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电子商务合同诉讼管辖理论评介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任益倩 《河北法学》2002,20(5):20-25
从全球范围的视野来看,目前确定电子商务合同诉讼管辖权的理论有地域管辖论、长臂管辖论、协议管辖论及管辖权相对论。其中,前三种理论均为实在世界中现行的民事诉讼管辖理论在网络虚拟世界中的扩张,因而存在诸多问题。管辖权相对论才是解决电子商务合同诉讼管辖问题的根本方法。  相似文献   

2.
海口C公司诉海口B公司变更手续费纠纷一案,要确定其诉讼管辖问题,关键在于对双方之间法律关系性质的认定:如果认定双方之间系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法律关系,则本案属专属管辖,依据《民事诉讼法》第34条第(一)项之规定,应由A地法院管辖;如果认定双方之间系别的合同关系,则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4条之规定,应由合同履行地也是被告住所地的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笔者认为,C公司与B公司之间系居间合同关系,本案应由海口市中院管辖,理由如下:一、本案中,C公司与B公司之间订立的合同名称虽为《土地转让合同》,并且双方还约定…  相似文献   

3.
我国民诉法第23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合同履行地或者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这一地域管辖的特殊规定,是在我国缺乏审理合同纠纷案件的实践经验而主要参照国外的一般规定确定的,它试行的八年中,出现了许多立法者当初未曾预料的新情况、新问题。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发展,这条法律规定与司法实践不相适应的矛盾已日益突出,对它进行修改势在必行。为此,笔者谈点初浅看法。一、这条管辖规定的理论依据已脱离客观实际合同纠纷由履行地或签订地法院管辖,其理论依据是合同履行地、签订地与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终止的法律事实相联系,由履行地或签订地法院管辖,有利于法院对合同是否成立、是否有  相似文献   

4.
众所周知,无论是在国际贸易合同中,还是国际海上货 物运输合同中,提单都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调整着承运 人(包括实际承运人和契约承运人)与托运人(在贸易合同中 经常是卖方)及收货人(在贸易合同中经常是买方)的权利和 义务。可以说,当今世界上几乎所有的提单都有管辖权条款, 其表现形式有两种:提单仲裁条款和诉讼管辖权条款。“任何 由提单引起或与提单相关的争议,均由法国马赛法院管辖, 排除任何其他法院的诉讼管辖”是一条典型的提单诉讼管辖 条款。由于诉讼管辖权条款赋予了外国法院对特定的涉外海 事案件行使审判权的…  相似文献   

5.
根据原《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4条,代位权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由于代位权之诉中存在债权人和债务人、债务人和次债务人两层法律关系,当次债务人以其和债务人之间的管辖协议、仲裁协议为由对债权人进行程序抗辩时,便产生了法定管辖和协议管辖、仲裁管辖之间的冲突,导致代位权诉讼的管辖裁定结果各异。代位权诉讼不能完全突破合同相对性原则,在首要保护债权人的法定权利时,应适当兼顾债务人和次债务人的意思自治。债务人和次债务人的管辖协议和仲裁协议原则上不能约束债权人,代位权诉讼仍应按照“被告住所地”管辖原则,仅当债务人已经起诉或申请仲裁,并要求中止代位权之诉时,法院才予以支持。《合同编通则解释(征求意见稿)》第38条对于代位权诉讼的管辖冲突提出两种方案,建议采取方案一,并将条文中“次债务人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对债务人申请仲裁,或者向管辖协议约定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修改为“次债务人在提交答辩状期间向管辖协议约定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在首次开庭前对债务人申请仲裁”。  相似文献   

6.
对海口市海南军区顾问处周祖文同志提出的本案诉讼管辖问题。我认为,本案应由海口中院管辖。其理由是:一、本案是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从案情可知,本案原告是海南C公司,被告是海口B公司。案由:合同履行引起的纠纷。诉讼的原因是C公司“认为海口B公司收取手续费太高,间显失公平,要求其退还或变更手续费。”显然,本案不是直接因不动产C土地转让引起的纠纷。二、本案应由海口中院管辖1.本案应由海口法院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本案的被告住所地、…  相似文献   

