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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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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李腾 《犯罪研究》2020,(2):10-25
信赖原则作为监督管理过失犯罪的出罪事由,其功能发挥系在监督者、管理者存在不当行为的前提下,但因能够相信被监督者为合法之行为而免除其预见义务,而不将结果归责于监督者、管理者。信赖原则的适用应当坚持以客观说为原则,但应当允许监督者、管理者提出反证,证明自己在危害结果发生时确实存在信赖他人为适法行为之情形。信赖原则在监督管理过失犯罪中的适用不仅限于交通事故领域,也适用于其他危险性业务领域;不仅适用于企业组织体内部监督者、管理者对被监督者的信赖,也适用于行政监督机关对企业组织体的信赖。分工制度的建立是信赖原则得以适用的前提条件,而实质的信赖关系是信赖原则适用的根本条件。以社会相当性作为判断标准,可以从三方面归纳出不得适用信赖原则的情形:一是监督者、管理者比较容易预见到被监督者实施不当行为的场合;二是监督管理者对于所存在的隐患已有所认知;三是对于新兴领域应慎重适用信赖原则。  相似文献   

2.
监督管理过失分为狭义的监督过失与管理过失.只要处于监督、管理地位的人懈怠其监督管理义务且由此导致严重危害社会结果发生的就有监督管理过失成立的余地.信赖原则能够合理地限制监督管理过失刑事责任的成立范围.信赖原则只适用于单位内部的监督管理过失领域,而不能适用于单位外部的监督管理过失领域.信赖原则在单位内部的监督管理过失领域的适用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监督管理者没有制造或者增大危害结果发生的危险;建立了分工明确的责任制度和健全的安全防范体制,且业务分担者具有相应的岗位知识和技能;存在实质的信赖关系,且信赖具有社会相当性.  相似文献   

3.
信赖原则是大陆法系,特别是德、日等国刑法理论中常用的一个概念,也是其司法实务在处理职务、业务活动责任事故中确定过失责任及责任程度的重要理论。本文指出信赖原则对过失犯罪的认定、对过失犯罪行为人刑事责任的承担等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相似文献   

4.
信赖原则是基于分工和共同团体协作行事而产生的一种限制过失责任的理论,在监督过失中引入信赖原则可以防止危惧感说对于过失范围的无限扩大。本文认为在适用方法上,首先应根据信赖原则判断能否免除预见可能性;其次判断监督者有无注意义务,进而成立监督过失。  相似文献   

5.
孟喆 《法制与社会》2012,(6):29-31,38
交通事故的碰撞过程是一个瞬间完成且复杂的动力学过程.由于交通事故的特殊性,交通管理部门对事故责任的认定难以准确,同时也导致了司法实践中事故责任与交通肇事罪责任认定混同现象的出现.而国外在处理交通犯罪问题中所倡导的信赖原则理论,在正确处理交通肇事案件、合理认定与分配行为人刑事责任方面收效明显,值得我国加以借鉴.我国目前已经基本具备了适用信赖原则的条件,且适用信赖原则能够更加合理地解决我国当前交通肇事责任认定问题.  相似文献   

6.
信赖原则及其在过失犯罪中的运用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信赖原则在过失犯罪理论中占据重要的地位 ,它是传统过失犯理论适应发展变化了的现实生活需要的必然结果。信赖原则对过失犯罪的认定、对过失犯罪行为人刑事责任的承担等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相似文献   

7.
私法上的信赖保护分为积极的信赖保护与消极的信赖保护,从积极的信赖保护来考量,信赖保护成为一种因法律行为而生的责任之外并对其有补充作用的独立的责任基础。信赖保护原则发挥了一般法律原则应有的立法和司法上的功能,具备了内容的根本性和效力的普遍性,应当成为私法的基本原则。  相似文献   

8.
信赖原则是德日刑法理论中确定过失责任的重要理论,它在阻断犯罪过失方面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是社会发展的必然。本文主要介绍了信赖原则的产生,理论渊源及其适用,旨在探讨在我国刑法中引用信赖原则的可行性。  相似文献   

9.
行政信赖保护原则是二战后首先由联邦德国提出来的,现已成为许多国家行政法的一项重要原则。深刻领会、准确把握这一原则的基本内涵和积极作用,对我国行政法制建设具有十分现实而重要的借鉴意义。本文试就行政信赖保护原则的一些基本问题作一研究,并针对我国当前在信赖保护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一些建设性意见。  相似文献   

10.
目前,我国的交通运输行业已经成为事关经济兴衰的支柱性行业。现实证明,交通发达的地区其经济也发达,而交通条件落后的地区其经济发展也相对落后。与此同时,我国每年交通肇事罪的数量也在不断攀升.我国刑法及相关行政法规对交通肇事罪成立的门槛设置过低,交通肇事罪成立的范围过广,这将极大地限制我国交通运输业的发展.因此,我们有必要借鉴德、日刑法中的信赖原则来限制交通肇事罪的成立范围,使得该行业的发展在法律的范围内得到解放,从而适应我国社会发展的需求。  相似文献   

11.
在药品安全事故犯罪中,不仅要追究相关直接责任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同时也要追究药品生产、销售中的监督管理者的刑事责任,即刑法中的监督管理过失责任。为了合理地界定处罚范围,信赖原则不仅适用于监督过失犯罪,也适用于药品安全事故领域的过失犯罪。但信赖原则的适用必须严格遵守信赖的相当性、信赖的现实存在等主观要件,还须具有分工明确的责任制度和健全的质量管理规范、业务分担者必须具备岗位知识和技能一系列客观要件。  相似文献   

