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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传播技术的发展打破了已有的著作权利益格局,表演者对其已固定表演的“二次使用”逐渐失去控制,出现了表演者利益失衡的现象。表演者广播获酬权是指表演者享有的因广播电台使用其已固定的表演而获得合理报酬的权利,是对信息时代表演者与广播之间利益的重新平衡。赋予表演者以广播获酬权是著作权的立法趋势。传播技术的革命催生了建立表演者广播获酬权的必要性,表演者从其已固定表演的“二次使用”中获得合理的经济利益具有正当性。我国著作权法未来修订中应明确增加表演者广播获酬权条款,尽快推动建立表演者集体管理组织,积极参与国际权利组织构建,逐步取消对《北京条约》第11条的保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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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本文针对现实中大量存在的商品房销售虚假广告,提出要明确商品房销售广告的性质及责任承担,引入《合同法》的缔约过失责任,同时对欺骗性的商品房广告适用惩罚性赔偿的法律规定来给予调整,并建立独立、权威的半官方性质的商品房广告审查机构,建立预审制度,从而推动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4.
立赏告奸作为鼓励吏民揭发犯罪的手段,早在商鞅变法时已经出现,其后历代多有此类立法。而宋代的告赏立法,不仅适用于刑事犯罪,而且对经济、思想文化、社会生活等领域中的犯罪亦广立告赏之法。仅此项立法,在宋代已形成了一个广阔的法域,成为古今中外实不多见的一种法律现象。  相似文献   

5.
劳动权是一个不好定义的概念。且不说能否找到恰当而简洁的表述,其概念范围就有多种学说观点。但无论是一权说、二权说还是多权说,每个学说所包含的权利都是法律已经给予确定的权利,只是所在的部门法不同,给予不同的保护也不同。因而,劳动权概念争议的意义应该是对劳动权给予的保障机制程度和范围的讨论。近期《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颁布又将劳动获酬权的保障机制引上了风口浪尖,本文意以此为例表达自己对于劳动权的保障机制的观点。  相似文献   

6.
我国房地产市场在90年代初期驶入了蓬勃发展的快车道,经过这些年的快速发展,商品房买卖纠纷也呈现出了复杂多样的特点,但由于房地产的立法不健全,房地产市场机制也不够完善,导致商品房买卖纠纷成为社会投诉热点和关注焦点。本文从法院审理的一起商品房买卖纠纷案件切入,由此引出我国房地产销售法律制度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我国房地产销售法律制度的设想。  相似文献   

7.
视听作品的“二次获酬权”指视听作品的著作权人对该视听作品授权他人进行影院发行后的二次利用时,原作作者、编剧、导演、作词、作曲作者有权就他人的二次利用获得合理报酬.完善视听作品的“二次获酬权”制度有利于平衡著作权人和影视公司之间的利益,促进中国影视业的繁荣发展.  相似文献   

8.
顾建国 《金陵法律评论》2005,(2):123-127,149
张九龄是盛唐前期的一位重要诗人.占其诗歌半数以上的应制和酬赠之作,在言事叙咏、运思取象等诸多方面,都已形成了自家体式,表现出或雅正俊爽、昭切畅达,或率真坦诚、性情毕现等特点.其创作为文质兼胜、情景交融的盛唐诗歌艺术风貌的形成,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相似文献   

9.
《著作权法》修改草案二稿中有关视听作品二次获酬权的引入引发了激烈的讨论。从二次获酬权的含义分析,此项权利的设立是为了更好的保护创作者在作品的后续使用中的利益。然而,就当前国内影视业的环境、此项权利的规定来看,要真正落实二次获酬权尚需时日。为保护创作者的相关利益,德国著作权法中的有关规定具有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10.
宋国华 《法律科学》2013,(5):195-200
“购赏”秦已有之,汉加以继承。购赏内容为金或钱、赃物、拜爵、赏田宅、晋职等。执行追捕的吏徒、共同犯罪之人、一般平民、军功人员等都是购赏的对象。购赏是法家“赏”思想的体现,其设立符合人之好利的本性,在司法实践中取得了一定的实效。  相似文献   

