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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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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股东诉讼制度作为股东权益的主要救济路径,是我国公司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自新公司法修订以来,我国开始涉足以股东直接诉讼和股东派生诉讼为基本内容的股东诉讼制度。在涉及公司内部纠纷的诉讼中,虽然很大部分是公司侵犯股东的合法权益或公司怠于行使权利而损害了股东的权益,但是股东之间的纠纷还是时有发生。因此,股东间诉讼问题的研究不容忽视。  相似文献   

2.
德国《股份法》在借鉴了他国规定,对股东资格进行必要限制的同时,以诉前审查程序———诉讼许可申请作为股东派生诉讼的前置程序,通过法院的依法审查来保证诉讼的正当性;股东论坛的设置,开通了股东之间交流联系的快捷网络通道,以方便其达到法律规定的权利行使条件;特别的诉讼费用承担设计,在减轻股东诉讼风险的同时,为强制公司自主行使权利施加了潜在压力。  相似文献   

3.
允许原告股东与被告之间进行诉讼和解,有助于发挥诉讼和解制度及时解决纠纷的功能,是民诉法中的处分原则在股东代表诉讼中的具体体现,亦是美、日等国的普遍做法。由于原告股东对诉讼标的并无完全的处分权,基于程序公正等原因,公司应对诉讼和解享有异议权,并应设置相应的程序来保障和规范该权利的行使。为了避免股东代表诉讼制度的功能被弱化,公司不应享有单独与被告进行诉讼和解的权利。  相似文献   

4.
论股东代表诉讼制度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ONTHESYSTEMOFLAWSUITOFSTOCKHOLDERREPRESENTATIVE股东代表诉讼是指当公司怠于通过诉讼追究公司机关成员责任或第三人责任及实现其他权利时,具备法定资格的股东为了公司的利益而依据法定程序代公司提起的诉讼。在美国,此类诉讼称为派生的诉讼,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都称为股东代表诉讼。一、股东代农诉讼制度的法律价值公司的利益是股东、债权人、职工利益得以实现的根本保障。因此,当公司遭受到不利益时,公司的机关应当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通过司法救济的途径挽回公司的财产利益损失。但并非事实都能如此,当公司机…  相似文献   

5.
巴益军 《法制与经济》2010,(12):114-115
股东资格,又称股东地位、股东身份,是股东行使股东权利、承担义务的基础[1]。公司股东资格的认定关系到投资人在以公司为联结点的法律关系体系运作过程中的权利配置与责任负担。近年来,公司诉讼案件数量逐年增加,除了股东身份确认之诉外,各类股东权(如表决权、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派生诉讼权等)的行使、股东会各类决议效力之异议等多类纠纷案件中,股东身份的认定标准都是一个重要的先决问题。从一定意义上讲,股东资格的认定已经成为处理诸多公司诉讼案件的基础,如果对股东资格认识不清,将会对各类相关案件的处理形成基础性障碍。对股东资格的认定问题进行广泛而深入的探讨,极具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6.
为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我国在新《公司法》中引入了中小股东派生诉讼制度,以其来解决公司大股东及高层管理人员滥用其权利或怠于行使其权利从而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现象。然而,在当前的股东派生制度中仍存在有不足之处。本文旨在通过对股东派生诉讼制度的简要分析,进一步提出对这一制度的完善。  相似文献   

7.
陈玲 《法制与社会》2013,(4):116-117
2005年的新《公司法》在原有的基础上,对股东诉讼制度进行了相关完善。股东衍生诉讼是现代西方公司法中公司经营监督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体现了股东权利平等的先进理念。本文通过介绍美国及日本的股东衍生诉讼的相关制度,深入分析和探讨了诉讼担当中的当事人权益保护、股东行使衍生诉权的障碍等问题,并对当事人、诉讼驳回、诉讼时效等的完善提出了建议。  相似文献   