12.
袁剑锋 《法制与经济》2009,(14):61-61,63
信赖保护原则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在联邦德国首先得到发展,现在许多国家的行政法实践中得到广泛认可和运用,已成为国家行政法的一项基本原则,但在实践中的应用,由于行政行为的多样性,使得信赖保护原则在行政法上的适用上受到了影响,本文从我国现有立法出发,阐述我国的信赖保护原则。  相似文献   

13.
信赖原则在中日交通肇事罪中适用之比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信赖原则作为一种典型的分配注意义务的原则,在过失责任的认定、分担方面具有重要意义。其存在发展亦有坚实的理论和现实基础。本文对信赖原则在中日交通肇事罪中的适用进行了比较,认为在司法适用中两国的差异是比较大的:在日本,信赖原则的适用与否及如何适用是由法官做出判断的;而在中国,信赖原则的适用则依赖于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  相似文献   

14.
在我国,长期以来法治进程的滞后使得在理论上对信赖保护原则鲜有研究。随着《行政许可法》等法律规范的颁布施行,信赖保护在我国已纳入了法治轨道。成效值得肯定,问题同样不可忽视,主要体现在行政许可、行政指导等方面。因此,我们应在加强与完善相关立法的同时,学习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把信赖保护的适用范围从行政许可扩展到行政指导等更广泛的领域中,以期构建一个合理完善的信赖保护体系。  相似文献   

15.
信赖原则在交通肇事罪中的适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信赖原则作为一种典型的分配注意义务原则,在过失责任的认定、分担方面具有重要意义。其存在发展亦有坚实的理论和现实基础。本文对信赖原则及其发展、信赖原则在我国交通肇事罪中的适用、在我国交通肇事罪立法中的体现以及在我国交通肇事罪中的适用与界限进行了深入分析,针对目前责任认定存在由公安机关主导,法院的审判成为走过场的程序性活动的弊端,指出在办理交通肇事案件中,可由公安机关作出交通事故成因分析意见书而无须作出事故责任认定书,对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由法院结合其他证据与具体案情来具体认定。应该在我国的交通事故处理实践中有限度地、慎重地适用信赖原则,以免信赖原则轻而易举的成为加害者逃避责任的护身符。  相似文献   

16.
刘悦 《法制与社会》2014,(14):26-28
客观归责理论是在刑法理论发展过程中被提出来的。在大陆法系刑法理论中,归责是一个很重要的阶段。责任是主观的,违法是客观的。随着相当因果关系的发展,相当性成为判断因果关系的标准。在相当性理论的基础之上,客观归责论被提出来。客观归责论利用风险原则将事实和刑法规范连接起来,风险的判断具有评价的意义,但客观规则所论证的是客观的不法,因此,客观归责就成为构成要件要素。客观归责作为消极的构成要件,成为三阶层理论中第一层的客观构成要件。客观归责论区别于第三阶层的主观归责,因为客观归责可以使得构成要件该当性不成立。风险原则有三个判断标准:制造风险、实现风险、和构成要件效力范围,这使得客观归责论的独立地位得以确立。我们在进行个案定罪时,要将因果关系和客观归责逐个判断,构成要件是否该当就决定我们是否进入下一个阶层的判断。  相似文献   

17.
医疗行为具有很强的专业性,也具有极高的风险性,在诊疗护理活动中医疗过失难免会发生。因此,对于医疗过失行为承担刑事责任的范围不宜过为宽泛。文章通过阐述信赖原则在医疗事故刑事责任认定中的适用条件及其限制性因素,为正确界定医疗过失行为承担刑事责任的范围提供了理论依据,以期对司法实践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8.
行政法中的信赖保护原则   总被引:51,自引:0,他引:51  
信赖保护原则在有关国家和地区的行政法中已经得到明确的确认。但其在我国行政法中的运用和行政法学中的研究还比较落后。我们应该从法律价值本身以及社会实践的需要去探讨信赖保护原则的渊源,而不是从其他法律原则中去演绎或者类推。以此为出发点,来全面探讨信赖保护原则的丰富内涵,寻找对相对人的信赖利益予以保护的最佳方式,并从有关国家和地区对信赖保护原则的运用中寻找有益的经验。  相似文献   

19.
陈晓明 《法治研究》2012,(9):91-100
比例原则是公法领域的根本原则,也是刑法的基本原则。比例原则现今已成为法治国家衡量国家公权力的行使是否正当,对公民基本权损害是否适度的基本依据。比例原则分别从"目的导向"、"手段选择"、"价值取向"上规范刑法目的与刑罚手段之间的关系。比例原则对刑法的运用至关重要,因为它为评判刑法运用的正当与公平提供了一个客观标准,不仅在规范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而且对保护公民基本权更具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20.
在现代社会复杂化、分工细化的背景下,人们越来越需要专门知识的服务,与专家的接触机会也越来越多。专家具备某专门领域的专门知识,相较于与之发生法律关系的社会公众两者居于不平等的地位,为了保护委托人和相关第三人的合理利益,维护市场秩序的稳定和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应该在专家侵权责任中适用信赖原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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