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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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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王丽娜 《河北法学》2011,29(3):55-60
在给付行政模式下,我国自然灾害中的行政给付法律制度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由于当前灾害给付的立法不完善、实施不顺畅、救济不健全,导致了行政给付机制运行的困境。为建立完备的灾害给付法律制度,应完善灾害给付的法律规范,理顺灾害给付的实施体系,健全灾害给付的救济机制。  相似文献   

2.
周博  王贞贞 《法制与社会》2010,(15):256-257
行政给付的范围是研究行政给付的前提和重要方面,我国学界目前对于行政给付的研究还停留在一个非常有限的范围内,因此行政给付到底包括哪些内容,行政给付的范围在哪里,这个问题没有结合我国实际弄清楚。本丈通过分析认为行政给付的范围主要包括:基础保障给付、服务主张给付和公平发展给付三个方面,以期厘清行政给付的范围。  相似文献   

3.
卢谌 《河北法学》2007,25(5):76-80
作为给付障碍的一种特殊形态,一时给付不能应当采取实体法解决进路,而不应当采取诉讼法解决途径.在一时不能期间,债务人的给付义务或者说债权人的履行请求权因抗辩而受到中止,即债务人的给付义务或者说债权人的履行请求权在根本上继续存在.在一时不能的情形,应当采取拟制期间的做法来认定债权人的解除权和损害赔偿请求权,而不采取不可苛求性之规则.  相似文献   

4.
江秋萍 《中国司法》2003,(11):29-30
案情简介 A公司与B公司是在不同省份的有限公司,该两个公司是经常性的贸易伙伴。2002年7月12日,A公司与B公司签订加工承揽合同,约定A公司为B公司加工、安装、调试一套生产系统,A公司应在2002年9月10日前完成上述工作,B公司在对A公司的工作验收合格后应在2002年9月30日前付清工程款12万  相似文献   

5.
论不法原因给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洪学军 《河北法学》2003,21(3):36-42
不法原因给付涉及民法总则、物权法和债权法等各项民法制度。基于不法原因而为给付的情形 在现实生活中极为普遍,对此一情形的调整现行法主要从刑事和行政的角度进行,而民法对此类 问题却“束手旁观”。这是私法弱化而公法强化的一种非正常现象。完善对此类问题的民法调 整,建构统一的不法原因给付制度已成为民法因应社会情势变化的当务之急,通过理论的分析, 比较借鉴其他国家、地区的立法,以期建构适合我国国情的不法原因给付制度,以为民法典的设 计提供素材。  相似文献   

6.
行政给付的功能   总被引:3,自引:1,他引:2  
行政给付属于政府的服务功能和授益行政行为,因而具有若干积极功能,如社会公平正义维系功能、利益分配功能、社会稳定功能等。同时,从利弊共存和行政行为双效性角度言,行政给付具有一些消极功能,包括成为政府剥夺公民私有财产权的借口、危及个人权利自由、导致行政相对人对行政给付的过度的恶意的依赖。  相似文献   

7.
黄锴 《法学研究》2020,(1):67-82
司法实践中存在对给付判决作扩张解释的现象,这将导致给付判决与其他判决类型在适用范围上发生重叠,致使新增给付判决的立法目的落空。行政诉讼法“监督行政—纠纷解决”的立法目的,塑造了“低强度审查模式—高强度审查模式”的司法审查强度区间,要求法院对程序性裁判与实体性裁判作出区分。履行判决原则上只能是程序性裁判。给付判决的制度功能在于确立实体性裁判的裁判方式,弥补履行判决在功能上的不足。现阶段,给付判决尚不能发挥“多用途武器”之功能,其适用空间应限于法律规范规定的给付义务、给付行政范畴内的给付义务、以金钱或财产为内容的给付义务。  相似文献   

8.
随着经济、社会文明的进步发展,体现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要求也日益明显。那么国家任务也是随着时代坏境的变化而改变其侧重点,从以维护国家社会秩序为重心、规制行政转变为以促进社会公共福利为归宿的给付行政无疑是伴随历史的发展而发展。本文通过分析给付行政制度产生的背景和成因与法理基础并结合国内外对给付行政概念界定理论成果之分析,试图在中国的时代背景下重新界定给付行政的概念,并且简要辨析其与规制行政的联系与区别。  相似文献   

9.
我国给付不能制度体系之考察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王洪亮 《法律科学》2007,25(5):134-144
我国给付障碍统一构成要件规则来自于德国"不履行"理论,但合同法并未统一法律效果,也未根据法律效果结构请求权基础,履行不能的制度功能并未因为统一构成要件而消失.在履行不能制度功能上,由于免责事由规定过窄,出现了债权人与债务人利益失衡的情形,而且没有规定对待给付当然消灭规则.在履行不能类型上,没有规定自始不能、部分不能、暂时不能、人身不能等规则,对此需要通过理论继受加以补充,在法律上还要明确经济上不能与情势变更之间的关系.在履行不能与瑕疵担保规则、风险负担规则竞合的情况下,应优先适用瑕疵担保规则、风险负担规则.  相似文献   

10.
社会法上的国家给付原则是“市场失灵”的产物,其理论根植于古典自由主义思想,发展和成熟于福利经济学学说.在制度上,德国的俾斯麦立法最早建立国家给付的社会保险制度,英国贝弗里奇计划的实施和福利国家出现,标志着国家给付原则的最终形成,也是社会法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社会法上的国家给付具有长期性和稳定性特征,是法律赋予政府的强制性义务,其有一定的限度和底线,实施机制是:人人有权,时则有份.国家给付在社会法体系中起着重要作用,但社会法的给付主体却不限于国家,也包括社会和个人,这是由社会自治和国家的有限性决定的.  相似文献   

