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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6 毫秒
1.
我国现行《企业破产法》承继1986年破产法的基本思路,破产程序开始仍然以法院受理破产案件为始点。但是,按照我国《破产法》之规定,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并非意味着一定要宣告债务人破产。但是,从整个制度设计看,只要破产案件被法院受理就要开始破产程序,而破产程序一经开始就要发生一系列效力,如指定管理人接管债务人财产、债权申报、未到期债权到期、债务人的人身自由要受到一定的限制等。如果法院不宣告债务人破产,这些已经经过的程序及损失应如何处理?本文认为,能够恢复的,就恢复;不能恢复的,应当按照过错的不同来承担赔偿责任。另外破产程序开始后对债务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效力在三种程序中是否一致?笔者认为,三种程序有不同。  相似文献   

2.
韩长印  郑金玉 《法学研究》2007,29(2):99-111
破产程序中存在着大量的纠纷,这既是法院行使审判权参与破产程序的基础,也是正确理解我国破产法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审理破产案件的规定的前提。基于破产案件的特殊性,对于性质不同的纠纷应当适用不同的审理模式:实体权利纠纷,原则上应适用通行的民事诉讼审理模式,而破产程序性争议以及围绕破产方案发生的争议,则应采用职权主义模式进行审理。只有这样才能在保证破产程序运行正当性的同时满足其迅捷性和公益性的需求。  相似文献   

3.
破产案件的申请是指申请人依据破产法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申请债务人破产;破产案件的受理是指人民法院根据申请人提出的破产申请对债务人的情况进行审查,经审查申请人的申请符合开始破产程序条件的决定予以开始破产程序,审理债务人的破产案件。申请人的申请行为和法院的决定受理行为相结合引起破产程序的开始。我国的破产法律制度,根据债务人所有制的性质不同分别设立了两种破产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适用于国有企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的“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适用于非国有企业。这两种破产程序…  相似文献   

4.
我国《民事强制执行法(草案)》有关执行要件事实的规范主要是从法院审查的视角出发,易引起立案审查、执行审查、实体审理的模糊与混同,且在外部制衡缺失之时很难贯彻“实体—程序”的二元区分标准。民事执行的审查模式存在职权主义取证范围过度扩张的问题,有必要从当事人证明的外部视角为要件事实的快速查明提供事实信息与证据线索,遏制职权调查的扩张趋势并推进程序层面的审执分离。执行当事人、实体请求权、执行依据的实体审查程序应当明确当事人的应证事实、证明程序和证据方法,实体审理应在言辞辩论而非询问听证的基础上进行充分审理;执行受理要件的程序性审查有必要提高立案庭不予受理裁定的标准,执行裁决要件的审查程序应明确适用范围且区分申请与异议。执行要件事实的审查体系在审查标准、救济竞合、统一裁决方面的规范化与证明机制在权利、程序、内容方面的充实化,将有利于实现以执行法官为核心的分权改革机制和以执行救济制度为重点的体系化制度格局。  相似文献   

5.
破产案件一般通过债务人或债权人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而开始。债务人或债权人为使破产申请得到法院的受理,必须遵守破产法对破产申请所规定的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所谓破产申请的实质要件,是指债务人或债权人有权提出破产申请的条件。由于破产法对债务人自愿提出的破产申请通常不作实质性限制,因此,研究破产申请的实质  相似文献   

6.
我国2006年新颁布的《企业破产法》第21条的立法目的是,将所有涉及债务人的民事案件,集中在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审理,减少由不同法院审理给破产程序带来的麻烦,提高破产案件的审理效率。但是笔者认为,对于一些特殊案件,如不涉及财产争议的案件,海事诉讼案件,还有债务人获得和解以后提起的民事案件,这些案件一律由受理破产案件的法院审理,存在一些不妥当之处,需要加以修改才能更加合理。本文试就这一问题谈谈自己的看法,并在此基础上提出自己对该条的修改建议。  相似文献   

