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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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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高薪养廉”的适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 所谓“高薪养廉”指的是对国家工作人员或业务人员实行高薪制来保证其廉洁奉公行为的反腐倡廉制度的理论或措施。目前,在我国的反腐败以及公务员制度的建构中也有人提出了这个问题。 “高薪养廉”的提出首先在于它是一种反腐败的方法或手段,即以“高薪”作为一种手段从而达到“养廉”的目的。作为一种反腐败的手段又由于资本主义国家的成功运用而对我们产生了极大的诱惑力。通过提高国家公职人员的报酬,充分利用物质报酬对公务人员的激励作用以吸引和留住大批优秀人才,这在现代许多资本主义国家已达成共识。同时,高薪制带来了国家公…  相似文献   

2.
"高薪养廉"在许多国家和地区都取得了不错的效果,中国的腐败现象也比较严重,那么"高薪养廉"在中国是否就可行呢?通过分析,我们认为"高薪养廉"在目前的中国还不具备合适的政治、经济条件,不能推行。如果不顾现实条件盲目推行,不仅起不到养廉的效果,反而会造成不可收拾的后果。  相似文献   

3.
刘元龙 《法制与社会》2010,(20):162-162
"高薪养廉"在许多国家和地区都取得了不错的效果,我国的腐败现象也比较严重,那么"高薪养廉"在中国是否可行呢?本文通过分析认为"高薪养廉"在目前的中国还不具备条件,不能推行,如果不顾现实条件盲目推行,不仅起不到养廉的效果,反而会加剧腐败甚至引发一些列的社会矛盾。  相似文献   

4.
廉政与权力限制厉以宁高薪重罚养廉,比单纯靠高薪来养廉要有效些。高薪,既可以被看成是激励机制在起作用,也可以被看成是保障机制在起作用。而重罚,则可以被看成是对强制机制或震慑手段的一种运用。高薪与重罚相结合,当然比单纯的高薪或单纯的重罚更有效果。但如果以...  相似文献   

5.
一、发达国家和地区公务员养廉措施例 (一)以俸养廉 高薪养廉制度目前主要是在一些经济实力较为发达的国家和地区实施.在现代世界各国和地区中,实行高薪养廉制度并取得较大成绩的有加拿大、新加坡、瑞典、奥地利、香港等.这可以从瑞士洛桑管理学院公布的<1998年世界主要国家竞争力报告>中的有关指标可以看出,该报告中第3.34指标,不适当行为(例如受贿或腐败)的指标如下(该指标越高,则表明该国家和地区腐败程度越低,反之亦然):加拿大8.25,新加坡7.84,英国7.11,中国香港6.45,美国6.15,德国5.81,法国4.71.[1]  相似文献   

6.
“高薪养廉”亦被称为“以俸养廉”,国外已有成功范例。于是,论者意欲引进效法之声日隆。有学者提出,“从长远看来,高薪养廉制度是一个比较好的制度选择。”究其因由,有人认为在于“高薪养廉和赎职严办,这实际上是使廉政产业化,将廉洁政府连同优良环境作为商品,提供给消费者和纳税人。这正是现代化的特征之一。”但笔者倒是以为,“高薪”与廉洁之间并无必然联系,“高薪养廉”未必可行。从理论上说,  相似文献   

7.
张克 《检察风云》2013,(6):31-33
长久以来中国人认为高薪养廉或以薪养廉是一条可行之道。令人意外的是,30年来中国公务员收入与贪腐程度出现了共同攀升的趋势。  相似文献   

8.
刘添毅 《法学杂志》2008,29(2):103-105
权力与腐败具有"天然勾连"的特征,不受制约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抑制腐败是一个系统工程,"高薪养廉"等具体举措仅是这个系统工程中可以考虑的一种制度安排。权力来源于权利的性质决定了权利能够制约权力,即法治才是抑制腐败的最为有效的措施。当前,要通过法治建设不断增强法治能力,在现阶段,应当有效增强立法能力、司法能力、执法能力和监督能力。  相似文献   

9.
放在本国内比较 ,欧美国家法官不是“高薪” ,中国法官也不是“待遇过低”。建立在“成本理论”之上的“高薪养廉”论 ,实质上是把权力列为国民收入分配的要素之一 ,从根本点上不可取  相似文献   

10.
王烁 《犯罪研究》2012,(5):29-37
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与职务犯罪并非同一概念。国冢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应当指,国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利用职权或者亵渎职权,给国家、人民造成重大损失的犯罪的总称。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与其说是“权力异化”,不如说是“角色冲突”的结果。从角色冲突角度出发,应当通过减少角色量,促进自觉的角色的出现来预防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高薪若成为对国家工作人员角色的领悟的内容,将会刺激角色冲突的产生,所以不应当宣扬高薪养廉。  相似文献   

