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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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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正2013年1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在全国7个省份17个检察院试点检察官办案责任改革,要求在检察业务部门设立若干主任检察官,以主任检察官为基础组成办案组织,由主任检察官担任办案组织负责人,从而正式拉开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的序幕。就侦查监督工作而言,此项改革有利于建立符合司法规律的办案组织,同时也面临着诸多挑战,需要在司法实务中研究相应的解决对策。一、侦查监督部门现行办案组织形式的实践分析  相似文献   

2.
正党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确保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十二五"时期检察工作发展规划纲要》中指出"要研究制定办案组织建设规定,建立起权责明确、协作紧密、制约有力、运行高效的办案组织模式"。2013年12月2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了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试点工作部署会,决定在全国7个省份的17个检察院,试点开展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实现检察官责权利相统一。此次主任检察官制度改革是一种促使检察机关办案方式更加司  相似文献   

3.
建立主任检察官制度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必须确认主任检察官在法律上的地位;以主任检察官办案组取代科层制,实现扁平化与专业化管理;探索不同模式下检察官办案组织的办案责任制;完善检察一体化的监督制约机制;建立检察官的职务保障机制。  相似文献   

4.
潘祖全 《人民检察》2013,(10):35-37
自2011年起,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在刑检业务部门试点推行主任检察官制度,探索检察机关新的办案组织模式,努力构建检察长领导下的扁平化管理制度,弱化检察权运行中的行政色彩,明确主任检察官的主体地位,凸显检察工作的司法属性。两年来,这项改革举措在建立专业化、职业化的检察队伍、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等方面,发挥了积极而明显的作用。  相似文献   

5.
夏曦 《政府法制》2014,(26):94-95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确保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当前,我国司法体制改革正在如火如荼地开展,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就是改革的重要内容.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是指在检察长及检委会领导下,检察官对授权范围内的案件独立行使决定权,并承担相应办案责任的制度.如今,部分省市的基层检察机关对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进行了探索和实践,为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的构建提供了成果借鉴.在此基础上,笔者结合基层检察机关的实际,粗略谈谈构建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的相关问题。  相似文献   

6.
当前,检察官办案组织在类别划分、组织运行、外在保障等方面进行了一些开放性探索,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仍然存在办案组织实践与理论基础没能进行有效对接,对非典型办案组织工作方式缺乏有效探索,办案组织建设与员额制、分类管理制度改革衔接不畅,办案机制与管理机制的复合性、关联性探索不够深入,既有的责任机制模糊,检察官的主体地位、办案组织运行的制度保障较为欠缺等问题。对此,应强化"司法责任"因素对办案组织建设的价值导向,推进办案组织运作机制的精细化设置,做好与办案组织关联制度的衔接与过渡,增进办案组织职能与司法责任配置的制度刚性。  相似文献   

7.
陈宝富 《检察风云》2013,(10):30-31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高检院在《"十二五"时期检察工作发展规划纲要》中指出,要研究制定办案组织建设规定,建立起权责明确、协作紧密、制约有力、运行高效的办案组织模式。近年来,上海市浦东新区检察院从探索基本办案组织建设的角度出发,积极推行主任检察官制度改革的试点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相似文献   

8.
龙宗智 《法学研究》2013,(1):169-191
检察机关"生于司法,却无往不在行政之中"。检察机关的性质、职能与其"三级审批制"的行政性办案方式长期存在突出矛盾,因此需要推进适度司法化的改革。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改,从逮捕程序改革、司法救济权赋予,到简易程序出庭和法律监督任务的加重,使检察机关办案方式适度司法化成为更迫切的课题。目前虽然存在检察机关自身素质、体制逻辑、外部配合等内外障碍,但仍可能为其创造一定的运行空间和条件。适度司法化改革主要体现于组织性措施和程序性措施两个方面,包括确认骨干检察官的相对独立性,塑造一线责任主体;由不同业务方向的办案组群,形成"多点式办案单元"和"扁平化"管理模式;建立主任检察官制度,促进分类管理和检察官职务体系的合理构成;区别不同业务性质和需要,引进对审听证程序要素,建构审前程序的弹劾制构造。  相似文献   

9.
主任检察官制度,是指主任检察官与多名检察官组成的办案组在检察长及检委会领导下,对授权范围内的案件依法独立行使决定权并承担相应办案责任的制度。它是为了弥补当前检察活动和检察制度中的诸多不足与缺陷而开展的一项改革试点工作。经过近几年的探索,打破了原有的行政审批办案模式,建立了全新的办案组织和工作机制。该项制度的推行,需要实现检察管理的扁平化、集约化和专业化,需要从法律上形成主任检察官资格准入、管理监督、考核评价及执业保障机制。  相似文献   

10.
胡侠 《陕西检察》2000,(2):19-20
作为去年检察体制六项改革的龙头戏,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在全国各地试点单位已试行半年多,预期效果明显。办案效率和质量提高,办案人的责任心增强,公诉人的庭审形象相对好转。责、权、利的相对“回归”,使一些检察官们有了脱颖而出的舞台和在专业领域实现自我价值的成就感。同时,各地试行中对主诉检察官的选任条件、组织形式、权力大小、奖惩措施和监督机制等也进行了探索和完善。这一项改革触及的不但是检察体制和人事制度,而且还涉及到相应的执法环境、证据制度和司法体制等。今年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将全面实施,对前述涉及的一系列问题的研究也就刻不容缓,否则,这一项改革措施也将难以深入。  相似文献   

