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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欺诈行为侵犯了国家司法审判制度和公私财产所有权,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但法学理论界和司法实务界对诉讼欺诈行为的定性分歧较大。笔者认为应当按照刑法罪刑法定原则,增设新的罪名予以规制。同时,民事法律与刑事法律对于诉讼欺诈行为的调整应当相互协调、统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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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诉讼欺诈行为的定性与处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法学理论界和司法实务界关于诉讼欺诈行为研究意见的多元性使诉讼欺诈行为的定性与处罚陷入了"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的尴尬局面,诉讼欺诈行为侵犯了国家司法审判制度和公私财产所有权,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刑法>应通过增设新的罪名予规制.同时,对于诉讼欺诈行为,民事法律与刑事法律调整相互协调与统一必然可以保证对诉讼欺诈行为的处罚到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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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欺诈行为是行为人主动提起诉讼或干预诉讼蓄意破坏司法公正,扰乱司法秩序的行为。目前我国的刑事法学界对诉讼欺诈行为性质的认定存在较大争议。笔者认为,若要客观全面地分析诉讼欺诈行为的性质,首先要界定诉讼欺诈行为的概念。本文在综合分析我国理论界对诉讼欺诈行为概念的不同认识的基础上,从诉讼欺诈行为的基本构成要素出发,对诉讼欺诈行为概念作出全新的界定和认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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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转型的大背景下,旧的社会规则体系被打破,新的规则体系尚未完全建立,导致了诉讼欺诈侵财行为在我国当前的多发,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危害,《刑法》对此应有回应,应通过增设新的罪名予规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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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志强 《中国律师和法学家》2007,3(3):36-42
诉讼欺诈不仅违背诉讼当事人的诉讼义务,直接妨害了司法机关正常的诉讼秩序,侵害了法律尊严,同时,还使对方当事人无辜卷入诉讼,并通过法院的错误判决使其合法的权益遭到侵害。其符合妨害司法罪的基本特徵,应由刑法进行规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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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欺诈行为定性研究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关于诉讼欺诈能否以诈骗罪定罪处罚,中外刑法学界均存在争议。研究此问题必须厘清诈骗罪、三角欺诈与诉讼欺诈这三者的关系。诈骗罪与三角欺诈形异质同,诈骗罪(三角欺诈)与诉讼欺诈形同质异,诉讼欺诈不构成诈骗罪,应将其归入妨害司法罪的范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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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诉讼欺诈案件的定性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诈骗罪的本质特征是行为人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 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我国理论界在分析诈骗罪的客观方 面时将被骗人与被害人视为同一人不尽合理,诉讼欺诈行 为也是一种诈骗行为,行为人取财是通过欺骗、利用国家司 法机关的公力行为来实现的,符合诈骗罪的本质特征,但是 与普通的诈骗罪相比,又具有特殊的一面。立法上应单独设 立“诉讼诈骗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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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诉讼欺诈定性的障碍及立法完善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传统诈骗罪构成要件所预定的内容不能涵括诉讼欺诈行为;将诉讼欺诈定性为诈骗罪有违罪刑法定之嫌;诉讼欺诈所侵害的法益具有双重性,且对司法的妨害要甚于对公私财产权的危害;完善刑事立法单独设罪处刑(欺诈诉讼罪)应是我们的价值取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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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不端行为人通过诉讼,欺骗法院,占有被害人财产或损害被害人权益的现象越来越严重,已经造成了很坏的社会影响,本文认为对达到数额的侵犯财产型诉讼欺诈可以认定为诈骗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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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中也有诉讼欺诈,行为人利用诉讼欺诈也可侵犯他人债权,并可实现其他非法目的,且尤其主要侵犯了审判机关正常的审判秩序,应被刑法规制的诉讼欺诈已不再局限于狭义区间.为区别于广义,狭义诉讼欺诈的含义应被扩展并被重新定义.现行刑法对很多社会危害极其严重的诉讼欺诈并无具体规定,且忽视了被诉讼欺诈主要侵害的审判机关正常审判秩序的保护,因此,急需在刑法中增设"诉讼欺诈罪".本文最后对"诉讼欺诈罪"的概念、犯罪构成进行了论述并对"诉讼欺诈罪"的法条设计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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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诉讼行为严重扰乱了民事诉讼活动的正常秩序,极大影响了司法机关的公信力,如果得不到有效防范和惩治,对我国的法治建设、经济发展、社会稳定都有可能造成不利的影响。因此,为了维护司法的公正与权威,为了经济发展具有良好的法律秩序,保护公民和社会组织的合法权益,采取有效措施对虚假诉讼行为进行防范和查处已迫在眉睫。本文从民事虚假诉讼行为的概念、特点、构成等方面进行探析并提出一些建设性的整治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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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欺诈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民事诉讼中通过伪造证据或者指使证人作伪证等方式,骗取法院裁判非法占有他人财物或财产性利益的行为.这一行为在刑法学界常被一些人称为“诉讼诈骗”,定性为诈骗罪.但“诉讼诈骗”一词并不符合立法对诉讼欺诈行为规制的需要,有违立法用语体系的协调,而且这一称谓欠缺科学性,应当予以摒弃.此外,诉讼欺诈行为与诈骗行为存在本质的差异,不应当将其定性为诈骗罪.鉴于我国《刑法》并没有针对诉讼欺诈行为的明确罪名,建议实践中参照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下发的《关于通过伪造证据骗取法院民事裁判占有他人财物的行为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答复》进行处理,但从长远来看,在立法上增设“诉讼欺诈罪”是较为合适的做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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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诉讼欺诈行为之本质与类型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必须以具有诉权为前提。诉权可分为程序意义上的诉权和实体意义上的诉权。衡量实体意义上的诉权的正当性是以"法律事实"为标准,而非"客观事实",这就使得有些当事人为了追求不法、不当利益或达到其他非法目的,去虚构诉讼利益得以实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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