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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法制办近日就《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规定,网络广播电视内容服务单位应配备专业节目审查人员,否则将予以警告、责令改正,可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另外,网络广播电视内容服务单位播出的时政类视听新闻节目,应是地(市)级以上广播电台、电视台制作、播出的新闻节目,这意味着互联网禁止自制时政新闻节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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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数字化、网络化的发展 ,互联网在人们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明显和突出 ,已经成为人们社会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 ,互联网的法制建设也就成为世界各国普遍关注的问题。研究和探讨这一问题很有必要。1 99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时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增加了一项职能 ,即 :行使对“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视听节目的监督管理”。这里的信息网络包括互联网在内。为依法实施监管 ,广电总局先后颁布了《信息网络传播广播电影电视类节目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管理规定。主要内容 :(一 )对信息网络传播广播电影电视类节目业务实行许可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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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与法律》2005,(2):i030-i032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令(第34号)《互联网IP地址备案管理办法》已经2005年1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第十二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5年3月20日起施行。部长:王旭东2005年2月8日第一条为加强对互联网IP地址资源使用的管理,保障互联网络的安全,维护广大互联网用户的根本利益,促进互联网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直接从亚太互联网信息中心等具有IP地址管理权的国际机构获得IP地址的单位和具有分配IP地址供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的单位,适用本办法。第三条直接从亚太互联网信息中心等具有I…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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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与法律》2005,(2):i023-i027
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第30号)《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已经2004年9月28日信息产业部第8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12月20日起施行。部长:王旭东2004年11月5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中国互联网络的健康发展,保障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系统安全、可靠地运行,规范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系统管理和域名注册服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参照国际上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准则,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域名注册服务及相关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是:(一)域名:是互联网络上识别和定位计算机的层次结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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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电子知识产权》2006,(7)
《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已经2006年5月10日国务院第13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总理温家宝二○○六年五月十八日第一条为保护著作权人、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以下统称权利人)的信息网络传播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以下简称著作权法),制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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