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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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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吕涛 《法治研究》2010,(9):97-100
尽管控诉职能和诉讼监督职能应当由检察机关统一行使,但在具体制度设计上,两者亦应适度分离,分别反映和体现诉讼活动规律和诉讼监督规律的要求,则更为合理。目前,无论在立法规范上还是在司法实践中,还远远没有达到这一要求。为此,有必要调整诉讼监督重点,设立专门的诉讼监督机构,制定专门的诉讼监督法。  相似文献   

2.
检察权是指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权力,是检察机关依法通过履行诉讼职能来行使的法律监督权力。检察机关在行使检察职能的过程中,存在着严格的监督与制约机制,但这种监督制约机制并不完善。为了防止检察权滥用,必须健全和完善相关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才能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才能确保司法公信力,才能满足公众对司法的要求和希望。  相似文献   

3.
检察机关职能活动的根本在于权力的统一行使,死刑复核法律监督职能与控诉职能一样都属于检察机关整体的职责。死刑案件中,各级检察机关在不同的诉讼阶段有着不同的诉讼职能侧重。就目前司法实践来看,检察机关在这一过程中的诉讼角色转换并不顺畅,并直接影响了死刑复核法律监督的效果。对此死刑案件全程均应秉持检察一体化理念,从强化履职全面性、加强制度和规则的建立以及重视承办人参与度等方面树立死刑复核法律监督的基本工作原则。  相似文献   

4.
一、检察机关对支持起诉诉讼中的错误进行监督(一)检察机关参与支持起诉程序的权能检察机关是宪法赋予的法律监督机关,但同时法律还规定检察机关对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行使保护职能,该职能实际上是在确立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的地位,最为明显的就是公益诉讼制度及支持起诉制度。公益诉讼制度的确立和检察机关介人民事诉讼的制度设计,会在相当大的程度上扩大司法对社会的间接管理功能。可见,检察机关实际上有两大权能,其一,是监督职能。检察机关行使的法律监督权是一项程序性的权力,不具有终局和实体的意义,其本质就是要用程序  相似文献   

5.
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时与管辖法院实行级别、地域的严格对应,不符合宪法法律的规定,实践中已产生诸多弊端。刑事诉讼中的地域管辖原则未适用于检察公益诉讼,检察机关所代表的社会公共利益具有强烈的私益性,加上检察机关在公益诉讼中法律监督职能的不确定性,以及公益诉讼起诉主体的多元性等因素,使得刑事诉讼中的检、法对应关系不能适用于检察公益诉讼。从立法原意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身份就是原告,因而无须与审理法院实行级别、地域的严格对应。考察检察机关在公益诉讼中的身份性质,应当避免将其与法院平等对应的宪法地位作不适当的牵连,避免将其原告身份与法律监督机关的性质地位以及行使法律监督职能对立起来,避免将其跨区域代表公共利益与行使管辖职能混同起来。这样,才可以从体制方面澄清检、法衔接关系中的认识误区。  相似文献   

6.
随着死刑第二审案件在全国范围内实行开庭审理,以往存在于死刑案件二审审理方式中的三级结构被彻底改变。这顺应了在我国逐步实现对包括死刑案件在内的全部刑事二审案件进行开庭审理的发展趋势。为适应这一趋势,检察机关在刑事二审案件诉讼程序中的职能亟需明确。根据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和诉讼规律,检察机关在刑事第二审中的诉讼职能应当界定为第一审公诉职能和诉讼监督职能的继续和延伸,但重在全方位的诉讼监督。  相似文献   

7.
检察机关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法律监督领域的生动实践和原创性成果,对于充分履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严密国家监督体系、不断提高和释放司法效能具有重要的价值和意义。检察监督应当有其边界,正确把握“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中发现”的要求,将具有可监督性的行政职权行为纳入监督范围。对于在个案中难以纠正的行政违法行为,不宜以个案检察建议的方式予以监督。检察机关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应当厘清与行政公益诉讼的边界。  相似文献   

