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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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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关于投票选举权的行使,一般要进行差额选举,有四种法定选择方式,即:赞成、反对、弃权和另选他人.选举法第三十九条规定:“选举人对于代表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可以另选其他任何选民,也可以弃权”.关于投票表决权的行使,原则上都是等额表决,只有三种选择方式,即:赞成、反对和弃权,不存在另选他人.随着电子表决器问世,在电子表决中,有可能会出现未按表决器或按表决器过轻没有反应、按键失灵等特殊情形,被显示统计为“未按表决器”人数.笔者认为,“未按表决器”一般相当于投票表决中空白票,在一定程度上也相当于“弃权”,但不同于“弃权”.  相似文献   

2.
笔者认为,除去技术设备故障等客观因素外,常委会组成人员或代表在人大会议上的“未按表决器”行为,既不能算作弃权,也不能视为保留个人意见,其实质就是不履职不作为. 近年来,随着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电子表决、电子计票方式在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会议上得到广泛推广和运用,电子表决系统是按照法律规定的无记名表决要求,相应地设置赞成、反对、弃权三种表决键.对于表决事项,常委会组成人员或人大代表,既可以表示同意相应地按下赞成键,也可以表示不同意相应地按下反对键,或者对表决事项难以决定相应地按下弃权键.  相似文献   

3.
笔者认为,将“未按表决器”与“弃权”两项合二为一来计票较妥. 在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和人大常委会表决任免人大、政府、法院、检察院有关人员时,其表决方式由举手表决到无记名投票,再发展到现在的电子投票表决.无论采取哪种方式进行选举或者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都必须有一个明确的态度,即:赞成(同意)、反对(不同意)、弃权三种结果.对于未按表决器的问题,不能单纯的只理解为保留意见,应归类于弃权范围内.  相似文献   

4.
笔者认为,由于我国《代表法》和《选举法》并未对“未按”这种现象作出明确规定,故而无论“未按”产生的原因如何,其与反对、弃权、未出席的最终作用一样,造成的皆是直接或间接“不赞成表决事项”的这样一种结果. 然而,“未按”与保留个人意见的“弃权”毕竟还是有着本质上的区别的.因为,“弃权”是“人作为程序主体在实现实体权利或为保障实体权利不受侵犯时所享有的一种自主权利”,因而直接将“未按”视为“弃权”确实是不妥的.而将“未按”表决器视为“操作失灵”,笔者认为这样或许还更为准确一些.  相似文献   

5.
焦点与视线     
数字全国人大代表在本次会议上,代表团和30名以上代表联名提出的议案991件,比上次大会增加了54.6%。其中,制定法律的有452件,修改法律的有539件;有406件议案提出的51个立法项目,与全国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和2005年立法计划的立法项目相一致。3月14日,全国人大十届三次会议到会代表2901人。表决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时,赞成2310票,反对461票,弃权124票,6人未按表决器。表决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时,赞成2424票,反对365票,弃权109票,3人未按表决器。民主的细小进步以往大会投票表决时,都是投赞成票的,可以不选举票上不做标记,反对或弃权的…  相似文献   

6.
近年来,电子表决在全国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逐步得到推广和运用.中央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也明确指出:“积极推进县级人大常委会全部建立电子表决系统.” 电子表决系统是按无记名表决要求设计的.只有“赞成”、“反对”、“弃权”三个表决键,而电子大屏幕上显示的表决结果却是四种形式:“赞成”、“反对”、“弃权”、“未按”.  相似文献   

7.
“下面,开始表决《关于市政府将亳州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财政补贴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的决议》(草案),请按表决器进行表决。”主持会议的亳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学信的话音刚落,会议室的屏幕上立即显示出表决情况:“20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依法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  相似文献   

8.
153票赞成、1票反对、2票弃权……156位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郑重地按下表决器大屏幕上先后跳出三组数字. "通过!"吴邦国委员长的话音刚落,会场里响起热烈掌声.<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由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  相似文献   

9.
新事评点     
《江淮法治》2014,(3):5-5
正江西省:人代会首用无记名电子表决器1月20日下午,江西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预备会议上,550多名省人大代表郑重地按下无记名移动电子表决器的表决键,对议程进行了逐项表决,这是该省人代会首次使用电子表决器。据悉,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大会和主席团会议选举和表决各项决议,均将使用无记名移动电子表决器。投票时,代表们只需在表决器上的"赞成"、"反对"、"弃权"三个按钮中作选择,并按下相应按钮,即可完成投票。投票结果  相似文献   

