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债权人行使代位诉权属于法定诉讼担当,其基础为债权人之“诉的利益”:代位权诉讼的标的包括债权人代位权主张和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在代位权诉讼中,债务人可以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并具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  相似文献   

2.
杨衡生 《法制与社会》2015,(3):121-122,153
代位权制度作为债的保全制度之一,其目的是为了维护债权人的利益。由于代位权诉讼实质涉及到处置债务人的财产权利,诉讼中债务人权益则可能被损害,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债务人却无救济途径。为了在代位权诉讼中,维护债务人的权益,应给予债务人上诉权。  相似文献   

3.
王超  姜瑞云 《河北法学》2012,30(6):159-160,161
代位权作为债的保全制度之一,其设立的目的在于督促债务人积极追索其拥有的债权,以维护债权人的利益.我国的代位权制度在维护债权人利益的同时,在立法上却忽略了债务人的利益保护.必须从多个层面修改和完善代位权制度,以期达到在维护债权人利益的同时,亦防止损害债务人利益.  相似文献   

4.
论代位权诉讼   总被引:25,自引:0,他引:25       下载免费PDF全文
债权人行使代位诉权属于法定诉讼担当 ,其基础为债权人之“诉的利益”。代位权诉讼的标的包括债权人代位权主张和债务人与次债务之间的法律关系。在代位权诉讼中 ,债权人与债务人的诉讼权利应当受到必要的限制。代位权诉讼的既判力及于债权人、债务人和次债务人。因此 ,债务人可以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 ,并具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  相似文献   

5.
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诉讼地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由于我国民事诉讼第三人制度存在着立法上的缺陷,致使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诉讼地位不明确,其民事权益难以得到充分有效的保护。本文从诉的合并理论入手,对在不同情形下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讼的案件中法院的审理范围加以分析,并建议通过革新参讼方式来界定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诉讼地位。  相似文献   

6.
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是诉讼当事人。我国民事诉讼法关于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立法规定存在着内在冲突,在理论和实务上产生了诸多令人困惑的问题,立法应明确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诉讼当事人地位。当事人申请参加是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的适当方式,法院依职权追加和通知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是超越司法被动性原则的体现,立法上应取消这一规定。  相似文献   

7.
债的保全制度是为防止债权人权益受损而设立的重要法律制度,其产生是为了应对债务人不当减少其一般财产,使债权人的债权有不能实现的危险。它包含两项内容代位权制度和撤销权制度,我国规定的是"代位诉权",最高法院称之为代位权诉讼制度,即债权人只能通过诉讼行使代位权。代位诉权包括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对次债务人提起诉讼、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诉讼保全等一系列诉讼权利。  相似文献   

8.
债的保全制度是为防止债权人权益受损而设立的重要法律制度,其产生是为了应对债务人不当减少其一般财产,使债权人的债权有不能实现的危险。它包含两项内容代位权制度和撤销权制度,我国规定的是"代位诉权",最高法院称之为代位权诉讼制度,即债权人只能通过诉讼行使代位权。代位诉权包括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对次债务人提起诉讼、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诉讼保全等一系列诉讼权利。  相似文献   

9.
陈英 《政法学刊》2005,22(1):113-115
关于债权人的代位权问题,理论界存在诸多争议,司法实践中的标准不一,在代位权诉讼中,债务人的地位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应允许其自愿参加诉讼;代位权的客体不应仅限于债务人的具有金钱给付内容的债权;代位权行使的后果应直接归属于债务人。  相似文献   

10.
李蓉 《河北法学》2001,19(1):157-160
债权人代位权诉讼制度是我国新颁布的《合同法》及有关司法解释中所确立的一项新的诉讼制度,有关它的程序理论问题,学界尚未给予足够的重视。通过对债权人代位权诉讼的诉讼当事人特征、诉讼标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及既判力的主、客观范围等问题的分析,对这一制度作了理论上的探索。  相似文献   