8.
于斌  孙青 《法制与社会》2013,(21):36-37
股东派生诉讼制度是在公司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而公司作为法律拟制的人格主体怠于维权行使诉讼权利的情况下,满足法定条件的适格股东为了维护公司的合法利益以自己名义对侵害方提起诉讼的一种责任追究机制。派生性正是体现在该诉权本应属于公司。本文主要从我国公司法所规定的股东派生诉权制度入手,简要地分析了股东派生诉权的实行途径,并且在此基础上深入挖掘股东诉权可以完善的基点。  相似文献   

9.
根据公司法第四条的规定,公司股东作为出资者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的权利。股利分配请求权作为股东自益权的一种,是股东行使资产受益权的重要形式,在股东权中居于核心的地位。如果股东因此项权利受到侵害而提起诉讼,法院应当受理。在审理此类案件时,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公司股利分配纠纷案件的特点立案条件和诉讼主体的确定上争议很大。一方面,目前股利分配请求权的立案标准十分混乱。依据公司法基本原理,股利分配请求权只能由股利确定分配时的股东行使,不具有股东资格当然不应有权请求股利分配,在审查起诉时,…  相似文献   

10.
股东代表诉讼中的法律机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张国平 《中国律师》2002,(10):25-26
在通常情况下,公司的权利被侵害时,公司可以通过司法救济向侵权人主张权利。但是,当侵权人是控股股东或控股股东委派的董事、监事、经理时,公司就不能或不会通过诉讼来实现自己的权利。股东代表诉讼制度因此而生。股东代表诉讼亦称间接诉讼或二级诉讼,是指公司怠于通过诉讼追究公司机关成员责任及实现其他权利时,具备法定资格的股东为公司的利益而依据法定程序代公司提起的诉讼。股东代表诉讼和直接诉讼的区别在于以下几个方面。(1)依据不同。股东代表诉讼的依据是共益权,代表诉讼的原告既是股东,又是公司的代表人;股东直接诉讼…  相似文献   

11.
论股东代表诉讼制度之建立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股东代表诉讼是伴随现代公司制度发展而生的诉讼机制。随着现代公司规模的扩大,股东人数的增加,公司经营管理日趋复杂化和专业化;股东通常已经不再身兼投资者和经营者,而是通过专业的管理人员来实现对公司的管理。投资者和经营者的分离,衍生了权利配置和利益分配的矛盾。一方面,在公司内部权力配置的构架上,股东会的权利更为程序化的行使,且更为概念化、抽象化,游离在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之外;董事会权利膨胀,更多的更经常的作出可以改变公司和股东命运的决定。由于董事、高层管理人员时常并不一定由股东来担任,公司高层管理人员便形成一个异质…  相似文献   

12.
赵丽 《天津律师》2006,(5):36-38
2005年10月27日,我国新《公司法》几经修订于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新《公司法》首创了一人公司、公司法人格否认等新制度,同时,对于公司股东诉权的规定,也有许多新的创立。它首次明确了股东的直接诉讼和派生诉讼,弥补了旧公司法存在的缺陷,填补了我国关于派生诉讼制度的空白,为中小股东行使权利,保护权益设立了法律屏障的保护。但同时,我们在为此欢呼的同时,也应用理智的眼光、冷静的态度分析这一新权利的行使所面临的困境,并着眼于如何应对.这对于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权益.是有效而必要的。本文着眼于派生诉讼的制度规定.对上述问题做出简单探讨。  相似文献   

13.
戚枝淬 《行政与法》2013,(1):119-123
公司慈善捐赠决策权源于股东权,属于股东共益权。目前我国公司慈善捐赠决策权行使主体混乱无序,致使公司慈善捐赠决策屡受质疑,公司社会责任难以承担。基于此,有必要构建股东(大)会、董事会、法定代表人以及公司慈善基金会多元化公司慈善捐赠决策权主体体系,当公司慈善捐赠决策不适当,害及到公司及其利益相关者的权利实现或违反公司所承担的社会责任时,可通过撤销诉讼与无效诉讼途径加以救济。  相似文献   