11.
文韬 《检察风云》2015,(2):14-15
司法改革试点前期,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以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为主,随着分类管理的推进和检察官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和精英化,目前正逐步探索向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的过渡,从而突出检察官的办案主体地位。随着2014年检察改革试点工作的启动,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继2013年被高检院确定为主任检察官制度改革的试点单位后,再次成为上海市检察系统先行试点的改革排头兵。  相似文献   

12.
张龙 《法制与社会》2014,(16):113-114
有学者称检察机关"生于司法,却无处不在行政之中",办案实践中,沿用"承办人—科(处)长—(副)检察长"层层审批的模式,具有明显的行政化色彩,违背司法活动所要求的亲历性、中立性和独立性的原则。本文在对主任检察官制度进行阐释的基础上,对去行政化的必要性进行探析,进而提出主任检察官制度下如何去行政化,凸显检察机关的司法属性。  相似文献   

13.
按照中央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部署,探索建立突出检察官主体地位的办案责任制是新一轮检察改革重要内容之一。检察办案责任制旨在通过健全检察办案组织、厘定内部办案权限、完善办案责任体系,构建公正高效的检察权运行机制和公平合理的办案责任认定、追究机制,从而真正做到“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  相似文献   

14.
主任检察官办案模式是继主诉检察官办案模式改革失败后在检察系统开展的又一改革尝试.这种办案模式符合检察机关的权力多元的性质,能够协调好检察官独立办案和一体办案之间的关系,因而是目前较为理想的办案模式,主任检察官制度是一个复杂的矛盾统一体,需要抓住主任检察官办案模式中的主要方面,组织好主任检察官办案模式的内容和形式,协调主任检察官办案模式的内外关系.  相似文献   

15.
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是今年司法体制改革重点,是检察权独立行使一项突破性改革措施,从制度上保证了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检察权。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处于探索尝试阶段,需要以继承移植的方法,在司法实践中不断加以完善。不论我国曾推行过的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还是检察官独立行使职权的域外经验,都对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的设计和推行具有参考指导价值。  相似文献   

16.
主任检察官制度是为弥补当前检察活动和检察制度中的诸多不足与缺陷而开展的一项试点改革工作。检察机关要在各项具体工作中取得"让人民满意"的执法效果,必须在总结之前主诉检察官改革经验的基础上,构建更加科学高效的工作机制,使检察活动的模式架构更加符合司法办案规律和检察工作规律的现实需求。主任检察官制度正是一项对检察机关现行办案组织框架的具体化设计和检察职权的科学配置。有必要从当前主任检察官制度实践的现实情况出发,进一步深入探讨主任检察官制度的完善路径。  相似文献   

17.
2014年全国检察机关将进行基本办案组织的深化改革,逐步在更大范围内推行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这一制度其实早在2007年就已经开始试点改革,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也集中反映出一些问题。在主任检察官制度设计和具体运行中,应吸取主诉制的经验教训,注意强调检察独立和检察一体的体用关系。如果检察一体最终淹没了检察独立,将无法实现司法化办案模式的转变,甚至又有走回老路的风险。同时,主任检察官制度要真正有效运行,必须进行精英化建设,独立而且能够有效驾驭证据的办案团队是制度有效运行的基础,也是保障。  相似文献   

18.
在全面依法治国的背景下,应拓展法治的深度和广度.以司法体制改革为切入点,建立起司法责任制,法官检察官员额制改革在全国司法机关已经全面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推进了庭审实质化,使司法质效明显提高.改革未有穷期,还需要继续向前推进;用系统思维来审视和评价改革.在深入推进员额制等改革的同时,注重司法机关内设机构的改革,构建新型的扁平化管理和专业化相结合的司法组织结构体系;党政机关应探索建立符合司法机关特点的管理模式;应全面推进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司法机关应积极推进司法业务智能辅助系统建设,构建人力与科技深度融合的司法运行新模式;与此同时,注重总结经验,及时将这些成果改革经验通过立法上升或转化到法律层面上来.  相似文献   

19.
检察改革应当充分考虑检察权能的特殊属性,遵循检察权运行规律。员额检察官的选任应充分考虑地域特点,合理定位非员额检察官的办案身份,建立符合司法专业化、职业化要求的检察官员额制度。要围绕司法责任制改革的核心内容,从办案组织设置、员额检察官配备、部门负责人岗位职责、检察权运行机制、权力清单五个方面建立符合检察权运行规律的检察机关司法责任制。同时,要协调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司法公开、强化对行政违法行为的监督等配套改革。  相似文献   

20.
20世纪初期我国曾经进行过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党的十八大之后,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再次成为司法改革的重要内容.两次改革均未达到预期目的,究其原因是为我国政策实施型司法模式所限制.政策实施型司法与科层体制具有高度的契合性.而行政审批制办案模式则满足了政策实施型司法权力集中与质量控制方面的需要.因此,两次改革都不可能从根本上放弃行政审批制办案模式.面对办案责任的压力,我国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则通过部分权力让渡与责任范围划分的方式予以化解,但这均非根本的解决之道.未来的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需要在转变政策实施型司法模式的基础上,疏离政策实施型司法与行政审批制之间的紧密关系,构建起检察一体与检察官独立相协调的办案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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