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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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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权利与权力:行政法的理论逻辑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本文认为,行政法的核心范畴是行政权力,而行政权力的基本法律关系是行政与公民私权利之间的关系。现代行政法的根本目标是实现公民权利与国家行政权力之间的理性、动态的平衡,这既与法律调整的价值目标相一致,也符合权利与权力关系的性质和特质;但“平衡”并不排斥行政法的价值侧重。为了实现权利与权力的平衡,必须坚持以控制国家行政权力作为行政法的基本价值取向,这既体现了“两点论”与“重点论”相统一的法哲学价值论的基本原理,也是现代行政法的必然的价值选择。  相似文献   

2.
行政法律关系基本理论问题探析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行政法律关系是指由行政法规范确认和调整的因行政权力的行使而形成的行政主体与其他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以适用范围、属性、形成原因、权力性质、内容为标准 ,行政法律关系可以细分为不同的类型。行政法律关系的特征可以归纳为主体的多重性和恒定性、权利义务的对应但不对等性、权力和权利处分的限制性、弱稳定性等四个方面  相似文献   

3.
现代行政法与和谐社会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行政法的核心是调整行政主体的行政权力和行政相对人权利之间的关系,行政法的目的即在于使二者形成一种协调、互动的关系。和谐社会是行政法治的社会,而行政法治是通过“控权”得以实施和实现的。“多元控权法”是现代社会变迁引起的行政法理论的产物,它契合了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在和谐社会的建设过程中,对“多元控权法”的行政法理论还应当进行具体制度的构建,以最终实现行政法与社会的和谐发展。  相似文献   

4.
行政法具有双重价值取向。一方面,它要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同时追求在此过程中的效率。从这一点讲,法律赋予行政机关更大的权力、更多的处理问题的权威性和灵活性,一般更有助于实现这一目标。但另一面,由于行政权力的运用常常与个人权利发生冲突,尤其是不正当的运用更容易侵害个人权利。因此,行政法还必须同时注意保护个人权利。多一份行政权力,对个人权利来说,就多一份受侵害的危险。从这一点讲,行政法又应当控制行政权力。行政法的这两重价值取向的冲突是不可避免的,贯穿于行政法的全部内容。在此情况下,一味…  相似文献   

5.
行政法的嬗变:由公法到公私法合一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公法私法的融合趋势、弱权力和非权力行政领域的出现、行政权力权利化和职责化、平等型行政法律关系的生成和拓展等因素,导致作为传统公法的行政法正逐步嬗变为集公法私法于一体的法律部门。私法介入行政法必须遵循法定、私法优先等基本原则。行政法的私法化不是全方位的,它受权力弱化、平等理念的深化、权力职责化、行政公共性和服务性理念的拓展等因素的掣肘。  相似文献   

6.
论行政主体义务在行政法中的地位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强化行政主体义务是当代行政法治的基本格局,然而,行政主体义务的法律地位在行政法学界却鲜有阐释。为了弥补这一理论空缺,本文从行政主体义务在行政法中地位的模式选择、行政主体义务在行政法地位中的应然表现、行政主体义务在行政法治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以及行政主体义务与重构行政法体系等方面对行政主体义务的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了分析。  相似文献   

7.
论人身权、财产权的行政法属性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人们对于人身权、财产权一般都是从民事权利的意义来理解的 ,而在行政法上 ,行政相对人作为人身权、财产权的享有者 ,其履行义务的对方并不是民事主体而是行政主体 ,行政主体所承担的相应义务较为特殊 :行政主体不得以行政权力加以侵害 ;行政主体必须履行行政职责加以保护 ;行政主体应当依法确认并授与这些权利 ;行政主体要保证公民一方这些权利的实现等等。行政主体对应义务的多样化 ,实际上已反映了公民一方作为民事主体在民法意义上的人身权、财产权 ,在行政法领域已成为行政相对人具有行政法属性的人身权、财产权 ,两者具有差别。行政相对人的人身权、财产权可以表现为 :人身、财产不受行政权力非法侵害的权利 ;企业、事业单位的经营管理自主权 ,对行政主体非法侵害人身、财产的抵制权利 ;人身、财产利益的取得权 ,人身、财产受行政主体保护的权利 ;行政契约权 ,人身、财产权益受行政权力违法侵害后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等等。正确认识和掌握这种差别 ,十分有利于行政相对人人身权、财产权的有效实现和保护  相似文献   

8.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村委会依法管理村集体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承担着对本村内部事务自治管理的职能。传统的行政法理论把村委会排除在行政主体之外,认为其行政行为不应列入司法审查范围,这种理论不利于村民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村委会的自治权不同于基于法律、法规授权以及基于基层人民政府委托而行使的行政权力,其中,村委会在行使法律、法规授予的权力时,其实施的行政行为可纳入司法审查范围,此时,村委会的行政主体地位成立。  相似文献   

9.
以行政主体(行政权、行政行为)为中心展开的传统行政法理论很少研究与行政主体相对的私人在行政法上的地位问题,这导致传统行政法理论存在诸多缺陷。近年,随着行政法研究的深入,私人地位问题已经引起行政法学者的重视,但是,行政法学对私人的研究主要集中在行政相对人上,而对行政相对人之外的其他种类的私人的研究却很不充分,致使无法对行政法上的私人形成全景式认识。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之下,以"私人"概念为依托,以大陆法系国家公权利与反射性利益相区分的理论为工具,将行政法上的私人分为行政相对人、利害关系人和一般公众,并揭示各类私人的实质,从而为分析各类私人在行政法上的地位奠定基础。  相似文献   

