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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第一条 为了适应证券市场对外开放的需要,加强和完善对外资参股证券公司的监督管理,明确外资参股证券公司的设立条件和程序,根据《公司法》和《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所称外资参股证券公司包括境外股东受  相似文献   

2.
《司法业务文选》2013,(6):39-45
1.2012年10月1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86号公布2.自2012年10月11日起施行一、第十条修改为:"境外股东持股比例或者在外资参股证券公司中拥有的权益比例,累计(包括直接持有和间接控制)不得超过49%。"境内股东中的内资证券公司,应当至少有1名的持股比例或者在外资参股证券公司中拥有的权益比例不低于49%。"内资证券公司变更为外资参股证券公司后,应当至少有1名内资股东的持股比例不低于49%。"二、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修改为:"境外投资者可以依法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持有上市内资证券公司股份,或者与上市内资证券公司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持有上市内资证券公司股份,上市  相似文献   

3.
《法人》2004,(5):82-83
2001年,我国证券业出现了重组热潮,根据统计,券商增资控股、信托公司证券机构分离重组为证券公司,以及券商、信托公司之间重组的事件有41起.此次证券业重组是我国证券业规模最大的一次重组高潮,对我国证券业的市场结构、绩效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而兴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黑龙江省的首家综合类券商,其合并重组的意义具有标杆意义.  相似文献   

4.
第一条 为了适应证券市场对外开放的需要,加强对外资参股基金管理公司的监督管理,明确外资参股基金管理公司的设立条件和程序,根据《公司法》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相似文献   

5.
证券商与投资者的法律关系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证券商,是指依法从事证券业务的金融组织。我国证券法未直接采用“证券商”这一概念,而仅规定了证券公司,包括综合类证券公司和经纪类证券公司。综合类证券公司可以经营证券经纪业务,证券自营业务,证券承销业务和其他证券业务。经纪类证券公司只允许专门从事证券经纪业务。本文所指证券商即指这两类公司。 投资者,文称客户,是指依法办理了证券投资法定手续,取得了进入证券市场进行证券交易的人,即在证券公司开立证券交易帐户委托证券公司代为买卖证券的人。客户主要有二类:一类是投资者,另一类是发行人。投资者有一般投资人,即…  相似文献   

6.
黄霞  李化 《河北法学》2005,23(6):40-43
证券公司的融资问题一直困扰着我国管理层,也制约着证券公司的进一步发展,进而影响着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壮大。在分析证券公司现状和考察世界各地证券公司融资制度的两大模式的基础之上,认为应建立专业化的证券融资公司以适应我国证券公司发展的需要,并就此提出了若干建议。  相似文献   

7.
投资人在证券市场上进行投资,必须在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开立证券账户后,再根据证券账户在某家证券公司开立资金账户并存入资本金,通过证券公司在交易所的席位进行交易。投资人作为证券公司的客户,既与证券公司存在合同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也因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存在法定的权利义务关系。根据约定和法律规定,证券公司不得损害客户  相似文献   

8.
张臻 《检察风云》2011,(2):82-83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88年9月,前身为上海海通证券公司,是我国最早成立的证券公司之一,1994年改制为全国性证券公司,2007年7月上市,总股本82.28亿股。  相似文献   

9.
公司重组之上市公司收购法律透视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李燕 《现代法学》2004,26(1):104-109
公司重组实质上是从法律角度谈资产重组 ,也即用法律来约束和规范公司重组中所涉及的各方利益主体及其行为。在现阶段 ,我国主要的公司重组方式有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公司收购、公司的合并与分立、公司间的相互持股参股、资产置换、增资扩股等等。在这些重组过程中 ,法律所起的作用不言自明。本文将具体分析上市公司收购这种重组方式 ,结合我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 ,对其间所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做出阐述 ,并提出自己对相关立法和实践的完善意见  相似文献   

10.
第六章证券公司第一百二十二条设立证券公司,必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未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证券业务。第一百二十三条本法所称证券公司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法规定设立的经营证券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第一百二十四条设立证券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司章程;(二)主要股东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信  相似文献   

11.
为了配合日益高涨的企业并购热潮,北京君合律师事务所于2003年8月7日在北京长富宫酒店举办了“兼并与收购研讨会”。来自海内外的200多位嘉宾参加了会议。微软、摩托罗拉、思科、东芝、LG、柯达等著名跨国公司,首信、中国保利集团、中国五矿、中粮集团、中国联通、中兴通讯等国内知名企业,中关村技术产权交易所等著名产权交易机构,银河证券、招商证券、海通、中银国际等各大券商,摩根斯坦利、InternationalFinanceCor-poration、瑞银华宝、中国国际金融公司等著名投资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信实业银行等国内金融机构,贝克·麦肯…  相似文献   

