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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公报》1996,(3)
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89号《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的规定》已经1995年11月2日国务院第三十七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施行。国务院总理李鹏一九九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第一条为了规范股份有限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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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公报》1994,(10)
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特别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60号《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特别规定》已经1994年7月4日国务院第2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总理李鹏1994年8月4日第一条为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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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鼓励外商投资的规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86,(26)
第一条为了改善投资环境,更好地吸收外商投资,引进先进技术,提高产品质量,扩大出口创汇,发展国民经济,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国家鼓励外国的公司、个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以下简称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举办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以下简称外商投资企业)。国家对下列外商投资企业给予特别优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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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07,(22)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令2006年第10号《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暂行规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第7次部务会议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公布,自2006年9月8日起施行。商务部部长薄熙来国资委主任李荣融税务总局局长谢旭人工商总局局长王众孚证监会主席尚福林外汇局局长胡晓炼二○○六年八月八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和规范外国投资者来华投资,引进国外的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提高利用外资的水平,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保证就业、维护公平竞争和国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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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09,(25):26-35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和规范外国投资者来华投资,引进国外的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提高利用外资的水平,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保证就业、维护公平竞争和国家经济安全,依据外商投资企业的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系指外国投资者购买境内非外商投资企业(以下称“境内公司”)股东的股权或认购境内公司增资,使该境内公司变更设立为外商投资企业(以下称“股权并购”);或者,外国投资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并通过该企业协议购买境内企业资产且运营该资产,或,外国投资者协议购买境内企业资产,并以该资产投资设立外商投资企业运营该资产(以下称“资产并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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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57,(50)
国务院关于改进工业管理体制的规定,已经经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1957年11月14日第84次会议原则批准,现在予以公布,自1958年起施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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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95,(7)
第一条为了合理安排职工的工作和休息时间,维护职工的休息权利,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根据宪法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的职工。第三条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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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公报》1995,(4)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国务院关于修改<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决定》已经1995年2月17日国务院第8次全体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1995年5月起施行。总理李鹏一九九五年三月二十五日第一条为了合理安排职工的工作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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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56,(37)
为了适应农业合作化的新情况,继续保证国家和人民对粮食的需要,进一步促进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巩固和发展,国务院现在对农业生产合作社(以下简称农业社)的粮食统购统销作如下规定:一、国家对农业社的粮食统购统销数量,不论高级社或初级社,一般以社为单位,根据1955年分户、分社核定的粮食定产、定购、定销数字,统一计算和核定。归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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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政报》1956,(20)
为了适应农业合作化的新情况,继续保证国家和人民对粮食的需要,进一步促进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巩固和发展,国务院现在对农业生产合作社(以下简称农业社)的粮食统购统销作如下规定:一、国家对农业社的粮食统购、统销数量,不论高级社或初级社,一般以社为单位,根据1955年分户、分社核定的粮食定产、定购、定销数字,统一计算和核定。归社统一计算的结果,粮食有余的为余粮社,粮食不余不缺的为自足社,粮食不足的为缺粮社。二、农业社在进行社内粮食分配的吋候,必须保证完成国家核定的粮食征购任务,和保证不突破国家核定的粮食供应指标;同时,必须保证农业社社内公用和全体社员的必须食用的粮食。农业社在保证了国家粮食征购任务以及社和社员的必须食用的粮食以后,如果还有多余的粮食,可以由农业社自己决定卖给国家,也可以根据社员的劳动情況,将多余的粮食分配给社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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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57,(50)
国务院关于改进商业管理体制的规定,已经经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19571月14日第84次会议原则批准,现在予以公布,自1958年起施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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