14.
股东派生诉讼制度的构建与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徐尉 《行政与法》2005,(6):121-123
股东派生诉讼是指当公司的正当权益受到他人侵害而公司又怠于行使诉权时,符合法定条件的一个或多个股东以自己名义提起诉讼,要求补救公司权益的行为。股东派生诉讼区别于股东直接诉讼,有其自身的特点。鉴于股东派生诉讼的特殊性,在其诉讼提起程序中对原告资格、诉讼适用范围、诉讼过程中公司和其他股东诉讼地位的确立等都应作特殊的规定。为实现设立股东派生诉讼制度的初衷,既要防止股东派生诉讼的滥用,又要对股东派生诉讼加以激励。  相似文献   

15.
尹理想 《法制与社会》2010,(16):113-113
股东代表诉讼是在公司怠于行使诉权时,具备法定资格的股东提起的诉讼。公司在这种情况下也要参加诉讼,其具有特殊第三人的地位。  相似文献   

16.
公司股东的表决权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张民安 《法学研究》2004,26(2):84-92
股东表决权是公司股东享有的最重要的权利,此种权利的有效行使可以确保公司股东地位的稳固。在现代社会,虽然公司股东表决权适用的范围受到严重威胁,但是,该种权利仍然在各国公司法中得到尊重,仍然在众多重要领域得到适用;公司表决权虽然要遵循集体行使的原则,但是,违反这一原则所做出的决议也并非完全无效。  相似文献   

17.
赵万一  赵信会 《现代法学》2007,29(3):139-147
股东代表诉讼的诉权基础是共益权,股东代表诉讼的当事人适格必须结合股东代表诉讼判决的对世效力一并予以考虑。在当事人适格方面,决定原告资格的惟一条件是股东的公正性和代表性;被告的适格问题必须与公司的诉讼地位一并考虑,公司在股东代表诉讼中处于共同诉讼的参加人。由于股东代表诉讼涉及到公司的利益,且代表公司行使诉权的管理人员可能与公司有利益上的冲突,因此,在股东代表诉讼中应当适当地限制当事人主义的适用。  相似文献   

18.
在一个公司中股东会对一个公司的决策、董事会人员任免、财务预算、利润分配等重要事项都有着决定权。而股东会的决议按照章程一般都是多数表决权通过,同时,在公司内部一般采取的是资本多数决择原则,因此,那些持有多数股份的大股东就会对公司进行实际的操控和管理,出现了"一股独大"的局面,从而间接地忽略甚至侵害到了小股东的利益,对于前述情况,小股东如何行使权利维护自身的利益呢?为此本文根据《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总结了小股东的各项法律权利,可以与大股东抗衡。并且如果这些权利的行使遇到障碍,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进行救济,也分别列出了相应的案由以及适格被告,以此也可以确定管辖法院。  相似文献   

19.
不可忽视的问题:中小股东之代表诉讼权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所谓股东之代表诉讼,是指当公司的合法权益遭受他人侵害,而公司怠于诉讼时,符合法定要件的股东以自己名义为公司利益对侵害人提起诉讼,追究其法律责任。这种股东所提起的诉讼实质上是代替公司行使诉权,派生公司的诉讼,故被称为派生诉讼。本文以下将主要以美国的股东代表诉讼制度为主线,并结合其他国家之规定,阐述这一制度。一、关于股东代表诉讼利弊之争议关于股东代表诉讼制度存在利与弊之争,基于此种争论产生了赞成说与反对说两种对立观点,以下作简要介绍。1.股东代表诉讼会导致股东滥用诉权(Strikesuit)说。有观点认为,…  相似文献   

20.
资本多数决的限制与小股东权益保护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马明生  张学武 《法学论坛》2005,20(4):128-130
资本多数决原则在公司议事中的正当运用,能有力地保障公司经营决策的高效运行,但实践中,不泛对该原则的滥用,由此导致损害小股东利益的现象频发,挫伤了小股东的投资热情。为依法保护小股东的利益,应逐步完善相关立法,赋予股东与其所持股份相一致的表决权,明确大股东在行使表决权时所应承担的义务,以实现权利与义务的制衡;赋予小股东特定情形下的股份收买请求权;限制大股东的表决权;加强对股东会决议的监督;同时,赋予小股东在特定情形下提起派生诉讼的权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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