7.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以下简称破产法)的颁布和民事诉讼法对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的专章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的司法解释,使法院审理破产案件有了法律依据,但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审理破产案件遇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现行的破产法不论是在立法上或是在适用上都存在难以解决的诸多问题。正是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正式提出重新制定破产法。本文旨在对审理破产案件遇到的立法上及其适用上存在的问题略作探讨并提出建议,供审判与立法参考。(一)破产法的适用范围问题。现行的破产…  相似文献   

8.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是我国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主体市场退出行为的重要立法,不仅明确了破产申请主体、破产申请审查程序、破产原因等标准和受理破产申请法律效力等重要内容,而且设置了破产重整、破产和解和破产清算三项具体程序,使企业破产案件成为具备较为完整程序性规定、相对独特的非诉讼案件类型。一方面,企业破产法与公司法关于公司清  相似文献   

9.
与修订后的破产法同时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企业破产法施行时尚未审结的企业破产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3条规定: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对破产宣告裁定有异议,已经申诉的,由上一级人民法院依据申诉程序继续审理;企业破产法施行后提起申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该司法解释正式取消了已施行了近5年的破产宣告申诉  相似文献   

10.
"规制虚假诉讼"被普遍认为是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制度目的,然而我国《民事诉讼法》相关条文对此并无反映,实践中"虚假诉讼"也没有成为法院裁判此类案件的主要考量。我国第三人撤销之诉六项法定构成要件中,三项程序要件的理解与适用较为简单,原告的起诉不能满足其要求的,法院多数会在实体审理前予以驳回。原告主体适格问题较为复杂,一方面呈现程序要件的特征,另一方面又有显著的实体要件特征。此外,通过裁判文书可以看出,"原裁判错误"这一要件的运行有复杂化倾向。为适度简化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司法实践,法院应以原告的权利依据为中心,综合审理、判断"原告主体适格"、"权益受损"和"原裁判错误"这三项实体要件。同时,为规范该类诉讼的程序运行,增强审理的条理性,减少裁判的随意性,法院应重视构成要件与程序阶段、裁判结果之间的对应关系,并合理安排各个要件的审理(查)顺序。  相似文献   

11.
破产域外效力的最终实现必须依赖于外国法院的承认与执行。近来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作出的一个判决承认了广信破产程序在香港的效力。本案是我国法院开始的破产程序第一次正式得到境外法院的承认 ,对于管辖权、程序的透明度等问题无疑具有一定的指导作用  相似文献   

12.
在美国民事诉讼中,地域管辖规则要求初审法院必须对当事人享有属地上的管辖权,联邦宪法要求初审法院对当事人的这种管辖权必须符合其第十四条修正案中规定的正当程序的要求。在将这两种原则性的管辖规则整合适用方面,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作出了若干相关判例。这些判例中的一些思想对于我国地域管辖的完善是有借鉴意义的。  相似文献   

13.
A matrimonial proceeding on its own is complex and can have far-reaching implications. Add in a spouse filing for bankruptcy in the midst of the proceeding, and the process becomes even further complicated and quite possibly hostile. This Note analyzes the bad-faith tactics of debtor spouses filing for bankruptcy in the middle of a divorce proceeding and proposes an amendment to the Bankruptcy Code that permits bankruptcy courts to dismiss bad faith petitions before they negatively impact divorce proceedings.  相似文献   