11.
柏桦  吴爱明 《法治研究》2015,(2):126-132
明清两代的官员都认为自己的俸禄很少,甚至认为:"自古官俸之薄,未有若此者"(《明史·食货志》)。实际上官员的合法收入足以维持其体面的生活,但他们仍声称俸禄太低,为官吏贪污受贿开脱。现实中的"不贪不滥,一年三万","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与贪污有何关系?提高他们的俸禄就能够养廉吗?历史似乎告诉后人,高薪不能够养廉,严惩不能够去贪,只有对权力实施有效的监督,才能使廉贪观念深入人心,也才能有利于官员履行管理国家的职能,为人们提供越来越多的服务。  相似文献   

12.
闻一在2004年4月23日的《环球时报》上撰文《高薪未必养廉》介绍,2004年4月10日,普京签署了《关于完善劳动报酬》的总统令,其内容是大幅度提高国家官员的工资。这实际上就是我们常说的“高薪养廉”。前几年,俄罗斯的一家权威机构在官员中做过一次调查,得到的答复是:“官员们只要每月能有600—800美元的工资,就不会贪污了。”但实际情况是,当他们拿到了这个数额的收入时,贪污现象非但没有减少,反而更严重了。经验表明,官员是否贪污并不在于收入的高低,而在于权力的使用。若对官员的权力使用不加以监督和限制,若对官员的晋升没有一个从群众利益出发制定的标准,贪污是消除不了的。  相似文献   

13.
“高薪养廉”话题争议颇多,论者各执其词,莫衷一是。笔者抛砖引玉,提出一些粗浅的看法,愿与读者共同探讨。  相似文献   

14.
俸禄制度是古代职官制度中最重要、最基本的制度之一,俸禄水平的高低影响着官员的廉洁状况。明代官员的俸禄是典型的薄俸制,历来有"最薄"之说。明代的薄俸制,严重影响了明代的政治生活,造成廉吏难支、贪风不息等恶果,加速了明朝的灭亡。从而借古喻今,指出当今高薪养廉的可行性。  相似文献   

15.
又见“养廉金”建议——广东省政协委员、恒江集团董事长蔡麟为预防公务员职务犯罪开出“药方”,建议建立廉洁奉公的激励机制。如果公务员任期内廉洁奉公,可在其退休后奖励一笔高薪,以此激励他们廉洁守纪。  相似文献   

16.
怎样才能有效地促使党员干部清正廉洁?“高薪养廉”是当前较为流行的说法。“高薪”真的能够“养廉”吗?笔者想就此谈谈自己的看法。物质生活条件的不完备是导致党员干部腐败的重要原因,这种观点不无道理。人是吃五谷杂粮长大的,有七情六欲,有物质和精神上的追求,而首先需要的是吃穿住行等最基本的生活条件。饿着肚子谈廉洁,忍着贫寒谈工作,是不现实的,不是我们所愿看到并追求的。改善干部的工作生活环境,提高他们的经济待遇,消除他们的后顾之忧,才能起到促进勤政廉政的良好作用。辩证唯物主义认为,内因决定外因,外因通过内因…  相似文献   

17.
冯钺 《政府法制》2014,(6):24-24
提起新加坡,国人最深的印象是清廉、高效、文明、贫富差距小、社会稳定度高。新加坡的经验对我们有借鉴意义,但借鉴的前提是不误读。对新加坡最典型的误读是“高薪养廉”和贫富差距小。  相似文献   

18.
腐败的实质是公共权力的异化,惩治和预防腐败关键在于监督权力的运行过程。笔者认为,从我国目前反腐败斗争现状来看,用公民权利监督公共权力,不啻为遏制腐败的一条捷径。本文讲的权利,主要指公民依法行使的权能与享受的权益。以权利监督权力,即以公民权利监督公共权力,是指权力的产生、运行都要以是否有利于最广大人民利益为标准的一种监督方式;具体而言,就是让人民群众直接监督公职人员履行职务行为的监督方式。一、权利监督权力的优势1.权利监督成本小。用权利监督权力,与高薪养廉相比,它不需要国家投入大量财富,只要法律明…  相似文献   

19.
张军 《法人》2013,(1):73-75
雍正治贪先从整肃财税制度入手,推行耗羡归公之法,以明规则取代潜规则,切断官员"小金库"的来路,继而用收支两条线的政策高薪养廉,从而在很大程度上遏制了官员贪腐行为康熙皇帝为一代雄才大略的君主,其在稳定统治秩序上,功莫大焉,早年治贪也颇见成效,然而待到内外稳定,天下太平之后,渐入暮年的他遂有了求稳怕乱的心理,官场贪腐此刻已极其盛行。尤其是州县一级官员,常以征收耗羡盘剥民众,蚕食国家收入。"耗羡"是附加在正税之上征收的抵补实际损耗后的盈余部分。清初赋役沿袭明朝万历年间钱粮则例旧额,除正额赋银(地丁银和漕粮)外,  相似文献   

20.
陈辉在2010年1月7日的《北京晨报》上著文《“高薪养廉”是误区》说,目前,中国公务员的工资是全国从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倍左右,是政府规定最低保障工资的5倍左右。这几年,公务员工资几乎以两位数的增幅上涨,是人均GDP增幅的两倍。可公务员工资高了,贪腐现象却未见遏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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