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96 毫秒
1.
中国大陆与香港刑法中受贿罪比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受贿罪是一种危害性严重的腐败犯罪。中国大陆刑法典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刑法中都规定了受贿罪。但两地刑法中对犯罪的构成要件和处罚都是有区别的 ,表现在犯罪主体方面的区别、犯罪客观方面的区别、受贿标的的区别以及刑罚的区别。通过比较研究 ,可以借鉴吸收香港刑法中的有益做法 ,以完善大陆刑法。  相似文献   

2.
受贿罪的认定,在其犯罪客体和犯罪的主观方面一般不会产生争议,但随着我国法律的修改,对受贿罪的主体和客观方面,在理论上和司法实践中产生了较大的争论。根据刑法规定,受贿罪的主体有四种类型,主体行为的本质特征是具有公务性,在实践中应注意受贿罪的几个特殊主体;受贿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便利,索贿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受贿的基本形式是收受贿赂和索取贿赂,实践中应注意斡旋受贿的行为。  相似文献   

3.
从哲学层面审视,受贿罪犯罪对象的范围不可能一成不变,其范围变化最终取决于社会经济的发展状况;然而从现实意义上讲,要求法条能准确、适时地把握和反映社会生活需求,对立法者来说的确非常困难。刑事司法实践中,如果公囿于现有刑法条文对受贿罪犯罪对象的规定和解释,客观上势必会导致打击职务犯罪的真空产生。为解决司法实践困惑,准确打击受贿犯罪,完善刑法关于受贿罪犯罪对象的规定迫在眉睫。  相似文献   

4.
现行刑法将受贿罪的量刑比照贪污罪处理很不科学,受贿罪的刑罚种类设置也不合理。针对受贿罪刑罚所存在的缺陷和不足,提出立法建议:我国刑法应对受贿罪规定单独的法定刑;对受贿罪增设资格刑;调整受贿罪的罚金和没收财产刑;对受贿罪量刑情节及刑罚层次予以调整和完善,建立以情节为主的刑罚体系,在对受贿罪定罪量刑时应综合考虑受贿数额情节、受贿犯罪方式和次数的情节、受贿罪主体是否违背职责的情节、受贿所造成的后果大小的情节、受贿罪主体身份等情节。  相似文献   

5.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是《刑法修正案(七)》第13条新增的一种犯罪,刑法学界对其构成要件中的犯罪主体,诸如近亲属、关系密切的人和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的范围都存在争议,鉴于此,有必要根据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对其进一步界定。  相似文献   

6.
<唐律疏议>规定了官员家人受贿罪.官员家人受贿罪在唐律中有十个罪名,犯罪主体是官员家人,犯罪行为包括受财、乞物、借贷、役使、卖买有剩利等行为.刑罚包括对家人的刑罚和对官员的连带刑罚,两者均比官员受贿的刑罚要轻.唐律官员家人受贿罪的规定和<刑法修正案(七)>"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规定有许多不同点,但也有相通之处.唐律对官员家人受贿罪的犯罪行为规定得细致周详,而且追究家人受贿的官员的连带责任,这对于完善现行刑法"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规定有一定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7.
我国《刑法》对受贿罪的处罚采用援引法定刑的形式,依照贪污罪的规定进行处罚,这在理论上存在误区。同时,以受贿数额作为设定罪刑单位的模式也有失偏颇,应当兼顾情节因素,并在法律条文中明确规定。通过完善受贿罪的处罚体系,严密刑事法网,提高受贿罪的定罪率,可以将犯罪控制在初级阶段,更好地实现刑法有效预防、控制受贿犯罪的作用。  相似文献   

8.
我国刑法分则第八章关于行贿、受贿犯罪的主体与对象特征规定较为混乱,影响了大众对这些犯罪的认知,笔者建议变更现有立法模式,将受贿犯罪与行贿犯罪分别予以整合形成公务受贿罪与公务行贿罪。罪名整合后不仅简化现有罪名体系,便于公众认知与学习,而且也为今后贿赂犯罪刑事立法的进一步完善做了铺垫。在此基础上,笔者对我国目前刑法关于受贿与行贿犯罪的立法规定进行整合和完善,形成关于公务受贿罪与公务行贿罪内容的具体设想。  相似文献   

9.
我国《刑法》对受贿罪的处罚采用援引法定刑的形式,依照贪污罪的规定进行处罚,这在理论上存在误区.同时,以受贿数额作为设定罪刑单位的模式也有失偏颇,应当兼顾情节因素,并在法律条文中明确规定.通过完善受贿罪的处罚体系,严密刑事法网,提高受贿罪的定罪率,可以将犯罪控制在初级阶段,更好地实现刑法有效预防、控制受贿犯罪的作用.  相似文献   

