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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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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问题的提出最高人民检察院2006年8月17日颁布的《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质量标准(试行)》(以下简称《质量标准》)第4条规定:对于证据有所欠缺但已基本构成犯罪、认为经过进一步侦查能够取到定罪所必须的证据、确有逮捕必要的重大案件的犯罪嫌疑人.经过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可以批准逮捕.同时应当采取向侦查机关发出补充侦查提纲、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备案、侦查羁押期限届满时仍未能取到定罪所必需的证据的应当撤销逮捕决定。该条规定了附条件逮捕的适用条件和决定程序,这标志着条件逮捕制度在立法上的正式确立。  相似文献   

2.
论附条件逮捕   总被引:3,自引:1,他引:2  
按照证据对犯罪事实的证明程度来划分,可以将刑事诉讼法规定的逮捕第一个条件"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分为"证据所证明的事实已经构成犯罪"和"证据所证明的事实尚未构成犯罪"两种情形,附条件逮捕所解决的是证据所证明的事实尚未构成犯罪的案件具备哪些条件才能予以批准(或决定)逮捕以及在逮捕后应采取哪些保障质量措施的问题.附条件逮捕有利于准确执行法定逮捕条件,防止把握过严或过宽;有利于贯彻宽严相济、区别对待刑事政策;有利于确保逮捕案件质量,实现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的平衡;有利于强化对侦查活动的监督,实现监督制约与支持配合的有机统一.同时,附条件逮捕需要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3.
姚磊 《检察纵横》2012,(4):37-37
附条件逮捕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于证据有所欠缺但已基本构成犯罪、认为经过进一步侦查能够取得定罪所必需的充足证据、确有逮捕必要的重大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予以批准(含决定)逮捕的一项制度。笔者将对附条件逮捕制度的几个基础性问题加以具体分析。  相似文献   

4.
胡宇翔 《法制与社会》2010,(31):52-52,59
附条件逮捕制度是在现行法律的框架内,检察机关积极推行的一项工作机制。附条件逮捕是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时,已构成刑事犯罪但证据有所欠缺有继续侦查可能的重大案件批准逮捕,在规定期限内无法侦查到足够的证据,释放犯罪嫌疑人。附条件逮捕可以保障人权和确保诉讼活动顺利进行,它建立的基础是逮捕的分层次理论。  相似文献   

5.
沙金 《法制与社会》2011,(17):141-141
逮捕是我国五种刑事强制措施中最严厉的一种。从程序上来讲,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9条之规定:"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从实体上来讲,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0条之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即依法逮捕。"从立法的角度上来讲,所有的刑事强制措施都是为了保证诉讼的正常进行,因为我国刑事诉讼中没有缺席审判,为了保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顺利到庭,对其采取强制措施不可避免的在不同程度上限制了其人身自由,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强制措施制度的相对不完善,产生了很多问题,尤其是刑事强制措施中最严厉的逮捕,不仅意味着被逮捕人的人身自由将受到最严格的限制,且法律允许对被逮捕人进行较长时间的羁押,如不能正确适用,则很容易造成超期羁押等严重侵犯被逮捕人权益的情况。本文就我国现有立法对逮捕措施规定中存在的缺陷进行了阐述,对如何完善现有立法中关于逮捕的规定提出了几点建议和思考。  相似文献   

6.
本文从以下方面探讨:一、正确掌握逮捕条件。二、逮捕在整个刑事诉讼中所处的地位。三、"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在批捕条件中的作用,四、对"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理解。五、对"有逮捕必要"要件的理解。  相似文献   

7.
一、附条件逮捕制度的基本含义 2006年8月7目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四届检察委员会第五十九次会议通过的《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质量标准》第4条明确规定:“对于证据有所欠缺但已基本构成犯罪,认为经过进一步侦查能够取到定罪所需要的证据,确有逮捕必要的重大案件的犯罪嫌疑人,经过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可以批准逮捕.  相似文献   

8.
基于无罪推定与保障人权原则,逮捕作为未决羁押处分,应当受到严格规制。我国三次修改《刑事诉讼法》,均对逮捕制度进行了改革。1996年修法,修正了逮捕的证据要件;2012年修法,明确了逮捕的社会危险性要件即必要性要件,确立了准诉讼化审查程序模式,并构建了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实证研究表明,这两次修法对逮捕适用没有产生明显影响,未能有效减少逮捕适用,过度适用逮捕的问题未获解决。根本原因是,检察机关惯于先行作出"有罪认定"进而奉行"构罪即捕",不能真正履行逮捕社会危险性即必要性要件审查义务。2018年修法,仅在逮捕条件条文中增加一款社会危险性考虑因素的规定,并无实质意义。鉴于检察机关审查批准逮捕模式无法克服自身局限,遭遇改革瓶颈,建立法院统一审查逮捕模式从而实现逮捕审查司法化方为出路。  相似文献   

