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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81 毫秒
1.
龚佳崴 《学理论》2013,(16):125-128
无论从法条规则出发抑或理论上分析,《侵权责任法》中皆无规定第三人原因免责的必要。第三人免责一般条款也无法作为具体条款的原则性规定。侵权法中第86条第2款也不能理解为第三人免责条款。理论上第三人原因免责概念并不成立;效果上第三人原因也不可能发生减轻责任的后果。  相似文献   

2.
自WTO成立以来,GATT1994第20条(d)款并没有像20条项下的(b)款和(g)款那样被频繁地在争端解决中被援引,也没有出现全面展示20条(d)款适用核心问题的案件。2000年7月澳大利亚和美国诉韩国鲜牛肉和冷藏、冷冻牛肉进口措施案爆发,该案成为适用GATT1994第20条(d)款第一案。(d)款之所以适用较少,除了在事实层面上20条各款调整的事项不伺以外,在法律层面上,是因为专家组和上诉机构在20条(d)款的适用过程中,建立了相对于其它款项更为严格的适用条件,进一步地限制了各成员对国内立法、执法的自行决断的自由,进而导致援引(d)款的争端方更容易败诉。  相似文献   

3.
徐媛 《学理论》2012,(8):11-12
《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被看做是马克思新唯物主义形成的第一个标志,文中的第十条"旧唯物主义的立脚点是市民社会,新唯物主义的立脚点则是人类社会或社会化的人类"是其精华所在,被公认为是全篇的一个总结。对这一条中出现的"市民社会"这个概念的解读,一直以来没有较为统一和明确的定位,纵观国内以及西方学术界的研究成果,现在的主流观点一般将其解释为"资产阶级社会"。将"市民社会"这个概念放到马克思思想发展链条中的具体阶段以及各阶段的具体历史语境和条件中进行考察,能够使这个概念得到日臻合理的解释。  相似文献   

4.
我国行政损害的赔偿范围主要体现在国家赔偿法第2条至第5条。笔者试就我国行政损害赔偿范围中的几个主要问题进行剖析。  相似文献   

5.
余菲菲 《学理论》2013,(8):109-111
根据第41条至第44条的规定,在产品责任中,被侵权人可直接向生产者、销售者请求损害赔偿,两者对被侵权人承担无过错责任。但在内部关系上,销售者仅对产品缺陷承担过错责任且仅对其无法指明产品生产者、供货者的情况下承担替代责任,其余情形由生产者承担责任,生产者和销售者可相互追偿。当产品缺陷由两者之外的运输仓储等第三人造成,被侵权人可直接向其主张损害赔偿,当然此时仍可以向生产者、销售者主张,若由生产者、销售者赔偿,内部可向第三人追偿,并非杨立新先生所主张的不能向第三人请求赔偿,抑或只能在先行请求赔偿未得到满足后再向第三人主张。  相似文献   

6.
工党进入后第三条道路时代指的是布莱尔下台后,工党继续在"第三条道路"的框架下探索前进的道路,只是这种探索不再涉及理论层面,而是进入到具体策略层面。这一判断的依据有二:一是"第三条道路"提出的时代背景没有改变,英国工党不可能重回激进左翼的老路,继续在"第三条道路"框架下探索改革的途径是唯一选择;二是"第三条道路"可划分为三个层次,目前进入到具体策略层次。后第三条道路时代的工党危机重重,并且失去了执政的地位,但是工党正好借此机会反省自己、重新调整,可以说选举的失利给了工党一次重新洗牌的机会。  相似文献   

7.
蒋新建 《行政与法制》2002,(6):39-39,41
王某与他人发生争执,造成对方轻微伤,公安部门以其侵犯他人人身权利,决定对其行政拘留15日。王某不服,以公安机关对其作出行政拘留时,公安机关负责人没有集体讨论决定,程序违法,未依照《行政处罚法》第38条第2款的规定,即“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请求法院判决撤销。  相似文献   

8.
《学理论》2017,(8)
以国民党为代表的大资产阶级主张建立一个亲美的资本主义国家,以共产党为代表的无产阶级希望建立一个人民当家做主的社会主义国家。作为第三方的民主党派对这两种建国方案并不满意,从而提出了第三条道路的设想。随着新民主主义革命形势的发展,这种希望破灭了。第三条道路的失败,使民众看清了形势,暴露了资产阶级的软弱性,也证明了改良主义在中国是行不通的。第三条道路的产生有其必然性,对历史和今天都有着重要的警示作用。  相似文献   

9.
西方超越性思维的新成果:吉登斯论"第三条道路"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超越性思维是指在不同的思维结构之间寻求折衷妥协以开辟出一片新视野来的思维方式.吉登斯的第三条道路理论就是在全球化这一新的历史条件下对超越性思维的一次成功运用,给了我们诸多的启示.本文首先从学理上对第三条道路这一概念进行了辨析,然后具体以国家问题、社区问题和福利问题为例评介了吉登斯的第三条道路所奉行的各种价值和纲领.  相似文献   

