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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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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郑未媚 《证据科学》2008,16(2):183-189
自由心证是司法裁判的必然要求,是指事实裁判者对证据的证明力进行自由评价以达到内心确信从而对案件事实做出认定的活动。作为主体的事实裁判者、作为对象的证据的证明力、作为方法或者依据的经验法则和逻辑法则以及作为结果的内心确信这四个方面构成了自由心证的基本要素。从实质上说,我国的证据评价同样应当遵循自由心证。  相似文献   

2.
自由心证原则在国外普遍被称为自由心证主义,它是继法定证据制度之后的人类历史上的第三种证据制度。自由心证原则强调法官在评价证据、认定事实方面的自由,它要求法官在心证的基础上对案件事实形成确信,并以此作出裁判。但是自由心证原则并不意味着法官可以完全自由地认定事实,更不允许法官随意地对事实作出判断。法官的内心确信必须具有合理性才能让人信服。因此,法官自由心证的合理性不仅需要由法官理性、良心等主观因素的保障。同时,法官心证也要受到辩论主义、公开审判、证据规则、经验法则、逻辑规则等客观标准的制约,以保证其合理性。  相似文献   

3.
自由心证,即据以定案的证据的证明力的有无及其大小不由法律预先做出规定而委由裁判者根据自己的良心和理性自由地判断,在形成内心确信的前提下,进而对案件的事实做出结论。作为一项逐渐被世界各国所接受的证据制度,有其合理性和必要性,但同时,还存在不可回避的缺陷。为弥补这些缺陷,需要对其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4.
评资产阶级自由心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资产阶级“自由心证”的产生和发展“自由心证”是资产阶级国家法官、陪审官判断证据,认定案件事实的一项重要原则。即证据的证明力,法律不预先作出规定,而由法官、陪审官以内心确信自由判断。“自由心证”一词,按法文和俄文都是“内心确信”之意。解放前后的法律书籍,都译为“自由心证”,在法学界也较流行。至今日本及我国台湾的法学者仍译为自由心证。俄语法律书籍中又译为“内心确信”。中国大百科全书法学卷撰稿人讨论这个条目时,仍拟定为“自由心证”(即内心确信)。  相似文献   

5.
评自由心证     
什么是自由心证?自由心证是指:证据的取舍和证明力,法律不预先加以规定,而由法官根据其内心确信进行自由判断。“自由心证”一词,是旧中国时代从日本诉讼法中照搬过来的;日本又译自法、德等国的诉讼法。心证,按法文、德文、俄文都是内心确信的意思。自由心证,就是以内心确信自由判断证据的意思。过去我们在翻译这一术语时,对资本主义  相似文献   

6.
法官对判断案件证据的内心确信过程,人们称之为传统意义上的"自由心证",而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官们的主观心理活动却没有得到同样的关注。实际上,在审查起诉工作中,检察官同样有依靠证据内心确信的过程,本文对检察官合理运用"自由心证"作了分析,并对我国检察官"自由心证"保障机制的完善提出了措施。  相似文献   

7.
对自由心证哲学基础的再思考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对自由心证哲学基础的再思考易延友自由心证,又称内心确信,源自法文I’intimeconviction,日文译为自由心证,英文译为freeevaluationofevidencethroughinnerconviction,是指证据的取舍和证明力的大...  相似文献   

8.
作为对法定证据制度之辩证否定的自由心证制度,其根本要求是法律对证明力不做具体规定,而交由裁判者自主裁量。在证据能力方面两大法系采取了各不相同的做法,其中英美法系采取的是证明力的自由评价与证据能力的法定主义,大陆法系国家和地区对证据能力和证明力均采取自由评价制度。两大法系在证据能力方面的不同态度,使自由心证表现为两种不同的类型。受诉讼价值目标、审判组织结构等方面的影响,我国自由心证的技术建构应当选择大陆法系的立法模式。  相似文献   

9.
赵信会 《证据科学》2009,17(6):689-699
作为对法定证据制度之辩证否定的自由心证制度,其根本要求是法律对证明力不做具体规定.而交由裁判者自主裁量。在证据能力方面两大法系采取了各不相同的做法,其中英美法系采取的是证明力的自由评价与证据能力的法定主义.大陆法系国家和地区对证据能力和证明力均采取自由评价制度。两大法系在证据能力方面的不同态度。使自由心证表现为两种不同的类型。受诉讼价值目标、审判组织结构等方面的影响.我国自由心证的技术建构应当选择大陆法系的立法模式。  相似文献   

10.
公证证明活动中的自由心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自由心证证据制度是指在司法证明活动中,证据的取舍和证明力的大小,以及案件事实的认定,均由法官根据自己的良心、理性自由判断,形成确信的一种证据制度.  相似文献   

11.
证明过程是由证据的证明力到证据力的演进,再由证据力通过对其判断和评价而成认定事实证据的动态活动,是种展示证明对象的过程,它既是诉讼正当化的必然,也是法官内心确信的过程。但如此重要的问题,当今却少有论及,故作者从证据的真理性、正当性、证明标准和法官自由心证的理性化对比略作论述。以求教法学界与同仁。一、证明过程是证明真理性与正当性的过程事实真相与主体认识具有相对性,因此作为某种形式的证据在诉讼演义中必然包容着真理性和正当性的生成条件。从法哲学上讲,真理性是人依照世界本来面目和规律来认识法律现象的一种…  相似文献   

