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53 毫秒
1.
法律文书语言是法律文书内容的外部表现形式。只有掌握了法律文书运用语言的技巧,才能制作出高质量的文书;要使法律文书的制作做到规范就应结合实际案情,正确使用语言,即适当选择词语、适当选用句式,才能保证法律文书的制作质量。  相似文献   

2.
物权法第28条规定:由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引发的物权变动,自法律文书生效时发生效力。这里的法律文书在类别上是形成性的。在现行法上,符合这个要求的法律文书主要有:人民法院或仲裁委员会的分割共有物的法律文书、撤销有关物权变动合同的法律文书、撤销诈害债权行为的法律文书以及撤销特定情形下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其负责人、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变动物权的决定所制作的法律文书和依照情势变更规则解除有关物权变动的合同的法律文书。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就履行当事人之间订立的有关物权变动的合同、确认该合同无效或该合同的解除作出的法律文书都不是形成性的。  相似文献   

3.
法律文书是诉讼的文字凭证,在诉讼过程中有着极其重要的地位。从法制系统看,法律文书得到了司法的认可,但是并没有得到法律形式的确认。因此,法律文书样式在贯彻执行中没有力度,法律文书改革在执行与推广中存在困难。法律文书应以法律形式予以确认已成必要。  相似文献   

4.
为充分发挥公安法律文书在公安工作中的作用,公安法律文书的制作必须规范。而规 范的前提是依法制作。公安法律文书制作的依法性体现在主体、时效、内容等三个方 面。公安法律文书只有依法制作才能充分发挥其在公安工作中的工具作用。  相似文献   

5.
模糊语言在公安法律文书中有两种形式:无意模糊语言和有意模糊语言。前者在各种公安法律文书中都有较多应用,后者主要表现在几种特定的公安法律文书中。模糊语言在公安法律文书中能使表意准确,表达简洁、庄重、灵活、礼貌。  相似文献   

6.
《公安行政法律文书(式样)》与《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均于2004年1月1日起开始使用和施行,二者相辅相成,密切配合。《公安机关行政法律文书(式样)》第一次系统地规范、统一了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的法律文书,既可对办案过程实施监督,又为公安干警提供了切实的法律保护。同时,它也体现了《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强化人权意识、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的特点。公安行政法律文书的规范与使用,对促进公安机关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7.
论法律文书概念的修正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法律文书概念修正是指法律人在一般语言表迭能力基础上,用法律语言、法律思维和专门表达技巧,为实现特定法律目的,将案件事实和法律依据以及结论用书面形式进行恰当的表达成果.该概念不仅解释了法律文书内涵的核心是法律思维和法律语言,而且指出了法律专业化前提下的外延.概念修正可以通过逻辑和实证分别予以验证,实践修正概念有助于运用法律逻辑构建法律文书的规范程式、制作法律文书,对于提高法律文书质量,解决同案不同判,落实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遏制法官滥用自由裁量权,实现司法公正具有重要价值.  相似文献   

8.
法律文书写作质量的高低集中反映着作者思想道德、哲学、法学、写作学、语言学、逻辑学等方面素质的高低 ,只有努力锤炼和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 ,才能写好法律文书 ,才能让法律文书充分发挥实施法律的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9.
法律文书作为高职高专法学专业的必修课程,但教材单一,教法呆板,制约了法律文书课程的学科发展,也未能满足高职高专培养应用型人才的需要,因此,对法律文书课程进行立体化教学改革势在必行。法律文书立体化教学体系由立体化教材、立体化课堂、立体化教学方法、立体化教学评估四个部分构成。立体化教学追求的是教学目标的复合性,教学内容的多样化,教学手段的灵活性,以多维性、灵活性构成其主要教学特征,因而更能适应现代化教学的需要。  相似文献   

10.
公安法律文书语言的朴实性是由公安法律文书的性质、特点、作用决定的。在写作实践中,通过使用恰当的词语、修辞等来达到朴实的目的。全面掌握公安法律文书语言朴实性的内涵,需处理好语言朴实与生动、语言朴实与内容深刻的关系。  相似文献   

11.
法律英语是一门有别于普通英语的工具性语言。作为一门法律习惯语言,法律英语在语法、词汇、逻辑上均有其自身的特点。法律英语词汇具有正式性、大量借用外来词汇、模糊语言与准确语言并用以及近义词或同义词重复等五个方面特点。了解掌握这些特点,有助于我们更好地学习和研究法律英语,更好地实现法律法规的移植,从而进一步加快我国的法治化建设步伐。  相似文献   

12.
“法律方法”的用语及概念解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国内外学界对"法律方法"之用语的使用并不一致。应当用"法律方法论"一语来指称自1990年代以来国内学界关于法律解释、法律推理和法律论证等法律应用方面的研究。法律方法的研究是以法律适用为中心,从微观的视角来谋求法律自身的学问。作为一种职业性思维与技术,法律方法旨在处理事实与规范之间对立与紧张的难题,从而追求个案中法律判断的合法性与正当性;逻辑与经验构成法律方法的基本向度;法律知识、法律技能、职业伦理是法律方法的构成要素。  相似文献   

