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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所谓保证期间,即保证责任期间,也就是保证人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我国担保法规定了约定或法定连带保证期间如无特指,以下均称保证期间,债权人向连带保证人以下简称保证人主张权利,有保证期间内要求与保证期满后要求两种情况,要求之后,保证人如以保证期间已过为由不履行其保证责任,债权人能否得到诉讼保护,连带保证期间与连带保证诉讼时效的关系如何,目前担保法及其解释规定得比较含糊,有必要予以澄清。一、保证期间内要求的状态《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以下简称担保法第26条第2款规定“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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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保证是债的担保的一种合同形式。与物的担保相区别,保证属于人的担保,按照保证合同,保证人向主合同的债权人保证对主债务人履行债务承担责任,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保证合同的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在我国经济活动实践中,采用保证作为某项合同的担保的情况比较常见,我国《担保法》对保证制度的规定也最为详尽。 保证期间是保证制度的一个重要内容,在保证合同实务中涉及到保证人和债权人的权利与义务,当事人甚为关注;同时,保证期间还是容易发生争议的因素之一。《担保法》对保证期间的规定却未尽合理与周详,本文对保证期间法律问题的阐述,旨在求得对该  相似文献   

3.
正确规定抵押期间的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抵押期间,是指抵押权的有效存续期间。在该期间内,抵押权人可以行使抵押权从而使其债权优先获得清偿,该期间届满,抵押权限随之消灭。我国《担保法》第52条规定:“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抵押权也消灭。”同《担保法》关于保证期间的规定相比,不难发现,我国立法对这两种不同的担保方式在期间上采取了完全不同的作法。对于保证期间,《担保法》允许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中予以约定,如双方未约定,保证期间为法定的6个月。超过上述期限,债权人则丧失了主张保证债权的权利。这表明,保证期间与主债权的存续期间可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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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带责任保证期间的几个问题邹三元《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以下简称“担保法”)第25条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  相似文献   

5.
试论保证期间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的解释》(以下简称《担保法》和《担保法解释》)对某些问题的规定存在冲突 ,其中对保证期间的界定、性质、起算点及其与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的关系甚为混乱。一、保证期间的界定关于保证期间究竟如何界定 ,立法上用语混乱 ,没有统一的标准。学者见解也是众说纷纭 ,莫衷一是。第一种观点认为 :保证期间 ,一般可有两种理解 :一种理解是保证人就主债务人在一定期间内所发生的债务负保证责任 ,例如 :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仅就 6月 1日至 1 2月 1日之间所发生的债务予以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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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问题之提出某银行与A公司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合同规定:A公司向支行借款人民币500万元,合同中有明确的借款期限、利率等。同时,银行又与B公司签订了一份借款保证合同,约定B公司对上述借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借款本息全部偿还之日止。借款合同到期后,银行多次催款无果,逐向法院提起诉讼。在审理期间。对于涉案保证合同中保证期间的约定形式,是否属于《担保法》所述保证期间有约定的情形,原被告双方存在很大争议,而这一争议在目前司法实践中也争论颇多。二、理论之争议及最高法院判例1、…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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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风险已成为商业风险特别是金融信贷风险的一部分。在有保证合同的前提下,债权人是否能通过保证实现债权,面临着保证人众多的抗辩风险。如保证人对主债权、债务人变更主合同的抗辩风险,主合同无效的抗辩风险,欺骗、欺诈保证的抗辩风险,超过保证责任期间的抗辩风险,债权人未起诉债务人的抗辩风险,等等。假如债务人到期不能偿还债务,又陷入保证人的抗辩陷阱,债权人的债权将无法得以实现。虽然《担保法》也有保证责任可以约定的条款,这体现在《担保法》第5条关于担保合同可以约定效力的规定,但其范围仅为合同效力。而依该款约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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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期间是除斥期间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以下简称《担保法》)第25条第2款规定:“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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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法是否具有溯及力?编辑同志:《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是否溯及施行前发生的担保行为?如有的借款合同没有约定保证期限,若在担保法施行后起诉,法院审理时,是适用担保法,还是适用过去的有关法律和规定?另外,保证人与债权人如在合同中约定:保证期限直至主合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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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我国《担保法》及《担保法司法解释》一再对保证期间的相关问题进行规定,但司法实践中对如何适用保证期间依旧争论不休,究其最根本的问题在于:《担保法》及《担保法司法解释》没有区分定期保证和未定有期限保证,把适用于定期保证中的保证期间和适用于未定有期限保证中保证的期间混为一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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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保证期间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保证期间是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起止时间,也称保证人保证责任存续期间。一般来讲,保证期间越短,对保证人越有利,保证期间越长,对债权人越有利。