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劳务派遣作为首选的补充用工方式得到迅速发展,其背后是企业降低人力资源成本、提高用工灵活性的考量。目前,我国为规范劳务派遣用工制度,在劳务派遣机构的市场准入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法律规制,但从实际效果看,暴露出无法满足市场多样化需求、相关制度不能有效落实等问题,迫切需要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和完善。  相似文献   

2.
《就业与保障》2012,(8):7-7
小保:我是一名劳务派遣工,被派遣至某纺织化纤企业有毒有害岗位工作,与该纺织化纤企业其他职工同工同酬,我听说在有毒有害岗位工作满一定年限就可以提前退休,请问:劳务派遣工,能否在被派遣单位提前退休?  相似文献   

3.
<正>2013年7月1日起,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新《劳动合同法》最大的亮点,就是明确地规定了"临时工"享有与用工单位"正式工"同工同酬的权利,并赋予了人社部门依法开展经营劳务派遣业务行政许可的权利。一、简析新《劳动合同法》之劳务派遣修改(一)关于劳务派遣单位从业资格的问题新《劳动合同法》第57条提高了劳务派遣单位的经营门槛,一方面将原条文的"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五十万元"修改为"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  相似文献   

4.
目前我国的就业问题被称为是世界性难题,根据中国具体国情,笔者提出劳务派遣是一种解决中国就业的新路。笔者从劳务派遣的含义、如何解决中国就业问题以及在中国实际运行中的问题等方面谈起,最后给出劳务派遣在中国发展的几点建议。  相似文献   

5.
张凌竹 《求索》2010,(2):54-56
劳务派遣机构的市场准入制度即是以劳务派遣机构之法律性质、准入资格、程序设立等因素为存在形式。本文通过对中韩日三国劳务派遣法律制度中劳务派遣机构的市场准入法律规制问题进行对比分析,可以勾勒出劳务派遣机构发展的必经阶段以及初期、中期、完备期的基本历程,对于劳务派遣法律关系中劳动者基本权益的保护以及劳动力弹性化需求的实现等方面起到一定的作用。  相似文献   

6.
劳务派遣不仅仅在各类企业中广泛应用,也开始被高校所采用。劳务派遣的引入,对高校人事制度改革有着积极意义,但同时也存在各种风险。高校应当进一步转变人事管理理念与方法,采取措施对风险加以控制,才能最大化的发挥劳务派遣降低人力资源成本、提高组织效率的功效。  相似文献   

7.
黄镇东 《中国人大》2009,(21):26-26
工会法执法检查反映在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下,工会维护职工的权益、稳定劳动关系是一个薄弱环节。这个问题也是这些年来的一个老问题。  相似文献   

8.
劳务派遣是一种区别于传统用工方式的新型用工形式,涉及三方当事人。《劳动合同法(修正案)》存在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的责任划分不合理、用人单位的责任类别不明确、最终责任的承担者不明确、责任的承担方式不完善等问题。应明确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连带责任的类别、连带责任的最终承担者以及连带责任的最终承担方式。  相似文献   

9.
2007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的出台首次以法律的形式肯定了劳务派遣这种新型的用工方式,在规范了劳务派遣的同时,也使保安服务行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对于《劳动合同法》规范下派出式保安服务所遇到的现实矛盾,笔者在本刊今年第四期所著文章《探析:保安服务行业中劳动派遣制度》中表达了希望通过随  相似文献   

10.
2011年元旦刚过。春城昆明迎来了今年的首次降温。来自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驰宏公司”)会泽分公司的130多名劳务派遣工人,顶着寒风来到相关部门反映他们的诉求。  相似文献   

11.
近年来,劳务派遣业务迅猛增长,派遣工种几乎涉及各个行业,使得原本属于补充性质的劳务派遣用工方式竟然出现了取代常规用工形式的趋势。  相似文献   

12.
劳务派遣下被派遣劳动者与用工单位普通员工出现同工不同酬的现象是生活中十分普遍的现象,其成因是多方面的。对我国劳务派遣中同工同酬法律界定不足的情况,应通过细化同工同酬的标准、专门立法明确相关问题、充分发挥工会的作用和拓宽行政监督途径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13.
杨芳霞  曹钟安  邓彪 《前沿》2011,(13):116-118
劳务派遣作为市场经济体制下一种用工模式,近年来在我国出现了十分繁荣的局面,为了使劳务派遣更为规范持续健康地发展,实现劳动者、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三方共赢,我国《劳动合同法》中专章就劳务派遣做了规定,填补了劳务派遣法律规制的空白,在一定程度上为劳务派遣提供了法律保障,但笔者发现在实践中不少行业劳务派遣并非规范有序地发展,在繁荣的表象之后存在着很大的隐患,由此引发了对我国劳务派遣法律规制的思考。  相似文献   

14.
《世纪行》2009,(1):47-47
一、劳务派遣工已成为少数企业和行业的用工主体 虽然派遣工广泛分布在主要生产岗位上,但并没有严格执行《劳动合同法》规定向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岗位派遣的要求。据省总工会抽样调查,在生产一线岗位就业的派遣工占派遣工总数的84%。少数企业的派遣工已经成为用工主体。甚至超过企业本身的合同制职工人数。  相似文献   

15.
詹华 《人民政坛》2008,(7):30-31
劳务派遣,在我国又称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是指由作为派遣机构的劳务公司与被派遣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双方签订劳动合同。而后劳务公司将劳动者派遣到实际用工单位,劳动者在实际用工单位的管理和监督下工作的一种灵活用工形式。同国外相比较。目前我国关于劳务派遣的法律制度尚不成熟和完善。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  相似文献   

16.
完善同工同酬制度,加强对被派遣劳动者收入的保护,必须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中进行原则性规定。限制劳务派遣的适用范围,要限制劳务派遣制度的就业岗位。加强劳务派遣机构规范化管理,必须对劳务派遣机构的设立采取许可主义原则,强化对劳务派遣机构的责任追究。  相似文献   

17.
近年来,劳务派遣在我国发展迅猛。本文在简要介绍劳务派遣的含义、发展状况及其所涉及的各方关系的基础上,阐述了日本、德国、美国等发达国家在劳务派遣方面的主要做法,在此基础上,根据我国当前劳务派遣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针对性的提出了解决我国劳务派遣中存在问题的对策与方法。  相似文献   

18.
劳务派遣作为一种新型的用工形式,目前在国内发展迅猛,但由于劳务派遣管理不规范,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劳动者三方权责关系不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本文认真分析了劳务派遣的现状、存在的利弊,对如何构建和谐的劳务派遣劳动关系进行了探讨,并对创新劳务派遣机制提出了建议。  相似文献   

19.
刘焱白 《湖湘论坛》2008,21(1):103-105
劳务派遣劳动关系较为复杂,这为劳务派遣劳动合同的解除带来新问题。在协议解除方面,应当有要派单位介入,解除动议的提出也应考虑要派单位的因素。在派遣工辞职方面,要派单位的过错行为应是即时辞职的条件,派遣工也可以预告辞职。在用人单位辞退方面,派遣工在要派单位的不良表现应是被辞退的理由,派遣单位也可以依法规模裁员或因客观情况重大变化而预告辞退派遣工。  相似文献   

20.
蔡昉 《中国人大》2011,(21):34-35
劳务派遣制度的问题,我认为是一个值得深入调查研究、妥善解决的领域。在某种程度上,相当多的企业不是为了在用工上提高效率、更加专业化而使用劳务派遣工;相反,相当多的企业用这种形式来规避企业对职工的责任,比如不签劳动合同就可以不上五项基本社会保险。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