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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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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论我国土地资源刑法保护机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蒋兰香 《时代法学》2005,3(4):35-42
人类的生存和发展离不开土地,土地资源是我国最为宝贵的自然资源。在人口日益增多、土地日益减少的今天,土地资源的保护已经受到世界各国的高度重视。我国政府也已经制定出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以保护土地资源。总体上看,我国已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土地资源法律保护机制。刑法作为最后的保障法,如何发挥对土地资源的保护作用值得深入的探讨。  相似文献   

2.
土地是不可再生的稀缺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正是土地提供的食粮和养分,人类才能生存和发展。我国人均土地资源非常缺乏,这就更需要我们认清我国土地资源的现状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以可持续发展的思想为指导真正保护好土地资源。  相似文献   

3.
近年来,洛南县国土资源局按照保护资源、保障发展、服务社会、永创佳绩的总体要求,以人为本保民生,盘活资源创效益,用活政策促发展,着力提高国土资源保障发展能力,积极推动保护耕地、集约节约用地和土地有偿使用制度的进一步落实.切实保障民生用地,规范征地拆迁,完善土地储备制度,强化地灾防治,提高矿产资源开发能力,切实维护好群众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促进经济发展和惠及民生建设.努力实现国土资源管理服务水平全面提升,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相似文献   

4.
刘梅芳 《政府法制》2012,(26):66-66,F0003
今年上半年,_山西省长子县国土资源局在长子县委、县政府和市国土局的正确领导与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盐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服务经济建设为中心,以黄彻落实基本国策为主线,以保护资源、保障发展为:已任,以“保增长保红线”为动力,积极主动服务,严格规范管理,全面完成了年初确定的上半年工作目标,各项工作得到了长足发展。  相似文献   

5.
《政府法制》2012,(16):F0002-F0002,I0001
2012年,山西省宁武县国土资源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国土资源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转型跨越为目标,以服务经济建设为中心,以贯彻落实基本国策为主线,以保护资源、保障发展为已任,以“保增长、保红线”为动力,积极主动服务,严格规范管理,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相似文献   

6.
韩巧英 《政府法制》2013,(25):58-58
2013年上半年,阳曲县国土资源局在太原市国土资源局、阳曲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支持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服务经济建设为中心,以贯彻落实基本国策为主线,以保护资源保障发展为已任,按照“保发展、保红线、保民生”的工作思路,规范管理,主动服务,各项工作都得到了提升。  相似文献   

7.
我国刑法对于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规定在罪状和刑事责任等方面存在诸多立法缺陷,不利于保护土地资源。建议针对上述缺陷对本罪进行立法重构,设立破坏土地资源罪,重构罪状与刑事责任,以完善我国的土地刑法保护机制。  相似文献   

8.
《政府法制》2012,(20):I0002-I0002
近年来,山西省太原市国土资源局杏花岭分局在市局党组和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促进转型跨越发展为中心,以保护资源、保障发展为己任以保增长、保红线为动力,积极主动服务,严格规范管理,突出为民服务、为企业服务、为农村经济发展服务、为全区的转型跨越发展服务。该局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四个文明建设硕果累累,被国土资源部评为“全国两整治一改革先进集体”,  相似文献   

9.
本文以我国土地资源利用和管理的现状及问题为背景,在土地法律体系基本理论和我国现行土地法律体系的基础上,特别从环境资源保护的角度对我国的土地体系进行更进一步的分析探究。且归纳总结了建立我国土地法律体系应当明确基本指导思想,并就完善这一体系提出了建议。  相似文献   

10.
李月平 《政府法制》2013,(25):I0003-I0003
2013年,山西省交口县国土资源局在市局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服务县域经济建设为中心,以贯彻落实基本国策为主线.以保护资源保障发展为重点,以“保增长,保红线”为动力,积极主动服务,严格规范管理,较好地完成了上半年各项工作任务。  相似文献   

11.
财税犤2004犦3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国家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后,对部分地区的重点国有林区实行了木材禁伐、限伐政策。为支持国家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的实施,根据国务院批准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的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国家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实施企业和单位有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税政策问题通知如下:一、对长江上游、黄河中上游地区,东北、内蒙古等国有林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实施企业和单位用于天然林保护工程的房产、土地和车船分别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  相似文献   

12.
吴兴杰  姚宏敏 《河北法学》2001,19(3):133-138
土地是最重要的资源 ,我国现行法律制度对土地保护作了一系列的规定 ,但现实效果并不理想。通过对现行土地保护法律制度的经济思考与分析 ,提出了可交易的土地保护许可证制度的设想 ,为法律对土地的保护提供一种新思路  相似文献   