14.
论破产程序对担保物权优先性的限制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汪世虎 《河北法学》2006,24(8):24-27
担保物权的优先性在民法中不可质疑,但在破产程序中,尤其在破产重整程序中则受到诸多限制.这种限制系破产程序本身的特点所决定,同时也是破产法立法价值嬗变的结果.基于利益衡平原则,对担保物权优先性的限制必须合理,我国这方面的立法尚存在诸多缺陷,有待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15.
惩罚性赔偿因具有的惩罚性和吓阻性,而具有准刑事罚的性质,其责任也被认为具有准刑事责任的性质。这在学界已成共识。但惩罚性赔偿责任可否经由保险而转嫁风险,即惩罚性赔偿责任是否具有可保性,分歧甚大。美国法院也有不同做法。单纯从经济学的角度看,可以不否认惩罚性赔偿责任的可保性,但基于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功能和力图实现法律价值的考量,若允许其可保,就会使惩罚性赔偿的功能丧失殆尽,致该项制度形同虚设,故其应不具有可保性。  相似文献   

16.
论公诉变更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龙宗智 《现代法学》2004,26(6):31-36
公诉变更制度的设置,影响审判的公正、效率以及被告人合法权益的实现,但目前的刑事诉讼对此只有司法解释而无诉讼法规范。修改刑事诉讼法,应当设置这种规范。我国公诉变更权由检察机关享有,公诉的追加与内容的变更不得妨碍诉讼的正常进行与诉讼效率,同时应当保障被告人的辩护权,还应作出适当的审理时限规定。撤回起诉不得妨碍被告人获得公正审判的权利,并应明确撤回起诉具有不起诉的效力。  相似文献   

17.
刑事诉讼法再修改需要关注的几个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刑事诉讼法再修改讨论中,尚有一些问题应当受到关注,本文就刑事二审审判中的诉讼关系问题、行政处罚与刑事追究两者间的衔接问题、行政机关司法化问题、司法机关行政化问题及法院审判委员会的改造等问题分别进行了探讨,提出了独到的新颖见解。  相似文献   

18.
龙宗智  袁坚 《法学研究》2014,36(1):132-149
司法行政化,即以行政的目的、构造、方法、机理及效果取代司法自身的内容,形成以行政方式操作的司法。法院司法运作的全过程均带有行政化色彩,表现为司法目的和价值的行政化、案件审判活动的行政化、上下级法院关系的行政化、司法人事制度和法院结构的行政化以及审判管理的行政化等。在给定的约束条件下,司法行政化可以弥补一线司法能力之不足,可以抗制外部干预。但其过度发展会妨碍依法治国,损害办案质量与效率,危及司法权威和公信力,阻碍法院工作的可持续发展。司法行政化的根源在于基本权力结构及其运行机制;司法功能设定的非司法化和资源配置的有限性,统一的人事管理制度和财政供应制度以及国家机能分化不足,亦为重要原因。遏制司法行政化需强化法院的司法审查功能、审判功能以及终局性纠纷解决功能;需阻隔行政性要素介入审判,建立审判独立的"二元模式";需在法院审判管理、司法行政管理、上下级法院业务管理上"去行政化"。  相似文献   

19.
我国当前刑事诉讼结构是以线形结构为基础,并由庭审前阶段以检察裁判权为中心的前三角结构以及庭审阶段以法院审判权为中心的后三角结构所构成,这种结构存在一些弊端。改革的思路应当是,变线形结构为基础为庭审阶段三角结构为基础,确立庭审中心论并继续加强审判职能作用,同时强化检察机关对侦、辩双方诉讼行为的监督。  相似文献   

20.
朱伟东  刘建平 《河北法学》2007,25(12):177-181
苏丹是一个多元法律体制国家.在多元法律体制下,苏丹的冲突法与属人法交织在一起,只不过属人法在冲突法三个领域的地位和表现各不相同.在管辖权方面,苏丹的属人法管辖权规则对苏丹的冲突法管辖权规则没有产生影响,但在某些个别方面,冲突法的管辖权规则让位于属人法管辖权规则;在冲突法的第二阶段即法律适用过程中,属人法的影响非常明显,特别是在婚姻、离婚、继承等方面;在冲突法的最后一个阶段即外国判决的承认和执行中,主要涉及如何判断作出判决的外国法院对案件是否具有管辖权,苏丹法院基本上是根据冲突法而不是属人法的概念作出分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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