12.
通过美国证券欺诈集团诉讼典型案件"中国人寿案"、"前程无忧案"与国内证券欺诈共同诉讼典型案件"大庆联谊案"的比较研究,探讨美国证券欺诈集团诉讼制度在我国的可行性.由于证券欺诈案件原告众多而损失相对小额等特点,我国现有共同诉讼制度无法有效地解决证券欺诈侵权纠纷,有必要理性借鉴集团诉讼,重新思考我国证券欺诈案件的审理方式与结果.  相似文献   

13.
新的海外融资方式及其法律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90年代,国际证券投资在国际金融活动中占据了主导地位。我国政府也及时调整了利用外资的战略,将引进外资的方式从产业资本投资扩大到国际证券投资的新领域。因此出现了三种新的海外融资方式:(1)以外资股方式融资;(2)以境外投资企业形式融资;(3)以中外合资企业形式融资。这样,我国利用外资的方式就从有限责任公司形式过渡到了股份有限公司形式;且企业已从国内经营迈入跨国经营的新阶段。因此也带来了新的法律问题。即:外资股权比例、海外国有资产的管理以及令人瞩目的中策现象——外资收购与兼并国内优质企业等问题均无法可依。此乃造成近年来金融秩序混乱、国有资产流失的重要原因。必须尽快立法,使我国的经济变革有序进行。  相似文献   

14.
一、问题的提出这是一个典型的源于实践、诉诸学术的论题。前段时期,我国证券市场爆发了较大规模的券商违规问题,此间有一个非同寻常的现象:证券经纪商挪用客户资产参与交易终致支付不能,受害的投资者陷入无法有效索赔或受偿的悲惨处境,于是有人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公司")与肇事的证券公司一同告上法庭,注  相似文献   

15.
当前,我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在风险证券公司处置程序中的现状是地位缺失、角色模糊。本文目的在于厘清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的性质和特征,并对行政处置程序,破产程序的管理人制度和债权人自治制度中的角色准确定位进行深入探讨,并据此行使和维护自身的权利。  相似文献   

16.
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快速发展,《证券法》应运而生,作为一部带有阶段性特点的法律,《证券法》的出台无疑将对我国证券市场的规范起到强有力的推动作用。但是,由于理论基础和实践经验的缺乏,《证券法》不可能尽善尽美。  一、关于禁止信用交易的规定我国《证券法》第35条规定:“证券交易以现货进行交易。”第36条规定:“证券公司不得从事向客户融资或者融券的证券交易活动。”第41条第1款和第2款分别规定:“证券公司接受委托卖出证券必须是客户证券帐户上实有的证券。”“证券公司接受委托买入证券必须以客户资金帐户上实有…  相似文献   

17.
本期百业采风栏目,我们为读者刊登北京证券业创建文明行业活动的通讯。证券业,是从事证券发行和交易服务的专门行业,主要由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证券协会等组成。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证券业与人民生活有着越来越密切的关系,其行业建设不仅事关该行业的健康发展,也直接影响着经济建设和人民群众的利益。北京证券业经过此次创建活动,各方面都出现新的变化,有更加良好的精神风貌,请看报道。  相似文献   

18.
客户在证券公司开户投资,证券公司及其营业部对客户账户内的资金和证券既负有合同约定的妥善保管义务,同时还负有法定的妥善保管义务。证券公司营业部挪用客户账户内资金或证券的,既构成违约,又构成侵权,客户有权选择要求证券营业部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客户以侵权为由对证券营业部提起民事诉讼的,应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相似文献   

19.
我国证券市场尚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由于证券交易制度不健全、证券公司内控机制失灵等原因,证券公司经营风险日益扩大,直接危及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近几年中国证监会加大了对违规证券公司的查处和清理力度,对于出现严重违规和支付危机的证券公司,使用停业整顿、撤销、关闭、托管和行政接管等处置方式来化解金融风险。目前,经过最高人民法院及中国证监会等多方的共同努力,大鹏证券、南方证券等证券公司已进入破产程序,随着证券公司综合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还有相当一批证券公司将进入破产程序。在这一过程中,证券公司面临着行政处置程序与破产程序,这是两种完全不同的程序。其在启动的法律依据、参与主体、工作内容、法律效力等方面有诸多差异,但是两种程序最终的目标又是一致的,即使无力挽救的证券公司依法退出市场,化解金融风险。两种程序衔接的顺当与否,直接影响我国的金融秩序。但如何衔接,目前我国现有法律没有具体、可操作性的规定,也没有成功的先例可供借鉴,本文对在大鹏证券、南方证券破产清算中遇到的若干法律问题进行分析,以求教于同仁。  相似文献   

20.
2005年,我国《证券法》在颁布多年之后,终于迎来了一次重大修改。在众多适应经济发展的证券法修改中,对证券信用交易开展的允许成为其中一大亮点。在新修改的《证券法》打开证券信用交易大门的基础上,中国证监会于2006年进一步发布了《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和《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内部控制指引》两部关于试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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