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随着农村经济体制的改革,我国农村的生产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反映在司法实践中,如何认定破坏集体生产罪,成了亟待解决的一个问题.破坏集体生产罪,是指出于泄愤、报复或者其它个人的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它方法破坏集体生产的行为.构成本罪除犯罪主观方面必须是出于泄愤、报复或其它目的,犯罪客观方面具有破坏集体生产的行为,侵犯的直接客体必须是社会主义集体生产的正常活动,这是认定本罪的本质特征.因为侵犯  相似文献   

2.
破坏生产经营罪的保护法益不是生产经营的正常秩序,而是生产经营的经济利益。本罪的行为对象是生产经营,生产经营不要求以营利为目的,非法的生产经营也应得到适度保护。本罪的行为方式包括威力和诡计。本罪不是目的犯,“泄愤报复或其他个人目的”只是一种提示性规定,表示一种动机。本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罪可以竞合。  相似文献   

3.
在互联网时代,破坏生产经营罪的构成要件受到一定的冲击,尤其是对"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兜底条款的解释。在解决该罪名司法适用困境的问题上,存在立法论与解释论两种路径。应采取实质解释论的立场,立足于破坏生产经营罪的规范用语和规范保护目的,基于行为的处罚必要性,对本罪的规范构造进行分析。在破坏生产经营罪的司法认定上,应重视行为对象对本罪认定的意义,并考虑行为人主观违法要素是否存在被阻却的正当化事由。同时,也应当遵守罪刑法定原则的红线,审慎通过解释论防止破坏生产经营罪沦为"口袋罪"。  相似文献   

4.
破坏生产经营罪若干问题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破坏生产经营罪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典型的危害生产安全犯罪。其客体是包括生产资料财产安全和生产经营顺利进行在内的生产经营安全。破坏生产经营罪在犯罪构成上并不要求对象要件。其主观目的"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实质上是一种犯罪动机。  相似文献   

5.
破坏电力设备罪,是一种多发的严重刑事犯罪,我国刑法第109条、第110条分别规定了该罪的构成和法定刑,为严厉打击此类犯罪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依据。但是,从多年来的司法实践看,认定破坏电力设备罪尚遇到不少问题,分歧较大,本文拟就其中的四个问题,谈点看法,以求教法学界和司法实际部门同仁。  相似文献   

6.
雷艳  贾永强 《天津检察》2007,(2):19-19,18
李某某系现役军人,与张某系夫妻关系,二人于1998年10月结婚,2001年8月离婚;2003年12月复婚,2006年2月再次离婚;2006年4月再次复婚。2005年2月至2006年6月间,被告人王某明知张某与现役军人李某某系夫妻关系,而长期与张某同居,并致张某怀孕。后经被害人李某某发现并报案,公安机关将被告人王某抓获归案。破坏军婚罪是新旧刑法均规定的一个老罪名,但以前在司法实践中并不多见。随着社会的发展,与军人配偶发生情感纠葛的事件会有所增多,如何把握该罪的构成及罪与非罪的问题,是我们司法实务界应当关注的一个问题。  相似文献   

7.
[案情]某公司在新疆某地拥有探矿权和采矿权,已在当地投入生产,效益可观。张某在公司负责办理探矿权证年检业务,因觉得在公司不受重用,便对公司经理产生不满。在办理2010年度探矿权证年检期间,张某故意不向有关部门提交年检续签申请,在公司经理催问时却谎称正在办理,致使公司探矿权证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年检而失效。  相似文献   

8.
为维护国家、集体的利益,保障工农业生产的正常进行,我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了破坏集体生产罪.破坏集体生产罪是指由于泄愤报复或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集体生产的行为.在对集体生产的解释上,法学理论界及司法界均认为,集体生产是指国营、集体企业的生产.这是十分正确的.然而,问题是随着改革、开放政策的不断完善,随着商品经济的迅速发展,破坏集体生产的对象和范围均发生了变化,继续沿用破坏集体生产这一罪名,已不适应现实情况,也不能反映该行为的主、客观特征,应适时的加以修改.笔者建议将破坏集体生产罪修改为破坏生产罪.其理由如下:一、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在对破坏集体生产罪表述时,对其破坏的方法采用列举式的,如“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以其他方法破坏集体生产的行为”.就残害耕畜而言,在刑法颁布之时,农村经济承包  相似文献   

9.
陆訸 《法制与社会》2013,(11):249-250
《刑法修正案八》将追逐竞驶和醉酒驾驶行为首次予以予以明确调整,规定危险驾驶罪,本文结合相关刑法理论从其构成要件及与相关罪名的比较对危险驾驶罪予以分析,对其进一步完善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10.
11.
《政法学刊》2022,(2):70-80
近年来,破坏生产经营罪被适用之频率愈来愈高且呈现出口袋罪的倾向。在网络发达、商业繁荣的今天,学者们多认为破坏生产经营罪的罪状已经不能满足于现实生活,因此以可罚之必要性为内核的实质解释论者将本罪的“其他方法”进行过度扩张,这使得本罪几乎可以包含一切对经济利益造成损害的行为。为了遏制其口袋罪之倾向,从具体案件出发,对司法适用现状进行考察,综述了形式解释立场和实质解释立场在解释“其他方法”时的各自观点,反思其利弊,并坚持形式解释之立场。最终提出应当在适用同类解释规则解释“其他方法”时对列举项的类型进行提炼,坚持先列举项后概括项、先形式后实质的解释思路,从而合理认定本罪的“其他方法”。  相似文献   

