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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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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专利当然许可制度在英国和德国取得良好效果,主要体现在申请当然许可登记的专利总量大、登记专利获得有效的实施等方面,而这根源于专利当然许可制度的合理设计.以税费减免和专利信息免费推送等国家优惠政策换取专利权人手中的排他性独占权,在保障专利权人利益的前提下扫除阻碍专利实施的障碍,这符合专利权的本质,构成当然许可制度合理性的基础.而专利当然许可制度对合同自由原则的遵循,以及对合同正义理念和效率价值的追求,则进一步强化了当然许可制度的合理性基础.因此,我国拟在《专利法》第四次修订中构建当然许可制度是可行的,但是其合理性还有待于加强.  相似文献   

2.
专利当然许可制度在英国和德国取得良好效果,主要体现在申请当然许可登记的专利总量大、登记专利获得有效的实施等方面,而这根源于专利当然许可制度的合理设计.以税费减免和专利信息免费推送等国家优惠政策换取专利权人手中的排他性独占权,在保障专利权人利益的前提下扫除阻碍专利实施的障碍,这符合专利权的本质,构成当然许可制度合理性的基础.而专利当然许可制度对合同自由原则的遵循,以及对合同正义理念和效率价值的追求,则进一步强化了当然许可制度的合理性基础.因此,我国拟在《专利法》第四次修订中构建当然许可制度是可行的,但是其合理性还有待于加强.  相似文献   

3.
专利强制许可制度的利益平衡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专利强制许可不是专利制度中的新概念,但却是一个一直存有争议的规定。强制许可是指授予专利权的国家在特定情形下批准专利权人之外的其他人使用该专利,而不需专利权人的同意。强制许可限制了专利权人自愿许可专利实施的权利,在没有专利权人同意甚至专利权人反对的情况下,许可其他人实施其专利,此时专利权人与公众间的利益平衡成为专利强制许可制度设计时需予以考虑的问题。  相似文献   

4.
《专利法》在第四次修订的草案中引入了当然许可制度,允许专利权人不受限制地提出当然许可声明.该规则理想地假设所有申请当然许可的专利权不存在权利负担,忽视了对已经给他人独占许可或排他许可的专利权在事后又申请当然许可的违法行为的规制.在比较法上,英、法、德各国均严格限制了专利权人申请当然许可的条件.从经济分析的角度出发,为专利权人申请当然许可作出合理限制也更突出效率.从立法论出发,赋予在先的被许可人对当然许可提出异议的权利更能够合理地解决该问题.从司法论出发,认定在后成立的专利许可无效,不仅符合立法原意,也契合专利法此次修改中所强调的诚实信用原则.  相似文献   

5.
近年来有关于专利权人在标准化过程中做出的专利许可声明对专利受让人产生何种法律约束力的问题成为学界和业界讨论的热点问题。世界各大标准化组织也纷纷尝试修改其专利政策,以避免专利权人在标准化过程中通过转让其专利权而规避标准化组织的知识产权政策以及其在标准化过程中做出的许可承诺。但受标准化组织本身法律地位的限制,这种方法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该问题。从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N-Data案裁定出发,深入讨论专利权人在标准化过程中做出的许可承诺的法律性质以及其是否应该对专利受让人产生约束力,进而分析采用竞争法调整相关问题的原因和思路,最后提出该案对我国标准化组织完善知识产权政策以及对我国相关司法和行政执法工作的启示。  相似文献   

6.
通过对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N-Date案的分析,探讨有关专利权人在标准化过程中做出的专利许可声明的法律性质及其对专利受让人的约束力,以及如何运用竞争法规则避免专利权人在标准化过程中通过转让专利权规避其许可承诺,并提出该案对我国标准化组织完善知识产权政策以及对我国相关司法和行政执法工作的启示。  相似文献   

7.
当专利权人利用专利技术随意阻碍他人参与市场竞争时,强制许可制度可以有效地削弱垄断行为造成的反竞争效果。为了发挥强制许可制度在限制垄断行为方面的功能,必须合理地界定权利的正当行使与垄断行为之间的界限。本文借鉴日、美等国家对知识产权利用中的违法垄断行为设定的判断标准,结合专利技术许可的特殊性,分析我国在适用强制许可条款界定专利权人垄断行为时所应采用的基本原则以及专利权人垄断行为的主要类型。  相似文献   

8.
随着标准与专利技术结合趋势的增强,专利权人的私权保护与标准实施的目标追求之间矛盾凸显.依据相关法域立法目的、利益平衡原则的内在要求及实践理性,对技术标准中专利许可权保护进行合理的限制具有正当性根据.FRAND原则下,专利权人与标准实施者之间不当然成立合同关系.我国宜区分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之不同,实行不同的标准专利许可制度.标准专利许可费率的确定应考虑专利权人不能因专利纳入标准而获得额外收益等若干合理因素.  相似文献   

9.
专利强制许可制度是对专利权人专利垄断权的一种暂时性限制,它所适用的对象限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而不包括外观设计专利。强制许可分为三种:依申请的单向强制许可制度、依申请的交叉强制许可制度、国家强制许可。本文还对强制许可的目的和法律后果进行了论述。  相似文献   

10.
专利一旦成为广泛应用的标准必要专利,权利人一般得向标准化组织承诺以公平、合理和无歧视的FRAND条件实施许可。尽管FRAND许可条件是对专利权人的约束,但因这个承诺没有可操作性,现在有越来越多涉及标准必要专利的案件进入了反垄断执法机构和法院。华为诉IDC一案说明,标准必要专利与一般专利相比具有特殊性,必要专利权人在其专利许可市场占支配地位,权利人收取过高的专利许可费或者请求法院制止专利侵权的行为可能被视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涉及标准必要专利许可的案件凸显知识产权法和反垄断法交叉领域的很多热点问题,从而也带给了我们很多思考,例如我国《反垄断法》第55条第1句的规定是否具有合理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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