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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43 毫秒
1.
《法治与社会》2003,(8):44-44
问:我和几个朋友开了一家水产公司,2003年2月的一天,当地工商部门以公司非法经营为由,要求公司歇业整顿并扣押了我公司的部分商品,造成近万元的损失。后来,经调查听证,认定工商部门的扣押行为违法。请问:请求国家赔偿需要缴纳费用吗?  相似文献   

2.
“宏大”轮货损赔偿纠纷案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诉前扣押“宏大”轮1989年3月24日,远东中国面粉厂有限公司(下称远东面粉厂)为了保全海事请求权,向广州海事法院申请诉前扣押被申请人利比里亚美姿船务公司(下称美姿公司)所有、香港东昌航运有限公司(下称东昌公司)经营的“宏大”(MAGNIFICENCE VENTURE)  相似文献   

3.
中国与南非的船舶扣押制度在法律渊源、法院管辖、海事请求事项、扣押船舶的范围等方面既有共同之处,又有相互区别的地方,而最大不同在于南非扣押关联船舶的规定在中国法律下是不存在的.中国国有船舶在南非遭遇关联船舶制度下的扣押.有关船东须积极应对,力争创立有利判例,以免国有船舶再受该制度下的扣押之苦.  相似文献   

4.
船舶留置权是担保造船人、修船人债权的船舶担保物权,船舶扣押是法院为保障海事请求人的海事请求而采取的保全措施。当法院扣押修理中的船舶,船舶留置权与船舶扣押就会发生冲突,因为关于留置权人在船舶扣押前没有行使船舶留置权而在船舶扣押后是否仍享有该留置权的问题,法律没有规定。主要从占有和优先受偿两个方面分析船舶在扣押后继续停留在修船厂时留置权人的权利,并对船舶在扣押后离开修船厂的弊端及避免纠纷的措施进行探讨,指出船舶扣押前留置权人未行使船舶留置权的,船舶扣押后留置权人对船舶丧失了占有,但其相关债权对船舶价款仍享有优先受偿权,而且船舶在扣押后不应离开留置权人的修船厂,除非扣船请求人提供担保。  相似文献   

5.
原告:上海丰祥贸易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奉贤区柘林镇。法定代表人:金雪才,该公司董事长。被告:上海市盐务管理局,住所地:上海市石门二路。法定代表人:唐清华,该局局长。上海市盐务管理局(以下简称盐务局)于2001年5月21日作出(沪)盐政〔2001〕第9号盐业违法物品扣押强制措施,认定:上海丰祥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祥公司)违反《上海市盐业管理若干规定》,在不具有经营工业盐资格的情况下,从外省市调入工业盐至本市。根据《盐业行政执法办法》的有关规定,对丰祥公司作出了扣押工业盐共计300吨的行政强制措施。丰祥公司不服,向上海市静安区…  相似文献   

6.
一、案情简介小李因寻衅滋事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而其随身携带的手机、银行卡、身份证等物品也依法被公安机关扣押。民警洪某系该案承办人并保管扣押物品,但其通过小李被扣押的物品重置密码,将小李在支付宝、微信钱包等第三方支付平台账号中的余额4万余元转账到自己的账号上。一直到小李被取保候审,拿回自己被扣押物品时,该案才事发。  相似文献   

7.
船舶活扣押有严格活扣押和宽松活扣押两种形式,是中国独创的司法扣押船舶模式,体现了“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市场法则和“放水养鱼”的中国传统思维方式,可以实现船舶使用价值的最大化,有效避免错误扣船可能的赔偿责任。然而,活扣押期间船舶可能附上优先债权,也可能船舶被非法转让、抵押,从而影响海事请求人权利的实现,即保全效果有时可能不如死扣押。在宽松活扣押的船舶之上能否进行死扣押,反之,在死扣押的船舶之上能否宽松活扣押,这是困扰海事司法多年的难题,也滋生了海事法院之间的诸多矛盾,采用船舶轮候扣押制度,即可有效化解有关的难题与矛盾。在扣船实务中,海事法院并未认真执行严格活扣押期限“一般”为一个航次的规定,使该活扣押成了事实上的无限期扣押,为此笔者建议:将两种活扣押的期限均修改为三个月,期限届满未行续扣的,宽松活扣押效力自动终止,严格活扣押则当然回复到死扣押状态。目前,活扣押的对象仅限航行于国内航线的中国籍船舶,但基于商船登记制度已臻完善,其对象可扩展到航行港、澳航线及国际航线的中国籍船舶,以提高保全效率、节省保全费用。  相似文献   

8.
读者来信:广州某公司扣押了欠其巨额债务的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名下的一辆奥迪小轿车。今年8月,公司员工出外办事时,该车辆撞到了高速公路的护栏上,车主得知后要求公司赔偿车辆损失。请问是否应当赔  相似文献   

9.
【要点提示】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四条之规定,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情节严重的,构成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罪。在司法实务中,以转移等行为方式实施的该犯罪,易与盗窃罪等传统型犯罪发生混淆。还存在是否构成想象竞合等争议。这些都带来犯罪认定上的困难。本案从犯罪客体的角度入手,准确把握了非法处置扣押财产罪与盗窃罪的区别,提出:用被扣押银行卡的配套存折取走赃款,构成非法处置扣押财产罪,而非盗窃罪。  相似文献   

10.
结款是检察机关行使侦查权的手段,是调取证据的重要途径。强化扣押冻结款的内部监督,有利于规范管理工作,维护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保障涉案当事人的合法财产权益,这也是检察机关内部监督的重要工作之一。2011年12月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内部监督工作的意见》出台,该意见第十一条明文规定:"严格执行‘收支脱钩’和扣押、冻结款物管理规定,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扣押处理涉案款物和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本文将围绕基层院扣押冻结款的现状,就当前存在的问题及如何强化检察机关扣押冻结款的内部监督工作机制,谈一些看法。  相似文献   