7.
在民事诉讼中,对以合同履行地确定管辖权和缺席判决、通行裁判、发回重审运用比较多。但由于对在什么情形下适用和如何把握其中的关健问题掌握不够,往往会发生这样或那样的问题,直接影响了案件的质量,影响了人民法院的声誉。笔者针对以上几项法律适用谈点肤浅认识。对以合同厄行地确定管辖权的法律适用以合同履行地确定管辖权,是属于民事诉讼中的特别地域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就是说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一是可以适用普遍地域管辖,…  相似文献   

8.
(一)经济合同案件的地域管辖 根据《民事诉讼法(试行)》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应由合同履行地或者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履行地是指合同规定的义务履行的地点,一般是指合同标的物交付的地点。合同签订地是指订立合同的地点。经济合同案件,原告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的,该地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原、被告有一方在合同签订地的,也可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  相似文献   

9.
我国涉外离婚诉讼管辖以原告就被告的一般民事管辖原则为基础,以住所地、国籍国、惯常居所地为主要的管辖依据,法律法规中仅对有限的管辖消极冲突情况做了些许规定,对管辖权积极冲突的处理一概采取平行管辖原则。但是在涉外民事诉讼的管辖问题上为适应新形势的发展,新的管辖原则已经产生并被适用,在涉外离婚诉讼的管辖问题上也是如此。  相似文献   

10.
孙志远 《山东审判》2005,21(3):35-36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司法实践中因承揽合同发生的纠纷,大体有以下几种:一、因合同定性发生纠纷民诉法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买卖合同的履行地为标的物的交付地,承揽合同的履行地为标的物的生产制作地,通常为承揽人住所地。由于决定买卖合同和承揽合同履行地的标准不同,合同的定性会影响到案件的管辖,当事人往往主张有利于自己管辖的合同性质。此外,确定合同的性质还影响到法律适用问题,如承揽合同的定作人有合同的任意解除权,而买…  相似文献   

11.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经济庭(85)冀法经字第8号函收悉。关于河北省大城县水利局食品厂(需方)诉上海市物资交易所综合门市部(供方)购销饼干机合同质量纠纷一案的管辖问题,经我们研究,答复如下: 民事诉讼法(试行)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合同履行地或者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履行地是指履行合同规定义务的地点,  相似文献   

12.
目前国内关于合同债权转让情形受让人与原合同债务人间纠纷的诉讼管辖确定规则的理解存在误判。受让人与原合同债务人之间并非合同关系。受让人所取得权利性质上为以合同债权为客体的支配权。受让人与原合同债务人之间的关系为受让人行使该支配权过程中所形成的关系。因此其管辖权的确定不应适用民事诉讼法第23条的规定,而应直接适用法释[2001]12号第2条及第3条所确立的规则。该规则本质上为一个新的、有别于合同纠纷地域管辖规则的特殊地域管辖规则。  相似文献   

13.
楼戬 《中外法学》1990,(6):70-71
<正> 一、在案件的管辖方面表现之一,把本不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划入自己的管辖范围.有的案件,依《民事诉讼法》(试行)规定的管辖范围,本地法院无权管辖,却拒不移送有管辖权的外地法院,擅自收案。表现之二,两地或多地有管辖权的,本地抢先立案受理,有的甚至形成一个案子两地受理的奇怪现象。如湖南省某地一起矿产品买卖合同纠纷案,合同的当事人分属甲、乙两县,合同签订在甲县,履行在乙县.按照《民事诉讼法》(试行)第31条规定,两个以上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  相似文献   

