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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2 毫秒
1.
随着《专利法》第三次修正案的颁布实施,现有技术抗辩作为体现专利制度利益平衡机制的重要手段得到理论与实务界的高度关注,但是由于《专利法》与《司法解释》之间存在着规定和解释的分歧,关于现有技术抗辩的适用规则以及现有技术抗辩究竟属于侵权例外抗辩还是不侵权之抗辩的争议不绝于耳。尝试从现有技术抗辩的制度本源出发,围绕《专利法》与《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深入分析现有技术抗辩适用的具体案例,结合我国专利保护体制现状,提出现有技术抗辩的适用建议。  相似文献   

2.
正一、问题的提出2008年通过的《专利法》第三次修正案确立了现有技术抗辩制度,随之而来的是,在专利侵权纠纷中主张现有技术抗辩的案件日益增多。随着司法实践的摸索和积累,现有技术抗辩实务操作上的若干问题也需要不断地加以探讨和总结。现有技术抗辩规则规定在《专利法》第六十二条中:"在专利侵权纠纷中,被控侵权人有证据证明其实施的技术或  相似文献   

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人身赔偿解释》)统一了全国法院对生命权、健康权和身体权司法保护规则和方法,不仅解决了人身损害赔偿的基本方法和规则,同时也补充了《民法通则》关于侵权责任立法的一些空白,为制订我国民法典提供了借鉴。关于雇员人身损害赔偿的赔偿原则、赔偿主体、赔偿范围以及赔偿标准,应按照最高院《人身赔偿解释》有关规定执行,笔者仅就司法实践中的几个特殊问题予以分析和探讨。  相似文献   

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人民陪审员法等法律规定为依据,结合审判实际,对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作出具体规定,共十九个条文,主要包括案件参审范围细化、参加庭审活动规则、合议庭评议规则、开庭和评议事实问题清单、参审上限数等方面。《解释》以有序、便利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为原则,为人民陪审员参审提供制度和机制上的便利和保障,如规定了告知人民陪审员及所在单位规则,开庭前告知、阅卷制度,开庭和评议事实问题清单制度等。《解释》以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实质参审作用,杜绝"陪而不审、审而不议"和"驻庭陪审"为目的,明确了排除适用陪审制的案件范围,规定了个案随机抽取规则,进一步规范了合议庭评议的发言顺序;为了防止将人民陪审员变成"司法民工",还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法院不得安排人民陪审员从事与履行法定审判职责无关的工作。  相似文献   

5.
论专利权保护范围的确定原则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公平合理确定专利权保护范围,是正确处理专利侵权纠纷的前提。以我国专利司法实践为基础,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的相关规定,研究专利权保护范围确定的基本原则,包括:1.专利权推定有效原则;2.以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和附图可以用来解释权利要求的原则;3.全部技术特征原则。  相似文献   

6.
格式之战是随着格式条款在缔约中的广泛使用而产生的合同法问题。我国《合同法》在混合继受《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国际商事合同通则》关于合同订立的规则时,照搬《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做法,仅对扩张或改变要约内容的"承诺"作出了一般性规定,未对格式之战问题作出特别规定。如何解决格式之战问题因而引起学界关注。由于格式之战属于由特殊缔约方式产生的特殊法律问题,并且由于"最后一击"规则存在极其明显的弊端,所以应当参考其他国家学者对《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解释以及像德国这样的国家关于处理格式之战问题的法律变迁,并根据我国《合同法》第3条与第39条分别规定的法律地位平等、实质公平原则,将"击倒"规则确定为解决格式之战问题的基本方法。  相似文献   

7.
专利间接侵权包括诱导、怂恿、教唆别人实施他人专利;为他人实施或者准备实施侵权行为提供条件。如果间接行为与直接行为并发,可直接依照《民法通则》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判定。如果间接行为单独存在,尚处于侵权的准备状态,完全可以按照专利侵权判定规则,依照《专利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确定的“全面覆盖原则”来判定。因此,现有法律框架足以解决专利间接侵权问题,我国目前不宜将准备行为定性为专利侵权。  相似文献   

8.
现有技术抗辩规则在我国专利侵权纠纷司法实践中已经广泛应用,但现有法律文件中却未对此有所提及。《专利法修正案(草案)》第22条对此进行了规定。基于国外经验的借鉴以及专利侵权法律制度完善的要求,《专利法》有确认现有技术抗辩规则的必要。但是,理论与司法实践中对该规则还有所误解。规则所包括的技术应是自由公知技术,规则应仅适用于等同侵权的案件。  相似文献   

