重要的法律改革。是中国封建法律向半封建半殖民地法律转化的开始。但是,由于二千多年维护纲常等级名分的封建法律思想根深蒂固,因此,在修律的过程中,爆发了一场礼教派和法理派的尖锐斗争。在近代法律史上,这场斗争被称为礼法之争。对于这场斗争的过程和内容,从清末以来,不少论著均曾涉及,但都语焉不详。而且在  相似文献   

5.
2005年《政法论坛》基于学术立场,特辟专栏对1949年以后的中国政法学术研究现状展开了讨论,其中,邓正来教授的《中国法学向何处去》这篇长文所提出的“中国为什么会缺失中国自己的法律理想图景”,“中国法学赖以为凭的支援性理据是什么”等问题引起了一系列争论、回应、批评甚或反批评。本刊认为,《中国法学向何处去》一文的意义至少指向了中国法学知识生产的主体性、能力、方式、技术等问题。勿庸置疑,这些问题关系着中国政法学术的体面与尊严。为此,本刊特约请法学界不同学科的学人从自己的专业或研究领域出发,以“笔谈”的形式进一步拓展这种讨论。从本期开始,本刊将陆续登载这方面的稿件,并期待您的加入和赐稿。  相似文献   

6.
春秋战国时期,在新的生产力的催化下,宗周礼治随同其赖以存生的宗法制度的瓦解而迅速崩溃.社会进入了大变革时期。当此之际,先秦的思想家们遂各思以其道易天下。各家对人生、社会问题有着不同的体认兼之立场、动机的各异,遂至观点分歧、争鸣不已。其间儒家言礼法家倡法,最为对立,礼法之争如是而已。 一、儒家由性善论或人性趋善论出发,对人类文明作了乐观主义或曰理想主义的解析,并基于这种人文观对西周以来的传统意识采取了“弘道”的态度。所谓“郁郁乎文哉,吾从周”。基此,儒家极称礼治,视复礼为最高之己任,所谓“一日克己…  相似文献   

7.
清末礼法之争及其法哲学解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李晓明 《河北法学》2001,19(4):128-130
中华民族有着历史悠久、灿烂辉煌的传统法文化,“其内容之广博,特色之鲜明……生命之强大,堪称世界之最。”[1](P384)作为中华传统法文化深层内蕴的礼法精神亦曾因其独特魅力而折化四夷。然而曾几何时,一场鸦片战争,泱泱中华丧师失地,“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诗经·北山》)的千年神话终归幻灭。“德以柔中国,刑以威四夷”(《左传》僖公二十五年)的天国之梦终至破碎。礼法德政等一切传统人文亦不得不走向救亡图存的理性法庭为自己的存在作辩护或是放弃存在的权利;兼之西学东渐之风,两种不同路向…  相似文献   

8.
宋代寡妇的再嫁并非如人们所想像的那样困难,相反,无论是在法律规定中还是现实生活中,寡妇的再嫁都得到了承认,甚至在有些情况下,寡妇可以突破法律关于"居丧而嫁"以及嫁与亡夫一定服制内亲属的禁止,不顾礼法的约束而再嫁。只不过,这种再嫁婚姻在人们心中的地位较第一次婚姻为低。  相似文献   

9.
晚清礼法之争时期,礼教派和法理派在驳斥对方或为自己辩护时,“认真对待风俗习惯”成为支撑各方观点的重要言说和本土资源。然而,此前历代政法实践长期存在移风易俗的传统,习惯在王朝固有治理模式中常被视作改造或排斥的对象。习惯在晚清礼法之争中凸显其重要性,主要原因是礼教派以新法不合风俗习惯作为反对法理派的重要“武器”。在具体言说中,礼教派以纲常伦理置换了风俗习惯的内涵。法理派则参照西方重视习惯的立法与法制传统,试图以地方习惯作为立法资源和对礼教派的回应,并主持推动了大规模的习惯调查。不过,争论的双方都认同自上而下的国家主义立法模式,因此,习惯在近代立法与司法实践中影响有限。  相似文献   

10.
李平 《清华法学》2016,(4):179-196
以儒家学理演变为线索,在战国子学互动的情景下进行观察,可对先秦礼法之争作出新理解。按此,礼法之争乃是战国儒家应对黄老"道法"理论强势兴起而产生的理论变化的表征,或日儒家与道法学话语主导权之争。孔子变宗周"德礼"为"仁礼"之际,老子之"法象"论与墨子之"法治"说奠定了战国黄老家道法学的基础。早期儒生错失了道法理论初创和勃兴,到战国中期黄老之学倾盈天下时,不重"法"的儒学已被边缘化了。第四代以后的儒者被迫做出应对,表现为孟子式的被动介入、《大戴礼·盛德》的主动参与和《周礼》式的超越整合。最终,具有礼法合流色彩的荀子以最大化妥协的态度融会道法学,提供了以礼统法的新模式。经历韩非的过激尝试,荀子模式最终在董仲舒那里获得了落实,至此先秦礼法之争方告终结。  相似文献   

