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奥运仲裁的成功发展让国家司法主权无形地做了让步,在法律环境上基本实现了地球村的理想,北京奥运所要面对的体育仲裁法律问题其实主要是如何传承这种传统。对北京2008年奥运会所发生的纠纷,我国既可依承认与执行奥运仲裁裁决国的身份,也可依仲裁地国的身份,对奥运仲裁行使司法监督权。在监督审查的同时也是一种学习,我国体育仲裁制度可以借鉴奥运仲裁模式,在大型运动会上设立临时仲裁机构,并制定体育仲裁特别程序来处理此运动会上的一切争议。 相似文献
2.
论司法对体育行会内部纠纷的干预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郭树理 《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学报》2003,(3):26-30
足球俱乐部不服从中国足协的纪律处罚,应当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从司法干预与体育行业自治的关系来看,以诉讼来解决体育行会的内部纠纷,并不会影响体育行会的行业自治。但司法干预应当受到以下原则的限制:技术事项例外原则、用尽内部救济原则与仲裁协议效力优先原则。 相似文献
3.
脱剑锋 《甘肃政法成人教育学院学报》2009,(4):72-76
本文在对我国仲裁司法监督的立法、司法及理论研究状况介绍与评析的基础上,对仲裁司法监督制度改革和仲裁法修订提出三点展望:结束国内仲裁和涉外仲裁司法监督的“分轨制”,实现并轨;对仲裁的司法监督应以程序监督为原则,以实体监督为例外;对仲裁司法监督范围的立法应改强行规则为任意规则,增强灵活性。 相似文献
4.
在我国的竞技体育领域,出现了体育争议数量逐年增加的局面,这在一定程度上与我国的体育法制不够健全有关.从我国的体育实践出发,以<体育法>为立法依据,以<仲裁法>为基础,设计体育仲裁程序规则,明确仲裁的适用范围,采用强制仲裁与自愿仲裁相结合的二元仲裁模式,构建与国际体育接轨、反映体育专业特点、适合中国国情的体育仲裁制度,是解决体育纠纷最有效的方式之一. 相似文献
5.
完善我国仲裁制度的若干构想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余保福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1996,(1)
现代仲裁制度充分体现了意思自治的精神,同时,仲裁的顺畅进行客观上需要法院对仲裁进行适度的司法干预。我国《仲裁法》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意思自治的精神,但是相对于市场经济的要求而言,仍是欠缺的。同时法院对仲裁过浓的司法干预色彩也有悖于意思自治的精神。为促进我国仲裁制度与市场经济体制的整合,有必要就我国《仲裁法》作部分修改和调整,完善并发展我国的仲裁制度。 相似文献
6.
在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性和权威性,防止或减少错误裁决目的下,仲裁司法监督需要妥善处理司法监督与保持仲裁独立性的关系。而这种关系和谐统一需通过限制司法监督的范围来达到。我国目前完善仲裁司法监督的方向,是逐步取消实体审查。 相似文献
7.
姜霞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06,(5):112-116
根据我国现行立法,对我国国内仲裁裁决的司法监督包括撤销仲裁裁决和不予执行仲裁裁决两种方式,但这两种监督方式无论是在立法模式上还是在具体制度上都存在严重的弊端,因此,宜建立撤销之诉和执行异议之诉实现对国内仲裁裁决全面而合理的司法监督。 相似文献
8.
施嵩 《甘肃政法成人教育学院学报》2005,1(3):97-99
《仲裁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国涉外仲裁监督机制发生了整体性和突破性的变化。我国涉外仲裁的司法监督机制有撤销和不予执行两种。本文从立法理论与司法实践两个层面上分析了我国涉外仲裁监督机制所存在的一些问题,并提出一些完善的建议和思考。 相似文献
9.
王吉文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8,23(4):172-177
我国仲裁立法对重新仲裁制度的规定是存在缺陷的,需要加以重构.而在重新仲裁的根据上,我国立法规定的缺失使司法实践产生相互矛盾的结果,而这既不利于当事人正当期望的实现,也无助于司法对仲裁支持理念的形成.我国立法应把重新仲裁的根据与裁决撤销根据分别规定,从而使我国的重新仲裁制度更为合理. 相似文献
10.
英国体育仲裁制度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体育纠纷解决中心(Sport Resolutions,简称SRS)是英国专业性的体育纠纷解决机构,体育仲裁是其提供的主要纠纷解决方式之一。通过介绍SRS的建立背景,分析其体育仲裁的主要程序和实践,概括和总结英国体育仲栽的特点。在此基础上建议我国建立民间性的体育仲裁机构,分别对普通仲裁程序和上诉仲裁程序作出详细的规定。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