11.
行政给付限度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现代国家的高福利政策下,缺乏节制的政府福利供给,已经成为诱发财政危机、管理危机、信任危机乃至道德危机的主要原因.欧洲新自由主义理念强调国家积极义务不能无限扩张,福利国家虽然不能没有行政给付制度,但同时需要防范制度的内在风险与负面影响.国家财税福利虽然重要,但市场和家庭、社会中介组织对社会福利的贡献也不可或缺,福利渊源...  相似文献   

12.
社会救助制度中的行政给付程序法治化可以保障行政给付相对人的程序性权利、规范裁量权行使、提升行政给付效率,特别是有助于建立行政主体与给付相对人合作型行政。在行政给付程序设计上,究竟是以申请人为本位还是以行政机关为本位,或者以利益平衡为追求指向,既能兼顾尊严和公平,又能实现效能,行政机关给付目的的取舍相当重要。我国社会救助立法中的行政给付程序制度诸多不足,必须在《社会救助法(草案)》制定中予以完善增加受助对象的权利条款;倡导亲民行政程序;扩大听证程序在社会救助中的适用;规范社会救助的调查程序。  相似文献   

13.
《北方法学》2021,(6):145-157
发票给付义务经历了公法管制向私法规制的转型,发票给付的公法调整有其固有弊端,无法调适现实中涉发票纠纷的多样性和复杂性,近年来的《增值税法(征求意见稿)》形成的制度自觉为发票的私法规制提供了空间。增值税发票是具有设权属性的有价证券,是民事法保护的客体。发票给付义务是可诉请履行的从给付义务,以合同约定或《民法典》第599条为其请求权基础,可以适用同时履行抗辩权,但应以税额抗辩为限。在发票所载明的内容中,销售方、品名、金额三个项目涉及税法利益,排除交易双方意思自治的可能,其余内容则允许交易主体自主安排以实现合同利益。发票给付请求权的民法规制应当坚持税收法定主义的优位性,在特殊的交易安排、发票给付障碍下强制履行以及发票作为民事证据的场合需限制民事规则的司法适用。  相似文献   

14.
行政给付基本原则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随着现代政府有限责任和公共服务理念的彰显,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和完善,行政给付这一新型行政行为逐渐丰富和被纳入研究视野。然而对其的研究在国内很鲜见,也严重滞后于现实的发展。本文对行政给付的主要形式——社会保障行政与社会保障制度的关系深入论述;在宏观上将行政给付与社会保障制度相关联、相比较,借鉴社会保障制度相对成熟的理论基础探讨行政给付的基本原则:国家辅助性作用原则、公平原则。从社会保障制度、社会保障法与行政法相关联的角度,力图对行政给付的概念和理念、制度构架方式提供有益的思考。  相似文献   

15.
行政法上之信赖保护主要适用于给付行政领域,是行政给付应当遵循的一项基本原则.信赖保护原则主要通过限制授益行政行为的随意改变来保护行政相对人的信赖利益.该原则不仅体现在行政给付的立法与政策的制定过程中,更主要的是作为具体行政行为程序法的基本原则贯穿在行政给付具体行为中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以及给付决定的作出等整个行政给付行为过程中.同时,对信赖利益的实体性保护也是必须的,这主要涉及信赖保护方式的选择.  相似文献   

16.
给付不能的基本问题及体系建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杜景林  卢谌 《现代法学》2005,27(6):121-128
给付不能在传统给付障碍法的三叠纪体系中占据着十分重要的地位;然而现代债法学理表明,不仅给付不能所具有的这种重要地位应当受到质疑,而且规制给付不能的法律体系也应当一并受到质疑。现代债法给付障碍体系的规制应当采取以法律效果为核心的救济进路;科学、逻辑且先进的中国民法典也应当采取这样的体系。  相似文献   

17.
统一、完善、稳定的保险给付立法对于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公平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我国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目前存在给付条件不一、给付方式各异、给付质量欠缺保障等碎片化问题,亟待统合式的规范设计。就给付条件而言,应当明确有权申请给付的主体不受年龄限制但须缴纳保费达特定年限,建立阶梯式的“失能”等级体系及其认定标准,同时确立兼具独立性和专业性的失能评估机构。就给付方式而言,应当以实物给付为原则,有条件地引入现金给付,建构多层次的长期护理保险实物给付护理体系,根据被保险人的失能程度提供差异化的保险给付,并且将预防理念融入给付规范之中。就保险给付质量保障而言,应当建立“结构”“过程”“结果”三位一体的护理服务质量保障体系,并分别从结构、过程、结果三个维度构建相应制度和规范,以提升长期护理服务的可及性、有效性、安全性、协调性与公平性。  相似文献   

18.
我国应建立离婚后扶养费给付制度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作者认为,我国现行关于离婚时经济帮助的规定与做法,既存在设计条件过苛、保护不力的不足,又不合时宜,应有一种更公平合理的制度对离婚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合理经济需求给予救济。作者主张,建立离婚后扶养费给付制度,以公平地维护婚姻双方离婚时各自的合法权益,体现法律与司法的公正  相似文献   

19.
陈妍 《法制与社会》2011,(9):167-167
给付行政以公民的基本权为基础。本文概括了给付行政产生的背景,分析了给付行政与行政给付的区别和联系,从程序设计的角度提出给付行政的特点以及需要遵守的一些原则。  相似文献   

20.
加害给付,是合同法和侵权法交叉作用的边际问题。加害给付作为典型的违约性侵权行为,产生在有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其一方面侵害了债权人依合同享有的期待利益,具有违约行为的特征;另一方面又属于法定义务的违反,损害了债权人的人身权益和财产权益,符合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成为合同法与侵权法重合调整的对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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