13.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土地资源被过度利用、浪费和破坏的现象也十分严重,农业土地资源保护面临着严俊的现实问题。各级管理部门必须在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土地管理的政策和法律制度,进一步加强我国农业土地资源保护的力度。  相似文献   

14.
随着城镇化、工业化的迅猛发展,人们对土地资源的需求日益增长.面对保护和发展这两大新课题,如何处理保护资源与保障发展的关系是国土人面临新形势下严峻的考验.近年来,朔州市国土局朔城分局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创先争优"和"干部作风"建设为契机,把优化发展环境、服务区域经济建设作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切人点和落脚点,着力在"保护资源更加严格规范、保障发展更加持续有力、维护权益更加切实有效、服务社会更加全面优质"上下工夫,以国土人对土地的情和对人民的爱为笔,用国土人的心血和汗水为墨,浓墨重彩续写了助推地方经济发展的新诗篇.  相似文献   

15.
论我国土地刑法规范的缺陷及其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现行土地刑法规范存在立法目的以保护人类利益为中心,刑事法网不严密,以及个罪犯罪主体设定不合理、入罪门槛过高、司法认定困难等缺陷,不利于土地资源的保护,应予调整、完善。刑法应承认环境权益的独立性,并将其视为与人类利益并重的法益加以保护;还应对现有罪名的犯罪构成作相关修正。建议增设违规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非法征收不动产罪、破坏土地质量罪等3个新罪名,以弥补刑法保护的漏洞。  相似文献   

16.
喻文莉 《河北法学》2011,29(8):130-137
各地地方性政策法规过度扩张宅基地使用权的初始取得主体范围,呈现出主体泛化的特征。以成员权为逻辑起点界定宅基地使用权初始取得的主体是防止主体泛化导致宅基地过度扩张和保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利益的诉求。现行宅基地使用权无偿配置方式不仅是对效率原则的违背,也是对可持续发展公平观的歧向与悖离。实行宅基地有偿配置是缓解土地资源供需矛盾的有效途径。宅基地使用权的初始取得以土地管理部门的行政程序即行政许可为必要,即以公权力的介入为必要。行政机关在审批宅基地使用权之时,应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镇规划的相关规定。在宅基地使用权审批过程中强化土地用途管制无疑是加强土地资源保护,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诉求。  相似文献   

17.
晋城市国土资源局是2001年市级机构改革中,由晋城市土地管理局和晋城市矿产资源局合并组建的集土地、矿产、测绘管理为一体的政府工作部门。2010年10月,新领导班子上任以来,面对十二五规划开局,站在新的起点,以保障和服务转型跨越发展为主线,以保护资源与保障发展共赢为目标,主动谋划,转变职能  相似文献   

18.
论土地资源生态补偿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生态补偿包括国家通过征收环境资源税以保证政府提供土地资源生态产品的公共服务职能;亦包括对因公共利益(生态保护)的需要而受到损失或者付出经济代价的人给予公正的补偿。土地资源生态补偿必须贯彻一种整体主义的生态补偿观。就我国现行的土地资源生态补偿立法和制度运作而言,其现实可行的模式只能是政府主导型。土地资源环境资源税收以生态受益者对国家所进行的环境经济行为机会成本进行补偿为征收标准;土地资源公益征收性质的生态补偿应当贯彻以被征收人生活水平不低于征收前为补偿标准,其补偿范围包括法律规范所规定并予以救济的维生上的财产性不利益和非财产性不利益。  相似文献   

19.
土地犯罪研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土地犯罪的立法缘起于经济迅猛发展之下的深刻土地危机及保护土地的特殊需要。土地资源是人类生产和生活不可替代的物质基础,是国脉所系,民生所系的“生命线”。土地犯罪是对社会根本利益的侵犯,是对我们生命线的破坏。惩治土地犯罪是现实的呼唤,历史的必然。修订后的《刑法》及《土地管理法》增设了土地犯罪及其刑事责任的规定,完善了土地法律责任体系,对合理利用和有效保护我们稀缺的土地资源具有不可估量的现实意义,现实迫切需要深化土地犯罪的理论研究,以指导法律的准确运用。  相似文献   

20.
1949年以来,中国的土地登记分别经历了建国初期的以推动生产力发展为根本目的到改革开放之后以实施土地管理和确认、保护土地产权为主要目的,再到2002年以来彰显公示物权变动、保护土地物权交易安全的目的。中国未来的土地登记将仍然具有多元目的,其中,确认、保护土地物权和保护土地物权交易安全将会成为两大主要目的。至于土地登记的行政管理目的能否被削弱,要视不动产统一登记机构的设置而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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