8.
强化诉讼监督权的对策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诉讼监督权是检察机关依据宪法和法律对诉讼活动进行监督的一种程序性权力。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专门法律监督机关 ,依法行使诉讼监督权与行使公诉权和侦查权同等重要和必要。然而 ,从目前实践看 ,检察机关的诉讼监督权缺乏应有的权威和独立性 ,缺乏科学的运行机制和强制性的手段 ,作用范围狭窄 ,监督效率不佳 ,存在严重弱化的表现。这种现象的存在 ,直接影响到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的正常发挥 ,同时也不利于检察权的良性运转和健康发展。因此 ,客观分析这一问题的成因并有针对性地提出强化诉讼监督权的对策 ,在现阶段显得尤为必要。一、诉讼…  相似文献   

9.
行政诉讼法之所以允许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是赋予了检察机关以诉的形式实行法律监督的职能内涵,意在构建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之间的法律监督机制。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都镶嵌并运行在行政诉讼之中,它们依托于法院判决,也不可能具有超越法院判决的监督能力。检察机关应当采用与法院相同的合法性审查。严控检察建议尺度,与司法审查一样,不代行行政裁量。对行政机关履职状况的后评估,应当以能否获得法院判决支持为判断标准。  相似文献   

10.
论"监督"语境下的检察权能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从概念上讲,法律监督权不像立法权、行政权或审判权那样具有超越权力结构模式意义上的明确内涵.检察机关作为我国宪法明确规定的法律监督机关,行使法律监督职能,但"专门"不代表"全部".从权力监督的视角分析,一级权力机关的监督和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构成网状监督体系的中轴,其中权力机关位于中轴的顶端,生成二级子权力,并监督其具体运行,检察机关构成监督中轴的主体.具体承担着普遍和经常性的监督职责.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主要是依靠诉讼的手段实现对权力的制约.不同于其他监督主体,检察机关的"专门"监督权能体现在各项职能均具有法律监督性质.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或者控制机制应该表现出一种张力,这种张力的底线就是职能推进规律.  相似文献   

11.
刘向丽  许杰 《法制与社会》2011,(36):154-154,156
我国检察机关是宪法所确认的法律监督机关,从事专门的、特定范围内的法律监督。从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检察职能这一根本要求出发,在刑事诉讼的侦查阶段,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和犯罪嫌疑人之间实际上应当是一个等腰三角形的诉讼结构,检察人员应该位于等腰三角结构的顶端,客观公正、不偏不倚、心平如水的全面履行侦查监督检察职能,以维护法制的统一,保障基本人权。  相似文献   

12.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专门法律监督机关,依法行使诉讼监督权。但是由于种种原因,诉讼监督工作存在着一些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不同程度地阻碍了依法治国的顺利进行。本文分析了检察机关行使诉讼监督权的现状及其被弱化的原因,提出应完善相关法律、外部制约体制和内部工作机制。  相似文献   

13.
二、强化检察机关侦查职务犯罪案件的外部监督,赋予检察机关履行侦查职能所必要的侦查手段 检察机关对职务犯罪的侦查,实质上是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是否依法履行职责的法律监督。特别是对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侦查,不仅表现为检察机关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的监督,同时是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的重要保障。在我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宪政体制下,检察机关在国家机构体系中具有独立宪法地位,决定了由检察机关行使职务犯罪侦查权,不仅从检察机关的职能性质上讲是适宜  相似文献   

14.
刑事立案监督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法律监督职能。检察机关通过行使立案监督职能减少和遏制司法实践中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现象,有效地维护了司法公正。然而在司法实践中,囿于法律规范不尽完善和相关工作机制的欠缺,检察机关的立案监督往往存在着监督视野偏狭、案件来源稀缺、  相似文献   