9.
刑事诉讼法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害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只有符合上述全部条件的,才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逮捕。  相似文献   

10.
本文分析我国逮捕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逮捕条件过高给侦查实践造成严重障碍为基础,深入剖析出这一问题的症结在于我国对逮捕制度的定位存在严重偏差,所以本文从速捕制度的再定义出发,建议降低逮捕条件。错误逮捕与逮捕条件的改革也密切相关,逮捕条件降低后,错误逮捕的机率也降低了;此外,错误逮捕在国家赔偿法和刑事诉讼法中的认定标准也在逮捕条件降低的基础上统一起来,避免了实践中出现对错误逮捕认定的混乱。  相似文献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60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当依法逮捕。”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我国逮捕条件表现为三个方面:证据条件、刑罚条件、必要性条件。  相似文献   

12.
本文案例启示:对逮捕条件的理解和适用,需要司法者心存正义,合理运用法律解释方法,并遵从由客观到主观、由一般到特殊、由形式到实质的逻辑思维,对具体案件进行判断。对社会危险性的把握必须建立在一定的证据之上,对迳行逮捕的适用要综合全案证据,考虑行为的手段、对象和造成的后果以及犯罪嫌疑人的一贯表现等因素,在对法律规范进行文义解释的基础上,充分运用体系  相似文献   

13.
2005年,最高人民检察院朱孝清副检察长在全国第二次侦查监督工作会议上提出要正确掌握逮捕条件.其中"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这一条件,要以"证据所证明的事实构成犯罪"为原则,"证据所证明的事实基本构成犯罪"为例外.[1]第一次提出了附条件逮捕制度的构想.  相似文献   

14.
逮捕的实质性条件新探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本文从逮捕的证据要件、刑罚要件、必要性要件三个方面研究了适用逮捕的实质要件,并就如何完善我国现有的立法规定进行了探讨。同时本文还着重论述了变更型逮捕与一般逮捕所应具有的关系,以保障逮捕适用的合理性、正当性。  相似文献   

15.
当前逮捕制度中并未设置附条件逮捕,但这一制度对于完善实务中存在的证据有所欠缺、有待进一步侦查的刑事案件的强制措施制度却十分有益。附条件逮捕十分具有必要性,有利于打击犯罪和保障人权的双赢。但附条件逮捕必须受到一定的规制,防止滋生滥用等腐败问题。  相似文献   

16.
一、有条件逮捕制度的产生依据和适用原则 2006年8月17日颁布的<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质量标准>(试行)的第4条首次明确规定了有条件逮捕制度.所谓有条件逮捕,是指,"对于证据有所欠缺但已基本构成犯罪,认为经过进一步侦查能够取到定罪所必需的证据、确有逮捕必要的重大案件的犯罪嫌疑人,经过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可以批准逮捕并应当采取以下措施:(一)向侦查机关发出补充侦查提纲,列明需要查明的事实和需要收集、核实的证据.并及时了解补充取证情况;(二)批准逮捕后三日内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备案;(三)侦查机关在侦查羁押期限届满时,仍未能取到定罪所必需的充足证据的,应当及时撤销批准逮捕决定."  相似文献   

17.
附条件逮捕制度是2005年在第二次全国侦查监督会议上首次提出来的.该项工作制度经过全国部分实行单位三年多来的实践后,取得了不错的效果.实践证明在审查逮捕阶段正确的适用附条件逮捕制度,既保证了准确有力地打击犯罪,又能即时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保证公民包括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相似文献   

18.
本文通过对一起故意杀人案件附条件逮捕过程的简要分析,探讨了对附条件逮捕制度的认识、理解与把握。  相似文献   

19.
20.
潘栋 《法制与社会》2012,(27):48+50
附条件逮捕制度是检察机关逮捕工作的一项创新之举,而规范性适用是其存续的关键因素.本文从附条件逮捕制度的现实基础出发,分析该制度适用中存在的问题,明确规范适用的标准,以更好的发挥该项制度在司法实践中的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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