10.
2009年8月27日下午,北京人民大会堂。156位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郑重地按下表决器,大屏幕上先后跳出三组数字:153票赞成、1票反对、2票弃权。 “通过!”吴邦国委员长的话音刚刚落下,会场里就响起了热烈的掌声。《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由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  相似文献   

11.
王巍巍 《江淮法治》2014,(15):28-29
“现在进行表决,请按表决器。”这里正在进行的是六安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正在为市人大常委会各工委委员名单进行表决。采取电子表决器的方式进行人事任免事项的表决,刚刚被六安市人大常委会正式写进了修订后的《六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中。  相似文献   

12.
投弃权票与未按表决器在法律上的意义是不同的,能否合并计算不能一概而论,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对待.作为民主进步程度的象征,电子表决器与选票的适用各有侧重,短期内不可能相互取代. 从最终结果来看,投弃权票与未按表决器是否分开计算,有时会对结果产生不同影响.目前,我国法律制度对于议决事项(含选举)是否通过是以赞成票所占的比例为标准,计算方法大致有三种,一种是以全体人数为基数来计算,一种是以到会人数为基数来计算,这两种情况下,投弃权票与未按表决器是否合并计算,都不会影响最终的表决结果.  相似文献   

13.
近日,关呈远、韩方明等多位政协委员联名提案,建议为人民大会堂的投票表决器加上盖子“遮面”。韩委员说,表决器没盖子的话,投票者按反对键或弃权键时,容易被其他人看到,不利于委员、代表按照真实意愿行使表决权,应该像ATM机的密码键盘那样加个盖子,手伸进盖子里投票。他还表示,此举并非创新,很多国家的议事场所都这么做,也并非出于担心或恐惧,而是制度设计者对委员、代表的尊重。  相似文献   

14.
2007年3月16日,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以2799票赞成、52票反对、37票弃权、1人未按表决器的表决结果,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以下简称《物权法》)。《物权法》将于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现将该法有关问题简介如下:一、《物权法》的制定过程改革开放以来,为适应经济  相似文献   

15.
今年全国“两会”对于预算案的表决结果是:赞成2291票,反对438票,弃权131票。反对票比例达15.3%,是十年来最高的一次。这或许说明,我们的人大代表,已经逐渐学会运用手中的表决器表达对预算案的态度。说到代表们审议预算草案的事,这里不妨说说中国刚刚建立预算案的时候,“议员们”是怎么做的。  相似文献   

16.
《法治与社会》2011,(4):14-16
2010年,表决方式改革成为“民主时尚”,多地刮起电子表决、无记名投票表决的“旋风”。“票数多一点少一点没有关系,票少对大家也是一种警醒,不要因为怕丢票而不愿推行表决器的使用”。2010年1月31日,河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卢展工说,讲民主就要充分体现代表的意愿。  相似文献   

17.
笔者认为,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的非代表身份人员在会议上的发言,不享有言论免责权. 首先,法律规定的专用性.宪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在人民代表大会和常务委员会会议上的发言和表决,代表在人民代表大会各种会议上的发言和表决,不受法律追究.这一规定,显然是对地方权力机关及人大代表行使职权制定的最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其重要性与不可共享性十分明确,这种专有性的权利,也只有行使监督职权的权力机关和人大代表享用,并非他人都可使用.  相似文献   

18.
《江淮法治》2008,(1):56-56
北京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视察办法(修订草案)》,该办法修改稿吸纳了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避免形式主义,可以搞突袭,增加暗访”的建议,规定视察应采取多种形式,兼顾不同类型单位,便于代表全面真实地了解情况。  相似文献   

19.
1998年6月26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以138票赞成、2票反对、2票弃权、1人未按表决器的表决结果,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江泽民主席发布第5号主席令,予以公布,自1999年5月1日起施行。执业医师法从1995年6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到通过,历时三年,终于制定出我国第一部规范医师执业活动的法律。一、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医师队伍,提高医师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保护人民的生命健康。医师是我国医疗卫生技术人员队伍的主体。据1997年统计,全国现有各级各类医师150.3万余人,他们分布在城乡约30万个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中。此外,还有医士46.3万  相似文献   

20.
大千世界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公路法的决定草案,在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闭幕会上因未获半数赞成票未能通过。据悉,修改决定的表决结果是:赞成77票,反对6票,弃权42票。按常委会实到125名组成人员计,赞成票已过半。但我国全国人大组织法第31条明确规定,常委会表决法律案等,要以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而赞成的77票正好相当现常委会154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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