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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劳务派遣作为首选的补充用工方式得到迅速发展,其背后是企业降低人力资源成本、提高用工灵活性的考量。目前,我国为规范劳务派遣用工制度,在劳务派遣机构的市场准入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法律规制,但从实际效果看,暴露出无法满足市场多样化需求、相关制度不能有效落实等问题,迫切需要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和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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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韩劳务派遣机构市场准入法律规制比较——一种本体论的初步考察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劳务派遣机构的市场准入制度即是以劳务派遣机构之法律性质、准入资格、程序设立等因素为存在形式。本文通过对中韩日三国劳务派遣法律制度中劳务派遣机构的市场准入法律规制问题进行对比分析,可以勾勒出劳务派遣机构发展的必经阶段以及初期、中期、完备期的基本历程,对于劳务派遣法律关系中劳动者基本权益的保护以及劳动力弹性化需求的实现等方面起到一定的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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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晓远 《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学报》2014,(3):99-101
劳务派遣不仅仅在各类企业中广泛应用,也开始被高校所采用。劳务派遣的引入,对高校人事制度改革有着积极意义,但同时也存在各种风险。高校应当进一步转变人事管理理念与方法,采取措施对风险加以控制,才能最大化的发挥劳务派遣降低人力资源成本、提高组织效率的功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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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法执法检查反映在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下,工会维护职工的权益、稳定劳动关系是一个薄弱环节。这个问题也是这些年来的一个老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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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占文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4,(5):134-136
劳务派遣是一种区别于传统用工方式的新型用工形式,涉及三方当事人。《劳动合同法(修正案)》存在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的责任划分不合理、用人单位的责任类别不明确、最终责任的承担者不明确、责任的承担方式不完善等问题。应明确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连带责任的类别、连带责任的最终承担者以及连带责任的最终承担方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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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的出台首次以法律的形式肯定了劳务派遣这种新型的用工方式,在规范了劳务派遣的同时,也使保安服务行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对于《劳动合同法》规范下派出式保安服务所遇到的现实矛盾,笔者在本刊今年第四期所著文章《探析:保安服务行业中劳动派遣制度》中表达了希望通过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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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元旦刚过。春城昆明迎来了今年的首次降温。来自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驰宏公司”)会泽分公司的130多名劳务派遣工人,顶着寒风来到相关部门反映他们的诉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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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劳务派遣业务迅猛增长,派遣工种几乎涉及各个行业,使得原本属于补充性质的劳务派遣用工方式竟然出现了取代常规用工形式的趋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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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姣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4,(1):102-103
劳务派遣下被派遣劳动者与用工单位普通员工出现同工不同酬的现象是生活中十分普遍的现象,其成因是多方面的。对我国劳务派遣中同工同酬法律界定不足的情况,应通过细化同工同酬的标准、专门立法明确相关问题、充分发挥工会的作用和拓宽行政监督途径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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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在我国又称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是指由作为派遣机构的劳务公司与被派遣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双方签订劳动合同。而后劳务公司将劳动者派遣到实际用工单位,劳动者在实际用工单位的管理和监督下工作的一种灵活用工形式。同国外相比较。目前我国关于劳务派遣的法律制度尚不成熟和完善。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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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同工同酬制度,加强对被派遣劳动者收入的保护,必须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中进行原则性规定。限制劳务派遣的适用范围,要限制劳务派遣制度的就业岗位。加强劳务派遣机构规范化管理,必须对劳务派遣机构的设立采取许可主义原则,强化对劳务派遣机构的责任追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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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劳务派遣在我国发展迅猛。本文在简要介绍劳务派遣的含义、发展状况及其所涉及的各方关系的基础上,阐述了日本、德国、美国等发达国家在劳务派遣方面的主要做法,在此基础上,根据我国当前劳务派遣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针对性的提出了解决我国劳务派遣中存在问题的对策与方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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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作为一种新型的用工形式,目前在国内发展迅猛,但由于劳务派遣管理不规范,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劳动者三方权责关系不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本文认真分析了劳务派遣的现状、存在的利弊,对如何构建和谐的劳务派遣劳动关系进行了探讨,并对创新劳务派遣机制提出了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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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劳动关系较为复杂,这为劳务派遣劳动合同的解除带来新问题。在协议解除方面,应当有要派单位介入,解除动议的提出也应考虑要派单位的因素。在派遣工辞职方面,要派单位的过错行为应是即时辞职的条件,派遣工也可以预告辞职。在用人单位辞退方面,派遣工在要派单位的不良表现应是被辞退的理由,派遣单位也可以依法规模裁员或因客观情况重大变化而预告辞退派遣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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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制度的问题,我认为是一个值得深入调查研究、妥善解决的领域。在某种程度上,相当多的企业不是为了在用工上提高效率、更加专业化而使用劳务派遣工;相反,相当多的企业用这种形式来规避企业对职工的责任,比如不签劳动合同就可以不上五项基本社会保险。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