13.
公安刑事法律文书的制作应具有合法性,这是我国法治建设的内容之一。公安刑事法律 文书的合法性表现为制作主体、制作格式、制作内容、制作程序等四个方面。  相似文献   

14.
法律方法的技术意义和规范意义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法学作为科学,是因为法律方法不仅应当,而且事实上能够实现法律的客观性、确定性和安定性。从科学性的角度看,法律方法具有技术意义,并表现在三个方面:实用价值、效率价值和规范价值。法律方法不是一般的技术,而是一种具有规范意义的技术。法律方法的规范意义与实现和维护法治具有内在的关联性,其对法治的功能表现为形式功能、自律功能和批判功能。强调法律方法的规范意义是伸张法治和法律客观性的需要。  相似文献   

15.
法律正义的主要成因在于法需要有正义的进入 ,需要以正义作为一种基本的价值目标 ,以导引法和法治在其基本路向上达致比较理想的境况 ,使社会主体从法律秩序中获取正当利益。而法一经以正义为基本价值目标 ,其本身转化为法律正义 ,法的规格和精神品格便也因之而升华。正义是检视或评判法之良恶优劣的无以阙失的标准。正义之中包含大量具有普遍真理意义的规范。在法中摒弃或作贱正义 ,便会使法沦为恶法或劣法。正义观念是促进法的进步性变革的经常性力量。正义也是法之阙失的一个重要弥补力量。法律正义注重以富有理性的方式实现其价值 ,重建置富有理性的社会制度特别是社会资源配置制度 ,注重在权利义务分配机制、经济机会、社会生存和发展条件方面确立、维护并保障实行正义的制度。这是正义的主题 ,也是实现法律正义的主题。法治如若漠视以社会正义或分配正义为其精神中枢 ,就易于甚至必然会蜕变为精巧的 ,层次更高的专制暴政。实现法律正义价值 ,也需要注重形成和实施合乎理性的补偿制度和处罚制度。法律正义的实现 ,在中国与法治国家建设有着无可阻碍的关联 ,这种关联首先渊源于法和正义的天然联系。现代法治在很大程度上就是正义之治 ,就是以充分体现正义的良法美制所实行的治理  相似文献   

16.
自1986年《民法通则》确立法人制度以来,高校在民法上的法人地位逐渐得到确认。随着1995年《教育法》和1998年《高等教育法》的颁布,使高校的法人地位有了新的法律依据。高校与政府之间的关系是一种由法律调整的行政法律关系。高校与社会的关系也随着社会法制化进程而形成错综复杂的民事法律关系。行政法律关系和民事法律关系的形成,意味着高校在民事活动中依法享有民事权利,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因此,作为独立法人的高等学校的治理结构必然是、也必须是法制化。  相似文献   

17.
在司法审判过程中 ,明文规定在法律文本中的法律原则在个案审判中具有可诉性。第一 ,法律文本中的法律原则规定对整个法律体系具有的统帅作用也应该体现在个案审判时对具体规则适用的检验上。第二 ,法律原则能更好体现法律的精神从而弥补具体条款的不足。第三 ,明文规定在法律文本中的法律原则不是法律文本中多余的内容 ,仅规定在条文上而不适用在案件中无异于使法律原则的规定成为虚设。第四 ,在个案中 ,法律原则具体化为特定的法律规范后 ,具有明确的内容 ,操作性问题并不成为其适用的阻碍  相似文献   

18.
法治的始端是法律,而法律依附于法律思维的运用和拓展,因此构建良性的法律思维对法治建设尤为重要。法律思维是法律方向的思维方式,是法律的最基本的思维方式。法治思维是指执政者在法治理念的基础上运用法律规范、法律原则、法律精神和法律逻辑对所需处理的问题进行分析、整合、思索判断和形成结论的思想认识过程。法治思维的不断进步和完善,不仅能带动整个社会通过法律思维去思考现实生活中的问题,也能更好地促进国家的法制建设。  相似文献   

19.
探究法治实现的理论——法律方法论的学科群建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为法治寻找实现的路径是法律方法论研究的任务之一。然而,作为实践哲学的法律方法论并不是法律人办案的行动方案,是一种理论形态,描述的仍然是法律思维方式。对法律思维的研究需要运用综合性的方法,这是因为即使是通过法律的治理也是多途径的。从理论上看,哲学的、逻辑的、语言的、修辞的和解释的方法都对法律判断有着重要的影响,法律方法理论体系的建构需要这些学科的支持。从法科人士研习法律方、法论的过程来看,作为方法论的法律哲学、法治所需要的法律逻辑学、法律修辞学、法律语言学和指引司法活动的法律解释学等学科,构成了法律方法论的基础理论体系。这些学科既提出了法治所需要的客观性、合法性、合理性以及对创造性的限制等理论,也在一定程度上探寻这些理论实现的途径。在学科交叉的意义上,法律方法论的研究既可以拓宽专业领域,也可以积淀深厚而广泛的理论基础。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