10.
公共管理的兴起与行政法的发展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行政法的发展总是与行政实践相伴而行的,当今各国都兴起了以新公共管理为主要内容的行政改革。行政主体多元化和行政方式非权力化被认为是新公共管理的比较明显的两个特征。中国的行政改革理应遵循公共管理的社会化、市场化取向。传统的行政学理论已经不能解释公共管理中多元化的行政主体和非权力性的行政方式的新变化。行政法在公共管理实践和改革的背景下必须转变传统行政法观念,即从国家行政观念转变为行政包括国家行政和社会行政的公共行政观念,必须顺应公共管理的社会化、市场化取向,顺应行政主体多元化和行政行为、方式非权力化现象日益增多趋势,补充、丰富和发展行政法内容。  相似文献   

11.
行政垄断已经成为阻碍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最大障碍,对其进行治理根除,已经迫在眉睫.行政垄断存在双重违法性,其本质特征是行政权的膨胀和对私权的干预.行政垄断规制悖论的产生,理论根源在于经济法、行政法部门法划分理论上的内在冲突以及由此造成的法律调整范围上的重叠.因此在对行政垄断进行规制时要坚持法律规制为主,系统监督和党纪监督辅助结合、反垄断法与行政法互相配合以及坚持结构、行为与结果认定行政垄断三原则,在具体的法律规制中通过调整反垄断法对行政垄断范围的界定、调整行政诉讼法和宪法时抽象行政垄断行为的规制以及建立行政垄断的责任制度来逐步根除行政垄断,加快我国市场经济的完善和发展.  相似文献   

12.
行政主体在没有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对既定事项进行判断、权衡,作出决定的行政措施即无法律依据行政裁量。法律规范的滞后性、不周延性等特点,必将导致"无法律依据行政裁量"的大量存在。依照"形式法治"的观点,无法律依据行政裁量属于违法行为,应该被禁止。然而,按照"实质法治"的观点,却并非如此。可以允许型无法律依据行政裁量有其正义基础,因而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被容忍。但其要满足不违背法的公平正义价值和立法目的,基于保证国家安全和社会整体稳定的考虑和基于个案正义的考虑等条件,并且要接受原则之治以及通过事后说明理由制度接受立法机关和司法机关的监督。  相似文献   

13.
行政主体执法中的习惯性做法形成行政惯例,行政惯例应当具有法源地位。其获得法源地位符合信赖利益保护原则,行政自我拘束原则及缓解成文法局限的要求。构建成立要件是行政惯例制度的基础,成立行政惯例需符合主体适格,有一定地域适用性,主观确信,有反复适用的客观行为,符合法律规定和精神,符合政策导向等条件。我国适用制度的构建包括明确行政惯例的法源地位及效力位阶,建立案例指导制度和强化行政惯例监督制度等方面。  相似文献   

14.
现代法治包含形式法治与实质法治两种形态,相应地,法治行政也展现为形式意义的法治行政与实质意义的法治行政。行政主体对相对人拟作出不利决定时应当依据一定的合法性或正当性理由;行政程序抗辩权的存在与运行使相对人在行政程序中针对行政主体所持的理由是否真正合法或正当而予以有效抗辩,从而有力促进了形式意义的法治行政与实质意义的法治行政的生成。  相似文献   

15.
大陆法系行政合同制度刍议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行政合同是现代行政法上较为新型的一种实现行政目的的法律方式之一。法、德、日等大陆法系各国有着相当丰富的关于行政合同的理论,但各国在行政合同的概念与种类、行政合同的缔结、行政合同中双方的权利义务、行政合同的履行、解除与救济方面的理解与做法却各有不同。加强此方面的研究将为我国行政合同制度建设提供有益的借鉴。  相似文献   

16.
我国现行的《行政诉讼法》作为调整行政诉讼关系的法律规范,使行政相对人在受到行政权力侵害时能够获得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救济途径。文章从放宽行政诉讼案件的受案范围、合理调整原被告资格和强化对于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手段三个层面,探讨如何更好地平衡行政诉讼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相似文献   

17.
行政责任是行政伦理学的核心范畴,实现行政责任是公务员的价值目标。行政责任的基本内涵,一方面指行政主体(政府及其公务员)对于其服务对象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或客观责任;另一方面则是指行政主体(政府及其公务员)对其面临的法定义务或客观行政责任所承担的主观责任。实现行政责任伦理必须以行政责任意识为基础,以行政组织文化为环境,以行政责任制度为保障,以行政伦理监督为制约。  相似文献   

18.
行政程序法是行政机关作成行政行为时应遵循一定程序法规范,以确保行政行为的合法、正确与公正,并提高行政效率;同时藉由程序的规定,使人民在行政机关作成行政行为的过程中,得以参与、表达意见与沟通,进而确保人民程序与实体上权益,并增进人民的信赖。因此,行政程序的法制化,具有确保依法行政、保障人民权益、提高行政效率及增进人民对行政机关信赖的功能。我国台湾地区"行政程序法"于2001年1月1日实施,在该法的引导下,各行政机关已经在许多行政程序单元上有常态性的实践经验,包括电子化政府或整合政府公报等配套制度的建制,也提供行政程序法实施的配套条件。研究台湾地区"行政程序法"当时的立法争议问题,对于大陆《行政程序法》的立法,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相似文献   

19.
《行政诉讼法》第54条规定,具体行政行为违反法定程序将导致撤销或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诉讼法》对行政程序的要求改变了"重实体、轻程序"的执法模式。把"法定程序"作为司法审查标准有很大局限性,本文建议将司法审查标准提升为"正当程序"标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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