11.
浅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诉讼地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现行立法沿袭前苏联的划分,将第三人分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对于前者,较容易达成共识;但对于后者,至今尚未形成定论。对于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处于何种诉讼地位,理论界和司法界更是众说纷纭。本文试通过分析我国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在诉讼中的地位问题及其产生的原因,来进一步明确把握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诉讼地位,从而保障其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2.
13.
本文简略介绍了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概念及设立原因,浅析制度上的缺陷,提出改善的方案  相似文献   

14.
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诉讼权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杨忠 《行政与法》2002,(4):60-61
本文认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诉讼权利主要在于对抗被参加人的不当诉讼行为。即:利益受本诉判决主文影响的第三人可以对被参加人的不当诉讼行为主张撤销或代位;利益受本诉讼判决理由中的事实认定影响的第三人可主张自已不受被参加人不当诉讼行为之效果的约束。  相似文献   

15.
由于在股东代表诉讼中公司是真正的权利人,因此当股东提起代表诉讼后,公司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根据不同的诉讼参加目的,公司可以共同诉讼人的身份参加原告方追究被告的责任;在满足一定的条件下,也可以第三人的身份辅助被告参加诉讼。  相似文献   

16.
2007年11月16日,原告北京某商贸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公司)与第三人东营某商贸公司(以下简称东营公司)签订合同一份,约定由东营公司向北京公司购买钻杆管体200吨,每吨单价19000元,总价3800000元;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在东营交货,货到验收合格后7目内一次性付款。该合同还对技术标准、技术要求、验收方式、索赔条款等均作了约定。该合同签订后,  相似文献   

17.
陈晓君  郝振 《人民司法》2021,(7):101-105
本文以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六条为中心,以债权人的债权是否到期、代位权是否经人民法院认定为标准,将破产程序中债权人代位权行使划分为4种类型。无论是哪种类型’债权人均可以自己的名义申报破产债权;破产程序中债权人代位行使之债权的性质、数额和范围,与通常情况下债权人代位权行使的范围并无本质差别;在代位申报债权确认方式的问题上,因代位权诉讼是一种独立的诉讼类型,破产程序关于债权的确认程序无法吸收合并代位权诉讼程序,故应坚持分别审理主义原则;破产程序中,各代位债权人可以各自名义和份额享有表决权;在债务人破产的情形下,债权人此前在次债务人破产程序中申报的债权,统一由债务人的管理人申报,次债务人的管理人应当予以变更。  相似文献   

18.
债权人代位权制度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债权人代位权制度为债的保全制度之一。各个国家和地区相关立法和学说均确认债权人代位权制度,并对代位权制度的性质和起源、代位权的成立要件、代位权的行使及其效力等方面进行规范和探索。《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了代位权制度,但我国司法实践适用这项制度仍需借鉴外国立法实践经验及相关理论,对该项制度在司法实践中遇到的问题作出相应对策及完善。  相似文献   

19.
王亚新 《当代法学》2015,(2):146-160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56条规定了第三人参与诉讼的两种类型,即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提起诉讼和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本文从诠释第56条之"诉讼标的"和"独立请求权"的含义入手,分别对两种第三人的性质、分类、其参与诉讼的方式等加以分析描述。在延伸讨论部分,则把第三人参与诉讼与共同诉讼都作为对现实中民事纠纷复杂形态之反映,就其相互转化的可能性略加考察。  相似文献   

20.
随着经济的发展,民事交易关系逐渐打破了时空的限制,为降低风险,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通常会附带要求对方提供保证合同。当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一方出现违约行为时,债权人有权通过诉讼途径选择保证人或者被保证人承担责任。但当事人诉讼地位的认定在实践中出现了混乱,不能公平地维护各方的权益。本文通过对保证人与被保证人诉讼地位的分析,以探求两者在实践中诉讼地位混乱这一问题的解决途径,并提出对最高院适用《民事诉讼法》意见第53条的修改建议。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