12.
傅强  郭鑫 《法制与社会》2010,(34):168-169
传统意义上的自由心证仅指法官在判断案件证据的内心确信过程,而忽略了检察官在审查起诉阶段的主观心证活动,但在审查起诉工作中,自由心证原则同样不可或缺。本文以两起盗窃案为切入点,就审查起诉阶段检察官自由心证的必要性、及如何在自由和规制之间寻求平衡等问题。  相似文献   

13.
自由心证与法官依法独立判断   总被引:14,自引:0,他引:14  
李祖军 《现代法学》2004,26(5):102-108
自由心证与主观主义、唯心主义没有必然联系,自由心证更不等于自由擅断。现代自由心证已经克服了传统自由心证擅断的弊端,既强调法官的自由判断,也强调法官应遵守法律的规定以及判决结果和理由的公开性,是法官在遵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依据良知和理性行使自由裁量权,从而形成法官内心确信的过程。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官依法独立审查判断证据的原则,吸收了现代自由心证的合理因素,体现了主客观的统一,符合现代民事诉讼的发展方向。  相似文献   

14.
刑事证据相互印证的合理性与合理限度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下载免费PDF全文
证据相互印证是我国刑事证明活动的传统。这一规则虽然难免对于刑事诉讼的效率产生掣肘并仍然难以防止刑事司法错误发生而被人质疑,但是它毕竟反映了事物存在的规律和司法认识的规律,体现了刑事司法的理性主义精神。重要的是正确把握证据相互印证的合理限度,即依据这种相互印证关系能够确认被印证的证据之真实性,能够使案件事实裁判者形成内心确信。公正与效率的同时追求,要求正确合理把握证据相互印证的限度,正确适用证据相互印证的规则。  相似文献   

15.
印证与自由心证并非证明模式,而是裁判者确定证据的证明力和运用证据认定案件事实时所遵循的裁判方式。印证应事实查明活动的要求而产生,以非实质化的证明活动为支撑:依据印证裁判,强化了查明事实真相的要求,忽视了程序正当性的保障;依据印证裁判,局限于证据之间关系的形式审查,亦加剧了我国庭审证明的形式化,法官认定案件事实的过程机械、僵化,严重挤占了其自由心证的空间。印证与以侦查为中心的诉讼构造、追求案件客观真实的诉讼理念等具有共生关系,在支撑印证运转的制度空间中很难为自由心证寻找生存的空间。伴随着我国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逐步推进,以及庭审证明实质化的落实,应让法官的裁判方式回归自由心证,并通过弱化对证明力规则的依赖,强化控方的严格证明,强调辩护权的行使和保障,改造合议庭的构成,强化裁判文书的公开和说理等制度改革实现法官的自由心证。同时,印证应退出证明模式的舞台,作为一种证据分析方法,其本身的精细化、科学化应该得到特别的强调。  相似文献   

16.
<正> 在我国刑事诉讼中,判断证据应否采取“自由心证”原则,目前,法学界存在着争论,有进一步讨论的必要。本文试就这个问题提出一些粗浅看法。“自由心证”也称“内心确信”。这一原则,是指证据的证明力及其取舍,法律不预先给法官规定使用的规则和标准,而由法官根据自己的“良心”、“理性”  相似文献   

17.
陈瑞华 《中国法学》2014,(3):177-195
我国刑事证据法将"排除合理怀疑"引入证明标准之中,是从过去注重外在的、客观化的证明要求走向重视裁判者内心确信程度的重要立法尝试。这种立法尝试既不是对"证据确实、充分"标准的简单解释,也不是要降低我国刑事诉讼中的证明标准,而是从裁判者主观认识的角度重新确立裁判者认定犯罪事实的证明标准。在一定程度上,我国刑事证据法尽管仍然保留了"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形式化证明要求,但其内核已经被"排除合理怀疑"标准所取代。  相似文献   

18.
自由心证经历了从传统自由心证到现代自由心证的发展历程,这是一个从秘密心证到公开心证的发展过程。心证公开是法官对事实、证据以及法律适用的认识、评价和理由进行公开、披露并进行解释的制度。心证公开适用于定罪事实和量刑事实的认定。充分发挥心证公开在刑事诉讼中的功能,能够有力促进刑事诉讼目的和价值的平衡实现。  相似文献   

19.
自由心证是指法官依据法律规定,通过内心的良知、理性等对证据的取舍和证明力进行判断,并最终形成确信的制度。在我国司法实践中,法官运用这种原则来进行审判的情况已经大量存在,但是我国还没有建立起与之相适应和配套的制度,本文针对实践中对这个原则存在的认识偏差和混乱,对自由心证的概念和内涵进行了阐述,指出这项原则确立的必要性和存在的问题,并对如何建立相应的体系进行了一些思考。  相似文献   

20.
马贵翔 《北方法学》2017,11(6):64-72
我国司法实践中存在的证据运用的形式与实质的矛盾凸显了对证据裁判主义和自由心证进行衡平的必要。以证据裁判和自由心证同时作为认定案件事实必备条件的现代证明模式的确立是实现衡平的基础。衡平的基本路径除了对自由心证制度的准确定义外,需要重点关注证据规则体系和具体规则设计的现代化,以及达成证据规则"软化"或"硬化"的程序控制方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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