12.
生产销售伪劣化妆品罪的认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化妆品的使用日益广泛。一些人在非法利益的驱使下,抛弃起码的道德,将达不到卫生和安全标准的化妆品投入市场,威胁着人体健康,有的甚至造成多人的面容毁损。1993年7月2日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惩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中增设了生产、销售伪劣化妆品罪,这是对我国刑法典的补充、丰富和完善,对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武器。  相似文献   

13.
关于破坏军婚罪主体认定的几个问题张建田,刘暖宁一凡“与军人配偶同居或结婚”的行为人是否一律由“未婚者”构成的问题一种意见认为,构成破坏军婚罪的行为人是与现役军人配偶同居或结婚、具备负刑事责任条件的公民。无论“同居”,还是“结婚”,本人既可以是已有配偶...  相似文献   

14.
近来,有关破坏专业户生产的案件日益增多,本文试从专业户的经济地位以及这类犯罪所侵害的客体,谈谈对破坏专业户、个体户生产的案件的定性问题专业户是在农村以户从事商品生产的经营单位。目前存在的专业户可分为两种类型,即承包专业户和个体专业户。由于生产资料所有制的不同,它们分别处于不同的经济地位。农村生产责任制的实行,使承包专业户  相似文献   

15.
破坏个体生产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和刑事违法性,应受刑罚处罚,对此,人们的观点,基本上是趋于一致的。但对此类行为如何定罪处罚,法学界颇有争议,司法界也因认识不同而做法不一,从而带来同一犯罪事实出现多个认定罪名和处罚轻重严重失调的不正常情况。目前,对破坏个体生产的行为如何处理的意见,归纳起来大体有四种:一是以毁坏公私财物罪论处;二是以破坏集体生产罪论处;三是类推为破坏集体生产罪;四是在刑法中增设一新的罪名——破坏个体生产罪。笔者赞同在刑法中增设破坏个体生产罪这一观点。  相似文献   

16.
此种行为构成破坏集体生产罪常朝晖某甲原系四川省S县肉禽加工厂汽车驾驶员,1992年初从事销售业务工作。后因其为肉禽加工厂运送猪肉联系的火车车皮未被厂里使用,某甲便对该厂负责人不满,并萌生了报复之念。1992年5月2日,肉禽加工厂向广东省佛山市食品批发...  相似文献   

17.
<正> 我国刑法施行以来,实践证明它的体系、内容和绝大多数条文都是严谨合理,并且切实可行的。但是,由于国家政治经济形势的迅速发展,特别是当前我国正在进行经济体制改革,势必给刑法提出一些新的问题。就我国刑法分则中专为保护社会主义经济秩序而设立的第三章而言,从目前情况看,我认为原来所规定的那些罪名已经显然不够用,需要增设一些新的罪名;即使对已设的某些罪名和罪状来说,有的也要作必要的修改。本文仅就刑法分则第三章中的破坏集体生产罪这一条提出修改建议。  相似文献   

18.
正通过刑事法律对军婚实施特殊保护在我国具有较深的渊源。解放以前对于军婚的保护规定散见于各根据地出台的条例之中[1],解放后到我国正式颁行的《刑法》实施之前,对军婚刑事法律关系调整则主要依据最高司法机关出台的各类解释和批复[2]。1979年《刑法》第181条首次明确规定了破坏军婚罪,即"明  相似文献   

19.
破坏监管秩序中殴打致伤行为应按想像竞合犯从一重罪处断;破坏监管秩序罪的主体仅限于“依法被关押的罪犯”,未经法院判决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能否成为本罪主体;本罪的主观要件不能有间接故意构成,而只能有直接故意才能构成;“组织其他被监管人破坏监管秩序的”也能成立破坏监管秩序罪的共犯。  相似文献   

20.
聚众斗殴罪的认定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规定的聚众斗殴罪是从1979年刑法第一百六十条规定的流氓罪中分解出来的侵犯社会公共秩序的犯罪,刑法实施以来,在聚众斗殴罪的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及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第二款的适用上存在一定的分歧。鉴于此,本文拟作初步探讨,以望有助于司法实践。一、聚众斗殴罪的认定和应划清的几个界限所谓聚众斗殴罪,是指出于私仇、争霸或其他不正当目的而纠集多人成帮结伙地斗殴的行为。聚众斗殴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由两种人构成,即条文中表述的“聚众斗殴的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与的分子”;主观方面只能出于故意,一般不是基于某…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