14.
在美国法下的民事诉讼中,"对物管辖"包括"纯正的对物管辖"和广义的"准对物管辖"。"对物诉讼"则可分为"纯正的对物诉讼"和"准对物诉讼"。原告既可以特定的人为被告提起"对人诉讼",也可以"物"为被告提起"纯正的对物诉讼"。在"对人诉讼"中,如果法院无法对被告行使"对人管辖",还可基于广义的"准对物管辖"获得对案件的管辖权。基于广义的"准对物管辖"的诉讼被称为"准对物诉讼",仅对特定的被告具有拘束力。基于"纯正的对物管辖"的诉讼被称为"纯正的对物诉讼",具有对世效力。"对物管辖"客观上起到了限制责任的作用,且在一定情形下可以转化为"对人管辖",但"对人管辖"不能转化为"对物管辖"。我国民事诉讼法有必要借鉴美国法的相关规定,即要求我国法院以被告在我国境内可供扣押的财产为依据行使管辖权之前,应确保该争议与被告财产之间,或者被告与我国之间具有"最低联系"。  相似文献   

15.
河南镇平县陈立问:甲县地毯厂与乙县王某签订地毯加工合同,约定了某应于199O年7月2日交付定作物,但到期王某未交付。1993年5月5日,地毯厂才找到王某,要求王某支付违约金和赔偿损失,王某拒绝。地毯厂提出向平县法院诉讼,王某同意,双方就此签订了管辖协议,在平县法院诉讼解决。同月25日,地毯厂向平县法院起诉。王某辩称,从1990年7月3日至1993年5月4日,原告从未向其主张过权利,班子张已超过诉讼时效,应驳回。但甲县法院认为双人于1993年三月5日即还广纠纷的管辖问题,诉讼时效从此时中断应重新计算,王某的理由不成立。故判决上…  相似文献   

16.
我国海事诉讼管辖体系主要有专门管辖、地域管辖、上诉管辖等构成;而涉外海事诉讼管辖体系则主要有属地管辖、属人管辖、专属管辖、扣押管辖、协议管辖、推定管辖等构成,并呈现出自己的特色。本文拟分别对我国一般海事诉讼管辖及涉外海事诉讼管辖体系予以简析。  相似文献   

17.
城镇集体企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的审理耀振华本文总结近几年来审理城镇集体企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的实践经验,借鉴外国的法律规定,对其中的几个问题谈点看法。一、案件的管辖与受理民事诉讼法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人民法...  相似文献   

18.
由于管辖权给当事人带来的诉讼效益不同以及我国各地区之间的地方保护主义,当事人在技术合同纠纷中常常利用技术合同纠纷的特殊地域管辖制度,来达到减轻诉累的目的。而技术合同纠纷司法管辖权制度确实存在立法上的缺陷。同时由于技术合同纠纷法律关系比较复杂,合同纠纷司法定性不同,经常导致合同的履行地出现不一致。因此,针对这种立法不足带来的司法实践混乱,有必要进一步理清合同履行地制度与合同案件的具体定性问题。  相似文献   

19.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中,为了解决可能发生的纠纷而明确约定了管辖法院。此后基于合同形成的债权几经转让,但新的债权人均未与债务人、保证人重新约定管辖法院,亦未排除原合同关于管辖法院约定的,只要原协议管辖约定不违反法律规定,则应认定继续有效。  相似文献   

20.
李忠诚 《人民检察》2012,(11):24-28
根据1996年刑事诉讼法和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我国刑事诉讼指定管辖呈现分布各个诉讼阶段、多元主体、情况复杂的局面。目前,刑事诉讼指定管辖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以法院审判阶段的指定管辖逆推立案、侦查、起诉的指定管辖,这不符合刑事诉讼的进程与规律;前一诉讼阶段指定管辖对后续诉讼阶段没有直接的效力,案件不被受理或者退回的情况屡见不鲜;上级检察院指定管辖的公诉案件被同一级别的上级法院指定管辖改变的问题;指定管辖次数没有限制。对此,应当将管辖问题设置在立案侦查阶段,不宜再以审判管辖逆推立案侦查和起诉的管辖;建议在刑事诉讼指定管辖制度中确立侦查管辖预决原则。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