11.
一、扣押财物的法律界定刑事诉讼中的扣押财物是指司法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依法对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无罪的各种物品和文件进行扣押,或者根据侦查犯罪之需要,对可能与案件有关的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进行查询、冻结的法律措施扣押财物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收集固定证据,使该财物成为刑事诉讼中证实犯罪、惩罚犯罪的诉讼证据,从而保障刑事诉讼法的顺利进行;同时也为了尽可能地追回款物、减少国家和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在惩罚犯罪的同时,不使犯罪分子在经济上占便宜从中可以看出扣押财物的法律特征是:其一.扣押财物仅仅是…  相似文献   

12.
通过对船舶扣押过程中常见问题的探讨,提出执行中扣押船舶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扣押船舶的效力及于船舶整体,包括属具;执行中不宜"活扣"船舶。同时对查封冻结登记手续与实际扣押船舶之间的效力冲突、挂靠船舶的扣押、已转让未过户船舶的扣押作了研究,对扣押船舶过程中登记部门协助执行事项提出见解。  相似文献   

13.
潘剑 《特区法坛》2001,(3):28-29
在海事审判中,扣押和拍卖船舶是海事请求保全、海事诉讼保全和海事执行等程序中的一个重要又行之有效的手段。但是在扣押、拍卖船舶的司法实践中,经常忽视了对该船上剩存船用燃油的处理。目前,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中极少涉及对船用燃油的问题。本文拟就在海事审判中扣押和拍卖船舶时对船舶上剩存船用燃油的处理略陈管见。  相似文献   

14.
王弘宁 《法学杂志》2016,(7):134-140
在刑事法治方面,搜查与扣押问题是继刑讯逼供、高逮捕及羁押率之后我国刑事法治人权保护所面临的第三大障碍.司法实践中,侦查机关搜查与扣押权的行使常存在对公民权利的侵害,我国在搜查与扣押证、令的审批、搜查与扣押的时间、搜查与扣押的手段、搜查与扣押的内容等方面的相关立法存在纰漏.而美国在宪法及刑事立法方面的相关经验值得研究与借鉴.我国搜查与扣押制度在以下几方面应予完善:首先,在《宪法》《刑事诉讼法》层面规制搜查与扣押权利;其次,建立司法审查制度;再次,对以往搜查证及其申请的范式内容进行变革,搜查证及其申请必须详细描述搜查对象的特征;第四,对搜查与扣押时间加以规制,并在法定的搜查方式与范围基础上丰富搜查的方法;最后,侦查人员在搜查时需要进行扣押的,可根据搜查证中的具体描述予以扣押,不需另行申请扣押令.  相似文献   

15.
南海燕 《法制与社会》2013,(24):238-239
英国对物扣押令源于罗马法,经过罗马法时代、斯图亚特王朝时代的发展,呈现出现代海事扣押令的特点:扣押"过错"物能更好清偿债务,海事法院只审"物",不审人。法院确定管辖权后签发扣押令,对船舶进行扣押,迫使船东出现或提供担保,而后释放船舶或拍卖船舶清偿债务。通过此过程满足海事请求人的海事请求。对英国对物扣押令的了解,可为我国相关船舶扣押程序的完善提供借鉴。  相似文献   

16.
从正当性视角出发,以当事船扣押和姊妹船扣押为研究对象,分析立法和司法在船舶扣押程序中与正当性相关联的因素,指出船舶扣押程序存在的合法性及合理性问题,提出船舶扣押的正当性标准.对禁止重复扣押之立法正当性进行解析,并对允许重复扣船的三种情形进行正当性考察,提出判断其是否具备正当性的三个标准.  相似文献   

17.
因为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上海胜狮冻货柜有限公司(简称“胜狮公司”)20个集装箱被扣押,为此引发17场连锁官司,  相似文献   

18.
《法学》1991,(3)
近时期来,我们发现有的司法机关在办理案件,依法对有关的物品和文件扣押时,往往不能正确地使用扣押物品清单,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办案质量。其主要表现有四:一是有的人在领取扣押物品清单时,对清单的号码、份数等不进行必要的登记手续。二是有的人填写扣押物品清单不规范,突出的问题是案件承办人既作扣押人或搜查人又作见证人。三是有的人扣押物品之后往往“一扣了事”,对于被扣押人来讲没有最终处理结果。四是有的人将扣押物品清单当作罚没决定书使用.如发现赃款为第三者赌博所得,即决定作罚没处理而使用扣押物品清单。另外还有少数人对与案件无关的扣押物品  相似文献   

19.
论刑事诉讼法中追缴的性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事诉讼法中追缴应定性为财产保全性扣押。如此定性妥当解释了它与刑法意义上的追缴等内容和刑事诉讼法上扣押的关系,而且具有明显的实用价值。我国刑事诉讼法修订时,宜将原法规定的扣押称为证据保全性扣押,将有关司法解释中的追缴更名为财产保全性扣押。  相似文献   

20.
“飞镖公司案”第一次引起轰动是在2004年4月至6月间。总部在深圳的深圳市飞镖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及其在广州、佛山、福州、厦门、重庆、成都等地的近10个分公司同时被各地的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在各地经营场所的大批飞镖机被扣押,当时媒体的报道可谓铺天盖地,一片喊打声,广东频道在其网上称该公司广州分公司作为传销“钉子户”被执法部门查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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