15.
职能,是指一个组织的部分在组织关体系中所发挥的作用及其方式。检察机关的职能,即检察职能,是检察机关在国家机关体系中的功能和作用,它是由检察机关的性质和地位决定,通过行使职权决定的。在现代法治框架内,检察制度承载着重要的救济权利的使命,是秩序、权利、公平和正义的守护者。根据我国目前的法律规定,检察职能主要通过三个途径予以实现:一是职务犯罪侦查权。二是公诉权。三是诉讼监督权。检察机关职能从三方面来发挥:一是维护国家法制统一;二是约束权力的正当行使;三是维系现代司法的合理构架。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主要是通过各种诉讼活动的方式行使的,其中包括刑事的、民事的和行政的诉讼活动。于是,又形成了各种具体的检察职能,包括侦查职能、侦查监督职能、公诉职能、刑事审判监督职能、监所监督职能、民事行政检察职能等。  相似文献   

16.
宋凯利 《法制与社会》2013,(33):151-152
检察职权内部优化配置是检察机关在法律授权的范围内,按照公正高效和有利于监督制约的要求,通过内部的机构设置、职权配置和调整职权4-i-~的具体方式,整合现有资源,更有效地行使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职权。论文从厘清检察机关诉讼职权与监督职权二者关系入手,在分析“分散型”和“集中型”两种职能配置模式的基础上,进一步论证“适度分离型”模式配置诉讼职权与监督职权的合理性及具体构建。  相似文献   

17.
检察机关介入公益诉讼方式之选择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钱渊 《政治与法律》2007,1(5):88-93
检察机关介入公益诉讼对于保护国家和社会利益是必要的,但其介入公益诉讼也应当符合程序正当性的要求。检察机关介入公益诉讼应当从检察权的属性、界限及其与其他司法权能的关系中寻找并证明其合理性和存在的价值,充分考虑现行诉讼结构对其容纳度以及与其他诉讼主体间磨合中的协调程度。检察机关介入公益诉讼应围绕检察职能,运用检察建议督促起诉,并通过依法查处怠于行使职权的渎职犯罪,保障检察建议的效力。  相似文献   

18.
刘卉 《中国检察官》2014,(11):65-68
正在行政诉讼检察监督活动中,涉及到行使法律监督权的检察机关,行使审判权的审判机关,实施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权益受到具体行政行为影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这四方所代表的既包括检察权、审判权、行政权等三种公权力(简称"三权"),也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私权利。研究行政诉讼检察监督中的检察权、审判权和行政权等公权力之间的关系,有利于更加明晰地了解行政诉讼检察监督的基本构造,进一步准确地把握检察机关的行政诉讼监督职能、范围和方式,以及由此决定的检察机关应当享有的诉讼权利与应当履行的诉讼义务。一、行政诉讼检察监督属性分析  相似文献   

19.
潘志玉 《政法论丛》2023,(2):149-160
虚假诉讼在我国的典型存在,除了归根于我国社会信用体系不健全以及诉讼诚信原则的失范因素以外,与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以及调解制度的固有局限性也不无关系。检察监督对虚假诉讼进行规制和遏止具有天然制度优势。虚假诉讼检察监督权是兼有行政性质与司法性质的混合性权力。虚假诉讼打破了传统民事诉讼基本构架平衡,加强和完善对虚假诉讼的检察监督,应该参照权力制衡理念,以事后监督为主,兼顾事前和事中监督,坚持法律职业共同体理念,重在与各方协同,避免部门对立,并在司法谦抑与能动检察之间寻求平衡,推动虚假诉讼检察监督守正创新。要实现检察监督职能的理念更新和重新定位,检察机关应当在虚假诉讼治理中发挥先锋主导作用,通过立法进一步拓宽虚假诉讼案件来源机制,赋予检察建议刚性约束力,加强和完善检察机关调查核实权,构建“民事、行政与刑事”制裁三位一体的协同治理体系。  相似文献   

20.
近年来,对于检察机关是否应当行使行政公益诉讼权这一问题,成为法律界学者、实务人员争论的热点之一。笔者认为,建立检察机关行政公益诉讼,对于完善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发挥检察机关在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中的积极作用,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具有良好的保障和促进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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