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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因为能够处理好自身与违法性和社会危害性的关系,且能够吸纳正当化事由,四要件犯罪构成的可取性应予肯定。而在肯定四要件犯罪构成的可取性之后,我们还应消除因“基本逻辑错误”“基本立场错误”和“基本前提错误”而对犯罪构成所形成的新的疑虑,且应赋予犯罪构成以“司法学顺序性”或“方法论顺序性”。进一步地,当把认定犯罪的方法逻辑和司法效率结合起来,则四要件犯罪构成的“内序”应确定为“犯罪主体—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观方面”。最终,四要件犯罪构成应重申的“核心要件”便是“犯罪主观方面(要件)”,而这是由“犯罪主观方面(要件)”与其他犯罪构成要件的相互关系所决定的。  相似文献   

2.
信用卡诈骗罪疑难问题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信用卡诈骗罪是当前经济领域中利用信用卡作为犯罪工具的一种特殊诈骗犯罪。司法实践中对于信用卡诈骗认定的一些疑难问题存在较大的争议。1.信用卡诈骗罪主体要件的界定;2 .信用卡诈骗罪客观要件辨析;3 .信用卡诈骗罪主观要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司法认定。  相似文献   

3.
黑社会性质组织辨析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黑社会性质组织作为有组织犯罪的一种形态,既不同于一般犯罪集团,也不同于典型的黑社会组织。应当在准确界定社会性质组织的概念和科学分析当前犯罪态势的基础上,重新审视其构成要件,划清与其他有组织犯罪形式之间的界限。在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时,客观要件上应注意其行为的多样性和复杂性;主体要件上应注意其组织严密性和成员众多性,其构成人数至少应当3倍于一般犯罪集团成员底数;主观要件上应当引入犯罪人格的分析。在遏制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总体战略中,对其重点打击的“圈”不宜划得过大,“稳、准、狠”的方针中,关键在“准”。  相似文献   

4.
黑社会性质组织作为有组织犯罪的一种形态,既不同于一般犯罪集团,也不同于典型的黑社会组织。应当在准确界定社会性质组织的概念和科学分析当前犯罪态势的基础上,重新审视其构成要件,划清与其他有组织犯罪形式之间的界限。在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时,客观要件上应注意其行为的多样性和复杂性;主体要件上应注意其组织严密性和成员众多性,其构成人数至少应当3倍于一般犯罪集团成员底数;主观要件上应当引入犯罪人格的分析。在遏制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总体战略中,对其重点打击的“圈”不宜划得过大,“德、准、狠”的方针中,关键在“准”。  相似文献   

5.
《刑法修正案(十一)》修订了洗钱罪的犯罪主体、客观行为方式、主观“明知”等构成要件和罚金刑内容,与此同时,反洗钱的司法适用规则也随之改变。当前,走私犯罪及其衍生的洗钱行为的认定,存在罪数认定缺乏统一标准、洗钱犯罪起始时间节点及其上游犯罪认定过于复杂等困境。为破解这些困境,司法机关应从刑法规范的体系和整体解释出发来判断走私所得的接收和处置行为与“共罚的事后行为”的关系、下游行为与走私犯罪行为的关系,从而作出罪名认定和罪数评价。在认定行为人的主观“明知”时,不能要求其对某一具体上游犯罪的罪名具备明知。走私犯罪的犯罪所得应包括犯罪直接或间接产生、获得的一切财产。  相似文献   

6.
认定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前提是在对商业秘密的合理范围进行界定的基础上正确判断其构成要件。该罪的主体应是混合主体 ,包括自然人和法人 ;其主观方面既可以是故意 ,也可以是过失 ;其直接客体是权利人对商业秘密的权利 ,包括对商业秘密的所有权、使用权以及保密权 ;其客观方面不必然以“给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为成立犯罪的标志  相似文献   

7.
非法收受型受贿罪构成中的“为他人谋取利益”要件是理论争议最大、实践认定最为复杂的事实要件。“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规定写进刑法后,对该要件的种种性质认定,或在理论上难以自洽,或难以适应实践的要求。从现行刑法的规定来看,利益要件的规定存在矛盾之处。从受贿罪的本质特征来看,没有必要包含“为他人谋取利益”这一要件。司法实践中,对某些行为的有罪认定,实际上已突破了利益要件的规定。取消“为他人谋取利益”这一要件,是预防和惩治犯罪的需要。取消利益要件,并不会扩大打击面,混淆非罪行为与犯罪行为的界限。  相似文献   

8.
网络技术的开发和运用涉及刑法中的“中立行为”.运用客观归责理论否认中立行为违法性的观点,割裂了构成要件和违法性的关系,混淆了“技术开发”和“技术运用”的行为属性.犯罪构成要件承担着禁止性评价的规范功能,行为对客观要件和主观要件的符合性是刑法归责的依据.在主观要件认定中,行为反证和司法推定是判断网络技术犯罪主观故意的重要方法.在“快播案”中,快播公司及其责任人员滥用P2P技术,使公司内部服务器成为淫秽视频源,提供检索和播放服务,并通过文件碎片技术、虚置信息审查机制等方式逃避监管,符合《刑法》第363条规定的构成要件,应认定为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在网络技术滥用的法律应对中,应完善前置性的技术操作规程,衔接不同性质的法律责任,使法律在犯罪风险控制和互联网创新保护中取得平衡.  相似文献   

9.
由于寻衅滋事罪与其他犯罪在构成要件上存在一定程度的重合,其行为方式“强拿硬要”与抢劫罪、敲诈勒索罪的手段行为区分并不明显,因而在司法实践中往往对其难以把握,造成了执法上的一定困难。但寻衅滋事罪之“强拿硬要”在主观犯意、客观罪责上与侵财型犯罪存在显著区别,所以,对其进行认定时应当遵循主客观相统一的原则,同时还应考量该行为情节程度上的入罪限制。  相似文献   

10.
中立帮助行为能否成立帮助犯不在于设置过滤标准,关键在于精细重构帮助犯的构成要件。须根据客观归责理论在因果关系的认定方面,以行为是否制造、实现了法所不允许的风险为判断标准,从物理和心理两方面来进行限定客观要件;同时在判断主观要件时区分"确知"和"应知",原则上"确知"可以认定主观故意存在,而"应知"则不宜认定帮助犯,但当正犯表现出"可得辨认的犯罪倾向"时帮助者不得援引信赖原则阻却故意成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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