10.
一、受贿罪主体的范围受贿罪是特殊主体的犯罪,按照我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受贿罪的主体只能是国家工作人员,即“在国家各级权力机关、各级行政机关、各级司法机关、军队、国营企业、国家企事业机构中工作的人员,以及其他各种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但近年来,由于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现象日益严重,在我国的有关刑事政策和一些学理解释上,对受贿罪主体的范围有超越立法解释而加以扩大的趋向,有的政策性文件把国家  相似文献   

11.
我国刑法理论对“单位犯罪主体”、“刑事责任主体”等问题缺乏相应的理论研讨,这也导致了司法实践中适用的诸多问题。有鉴于此,笔者提出“一个犯罪主体、两个刑事责任主体”的大胆观点,并建议批判地吸收美国公司犯罪中的“上级责任原则”,以增强对我国立法尤其是司法的指导作用。  相似文献   

12.
渎职犯罪主体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通过对我国渎职犯罪主体立法状况的回顾和与部分国家、地区渎职罪立法比较 ,当前我国渎职犯罪主体法律规定的缺陷表现在 :一是刑法对渎职犯罪主体的规定与我国现实国情不符 ,存在较大漏洞 ;二是渎职犯罪法条过于细化 ,条款比较繁琐 ;三是部分法条的犯罪主体与实践中行为主体不符。我国立法应将渎职犯罪的主体规定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 ,同时对现行渎职罪的罪名进行适当修改  相似文献   

13.
本文主要对洗钱罪主体的争议问题作了论述,提出了洗钱罪的主体应当包括上游犯罪行为人,并从刑法理论、刑事司法实践、世界刑事立法现状及趋势以及国际刑事司法合作的角度进行了较为详尽的论述。  相似文献   

14.
现行刑法没有限定交通肇事罪的主体,由此产生许多争议,其中包括行人是否能够构成交通肇事罪的问题。认真分析关于交通肇事罪的立法表述的细微变化,会发现理论界将行人纳入交通肇事罪的主体违背立法原意,无论是从外国立法考察,还是从法哲学进行分析,行人都不是交通肇事罪的主体。  相似文献   

15.
共同受贿犯罪主体的认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受贿罪共同犯罪主体的认定问题,不仅作为典型的共同犯罪问题而倍受关注,而且对当前惩治贿赂腐败,加强廉政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结合刑法学共同犯罪理论及司法实践,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能否成为共同受贿罪的主体,以及如何认定共同受贿犯罪的主体等问题进行深入探讨非常必要。  相似文献   

16.
身份犯是刑法中一类较为特殊的犯罪,之所以“特殊”,是因为这类犯罪的构成要件中对犯罪主体往往有一定的限制。对身份犯的研讨不仅关乎身份犯自身体系的建构,而且与共犯与身份问题的解决也密切相连。但是,我国学者在身份犯概念这一基本问题上的研究则显得多少有点混乱。因此,对我国传统刑法理论中的身份犯概念进行反思,重构身份犯之应然概念,实属当务之急。  相似文献   

17.
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的主体认定并不是单一的。如果"办卡人"自己办卡恶意透支,则"办卡人"为刑法规定的犯罪主体,承担刑事责任;如果"办卡人"办理信用卡后,与他人出于恶意透支目的造成危害后果,则"办卡人"与使用人为本罪的共犯,共同承担刑事责任;如果"办卡人"办理信用卡后,并非出于恶意透支合谋的目的,借给他人使用造成危害后果,则"办卡人"承担民事责任,使用人承担刑事责任。  相似文献   

18.
中日刑法涉计算机犯罪客体的比较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高度信息化的时代,计算机犯罪方式手段、犯罪客体呈多样性、复杂性的特点,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亟需完善。我国刑法关于计算机犯罪的有关规定存在比较多的缺陷,具体表现在:犯罪客体不明;犯罪客体错位明显;计算机犯罪侵入的“领域”规定狭小;计算机犯罪中单位犯罪主体的法律规定欠缺;计算机犯罪的刑事责任年龄偏高等。我国刑法在立法完善过程中,可以参考理论与实践结合较好的日本刑法。  相似文献   

19.
随着社会文化观念和刑法规范的变化,强奸罪的实行犯应当扩大至女性主体;对于婚内强奸的行为,应当区分情况予以刑法评价;性骚扰、强制猥亵妇女的行为,与强奸行为的根本区别是行为人有无奸淫妇女的主观意图;在认定强奸罪的过程中,罪与非罪的界限存在着极为复杂的情况,在对奸淫幼女行为归罪时,仍应坚持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明知"的标准;界定强奸罪加重处罚的法定情节,对于刑罚的准确适用具有重大意义。  相似文献   

20.
在我国刑法中,判断一个行为是否构成犯罪要看这一行为的犯罪构成要件,而身份又与犯罪构成的各个要件都发生着密切联系,从而影响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在身份犯的修正犯罪构成中,身份不是犯罪的主体要件,无身份者同样可以符合身份犯的修正犯罪构成。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