11.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已成为当代中国法治化的时代强音,成为反映全国人民意志和愿望的一项重要的治国方针,也成为中国人民的必要选择。然而我们对依法治国方略的研究和落实,不应再停留在对其重要意义的泛泛谈论上,而应从我国情况和法治实际出发,认真分析并找准制约和阻碍依法治国的突出问题,揭示问题症结之所在,并有针对性地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以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历史进程。 一、依法治国的内涵 依法治国就是指依照表现为法律形式的人民意志来治理国家。其中“依”包含两层意思,其一指依靠,即依靠…  相似文献   

12.
本文立足经济行政法视角,通过对国有资产所有权的性质、三种国有资产的运营特点、地方政府行为的性质及其越轨行为等展开渐次深入的法律分析,力图对国有资产运营过程的地方政府行为形成一个科学、系统的认识,并为其价值判断提出有效的理论依据.  相似文献   

13.
医患关系的法律思考--抗击非典后的反思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医患关系是复合型的法律关系,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举证责任倒置制度很不合理,产生诸多问题应予废除;应该重视和加强对医院以及医务人员的权利保护.  相似文献   

14.
江涌  江波 《证据科学》2004,11(1):36-39
医患关系是复合型的法律关系,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举证责任倒置制度很不合理,产生诸多问题应予废除;应该重视和加强对医院以及医务人员的权利保护。  相似文献   

15.
许明月  张新民 《现代法学》2003,25(6):132-138
计划经济也好 ,市场经济也好 ,都是一种社会化经济 ,都是建立在高度专业化分工基础之上的为他人而生产的经济。高度的专业化分工 ,产生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经济法之所以有存在的必要 ,就是因为通过经济法 ,可以解决经济领域因社会化而产生的各种社会问题 ,或使之得到一定程度的控制和缓和。因此 ,无论是计划经济时代的经济法 ,还是市场经济时代的经济法 ,都是真正意义上的经济法。经济法存在的基础不在于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 ,而在于现代经济的社会化以及由于这种社会化而产生的经济社会的依赖性  相似文献   

16.
农村城市化的历史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夏凤珍 《行政与法》2003,3(10):67-69
农村城市化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新中国建国以来,在几代领导人的带领下,为实现这一目标进行了艰辛的探索。但是,他们所进行的努力不都是成功的,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在制度创立、户籍管理、土地征用等方面留下不少难题。为实现中国全面小康,在城市化进程中,迫切需要制度创新,完善法制,依法治理。  相似文献   

17.
孙中山的行政法律思想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孙季萍 《法学论坛》2000,15(3):108-112
孙中山先生是中国近代行政法文化建设的第一人,他就行政法的许多理论问题做了重要探讨.他以其"民权"理论为基础,主张官民平等,并力主平衡民权与政府权的关系;他主张依法行政,革除人治弊端;他强调官吏队伍的道德和法制建设,主张通过考试选拔优秀人才,并试图建立现代文官制度;他强调对官吏行政实行法律监督,加强行政监察.这一切都给现代中国行政法制建设以有益启示.  相似文献   

18.
实行统一的国家司法考试,是我国司法体制改革的一项创新举措,作为一项新的资格考试制度,既有利于提高法律职业的专业化水平,增强了取得法律职业从业资格的严肃性,也极大地推动了法学教育的改革,直接影响着大学法学教育和法律人才的培养。正确处理法学教育与司法考试、法律职业的关系,真正实现这三者之间的良性互动,这是我们法学教育界亟待解决的迫切问题。  相似文献   

19.
20.
在当今民事司法实践中,当事人与为法院提供司法鉴定意见的社会鉴定机构及其鉴定人就相关鉴定问题频起纷争,一度还衍生出暴力事件.追根溯源,鉴定纠纷起源于民事司法,是民事庭审的鉴定争议解决机制功能失灵与民事纠纷的案件结构等多重因素共同诱导的结果.然而,国家提供的公力救济与当事人寻求的私力救济皆证明,脱离原审法院的鉴定纠纷解决机制,事实上都进退维谷,而且促使鉴定纠纷扩大化.鉴定纠纷不单反映民事司法问题与鉴定技术问题,它也是当事人双方深层社会矛盾的表现.所以,国家应对鉴定纠纷,就应树立"复合解决/治理"的理念与体系,但关键在于实现民事司法解决鉴定争议的制度功能;同时,基于当事人强烈的制度需求,国家也应重塑合理可行的鉴定纠纷解决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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