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一届政府、立法会和司法机关产生办法的决定》,制定本办法。二、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一届立法会的产生应体现国家主权和平稳过渡的原则。三、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一届立法会由23人组成,其中直接选举产生议员8人,间接选举产生议员8人,行政长官委任议员7人。四、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一届立法会议员必须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愿意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并符合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规定的其他条件。五、原澳门最后一届立法会通过直接选举或间接选举产生的议员,如符合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条件,愿意过渡为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一届立法会议员,须填写《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一届立法会议员资格确认申请表》,连同相关证明文件一并递交澳门特别行政区筹  相似文献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临时立法会的产生办法》的有关规定,经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一届政府推选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选举,下列六十人当选为香港特别行政区临时立法会议员,其中十一人为非中国籍或在外国有居留权的议员。(以繁体字姓氏笔划为序)  相似文献   

3.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一届政府、立法会和司法机关产生办法的决定》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一届立法会具体产生办法》等规定,经过对申请过渡为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一届立法会议员的原澳门最后一届立法会由选举产生的议员进行资格审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澳门特  相似文献   

4.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一届政府和立法会产生办法的决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关于设立香港特别行政区临时立法会的决定》,为建立香港特别行政区临时立法会,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5.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了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董建华2004年4月15日提交的《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2007年行政长官和2008年立法会产生办法是否需要修改的报告》,并在会前征询了香港特别行政区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和香港各界人士、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香港委员、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政制发展专责小组的意见,同时征求了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的意见。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审议中充分注意到近期香港社会对2007年以后行政长官和立法会的产生办法的关注,其中包括一些团体和人士希望2007年行政长官和2008年立法会全部议员由普选产生的意见。会议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以下简称香港基本法)第四十五条和第六十八条已明确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和立法会的产生办法应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实际情况和循序渐进的原则而规定,最终达至行政长官由一个有广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员会按民主程序提名后普选产生、立法会全部议员由普选产生的目标。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和立法会的产生办法应符合香港基本法的上述原则和规  相似文献   

6.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了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曾荫权2007年12月12日提交的《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制发展咨询情况及2012年行政长官和立法会产:生办法是否需要修改的报告》。会议认为,2012年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四任行政长官的具体产生办法一,和第五届立法会的具体产生办法可以作出适当修改;2017年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五任行政长官的选举可以实行由普选产生的办法;在行政长官由普选产生以后,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的选举可以实行全部议员由普选产生的办法。  相似文献   

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一届政府和立法会产生办法的决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决定:一、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一任行政长官在1997年6月30日前按照基本法的规定负责筹组第一届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提出财政预算案、拟定法案,提交临时立法会审议;依  相似文献   

8.
第一条为推举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一任行政长官人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一届政府和立法会产生办法的决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第一任行政长官参选人必须具备如下资格:  相似文献   

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104条的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主要官员、行政会议成员、立法会议员、各级法院法官和其他司法人员在就职时必须依法宣誓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为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决定:一、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主要官员、行政会议成员、临时立法会议员以及终审法院常设法官和高等法院法官在1997年7月1日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成立暨就职宣誓仪式上宣誓就职。  相似文献   

10.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一届政府和立法会产生办法的决定》的有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一届政府推选委员会选举产生的人选,任命董建华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一1496一行政区第一任行政长官,于1997年7月1日就职。总理李鹏一九九六年十二月十六日  相似文献   

11.
第一章:引言 1.01 根据2004年4月6日公布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一第七条和附件二第三条的解释》(“《解释》”),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和立法会的产生办法是否需要进行修改,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应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大常委会”)提出报告,由人大常委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基本法》”)第四十五条和第六十八条规定,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实际情况和循序渐进的原则确定。  相似文献   

12.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吴邦国委员长根据2004年4月6日公布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一第七条和附件二第三条的解释》("《解释》"),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和立法会的产生办法是否需要进行修  相似文献   

13.
确保平稳过渡的立法机构方瑾1996年12月21日,由400名香港水久性居民组成的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一届政府推选委员会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了香港特别行政区临时立法会的60名议员。1997年1月25日,香港特别行政区临时立法会在深圳举行第一次全体会...  相似文献   

14.
<正>(2022年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规定,结合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第三条香港特别行政区应选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为36名。  相似文献   

15.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一届政府、立法会和司法机关产生办法的决定》的有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一届政府推选委员会选举产生的人选,任命何厚铧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一任行政长官,于1999年12月20日就职。  相似文献   

16.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吴邦国委员长 根据二零零四年四月六日公布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一第七条和附件二第三条的解释》,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和立法会的产生办法是否需要进行修改,香港特  相似文献   

17.
(2020年11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国务院关于提请就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资格问题作出决定的议案》。上述议案是应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请求而提出的。会议认为,为了全面准确贯彻落实“一国两制”方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维护香港长期繁荣稳定,必须确保香港特别行政区有关公职人员包括立法会议员符合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定要求和条件。  相似文献   

18.
2007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有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36名,其中李泽添代表因病逝世,出缺1名。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因故出缺,由选举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未当选的代表候选人,按得票多少顺  相似文献   

19.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张德江委员长:根据2004年4月6日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一第七条和附件二第三条的解释》(《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基本法》)附件一、附件二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立法会的产生办法是否需要进行修改,应由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报告,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依照《基本法》第四十五条及第六十八条规定,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实际情况和循序渐进的原则确定。  相似文献   

20.
<正>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分别成立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会议,选举产生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据此,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