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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05,(1)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批准我国政府于1999年8月24日签署的《关于在国际贸易中对某些危险化学品和农药采用事先知情同意程序的鹿特丹公约》;同时作出声明: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另行通知前,《关于在国际贸易中对某些危险化学品和农药采用事先知情同意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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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06,(8)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澳大利亚(以下简称双方)在相互尊重国家主权和平等互利的基础上,为在打击犯罪方面相互提供最广泛的合作,决定缔结本条约,并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适用范围一、双方应当根据本条约,在刑事侦查、起诉和诉讼方面相互提供最广泛的合作。二、“刑事”亦包括与触犯涉及税收、关税以及其他财税方面法律的犯罪有关的事项。三、此类协助应当包括: (一)调取证据或者获取人员的陈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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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1998,(4)
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定,加入《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公约(1978年文本)》。同时,声明如下: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另行通知之前,《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公约(1978年文本)》暂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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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98,(23)
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定,加入《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公约(1978年文本)》。同时,声明如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另行通知之前,《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公约(1978年文本)》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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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06,(8)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土库曼斯坦(以下简称双方),在相互尊重主权和平等互利的基础上,为促进双方在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方面的有效合作,决定缔结本协定,并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一、为本协定的目的, (一)恐怖主义是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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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84,(24)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政府满意地回顾了近年来两国政府和两国人民之间的友好关系,一致认为通过协商要善地解决历史上遗留下来的香港问题,有助于维持香港的繁荣与稳定,并有助于两国关系在新的基础上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为此,经过两国政府代表团的会谈,同意声明如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声明:收回香港地区(包括香港岛、九龙和"新界",以下称香港)是全中国人民的共同愿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决定于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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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07,(2)
中华人民共和国、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和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以下简称缔约三方),就确定三国国界交界点的位置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和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三国国界交界点(以下简称三国国界交界点)位于十层大山(越方、老方称“宽罗珊山”)1864米高程点上。该点位于中华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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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05,(5)
本公约各缔约国, 从巩固和平的利益出发,并希望在制止军备竞赛,在严格有效的国际监督下实现全面彻底裁军和挽救人类免受使用新的战争手段的危险等方面作出贡献, 决心继续谈判以期在裁军方面采取进一步措施取得有效的进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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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01,(34)
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你们《关于报批青海省人民政府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联合勘定的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第二号)的请示》(新政发[2001]31号)及附件收悉。同意《青海省人民政府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联合勘定的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第二号)》。请你们认真遵守协议书的各项规定,共同维护两省(自治区)边界地区的稳定,促进经济与社会的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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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01,(35)
上海市、江苏省人民政府: 你们《关于报批上海市人民政府和江苏省人民政府联合勘定的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第二号)的请示》(苏政发[2001]102号)及附件收悉。同意《上海市人民政府和江苏省人民政府联合勘定的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第二号)》。请你们认真遵守协议书的各项规定,共同维护两省(直辖市)边界地区的稳定,促进经济与社会的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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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01,(34)
内蒙古自治区、吉林省人民政府:你们《关于审核批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吉林省人民政府联合勘定的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第二号)的请示》(内政发[2001]95号)及附件收悉。同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吉林省人民政府行政区域界线联合勘定的协议书(第二号)》。请你们认真遵守协议书的各项规定,共同维护两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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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01,(24)
国函[2001]67号吉林省、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你们《关于报批吉黑两省联合勘定的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第二号)的请示》(吉政文[2001]58号)及附件收悉。同意《吉林省人民政府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联合勘定的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第二号)》。请你们认真遵守协议书的各项规定,维护两省边界地区的稳定,共同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 相似文献
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01,(30)
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你们《关于报批(甘肃省人民政府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联合勘定的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第二号)的请示》(甘政发[2001]54号)及附件收悉。同意《甘肃省人民政府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联合勘定的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第二号)。请你们认真遵守协议书的各项规定,共同维护两省(自治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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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01,(30)
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你们《关于上报湖南省人民政府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联合勘定的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第二号)的请示》(桂政报[2001]27号)及附件收悉。同意《湖南省人民政府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联合勘定的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第二号)》。请你们认真遵守协议书的各项规定,共同维护两省(自治区)边界地区的稳定,促进经济与社会的发展。 相似文献
1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01,(32)
河南省、陕西省人民政府:你们《关于请求批准河南省人民政府和陕西省人民政府联合勘定的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第二号)的请示》(陕政字[2001]19号)收悉。同意《河南省人民政府和陕西省人民政府联合勘定的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第二号)》。请你们认真遵守协议书的各项规定,共同维护两省边界地区的稳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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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公报》2014,(13)
<正>(2014年6月11日)沪府办发〔2014〕28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安全监管局制订的《上海市禁止、限制和控制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二批)》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上海市禁止、限制和控制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二批)《上海市禁止、限制和控制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二批)》(以下简称《目录》)由全市禁止部分、中心城禁止部分、限制和控制部分组成.对各个部分的禁止、限制和控制要求如下:一、《目录》中,全市禁止部分所列危险化学品在全市范围内禁止生产、储存、经营、运输和使用;中心城禁止部分中所列危险化学品在外环线以内(国家和市级批准的工业园区、地块和产业基地除外)禁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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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公报》2015,(30)
<正>鲁政字[2015]219号省交通运输厅、财政厅、物价局:你们《关于德商高速聊城至范县(鲁豫界)段设站收费的请示》(鲁交财[2015]4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同意在德商高速聊城至范县(鲁豫界)段设置主线收费站1处:京台鲁豫;设置匝道收费站7处:聊城西、聊城南、莘县北、莘县、莘县南、莘县古城、范县东。收费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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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公报》2016,(14)
正(2016年6月20日)沪府办发〔2016〕25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市安全监管局制订的《上海市禁止、限制和控制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三批第一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上海市禁止、限制和控制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三批第一版)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