11.
通过对销售金额和销售行为的内涵进行界定加深对销售金额的理解。销售金额构成要件地位的分析明晰了销售金额对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定罪方面的重要作用。另外,销售金额和未销售商品的货值金额对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的处罚有着重要的影响。  相似文献   

12.
王东 《政府法制》2012,(30):51-51
9月25日,“晋善晋美、诗画平顺”神龙湾第二届赏秋节开幕,精美的秋日“神话”隆重上演,别有韵味。  相似文献   

13.
张云 《政治与法律》2003,(1):99-103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主体应当是一般主体;主观方面只包含直接故意;客体是国家产品质量管理秩序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其犯罪对象“伪劣产品”中的“产品”概念应同《产品质量法》中的产品概念一致,同时应在立法中进一步明确电力、煤气、血液等商品属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犯罪对象,另外还应对不属于本罪犯罪对象的建筑工程做出专门的规定;本罪的认定应将销售金额修改为经营金额。  相似文献   

14.
浅谈我国商品房预售制度的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温杰 《法制与社会》2011,(1):106-106
随着我国房地产行业的兴起和快速发展,商品房预售作为一种新型房屋销售制度应运而生。本文通过对我国房地产市场商品房预售制度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的分析,提出一些相应的对策和建议,以期完善我国的商品房预售制度。  相似文献   

15.
销售金额对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定罪量刑具有重大意义.在"犯罪既遂的标准"下,严格的按照罪刑法定的原则,并且坚持对"销售金额"进行严格解释,销售金额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出售伪劣产品后所得和应得全部违法收入,对已生产但尚未售出就被查获的伪劣产品的行为,按货值数额追究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未遂的法律责任."违法所得数额"、"销售金额"以及"货值金额",尽管都存在不同程度的缺陷,但是相对来说,"货值金额"则较为明确的体现了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行为对法益的侵害程度,宜作为界定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犯罪数额类型.  相似文献   

16.
通过对近些年来海淀检察院所受理的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犯罪案件的整体分析发现,当前打击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犯罪的难点,既有实体问题,也有程序问题。在实体方面,主要存在着竞合关系如何处理;在程序方面,主要存在着取证和鉴定方面的难题。因此,在实体方面,应当完善和细化相关罪名的定罪量刑标准,明确竞合处理规则;在程序方面,应当着力规范和提高证据的取得和运用水平,规范司法鉴定工作;在机制建设方面,应立足于建立健全相关打击和预防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长效机制。  相似文献   

17.
9岁小女孩十天内打赏主播花去近10万元,家长忿而起诉直播平台。是平台过错,还是监护失职?2019年3月20日,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网络购物合同纠纷案作出二审判决,直播平台被判承担六成责任。  相似文献   

18.
辛欣 《法制与社会》2012,(35):129-130
伴随市场经济的蓬勃发展,部分不法商贩销售伪劣商品的行为屡见不鲜。现有刑罚体系中,该行为可能触及二个罪名:销售伪劣产品罪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司法实践中,两罪往往存在交叉竞合的情况,从而导致认识和处理上的分歧。有鉴于此,本文拟对两罪的重叠与分界试做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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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关于消费者货物销售及其相关担保某些方面的指令在很大程度上是参照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来制定的 ,但是也有若干明显的差别 ,例如公约规定了买方在就实际情况而言尽可能短的时间内检验货物并在合理期间就不符合同规定的交货通知卖方的义务 ,指令则规定 ,成员国可以自行规定买方自发现不符合同规定的交货两个月内通知卖方的义务 ,但是成员国自身不承担该义务。买方也没有检验货物的义务。指令对买方的保护标准高于公约 ,而公约对卖方的保护多于对买方的保护。  相似文献   

20.
牛睿 《经济与法》2001,(11):48-48
近些年,随着住房制度改革的深化。福利分房已逐渐取消,购买商品房已成为人们解决住房,改善居住条件的一个重要途径。从全国各地情况来看,近年来因商品房买卖纠纷引发的投诉和诉讼案件明显呈现出逐年上升的趋势,成为消费纠纷中的一个突出问题,甚至引发集团诉讼的案件也屡见不鲜,这些问题主要集中在商品房的销售环节。为了尽快完善房地产市场销售秩序,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杜绝与防范目前商品房销售中存在的种种违法行为,笔者认为现阶段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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