正确理解保证期间,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保证期间形式从《担保法》规定看,保证期间有约定保证期间和法定保证期间两种。亚、约定保证期间,即债权人与保证人在保证合同或保证条款中明确约定的保证责任起止时间。从最高人民法院下发的判例看,保证期间必须明确,“保证责任期限应当是一个恒定的时间段,即有明确的起始时间和终止时间一,要具有可操作性。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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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方式是保证合同的重要条款江鲁保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以下简称《担保法》)规定的重要担保方式之一。《担保法》除在《总则》部分就立法目的、担保形式、担保原则以及担保合同等作了原则性规定外,在第二章专门对保证作了较为具体、规范、准确的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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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期间中断质疑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担保法》第25条第2款规定:“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理论界与实务界据此认为,一般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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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担保法》的实施,担保对促进资金融通和商品流通的作用越来越明显,人们在经济交往中要求提供保证的也越来越多。由于《担保法》对担保合同无效的处理规定得很笼统,仅见于第5条,导致大家在保证合同无效如何处理的问题上认识不一,司法实践中也存在不同的做法,本文拟对此问题作一粗浅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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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的行为。保证是最重要的担保方式之一,1995年颁布生效的《担保法》对它作了专章规定。其中第五条规定,对无效保证合同,保证人应根据其过错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在司法实践中,对这一相应的民事责任的认识极不统一,本文通过对二个具体案例进行对比分析,试探讨《担保法》第5条规定的这一相应民事责任的真实立法含意,以鉴别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错误认识。一、无效保证合同及其相应民事责任的规定无效保证合同是指欠缺保证合同的有效条件,自始不发生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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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95年《担保法》颁布实施以来,有关保证这种担保方式的争论就一直没有停止过。在2000年最高人民法院颁布《关于适用〈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来,围绕保证尤其是围绕保证期间的争论更加复杂化。大家对于保证期间的概念、性质、法律意义、保证期间与诉讼时效和除斥期间的关系、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等问题进行了多方面的探讨。这些立法缺陷给司法实践也带来了许多问题。因此有必要在理论上和法律规定上对保证中的若干问题进行认真的审视,以使理论界定更加准确,法律规定更加合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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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抵押期间的概念及确立抵押期间制 度的必要性   抵押期间,又为抵押期限,即抵押权的存续期间。抵押权存续期间届满,抵押权应当随之消灭。   我国《担保法》第 38条规定: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第 39条规定:抵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 )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二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 )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权属或者使用权权属; (四 )抵押担保的范围; (五 )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由此可见,我国担保法对“抵押期间”未有明文规定。但在《担保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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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法中的保证问题□李琦王海清保证是一种重要的担保形式,在合同实务中被普遍采用,它与其他担保形式相比,具有灵活性、可靠性等特点。通过合同以外的第三人为合同履行提供保证,既扩大了合同不履行时的责任主体范围,同时也能够大大增加合同履行的成功率,降低当事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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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期间又称保证责任期间,是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时间段,过了此时间段,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免除。因此,此时间段的长度,即起止时间的界定就至关重要。《担保法》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间法定为 6个月,期间起算点为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但对有约定的保证期间长度及起算点则未作出明确规定,从保证期间的立法本旨来看,理应作出期间长度限制和明确起算点,否则保证人将陷入永无宁日的债务负担中,也不利敦促债权人及时行使权利和法院及时查清审结纠纷。   《担保法》第 25条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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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债权人与保证人之间的合同为保证合同。只有保证合同有效,才能成立保证人的担保责任,而无效合同不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权利和义务。虽然我国的《民法通则》及《担保法》对无效保证合同的有关问题作了明确规定,但在理论和实务上仍有许多问题值得探讨。一、无效保证合同的确认无效保证合同是指欠缺保证合同的有效条件,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的合同。保证合同为合同的一种,其有效成立无疑需具备合同有效成立的一般条件;同时由于保证合同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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