9.
张骏 《法学》2018,(12):161-173
我国理论界与实务界对转售价格维持的规制路径存在分歧的原因在于他们对《反垄断法》转售价格维持规定的看法不一,有的依赖于经济学理论支持适用合理原则,有的则立足于法律解释坚持可抗辩的违法推定规则。由于他们使用的论据不在同一理论轨道,引致争执不休。从法律规则的评判标准上看,合理原则以经济学理论为基础,体现了后果主义标准,但遮蔽了转售价格维持反垄断法分析中最为重要的权利问题视阈,内在缺陷明显,故并不可取。而可抗辩的违法推定规则体现了义务论标准,它以秩序自由主义理论为基础,凸显了反垄断法保护竞争过程的目标,彰显了反垄断法蕴涵的自由、公平的社会、政治和伦理价值,能够更好地规制转售价格维持。  相似文献   

10.
一、目前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中存在的问题(一)立法简单,原则模糊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法律根据是《刑事诉讼法》和《刑法》,而两部法律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法条仅有5条,廖廖数语。而且两部基本法中均没有提及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立法原则,法律性质,也没有规定相应的程序规则,  相似文献   

11.
侵权责任法制定中的若干问题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侵权责任法主要是救济法,并且在现代社会中具有日益重要的地位。在此基础上,我国侵权责任法制定中需要正确解决相关重要问题,主要包括该法律的名称、关于侵权法与人格权法、物权法、知识产权法等法律的关系、侵权法的体系结构、关于一般条款与具体类型化之间的关系、正确处理好侵权法和环境保护法、国家赔偿法等特别侵权法的关系、关于违法性是否应当成为责任构成要件、关于损害赔偿等问题。  相似文献   

12.
对军事司法若干理论问题的认识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以新军事变革理念为指南,对军事司法若干理论问题作了探讨:(1)确定军事司法的概念是研究军事司法理论的重要基础;(2)军事司法具有一定的特殊性;(3)军事司法权是国家司法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并非寓于军事统帅权;(4)从军事司法权得以存在和对社会所产生的作用来认识其构成要素和功能;(5)军事司法的特有原则是国家司法活动基本原则下位的具体原则,是指导军事司法这一特殊领域的活动准则;(6)军事司法的基本理念是决定军事司法改革基本目标的价值准则。  相似文献   

13.
网站建设中的知识产权问题主要存在于主页、链接、信息发布、技术措施和权利管理信息中。本文试对其中的与著作权相关的主页的性质、网页信息的著作权、链接侵权等问题探讨,并提出若干应对措施。  相似文献   

14.
军事刑法若干问题的理论探讨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以现代军法理念为指针 ,从理论上探讨了我国军事刑法的三个主要问题 :( 1 )将新刑法中军事刑法与普通刑法的关系界定为特别法与普通法的关系 ,并指出我国军事刑法不属于所谓的“军法部门” ,而是统一刑法制度的组成部分 ;( 2 )对我国“并重主义”的军事犯罪概念进行检讨 ,并对我国如何重构这一概念作了探讨 ;( 3 )对军职罪范围的合理性进行反思 ,并针对这一范围过小的缺失 ,探讨了我国未来修法的重点。  相似文献   

15.
面对社会转型的现实,我们应该以刑事立法理念和刑事司法理念的调整和重构为出发点,重新审视刑事政策。刑事政策是一个历史的范畴、动态的过程,它以社会总体态势为依托,以社会犯罪态势为晴雨表、风向标。应通过前瞻与检讨,从事理、情理、法理角度论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是合理地组织对犯罪反应机制的应然选择。  相似文献   

16.
对完善我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思考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文中就我国修订公司法时应当正确处理的三个关系、股东与公司的财产权性质、先公司合同的法律效力、“一人公司”的取舍、公司资本制度的抉择以及公司的治理结构等六方面问题作出了深刻的分析,结合公司法修订草案的有关规定进行了深入的点评,并提出了相应的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17.
张武举 《河北法学》2004,22(4):73-75
我国刑法上的时效,是指刑事法律所规定的、对已过法律规定期限的犯罪行为人不得追诉的一项法律制度。从该制度设置的目的和意义出发,"法定最高刑"应理解为"应当适用的条或款的法定最高刑",并主张将"法定最高刑"明确修改为"应当适用的条或款的法定最高刑"。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的"逃避侦察或者审判",应以当事人"明知"自己已经受到司法机关追究为前提。  相似文献   

18.
A number of critical legal aspects in the area of secure e-commerce and cybertrade are examined including doing business on the internet and web sites. Key issues including compliance with data protection laws, web site ownership and hypertext linking are raised.The use of the internet for communication on an intercompany basis provides concerns over security, confidentiality, defamation, harassment and infringement and companies must consider implementing ground rules for the use of e-mail and the internet in order to reduce or avoid corporate liability as well as directors and officers own personal liability.The growth of cybertrade raises issues relating to the underlying legal and regulatory global infrastructure and at present whilst the technology exists the other infrastructures do not and therefore there are urgent needs for co-ordination on an international basis in this area in relation to public key infrastructures, validity of digital signatures, the implementation of guidelines for trusted third parties, certification authorities and CyberNotaries.  相似文献   

19.
(法释〔2009〕21号)(2009年12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80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09  相似文献   

20.
2011年1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制定并印发《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这是最高人民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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