10.
对《刑法》第37条的正确理解和适用需要对该条文在刑法条文系统中的外部关系进行体系性解读。《刑法》第37条与刑法中的其他免刑条文在功能上具有双重的补充关系。《刑法》第13条和《刑法》第37条是我国刑法总则中的两大关节点条文,应罚性和需罚性是分别理解这两个条文的关键,《刑法》第37条是对《刑法》第13条的理性接续。《刑法》第37条与《刑法》第63条对刑法分则中的个罪法定刑具有合力超越的量刑功能。  相似文献   

11.
本文认为,欧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提出的“第三条道路”,实际上是要建立一种新的资本主义模式,其能否取得成功,归根到底取决于全球化进程中资本主义基本矛盾的发展变化。由于资本主义无法克服其固有的基本矛盾,“第三条道路”是一条已经走到历史尽头的路。在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进程中,只有社会主义全球化代替资本主义全球化,才能克服和解决资本主义全球化所导致的人类危机。  相似文献   

12.
论当代欧美的"第三条道路"思潮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20世纪 90年代在欧美兴起的“第三条道路”思潮 ,是西方左翼政党及其领导人为解决当前资本主义世界面临的新问题而提出的一种新的政治理论。它经济上主张重新界定政府的宏观调控作用 ,以积极的福利取代注重再分配的传统福利 ,达到社会的进一步公平 ;政治上主张革新 ,下放权利 ,还政于民 ,恢复人民对政治的信念 ;对外战略上 ,谋求和维护在国际事务中的领导地位 ,推行霸权主义。它对资本主义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指导作用。正确认识“第三条道路”思潮及其发展变化 ,对于制定我们自己的内外政策有着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3.
孔德周 《团结》2006,(1):41-42
一般来说。职务腐败的人很害怕刑法。都不想对应刑法条款“对号入座”.但是有一条则是例外,那就是刑法第395条,对这一条,腐败官员喜欢得不得了.  相似文献   

1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若干解释》)第55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得加重对原告的处罚,但利害关系人同为原告的除外”,这条规定首次在行政诉讼中确立了禁止不利变更。  相似文献   

15.
张冲 《学理论》2012,(21):13-14
苏东剧变后西方社会出现的一个重要政治现象就是以吉登斯为代表的"第三条道路"这一新理论和政策主张的提出,其试图走一条超越传统民主社会主义和新自由主义的道路。拟运用文献研究与比较分析研究的方法,以"第三条道路"的提出背景和主要内容为切入点,通过对其与传统民主社会主义进行分析和比较,折射出当代民主社会主义发展的新变化,进而深入剖析其理论的实质,得出吉登斯的"第三条道路"理论仍然是资产阶级改良主义的结论,坚定我们走科学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  相似文献   

16.
《学理论》2021,(6)
2020年5月28日通过的《民法典》保留了2017年《民法总则》新增的胎儿权益保护条款,该条明确为胎儿的继承、接受赠予两项利益提供了法律依据,但值得注意的是规定在继承、接受赠予后的"等",表明胎儿的权益不局限于此。司法实践中对于"等"存在不同的解释,所以对胎儿享有的权益范围出现了争议,如何理解"等"所包含的权益,还需要经过进一步的研究。本文针对《民法总则》第16条的胎儿利益保护条款的适用提出几点看法。  相似文献   

17.
郭明龙 《团结》2006,(5):43-45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法》)于1994年1月1日开始实施,距今已有12个年头。该法在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法律实施,一些在法律制定当时未及预料的新情况、新问题也显现了出来,尤其是因《消法》第49条首次规定的惩罚性赔偿,催生出其后屡见不鲜的“知假买假”并双倍索赔的职业打假者,并导致对其法律适用问题在理论界和实务界引发激烈讨论,观点明显对立。实际上,对《消法》第49条适用上的争议最终被归结为对该法第2条“消费者”概念内涵以及“消费行为”外延的认识…  相似文献   

18.
本文论述了布莱尔"第三条道路"的价值观念、主要内容、政策和理论框架,并初步探讨其政策实践的绩效与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分析布莱尔"第三条道路"的内在矛盾和局限性,从而为我国目前和谐社会的建设提供一些有效的帮助与启示.  相似文献   

19.
近来.国内一些仲裁机构在新修订的仲裁规则中,对胜诉方的律师费用赔偿问题作出原则性的规定。如北京仲裁委在2001年4月25日修订并通过的《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第六十八条第2款规定:“仲裁庭有权在裁决书中裁定败诉方应当补偿胜诉方因办理案件所支出的合理费用。”深圳仲裁委员会在2001年3月23日修订并通过的《深圳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第六十八条中规定:“仲裁庭有权裁决败诉方补偿胜诉方因办理案件所支出的合理费用,但补偿金额最多不得超过胜诉方胜诉金额的10%。”虽然这些条款中都没有直接提到“律师费用”,但一般认为,这里所谓“合理费用”当然包括合理的律师费用。  相似文献   

20.
本文认为1996年刑事诉讼法第3条第1款在立法上存在将诉讼职能与各部门职权混为一谈,种属概念并列,逻辑混乱,条款中罗列职权的排序未能反映出各项权力间的主次轻重,以及随着侦审制度的改革,使预审处于难堪之地等问题,并建议将来修改刑事讼法时应注意这些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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